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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

2018-10-29 44页 doc 77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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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 目 录 一、 妇产科医疗质量监督员职责 二、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四、 妇产科医师医疗工作质量核标准 五、 医疗质量经济管理方案 六、 月医疗质量自查记录及整改措施 七、 季度医疗质量管理总结 八、 医师医疗工作质量检查及奖惩兑现 九、 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登记表 十、 妇产科医疗缺陷评定标准 十一、 妇产科医疗缺陷登记表 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表1、病区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科室 内容及目标 病历甲级率?90% 三日确诊率?95% 门诊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 目 录 一、 妇产科医疗质量监督员职责 二、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四、 妇产科医师医疗工作质量核标准 五、 医疗质量经济管理方案 六、 月医疗质量自查记录及整改措施 七、 季度医疗质量管理总结 八、 医师医疗工作质量检查及奖惩兑现 九、 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登记表# 十、 妇产科医疗缺陷评定标准 十一、 妇产科医疗缺陷登记表 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表1、病区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科室 内容及目标 病历甲级率?90% 三日确诊率?95% 门诊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0% 治愈好转率?90% 单病种治愈好转率?平均值(与省内同级医院相比) 所有 单病种死亡率?平均值(与省内同级医院相比) 科室 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病房抢救成功率?84% 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 院内感染率?10% 仪器、设备完好率?100% 病床使用率?65% 服务质量投诉率为0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单病种术后十日内死亡率?平均值(与省内同级医院相比) 无菌手术甲级切口愈合率?97% 手术 科室 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住院产妇死亡率?0.2% 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麻醉死亡率?0.2% 表2、门诊科室医疗质量综合管理目标 科室 内容及目标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门诊处方合格率?98% 首诊负责合格率100%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毁形、焚烧达100% 所有 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 科室 仪器、设备完好率?80% 门诊工作日志登记率100% 服务质量投诉率为0 窗口形象合格率100% 病人满意度?98% 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 车辆应招10分钟内出发 急救通道24小时开放 急诊科 急救处置5分钟内开始 院内急会诊15分钟内到位 急救设备(仪器)完好率100% 急救药品齐备 传染病报告率达100% 健康教育宣讲率达100% 门诊部 妇产科医疗质量监督员职责 一、妇产科医疗质量监督员名单 二、职责 1、妇产科医疗质量监督员负责妇产科各项医疗质量的监督工作,监督执行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协助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实施医疗质量经济管理。 2、重点对病历书写、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和疑难危重与死亡病历讨论等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查误纠正,杜绝丙级病案。发现医疗隐患及时报告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并协助检查解决。 3、定期组织妇产科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相关核心制度(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的学习,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意识。 4、监督检查妇产科合理用药情况。 5、督促妇产科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种妇产科规章制度。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院质量管理小组和医务科的会议,反映问。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质控员职责 1、各科室质控员在科室科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科的医疗质量工作。 2、重点负责督查和监控本科医疗文书质量及各项质量指标的落实。 医疗文书考核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湖北省卫生厅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急诊病历评分标准》、《处方考核评分标准》。 3、每周有运行病历及各项质量指标监控检查记录,临床科室每份出院病历有考核评分记录,要求无丙级病历,乙级病历不出科。 4、协助科主任、护士长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完成《科 室管理手册》中相应工作。 5、质控员应服从医疗管理委员会安排。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维护患者利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质量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实行计分制管理。 一、职责分工 1、 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科室行政、医疗、教学、护理等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及协调,领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负责科室业务规划与发展。 2、 副主任负责协调处理科室的行政管理及教学工作。 3、 护士长全面负责护理技术、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管理,协助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及科室行政管理。 副护士长负责产房工作。 4、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 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医疗安全方面的检查督促。 负责妇产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及质量检查, 负责麻醉科医疗文件书写, 负责护理安全、护理文件的书写及质量检查。 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与医院质量管理小组的联络。 质控小组每周二不定期检查全科各种医疗文件、技术操作及其他各项诊疗活动中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并有权作出违规记录及处罚。 二、劳动纪律 1、严格劳动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旷工论处,30分钟以内每次扣1.5分。 2、不准自行换岗、串岗、脱岗,临时换岗必须经过科主任、护士长同意。 3、凡医院、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社会活动等均应按时参加,每缺席一次扣2分。 4、 三年以下的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除白天正常班次外,每晚7:00——10:00必须在病房,特殊情况向科主任请假。 三、医疗管理 用药,尽量减少病人医疗负担。实行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告知制度。违反者一次扣2分,出现纠纷赔付时由责任人承担。 四、医德医风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待患者及家属要和蔼、亲切,不准推诿病人。如遇错收病人,应主动与 其他科室协调好后方可转诊。违者扣2分。 