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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得白马啸西风

2017-09-02 13页 doc 90KB 3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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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得白马啸西风伴得白马啸西风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我只知道,当我还是个分不清玫瑰和蔷薇的小女孩时,他就在我生命里了。 伴得白马啸西风 文/绿亦歌 一(白马啸西风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的银杏叶是从十月开始落的。我穿黑色的小外套,有毛线小球的中靴,一跳一跳地踩在阳光投在大地的光斑上。 那时候我有点儿小聪明,上课认真听课,放学从来不做作业,每天都往“有间小店”里蹿。我正沉迷于织一条灰黑色的格子围巾,但是我手很不巧,织一排错一排,最后就只有端一条小凳子在人家铺里坐着,随时向老板娘请教。 “老板娘,我这排怎...
伴得白马啸西风
伴得白马啸西风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我只知道,当我还是个分不清玫瑰和蔷薇的小女孩时,他就在我生命里了。 伴得白马啸西风 文/绿亦歌 一(白马啸西风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的银杏叶是从十月开始落的。我穿黑色的小外套,有毛线小球的中靴,一跳一跳地踩在阳光投在大地的光斑上。 那时候我有点儿小聪明,上课认真听课,放学从来不做作业,每天都往“有间小店”里蹿。我正沉迷于织一条灰黑色的格子围巾,但是我手很不巧,织一排错一排,最后就只有端一条小凳子在人家铺里坐着,随时向老板娘请教。 “老板娘,我这排怎么又织出了个洞,”我无辜地举起手中的半成品。 “你笨呗。”有笑声从书架的另一头传了出来。 我探出头去,在暗黄的灯光下看到一个男孩子的剪影,他站在书架后面,影影绰绰地看不太清。 “你懂什么,我这叫艺术。”我顶回去。 “得了吧大小姐,我就在这里看一本神雕,你织错了四行,织漏了十二针,而且每一行换针都要找老板娘帮你打~” 他一边笑着一边走到我面前,他将黑色套头衫的帽子扣在头上,手里抱了一叠武侠小说,脸凑到我面前:“灰黑色,打给男生的吧,” 于是我的脸很不争气的红了,为了转移话题,我看了看他手中的书:“你喜欢金庸啊,” “我一直觉得武侠小说不应该分派,”他耸耸肩,“都看啊。” “我喜欢他的一个短篇,好像全集里才有,《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纵有万般非吾属,伴得白马啸西风。”他笑着用书敲敲我的头,“上课去了,下节体育。” 二(想念的围巾有多长 那然后,我便经常在“有间小屋”遇到庄成贤。他看他的武侠小说,我织我的破渔网,晚上的时候一桌吃炒饭,他喝七喜我喝豆奶。也偶尔一起叫盘水果拼盘然后赶作业,我和他成绩都不错,各自埋着头做,只听得见笔在纸上沙沙的声音,和有时他耳机里偷偷溜出的音乐。他听《渔舟唱晚》,这让我很奇怪,我一直觉得他会听摇滚,听阿姆听Fifty Cents。 庄成贤在学校里也是小有名气,大概每个女孩子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庄成贤。他们眉星目朗,高大挺拔,成绩优异,运动一流,对谁都嘻嘻哈哈好不热络,让你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好。 他约我去球场上看他打篮球,在万里晴空下张扬地奔跑跳跃,在球进筐的一瞬间,整个球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青春在瞬间被点燃。