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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借鉴

2017-12-21 4页 doc 16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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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借鉴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借鉴 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 借鉴 摘要,指出了环境押金制度作为实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有效手段,也是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有效的低成本经济手段。系统分析了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整体实施情况,并比较研究了德国、瑞典、美国和挪威等国家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实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动我国实施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启示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5704 1引言 ...
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借鉴
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借鉴 国外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及经验 借鉴 摘要,指出了环境押金制度作为实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有效手段,也是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有效的低成本经济手段。系统分析了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整体实施情况,并比较研究了德国、瑞典、美国和挪威等国家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实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动我国实施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启示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5704 1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产品消费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快速消耗和“废物”的大量产生,引发了城市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恶化等问题。2015年我国246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1亿t,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4.0万t[1],有2/3的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境。如何有效处置城市“废物”已成为我国打造城市循环发展体系, 1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简?雅各布斯将城市中的“废物”称作“城市的矿藏”,即城市再生资源[2]。这些“废物”若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既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减少资源消耗数量,又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相反,若未得到合理利用,则会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3]。目前以废塑料、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电池为代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已成为发达国家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4] 而作为一项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有效实现的强制性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环境押金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了瑞典、德国、丹麦等国家的支持和推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环境押金制的定义是,针对具有潜在污染特性的产品向用户征收一定的额外费用,用户在将使用后的产品或者产品残留物送达指定的收集系统,避免了产品或者产品残留物对环境的污染时,前期缴纳的额外的费用将被返还给用户[5, 6]。目前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已经在许多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从环境押金制度的构建实践来看,其已经在城市再生资源利用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双赢”的效果[7] 2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施总体情况 环境押金制是伴随着饮料包装业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 2 的。20世纪70年代,饮料包装物的大量产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问题,为解决该问题,瑞典、挪威、德国等国相继制定了饮料包装物环境押金制法案。1984年瑞典开始实施易拉罐环境押金制度,1993年实行塑料饮料瓶环境押金制。2003年,德国实行全面饮料包装物环境押金制。OECD最新统计显示,包括德国、挪威、瑞典、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在内多数OECD国家应用环境押金制进行饮料瓶的回收,回收率最高可达99%,2014年, 伴随着在饮料包装业的成功推行,环境押金制度从最初主要应用于玻璃瓶、塑料瓶等饮料包装物逐渐扩展到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电池、杀虫剂空瓶等废物的回收。例如挪威、瑞典都将环境押金制扩大应用于报废汽车上,德国将其应用于清洁剂容器上,奥地利将其应用于荧光灯管上,美国部分地区将其应用至废旧轮胎上等[8]。随着各国将环境押金制度适用于污染防治及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明显减少,大量的可再生材料得以有效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有效节约了大量的环境资源成本[7, 9]。典型国家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施具体情况见表1 3典型国家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 3.1德国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 德国为了应对包装废弃物快速增长带来的固体废物污染和资源浪费,1991年,首先出台了《包装条例》,条例 3 产品如果要在德国境内销售,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包装进行回收利用并且达到规定的目标回收利用率。对于饮料包装物,该法案要求其一次性包装回收比例不低于72%,否则将面临强制环境押金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包装类废弃物的回收率,德国环境署提出了环境押金制度的设想,并于2003年颁布了《饮料包装押金规定》,规定所有不可重复使用的饮料包装物实施环境押金制度。2005年,通过对《包装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德国要求对矿泉水、啤酒及其他混合啤酒饮品、含碳酸软饮料的非生态友好的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征收0.25欧元押金。2009年,德国进一步将环境押金制扩大至适用与功能饮料。针对环境友好的一次性饮料包装则免于适用环境押金制[10]。目前德国的废物再生利用率居世界首位,如2012年数据显示,德国的易拉罐、玻璃瓶、塑料瓶的安全回收率为98.5%,这些令人瞩目的成就与德国环境押金制度地成功推行密不可分 除了对饮料包装物实施环境押金法律制度外,德国也在清洁剂包装、涂料包装等杂品方面实施了环境押金法律制度。当这些包装物可循环回用的比例不能通过企业自发方式达到预先规定的比例时,需要强制实行环境押金制。这两项包装物的押金额0.2,0.9欧元不等,其中涂料包装的押金额相对较高。随着这两项环境押金制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清洁 4 剂包装和涂料包装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3.2瑞典城市再生资源环境押金制实践 瑞典是世界上较早推行环境押金制的国家之一。1981年,瑞典开始从废弃易拉罐着手实行规范而有序的回收机制,并于1984年颁布实施《铝制饮品包装物回收利用法》,正式施行易拉罐的环境押金制。在易拉罐环境押金制成功之后,瑞典又立法批准建立塑料饮料瓶的环境押金制度,并于1994年开始正式实施。2005年,瑞典通过了《关于塑料瓶和金属罐回收系统的条例》,并于2006年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瑞典在饮料包装领域的环境押金制范,, 瑞典饮料包装物环境押金制系统的运营由RETURPACK公司负责。RETURPACK公司为非盈利的管理公司,主要负责饮料包装物的回收、处理、押金的收取、支付及协调业务。另外,在整个押金制系统中,瑞典农业管理局还参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向包装饮料生产商或进口商发放特别许可证,确保饮料生产企业将取得的押金返还给消费者。目前,在押金额方面,每个金属罐1克朗,0.11欧元,、每个1 L以下的塑料瓶1克郎,0.11欧元,、每个1 L以上至3 L的塑料瓶2克郎,0.22欧元,。在实施环境押金法律制度后,瑞典易拉罐回收率保持在93.8%,塑料饮料瓶回收率82.7%,整体回收率维持在88.2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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