2、不准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违反者扣5分;索要红包、礼物引起投诉的,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处罚。拒收红包者,按拒收额度和医院规定给予经济奖励。收到表扬信、点名表扬奖5分。 3、加强“反商业贿赂法”的学习,巩固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的成果。拒绝医药代表进科室,不准与医药代表非法接触。 4、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提倡文明用语。因医务人员态度问题引起的纠纷,经查实问题在医务人员者,当事人扣2分。 五、奖励制度 1、科室鼓励搞科研,写论文。发表论文奖标准为:国家级奖500元,省部级奖200元。 2、年终无扣分者,予以科内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全年扣分?20分者,予以科内批评并扣发奖金200元;扣分?50分者,予以科内批评并扣发奖金500元。 4、年终评优一票否决条件: ?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有重大医疗纠纷或严重影响医院及科室声誉者; ?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病人受损伤者; ?有丙级病历者; ?收受红包及药品回扣受到投诉者; ?不能完成和承担规定的医疗任务职责者; ?年扣分达50分以上者。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医疗文件质量管理: 包括病历、交接班记录、疑难和危重病历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重点管理运行病历,检查是否按时完成、是否按要求书写病程记录、医嘱有无涂改等,要求甲级病案率?90%。 二、医疗查房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入院三天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疑难、危重病例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查房者修改并签名其所查房的记录内容。 三、合理使用药物的管理: 检查有无药物配伍不当问题,有否滥用抗生素,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是否相悖,抗生素抗生谱与临床检出或分析的致病因子是否相 符等。 四、护理部“三查、十对“的管理: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010年第一季度医疗质量管理总结 一、劳动纪律:科室同志都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发生。 二、业务学习:每月组织一次科内业务学习,有登记,有签到。 三、医疗文书:抽查12份病历检查无乙级和丙级病历,甲级病案率达100%。医生交接班本完善、及时、具体。 四、疑难危重病历讨论有登记,内容详细、具体,按月完成。 五、病区管理:患者对管床医生知晓度为95%,病区环境整洁,摆放有序。医护人员仪表端庄、规范、热情。 六、护理方面:护理工作按章进行,上交质控记录及时,质控本完整。护理工作差错、缺点、分析有登记。护理病历认真完成,无刮、摖、涂、改等现象,分级护理落实到位,急救药品处于功能状态。 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落实良好,业务学习和技术教育有、有材料、有学习考核内容。 不足之处: 一、医疗文书:一般项目填写不全,病案首页有空项,如:身份证号码、质控医生等有空项。归档顺序不统一。上级医师查房不够完善,签字不及时,主诉不够精炼。辅助检查存在没有分析的现象。小的有创操作无记录,如:诊断性刮宫术、人工破膜等。 二、用血管理:存在无主任签字、无主任审批等现象。 三、围手术期管理:门诊小手术,尤其是外科手术无登记,手术通知单不详细,有内科合并症无注明。 四、麻醉药品管理:有代签名、背杠、处方拿药未签字的现象。 五、护理方面:标本送检不规范,送检人未签字。床头卡填写不全,护理病历有缺项、漏项,手术室氧气湿化瓶未填写更换卡,母乳喂养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一、科主任加强科室管理,组织学习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与提高病历文书质量。 三、年轻医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四、多与患者沟通,改善医患关系。 五、门诊加强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门诊病历书写制度的学习。 六、加强麻醉药品、麻醉处方、计划生育药品及用血制度的管理。 做到合理用药,围手术期管理认真落实到位。 妇产科 2010.3.25 妇产科医疗质量经济管理方案 一、医疗文件检查:发现书写不合要求,一处扣当月奖金5元。 二、医疗查房检查:发现住院三天无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扣管床者和其上级医师当月奖金10元。 三、合理用药检查:发现抗生素使用不合理,一处扣当月奖金5元。 四、护理部医护质量检查:未行“三查十对”,发现一次扣当时责任人当月奖金20元。 五、其他医疗质量检查问题: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讨论酌情处理。 六、对检查未发现医疗质量问题者,给予当月奖励20元。 七、医疗质量检查情况于次日早晨全科交接班会上通报,督促改正问题。 医疗质量责任追究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临床、医技工作管理的约束机制,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增强我院在本地区的竞争力,结合医务工作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我院工作的所有临床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由医务科组织实施,报院考核办按月、按周或当日进行奖惩兑现。 第四条 医务科有责任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形式为:(1)定期组织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全面医疗质量检查;(2)配合院领导业务查房;(3)各种临时性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有责任在医务科组织下对医院临床、医技各科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评价、仲裁及提出奖惩意见,凡不服从调遣,无正当理由推诿工作(正当理由由分管院长签字认可)或工作不负责,医务科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医疗质量评价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10元,尽量兑现个人。不能确定个人的则兑现科室。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负有连带责任。凡科内扣罚,科室主任承担15%,副主任承担5%,科室无副主任的科主任承担20%。 第七条 通过医疗质量检查组及由医务科组织的临时性抽查,实际扣分在10分以下,并且考评在前三名的科室,经医务科认可酌情奖20—30分。其中,30%奖科室主任,有副主任或专科主任的科室,每位奖10%,其余由科室自行处理。 第八条 各科室应成立科级质量管理组织,并认真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无质管组织的扣50分,无质检扣20分,一项不完善扣1分。 第九条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违规处罚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一次扣20分。 2、值班医师未按规定的排班顺序值班,导致当班空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10分扣罚,并按院其他有关规定处罚。值班医生当班期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10分扣罚。 3、值班医生未床头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每次扣2分;记录 不完整,敷衍了事,每次扣1分。手术结束后,病人回病房前应有手术医生陪护,若无手术医生陪护,每次扣主刀医生5分。手术结束后,应按规定及时书写手术记录和医嘱,交待有关注意事项,不及时书写有关医疗文书扣2分。 4、值班医生应按规定巡视病人,并在病历上及时书写有关记录。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发现一次扣1分。 5、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或术后不随访,一例扣2分。 6、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7、违规开药或检查,遭到患者投诉,经查明属实,发现一次扣5分。 8、不按规定履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9、遗失、损坏病历或私自外借、复印、报道病案,未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10、科室内疑难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不及时组织会诊和讨论,扣5分。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又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主管医生5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一次扣5分。 