我就站在大片绿阴下看遥遥的看过去,每次看见庄成贤毫无杂质澄净的笑容我就会想,我是谁呢, 十六岁的林盛盛,既不心灵也不手巧,额头长了两颗青春痘,用刘海遮着,据说头脑很灵但是体育无能。喜欢逃课在午后晒太阳,梦想是成为一只加菲猫。拥有一个小秘密。 “你等着啊,我送你回家。” 中场休息的时候庄成贤乐颠颠地跑过来找我,他一头的汗水,脸部的轮廓越发清晰。 那天我并没有等他,我还有很长的围巾要织。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想念的围巾有多长》,我觉得这个题目真好。那天傍晚下了一场倾盆的雨,我盘腿坐在家里的落地窗前,看着外面整个城市的鸡飞狗跳。 没电的手机第二天打开,有五条庄成贤的短信,问我在哪里,是否回家,是否被雨淋湿。 我面无情地将收件箱清空,有时候连自己也受不了自己变态的双子性格。 一如既往地在“有间小屋”遇到庄成贤,一如既往被他笑话“围巾怎么越织越短了”,一如既往嘲笑他“比女生还白的男生是没有未来的”,一如既往地一起逗老板娘的吉娃娃,给它取名叫肥猫。 有次我正啃着猪蹄走在学校水池边,他和一群学校里名气很大的男孩子笑着走过来,他叫了我一声“林盛盛,相煎何太急”,声音很大,周围人目光全聚集在了我身上,我被呛得呼天抢地,咳嗽了半天,最后还是庄成贤一副“我是好人”的表情走过来帮我拍背顺气。 平安夜我收到一张没有署名的贺卡和一个大盒子,那是张很普通的贺卡,上面画了两个紧紧靠在一起的雪人,它们的脖子上系着同一条长长的大红色围巾,嘴巴笑得很大很开。我捏着那张贺卡和没有勇气拆开的礼盒,眼角渐渐湿润。华灯初上,我独自漫步在城市中央的广场上,头顶的大屏幕上一对分隔多时的恋人正紧紧拥抱在一起,腾空而上一簇簇烟火,周围人的欢呼和祝福淹没着我心底的悲伤。 “林盛盛,”有辆自行车在我面前停下来,少年单脚踩地,戴一顶毛茸茸的帽子,鼻尖被风吹得红通通。 “庄成贤,”我咬了咬嘴唇,努力抬起头不让泪水落下来,“我失恋了。” “哎呀别哭别哭,你还没跟我表白呢怎么就失恋了,”庄成贤手忙脚乱起来,还不忘开我玩笑。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于是我哗啦一声号啕大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在他羽绒服上蹭。大概是我撕心裂肺的架势吓到了他,庄成贤难得温柔了一把,摸了摸我乱糟糟的头发。他算计着我差不多该哭累了,才再次开口道:“来,带你去个地方。” 我就这样上了在全校女生“如果能拥有的话此生无憾”排名榜第三名的“庄成贤自行车后座”。他带着我经过了一株很大很大挂满了礼物的圣诞树,经过了一条人烟稀少的街,经过了一个踩滑板的小孩,而我也暂时将“失恋”抛在了脑后,专心致志地感叹起“好冷好冷脸要被刮破了”~ 然后在我以为他会反驳“刮破了说不定更漂亮”的时候,他停车了。我一边摸着撞到庄成贤背部的头一边问这是什么—— 是一座有些破旧,伫立在麦田深处的,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市人的我也没听说过的哥特式建筑物。 “教堂。”庄成贤锁好车后走到我身边,“我爸妈就在这里私定的终生。” 正好撞上一对新人的婚礼。不然以它的地理位置就算是平安夜也改变不了冷清的境况吧。我和庄成贤偷偷推开门,正好听到一身肃穆的牧师问:“无论贫穷富贵,生老病死,你都愿意永远陪伴在对方身边,不背叛、抛弃他吗,” 庄成贤正在说“呀第一次看西式的呢也不知道我老爹老娘当初怎么私定的”,我忽然想起我失恋了。可是此时此刻我还是选择了安静地呆在这个不知从何时起就成了习惯的男孩子的旁边,认真地欣赏了一场婚礼。除去最后新郎新娘接吻时,一双白皙的手伸过来遮着我的双眼,伴随的台词是“少儿不宜”。 我难得地没有打掉他的手。只是没有告诉庄成贤,其实我也尝试过的。和喜欢的人亲吻。 是初中时候的事了,那是个温柔的夏天。因为下午有堂考试,中午匆匆刨了几口饭后就赶回教室温书,推开门就看见了他在那里睡觉。