12、未执行专病专治:有明显专科特征而在非专科室治疗,不及时转科,扣罚所有收入。 13、门诊医生未按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2分,造成不良 后果的扣5—10分或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危重病人理应收住院而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一例扣5分。 第十条 医技及手术室质量 1、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方、报告单等医疗文书资料,按每份扣罚1分。 2、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特检等通知检验科,相关人员未及时(5分钟内)到场者一次扣1分;大于10分钟,每分钟扣1分。 3、各种化验、特检报告单无故不按时送达,一次每份扣1分。 4、各种化验、特检报告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X光片质量差(以国内通行标准为标准)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5分。 第十一条 环节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整份病历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扣5分;住院志未按时完成(24小时),延迟一天扣1分。 2、住院记录、医嘱中出现错字、别字、中英不规范混写等,一份病历累计每五处扣1分。 3、上级医师审签不及时(非执业医师书写医疗文书应24小时内审签),延迟签名每处每天扣1分;签名不规范(辨认不清、无日期、无修改次数、顺序错误等),二处扣1分。 4、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扣1分。 5、第一诊断依据不充分,扣1分。 6、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 下诊断,一处扣1分。 7、上级医师未及时查房,延迟1天扣1分;无查房,按规定每少一次扣2分。 8、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9、上级医师查房提供的治疗方法与诊断不符,或对预后估计不全面,不能放映上级医师应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每发现一次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特检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明显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做到又无充分理由,一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应该有患者及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1分;不完善扣0.5分。 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分。 14、医嘱重划线、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2处扣1分。 15、疑难病例讨论、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上级医生查房、死亡讨论记录、输血同意书、术前小结、术前讨论、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重 大手术审批单、会诊单、知情同意书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三天按缺页(项)处理,扣10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等)每2处扣1分。 16、病例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一张扣5分。 17、模仿上级医生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1分。 18、医生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1分,化验单、特检报告单不及时归类粘贴,每张扣0.5分。 19、出科病历不按规定时间(限一周)送达病案室,每超过一天扣2分;每月末,科室质控人员(科室正副主任,住院老总)对本科出科病历不及时进行质控和签字,每份每天扣1分。 20、其它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21、出现乙级、丙级病历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文书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2分。 2、门急诊患者一般资料漏项、错项,每一处扣0.2分。 3、过敏史未填写扣0.5分。 4、应由患方填写的内容由医护代填又无正当理由,扣0.5分。 5、门急诊病历中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一处扣1分。 6、门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页码等每处扣0.5分。 7、门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0.5分。 8、请会诊无记录,扣0.5分。 9、中英混写每一处扣0.5分。 10、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查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上反应,一处扣2分。 11、其它不符合规范之处,比照住院病历扣罚。 第十三条 出科病历、门急诊处方、各种申请单、报告单考核,由医教科会同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文书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业务学习 1、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医院学术活动,每发现一次,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扣2分。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三基”训练考试,每发现一次扣5分。 2、考试作弊,予以全院通报并扣1分。 3、“三基”训练考试成绩不及格,除予补考外,每次扣1分;补考仍不及格,必须再次补考并处全院通报和加扣2分。 4、科室无业务学习计划,扣5分。未按计划执行,每欠一次扣2分。 第十五条 除上述情况外,违反诊疗操作规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3—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医院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凡因上述情况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甚至医疗事故的,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住院病历与门诊病历的考核标准以《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控考核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既往有关制度与本细则相冲突者,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他职能管理措施为准。 21 为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我院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二、严格遵守诊疗护理常规,要具备高度工作责任心。 三、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规定来规范执业行为。 四、各科室要及时完成病人的诊疗,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五、严格按卫生部新的《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并归档。 六、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履行告知义务。 七、严格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做好病历保存工作。 八、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减少院内感染发生。 九、做好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进管理及消毒、毁形回收工作。 十、按照新《药品管理法》要求,做好药品、药械的进购、验收及管理工作。 十一、各科室要做好大型、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十二、医务人员如违反诊疗、护理常规及岗位责任制,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事故和大型仪器损坏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零零八年一月 妇产科医疗缺陷评定标准 一、 一级医疗缺陷: 1、 错开毒剧药品的床号、剂量及用途,未执行或执行后及时发现 未造成后果的。 