口水流在了书上,窗帘被大风吹得很高,都 过了他的头,我试探着叫了一句“喂”,没有回答。 又胡乱问了几句“吃饭了吗”、“下午几点考试啊”,对方一概不予回答。 于是得出“睡得很沉”。然后我就放心地盯着他看了许久,“偷亲一下没关系吧”的念头也油然而生。心动不如行动,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衣服给弄好以免碰到他,再俯下身子,本来是只打算在脸上轻轻碰一下的可是对方的嘴唇实在太有吸引力以至于我中途开了点小差,亲了上去。 “喂,你不会又要哭了吧,” 一旁的少年打断了我的回忆。 三(Merry Chrismatmas 回去的时候庄成贤的车在半路没气了。 “跟主人一样完全不靠谱啊~”我跳下车绝望地踢了它一脚。 天气也确实冷得够呛,庄成贤同学也不好意思起来,看我肩膀缩得跟个东北大爷似的,他挠了挠头,最后有些勉为其难地说:“那,我背你回去吧。” 我差点笑喷,用靴子踢了踢他,“瞧你紧张的,走回去啦,有什么大不了。” 一路上无非就是一些闲言碎语,再说说梦想之类的,然后两个人忽然就沉默了起来。 “喂,”我踢了粒小石子,它磕磕绊绊地跳入了一旁的河水里,“你有喜欢过人吗,” “有„„吧。”他眯着眼睛想了想。 “有屁啊~本姑娘喜欢了六年啊六年~从穿秋裤扎麻花辫就喜欢他啊~”不服气,再踢一颗石子,“跟个白痴一样围着他到处跑,被人笑话不被理解也没有关系„„我以为,总有那么一天„„总有那么一天„„”声音渐渐小了下去,“还努力地织了围巾给他,竟然拆也不拆开就退了回来~~” “啊,刚才载你的时候就想问了,你抱的是实心球么这么重„„原来只是围巾。”显然,某人完全没有跟上我的思路。 赌气似的,将自己亲手包好的盒子胡乱撕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条灰黑色的围巾,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孤独,“丑死了„„” “那个,”对方突然改成了温柔的语气,“反正你留着也没用,睹物思人怪伤感的,要不„„就给我吧。”有些恳求的样子。 “啊,”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本来想说“给你织围巾的女生还不够多么”,但最后出口成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抢过去了。 “诶,庄成贤,”我笑了起来,男生回过头来,眼里像是盛了月光般温和,“你还蛮可爱的嘛~”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收到无数短信,说下雪了。 我一边哇哇叫着“不是吧这么给力”一边穿着裤子跳起来。窗花已经被雪覆盖着看不清楚了,天地只觉得宁静。 才刚走到学校门口就收到庄成贤的短信,说,来天台。 于是我随地抓了一大团雪就气势汹汹地 向天台去了。天台的铁门半掩着,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它,还来不及给庄成贤一个惊喜,就先被他的雪炮砸中了。 不是我方无能,只怪敌方太狡猾。 我正准备回击,庄成贤忽然叫住了我。他站在离我大概十米远的天台的栏杆旁,风将他的外衣猎猎吹起,清瘦,身后的白雪衬得他白净的皮肤如玉瓷,很傻气地系着我织的围巾,他曾经一直不屑地叫它破渔网。 “盛盛,”他第一次这样叫我,有些腼腆,他指了指地上,“你看。” 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地上。某某的一层雪上,被人写上了七个大字,林盛盛,我喜欢你。 歪歪斜斜的笔画,可是看出写字的人当时的狼狈。 那么那么努力,为了让我知道他的心意。 我低着头静静地看着它们,林盛盛是谁,是我。谁喜欢林盛盛,庄成贤。 什么叫喜欢,记得我曾经这样问过他,他想了想,柔和地笑了笑,说,喜欢就是,把她放在心上,想她好,想把全世界都给她。 “谢谢。” “所以,你的,”他的声音在笑,似乎对我的反应意料之中。 “对不起。” 圣诞节的雪,下了整整一天。 四.