2、 对有潜在性危险的药品的药物开错医嘱、治疗单或处方已执行。 3、 院内急会诊接通知后10分钟内未去会诊。 4、 进行各种穿刺、封闭治疗时做错部位。 5、 接诊时未能详细询问病史和仔细体检或臆造症状、体征造成误 诊、误治。 6、 手术、检查或治疗中,纱布、棉球或器械等遗留患者伤口内(不 包括遗留在颅内、胸腔、腹腔和盆腔内而再次手术者)。 7、 由于工作不慎,造成病人化学性灼烧或电灼烧?度及以上,面 积大于3平方厘米;若颜面部损伤愈合后无疤痕形成或色素沉 着。 8、 对危、重、急患者,首诊医师片面强调分科界限,使病人辗转 于科与科之间,延误治疗。 9、 各种技术性操作(包括 )准备不妥或违反操作规程造 成漏作、重作。 10、 错开治疗饮食,加剧病情经及时处理未造成后果的。 11、 急危重病人入院后,已明确诊断,未及时进行处理。 12、 因责任心不强、检查不细或技术不熟练至阳性手术探查的术式 选择不当、术野暴露不良、操作不当。 13、 闭合性骨折,在复位时因注意不够、用力不当等操作失误,造 成开放性骨折。 14、 使用某些具有一定毒副作用的药品,应定期检查而未检查,如 长期使用激素、庆大霉素、氯霉素,超过规定时间(5—,天) 不查小便及血象。 15、 各种技术操作(含手术、麻醉、输血)前,未按规定进行前谈 话或谈话有重大遗漏。 16、 手术通知单开错床号或接错病人,已将病人推进手术室。 17、 未按规定作相应的术前检查,而草率手术;门诊手术不书写门 诊病历、不写手术记录。 18、 夜间病人病情变化,值班医生未看病人即下医嘱,值班医生处 理病人后未作病程记录。 19、 术前准备失误(如损伤皮肤等)、麻醉器械药品准备不当,延长 手术时间或被迫停止手术。 20、 遗失病理标本、标本未及时送检、送错病理标本或其他特检标 本,影响了对病员及时诊断和治疗。 21、 应送检的病理标本丢失、错送或保存不当而损坏变样。 22、 麻醉过程中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致病员出现严重并发症。 23、 麻醉过程中,没有密切观察病情或擅离职守,病员发生坠床或 其他类似意外。 24、 麻醉后病人误咽填塞物,咬断并吞下导管或其他异物。 25、 全麻插管不当,动作粗暴,造成病人牙齿脱落、组织损伤或严 重呼吸道并发症。 26、 硬膜外麻醉术后忘记拔管,已将病人送回病房。 27、 麻醉穿刺过程中发生断针,拔管时发生折管,尚未给病人造成 重大损害。 28、 全麻和危重病人手术后无麻醉科人员护送回病房或手术后未向 病房护士、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术后注意事项。 29、 贵重器械设备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设备部分丢失损坏。 30、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接错病人至手术室或弄错手术间。 31、 上止血带时间超过常规。 32、 吸引器接反并已使用。 33、 消毒或执行无菌操作不严。 34、 未执行操作规程或未认真观察产程,延误治疗,给产妇或产儿 造成一定程度损伤。 35、 产前、术前对病情估计不足,术中与有困难未及时请示上级医 师,给产妇或产儿造成一定损伤。 36、 胎盘缠留或羊膜缠留超过,平方厘米,无其他并发症。 37、 会阴?度撕裂。 38、 缝合会阴裂伤时缝针穿透直肠或缝合后非患者原因伤口又裂 开。 39、 新生儿登记,写错姓名、性别或出生时间。 40、 新生儿生理缺陷漏记入记录单。 41、 新生儿出院时错抱给家属。 42、 阅错医嘱,将治疗种类、方法、部位、剂量、药物、电极或其 他物理因子用错,给病人带来痛苦或不良反应。 43、 对上级医师查房的指示、医嘱不执行或执行错误。 44、 根据病情或化验检查,临床上明显低钾、低钠、低钙未能及时 补充,使病情受到影响超过,小时。 二、 二级医疗缺陷: ,、 接受常规会诊单,小时内未去会诊或将会诊单丢失。 ,、 在诊疗中错开医嘱、漏开医嘱或开处方时写错床号、药名、剂 量、用法等,并已执行,使病人受到较小影响者。 ,、 在检查和治疗中,方法和部位发生错误,需再次检查治疗。 ,、 化验检查漏项,或丢失,线照片、心电图等检查记录,影响诊 断治疗。 ,、 有潜在危险药物如氯化钠写为氯化钾,未执行,已被他人发现。 ,、 医生开写处方及各种文件书写不签全名。 ,、 由于不慎,给病人造成化学灼伤或电灼伤?度以内,面积为, 平方厘米以下,若颜面部损伤愈合后无疤痕形成或色素沉着。 ,、 开错化验单或特检单,使病人再次抽静脉血或再次曝光。 ,、 由于放置病员不慎,误伤病人。 ,,、 一般情况下,平诊手术前未检查病人或确定麻醉方式,全 麻、危重病人,,小时内无术后随访,一般病人麻醉后三天内 无随访。 ,,、 输液外渗在皮肤下,范围超过,,平方厘米。 ,,、 输血漏至血管皮肤下,范围超过,平方厘米。 医疗纠纷评析表 评析日期: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诊断 患者住址 发生时间 责任人 评析人员: 事件经过: 评析意见: 处理结果: 启示: 各位尊敬的读友,谢谢大家观看本文,如有需要请下载编辑使用,谢谢大家,本人将继续为大家分享跟多的文档资料,谢谢~ 以下为附加文档,如果不需要请下载后编辑删除 二、管理规定和制度 公司资质、法人委托书的管理制度 1、 公司的各种资质证书、样本、ISO9001质量证书、ISO14001环境证书、ISO18001 安全证书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2、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前,应填写资质领取,提供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 程详细地址和工程具体情况后方可登记领取公司资质复印件壹套。工程信息由公司 统一编号,统一发资质文件。该资质所加盖公司证件章上注明工程名称、有效期、 编号。此资质复印无效。无具体工程名称者不得领取资质。 3、 领取资质文件须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缴纳管理费。否则,公司拒绝出据任何资料。 4、 工程项目登记以谁先登记,谁为主的原则。 5、 资质应由各工程处负责人到工程管理部领取。若负责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资质的, 由负责人委托1,2人办理领取资质事宜。委托应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详 细联系方式。被委托人对登记的项目应跟踪落实,及时了解详细项目进展情况。 6、 对工程情况不详细的,公司有权不办理资质登记手续。如登记项目名称相似,以甲 方正确名称和详细工程地址为准。 7、 各分公司应设立信息员,每天及时将本区域的项目信息电话及传真报公司登记。 8、 资质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工程处对所跟踪项目应主动续领资质,如不申报 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进行核实,其他工程处有权直接登记和领取资质。 9、 各工程处领取资质后应积极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遇到两个工程处相遇且不让 出项目,又不报名参加投标,对此公司将作出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处项目登记优 先权。 10、 工程处在工程管理部领取公司样本及承接工程的加盖证件章的公司资质文件,须交 纳工本费。 11、 公司要求工程处施工现场使用统一制度牌,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由公司统一 制作,工程处到工程管理部付费领取。 12、 项目登记后,招标文件下发之前,可由公司开据介绍信进行工程洽谈。 13、 公司的法人委托书由工程管理部登记签发,招标文件获取后,各工程处在领取资质 的基础上,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表,内容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 号码、项目名称、对应的资质编号、项目名称、被委托事宜。经法人或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14、 委托代理人应为各工程处负责人。若确实需要第二代理人时,由工程处负责人出据 委托书,并将第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留工程 管理部备案,否则有权不予办理。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一、 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IC投标卡、三个认证及公司的各项获奖证书等资质 原件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二、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需使用资质原件,应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名称及 相关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登记使用。 三、 凡是借用公司资质,工程管理部须派人员同去,以缩短资质使用的周转时间。 四、 各工程处如需在外地投标、施工或办理相关手续,须出示有关证明提前通知工程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指派专人陪同前去,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 五、 各工程处建造师证书和岗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进行保管。 六、 异地IC卡的使用规定执行公司《关于省级施工许可证和省级以下备案证的管理 办法》 七、 凡是需要公证公司资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陪同办理手续, 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使用完毕及时交回工程管理部保存。 八、 公司资质扫描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根据招标文件或预审文件要求提 供,并登记备案。 九、 为保证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完好,凡使用证书均需爱护,保证资质证书干净、整洁、 不损坏。 十、 凡未在公司登记备案和登记内容不符,对外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公司无关,由责任方自负。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 公司印签及法人印签、设计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工程处因工程等需 盖公司章,应到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到办公室盖章 登记。 二、 凡是需要盖设计专用章,应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三、 各工程处如需盖安全、消防等章,应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 理部负责办理。 四、 公司的章归工程管理部管理,各工程处签订工程合同时,按照公司《合 同管理规定》执行。 五、 工程竣工后,需盖竣工图专用章和决算章,各工程处应按照公司《关于工程 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将竣工资料交公司后,由工程管理部登记并签订汇签 单,方可盖章。 六、 负责管理印签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审核和批准,详细做好登记工作。特殊情 况工程处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和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盖章。 七、 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准私刻公章,否 则,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 以下各类情况之一均须到公司盖章,具体情况如下: 1、 投标书及资格预审文件盖章,由工程管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根据具体 情况加盖公司章或投标专用章及封标专用章。 2、 凡是以公司名誉对外发布的公函、往来文件等经公司负责人审核登记后, 盖公司公章。 3、 工程预算书盖章,工程管理部需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案后,盖预算专用章。 4、 工程结算盖章,工程管理部留存经甲方确认后的原件备案。 5、 工程管理部盖章,一般工程性往来文件、信函、洽商等文件的使用范围, 需盖工程管理部印章。 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依据公司印章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 凡是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该工程项目部可向工程管理部申请刻制“公 司某工程项目部”印章壹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项目部印鉴由工程管理部资信部负责联系,指定刻章单位统一刻制,项目部无权自 行刻制印鉴。 3、 项目部印章只可使用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洽商等文件往来。 4、 项目部印章须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详细登记其用途。 5、 项目部不得使用于任何形式的合同签订、对甲方的结算,对供货商的付款承诺及欠 款文书。(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批示,所对外盖章的资料原件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6、 凡是违反第五项规定私自使用项目部印章的,公司均不予以承认;所产生的经济责 任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7、 各工程处因工程项目需要刻项目章,应由工程处负责人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 请,并注明工程名称、使用时间、使用范围、保管人员等事宜,经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后,由公司(资信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 另行说明)将项目部章和盖章登记薄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待该项目保修期满后,经 公司核定后,集中销毁。未按公司规定执行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承诺书 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因工程需要,特申请刻制工程项目印章一枚。,做到以下承诺: 一、 项目名称: 二、 使用范围:1、与甲方项目洽商、设计变更、往来文件。 2、向公司申报有关资料。 三、 使用时间:依据合同开、竣工日期,限定该项目章的有效使用日期 自 至 止。 四、 印章管理负责人: 五、 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不准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协商和付款承 诺及欠款文书。 六、 项目章交回公司的同时,一并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交回公司存档。 七、 该项目章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我工程处自行承担和处理相 关事宜,公司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承诺人: 工程 处 年 月 日 公司建造师、职称、上岗证等证书 管理规定 为了整合公司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工程处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的,使各分公司、工程处在对外洽谈项目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现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公司的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各种上岗证书的原件,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2、 各工程处凡是以公司名称办理的各种证书,原件留存在工程管理部。 3、 工程管理部对所有证书原件进行统一建档、保存,并输入计算机管理,留存所有 扫描件。 4、 各工程处如需借用建造师证书,须出示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调配使用,用完后保证按时返回工 程管理部。 5、 工程管理部负责证书的年检、联系培训学习及办理新增证书的工作。 6、 各种证书的使用包括复印件,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调配,凡使用本处各种证书原件、 复印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使用其它处证书原件、复印件,均须收取一定费 用,使用范围包括: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以上收取的费用由工程管理部代收,公 司财务负责管理,此费用专款专用。范围:证书年检、专业培训、学习资料等。 7、 投标单位如需建造师或各岗位人员出现场,工程管理部负责与其它工程处协调联 系,其费用由使用单位和被使用单位协商解决。 8、 各工程处使用证书原件,应保证证书原件干净、整洁、完璧归赵。 9、 凡使用公司一级建造师证书投标或资格预审的工程处(本工程处建造师除外), 应提前向公司申报,避免发生工程项目重复使用建造师或废标等现象。 10、 凡是公司提供建造师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并写明用于×××工 程字样,如果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公司加盖工程名称红章,公司不 予盖章。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使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合同的签订,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 则。 2、 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管理,设计合同由办公室管理。 3、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 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任命的各工程处负责人,特殊情况第二签订人须由第 一签订人开据授权委托书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 签定工程合同必须提前2天,将合同文本交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对合同内容不严谨 或不利于公司及工程处方面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变更。 、 签订工程合同前须经法律事务部、财务处、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填写“合同签订前汇6 签单”,汇签单一式三份,领导、财务处、工程管理部各一份,作为合同的基本内 容参考,汇签单各项内容均填写真实有效,以便对工程进行跟踪。 7、 工程合同签定公司留存合同文本一正三副,财务处留存正本原件,工程管理部留存 副本两份,信用管理处留存副本一份。 8、 工程管理部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进行登记,建档并建立明细表,同时对合同内容进 行跟踪。 9、 合同文本中须填写建造师,如此建造师不是本公司在册人员,应由工程处负责人写 书面委托并将其建造师原件、复印件保留公司,直至工程竣工完成。 10、 工程合同需变更或合同终止,应及时通知工程管理部,否则,出现法律纠纷及其他 事宜,均由责任方承担。 11、 未生效合同,需在一个月内全部交回公司,各工程处负责人监督执行交回情况,对 未按规定执行且没有说明情况的工程处,公司将对其停办一切事宜。 12、 凡需携带工程合同章出京的工程,应事先提出申请及核定合同内容,提请主管领导 批准,由工程管理部派专人保管及盖章。 13、 对于未签订合同已施工的项目,须及时将实际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并经主 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基本情况写明,并转财 务处和信用管理处备案。 14、 凡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再次施工的工程,须签订新的工程合同或提报公司备案。 15、 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擅自施工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16、 合同签定须写明公司开户银行: 17、 工程合同1000万以下由各部门审定汇签,大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应由 主管领导审定,2000万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定。 18、 合同履行完毕并已竣工,应向公司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施工图,工程照片等资料。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施工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要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劳务分包管理 1、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劳务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使用无资质企业。凡违反规定使用无资质企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单位必须先行支付工资。 2、外地建筑劳务企业来京施工,必须按照《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1]595号)的规定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没有建立企业管理档案的外地建筑企业,不得在北京承揽建设工程。 3、外地建筑劳务企业在京施工应办理项目管理备案。未办理项目管理备案的,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二、加强企业用工管理 1、劳务企业需录用人员从事施工劳务的,必须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应列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2、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视同零散工,按《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不得使用零散工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 3、使用零散工的用工单位,应按规定结算工资,并清退零散人员。拒不执行上述规定,致使发生极端、群体事件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4、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驻京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省在京劳务分包企业和人员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用工。 三、切实解决劳务工资兑付 1、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劳务作业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分包款支付制度和措施。 2、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京建经[2003]185号)等有关规定,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极端、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4、自2004年起,市和区县建委每一季度检查一次全市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按本通知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投标书制作管理办法 公司为树立对外统一形象,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现制定投标书制作管理办法,望参照执行。 一、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原则上由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统一制作,收取部分工本费详见 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经营部制作标书服务范围包括答疑、现场勘测、封标、开 标、竞争对手报价分析等详见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简介。 二、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使用由公司提 供的统一徽标和业绩文件。 三、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制作,经工程管 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方可盖章报送,并在经营部留存备案一份。 四、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工程预算和结算文件,需经工程管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方可盖章 报送,并在经营部留存备案一份。 五、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的装订方式应参照经营部制作的标准范本,封装应使用建委 标办的统一封条或甲方要求格式。 六、 委托经营部制作的标书,应视标书的难易程度预留足够的制标时间。 后附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 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 序 业务类型 取费基数 取费标准 备注 号 正本 成本计取 300元/套 资格预 一 副本 成本计取 100元/套 视内容复杂程度调整收费 审 分页资料 单页计取 2—5元/页 1000万以上取0.8‰,500万 商务标 工程造价 0.8‰ 及以下取1.0‰ 二 招投标 正本 2000元/本 技术标 副本 500元/本 视内容复杂程度调整收费 分页资料 单页计取 2—5元/页 1000万以上取1.0‰,500万 已做预算 1.0~1.5‰ 项目过及以下取1.5‰ 三 工程造价 程服务 1000万以上取2.0‰,500万 未做预算 2.0~2.5‰ 及以下取2.5‰ 1000万以上取0.5‰,500万 结算造价 1.0~1.5‰ 及以下取1.5‰ 参与投标 成本造价增幅额度 10‰ 四 结算 2.0~2.5‰ 有预算资料 结算造价 2.5~3.0‰ 无预算资料 未参与投标 成本造价增幅额度 10‰ 注: 1、对于“标准套用”工程取相应折减系数。 2、计取费率标准在500~1000万元之间,按曲线插值法计算。 3、上表未尽项目标准,实际发生双方协商制定。 4、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按1000元计取。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关于“三个认证”贯标管理及 强化现场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各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规范化管理强化三个认证体系的贯标意识,树立公司的对外形象,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所有施工项目必须进行“三个认证”的贯标工作。 二、 各工程处须设立专职部门及人员专项负责“三个认证”工作,公司将各单位的贯 标工作作为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 各施工项目须设立以建造师为主并配以专职人员组成贯标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贯 标工作。 四、 各项目的管理资料,往来文件形式应统一,施工和贯标资料应认真填写并依据公 司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 五、 施工现场必须挂贴公司标志性标语(最少一次),如:质量方针,环境安全方针 等。 六、 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带标志和编制成员名册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七、 开工前须报开工资料到工程管理部后方可施工,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八、 现场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制成统一的牌示挂贴。 九、 所有对外管理协议须由工程管理部审定、认可方可签订。 十、 施工前编写质量、环保、安全保证、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审查、认可, 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 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三个认证管理手册的学习和培训,做好记录。 十二、 施工前与各劳务分包及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环保、安全协议。 十三、 施工前应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做好记录。 十四、 施工中与工程管理部定好的检查项目和竣工应提前三天报工程管理部到场检查、 验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并根据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贯标要求,针对建造师部的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一、 基础工作 1.1建造师部对全体员工进行“三个认证”贯标意识教育,牢固树立“精心设计, 严细施工,管理达标,工程创优,顾客满意,质量取胜”的思想。 1.2 根据公司建立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依据承包的项目及内容,由建造师部 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由质检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的质量记录,并经常检查质量 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1.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1.4按照质量验评标准检查施工质量,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质量评 定,并将评定结果交项目工程师核查。 1.5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班组 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书形式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且要求形成书面资料交 建造师部。 1.6建造师部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其中自检、交接检必须有检 查记录。 二、 物资检验规定 2.1建造师部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并认真作好书面记录。 2.2所有进场的物资必须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 2.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条、焊剂、 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建造师部备查。 2.4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 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 2.5对于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各分项施工部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造师部汇报, 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 三、 工序检验规定及报验 3.1建造师部应抓好班组的自检工作,设立质检人员认真督促操作班组的自检,并作好书面记录。 3.2分部分项(工序)工程完成后,各分项施工部必须组织检查,不合格的部分及时返修,达到合格后由建造师部进行复查。 3.3在分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认真组织两个工序(工程)间的交接检查,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不经返修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4自检合格后须经建造师部复检并得到认可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申请复检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并附自检记录、交接检记录、隐蔽记录、预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否则一律不予验收。 3.5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验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隐蔽工程项目要由监理工程师、专职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隐蔽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序的质量。 3.6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操作者及时整改。 3.7建造师部专职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其提出(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并认真整改,整改完毕报建造师部质检人员复查。 四、 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4.1施工中若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施工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向建造师部质检部门汇报,由建造师部制定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将处理结果报建造师部质检部门。 4.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 4.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建造师部,按规定严格处理。 五、 工程质量评定规定 5.1各施工部门应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照验评标准进行评定,不得闭门造车。 5.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5.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由质检员下发整改通知,并于整改后重新评定。 5.4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部门组织自检评定,报建造师部进行核定,主要分项由建造师部核定。 六、 质量检查资料管理评定 6.1质量检查基础资料,由质检员负责填写、整理,报建造师部质检部。 6.2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整齐。 6.3施工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月度质量检查计划,并列出检查标准的依据,严格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6.4质量检查资料必须统一,格式要标准化,严格按照DBJ01-51-2003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保证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 2、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指标是考核 企业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对爆破、吊装、 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确 定相应的责任人。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 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提出,防止一般化。 4、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 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 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 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 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 6、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安全有效。要建立定期 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安全使用。 7、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场地和贮存易燃、易爆器材的仓库必须专人管理,要建 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8、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 毒,雨季和大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沿河流域的工 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操作技 能,做到全员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 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 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 方吸烟动火。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 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徒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 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指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 场。 (二)安全教育 1、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 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 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 员工技术档案。 3、 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 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 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 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进行 一次复审。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 技术操作和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 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检查 1、 公司制定三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分公司工程处每周至少一次, 项目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 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 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列入本单位考核内容。 3、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 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 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 如拒绝整改,公司将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1、 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条例实施细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 2、 各施工部门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重点工程要组织驻场消防队,各生产班组设消 防员(兼职工人),每季度学习或训练不少于二次(每次二小时以上),活动期间 的工资和资金等照发。 3、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措施。 4、 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消防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排除火险隐患,研究 解决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 负责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 组织审查、批准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及消防保卫方案。 7、 与公司雇用和合作的包工队签定治安防火协议书,负责进行入场教育和书面交 底。 8、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OHSMS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相 关认证资料的填写及上报工作,做到体系的实用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9、 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材料的存放、保 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用电符合防火规定。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 施工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施工区不准住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1、 电工、电气焊工,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要持操作证和用 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作业。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 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 12、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木质品装 饰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3、 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施工计划、制定季节及装修阶段的消防保卫措施或方 案。 14、 工程应在开工前15日内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审批表》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环境体系(GB/T24001-ISO14001)的标准运行管理,贯彻节约资源,预防 污染,环境达标,持续改进。 2、 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 3、 确保施工现场噪声排放达标,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手动电动工具或 切割器具应尽量在封闭的区域内使用;运输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必要时应对现 场噪音进行检测。 4、 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避免大气污染。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必须每 天清扫,经常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根据垃圾数量随时清运出施工现 场,垃圾车用苫布盖好,避免途中运输遗洒和扬尘。 5、 施工所用各种材料按要求选择环保型材料,不使用有毒有害超标材料。分类存放整 齐、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6、 生产污水排放达标,严禁出现乱流现象;现场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再排向市 政管网。 7、 施工现场降耗节能。节约用水、电,设专人监督,对浪费情况加以限制。 8、 工程在施工高峰期间需进行噪音环境监测,以达到环保标准。 9、 工程完工后须请具有检测资格的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合格后方可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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