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被好友问起过“为什么会拒绝啊,对方可是庄成贤啊”。 为什么呢,相貌好,成绩好,脾气好„„总之什么都好的男孩子,百年难得一遇,还被我狗屎运地给撞上了。 “因为不是那个人啊。”我笑笑。 后来据说庄成贤和他的朋友之间也有类似的对话。“为什么会喜欢上林盛盛啊,一眼还没看完就被淹没在人海了~” 长相一般,成绩中上,性格不见得温柔,对男生也没多大兴趣„„总之就是个连言情小说都不看的平凡女生。 “因为是她嘛。”对方也留下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回答。 在某个方面,我和庄成贤有着相同的固执。 暑假的时候,我缠着老板娘在“有间小屋”当暑假工。这真是个奇怪的店铺,提供咖啡和冰激凌,旧书和进口碟,纯银的藏族手链和印着海绵宝宝的纯棉短袖。庄成贤依然每天来这里,背一个很大的旅游包。他通常会先做两个小时的作业,然后拿出笔记本来打《植物大战僵尸》。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这个男孩子,他懂得安排自己的时间,至少他把数学作业放在了幼稚游戏的前面。 他喝加了雪碧的柠檬汁,累了把头一歪就倒下睡。阳光透过玻璃窗踩在他眉毛上,像一团绒毛。 也有追庄成贤追得厉害的小学妹,穿红色的格子裙来店子里看他,不敢走太近,就隔着一块一块的光阴偷偷望着他。我好笑地看着这一切,偷偷将店里的背景音乐改成梁静茹的《幸福洋果子店》。 我依然给喜欢的男孩子写收不到回信的信。说今天的阳光真好,说隔壁家的牛排很美味。邮局离我们这里很远,要转几趟公车,通常回家时都是末班车了,我坐后排靠窗的位置,看整个城市万家灯火。 偶尔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庄成贤的笑容,以及他的喜欢,觉得自己在慢慢成长。 领到打工挣的钱后我请庄成贤吃了大碗的牛肉面,他吃得很满足很认真,也并没有做出将碗里的牛肉夹给我这样让我尴尬的举动,并没有问我会用那笔钱做什么,好像我和他真的就只是两个认识很久的朋友。 秋天的时候学校举行百年校庆,我翻箱倒柜的找去去年的衣服,感叹着又过了一年了。晚上的晚会听说有庄成贤的节目,打趣地问他是不是要表演小品,他难得地害了羞,说,唱歌而已。 下午放学后大家都端着凳子去操场上等待晚会,五彩的气球满天飞,银杏叶刚刚黄透,风一吹就漫天地飞。我在下楼梯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号码没有存,因为早已烂熟于心。 “我回来了。” 我脚一个踏空,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原来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没有长进,只要是关于他,就能让我溃不成军。 一路狂奔这跑到初中学校,远远地就看到了在熟悉的台阶上坐着的他。 “嗨。”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很卡通地举起手和他打招呼。 他点点头,然后从包里摸出一个东西,是海绵宝宝的钥匙链,记得某次在信里给他提到过,我的钥匙扣丢了。我就站在他面前,他需要抬起头才能看见我的眼睛,我和他的影子被夕阳拉到了一起,重叠。 他穿着的套头上上面有很大一个笑脸,我戳了戳它,然后和它一样傻兮兮地笑了。 “我们去城北那家店吃过桥米线吧。”我不安地说,那是我所能想到的,离现在所处位置最远的地方了。 他笑着没有揭穿我。 我们沉默着肩并肩走了很多很多条街,一点也不觉得脚累。我问他西安的夜景是否也这么美,天上是否也有星。 经过一家KTV的时候突然想起初中毕业的时候大家一起聚会。最后将我和他推到场中,让我们合唱情歌,《花好月圆夜》,前奏刚刚响起,他就丢下话筒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哽咽着把整首歌唱完了。 没想到,两年后会同他以吃一碗米线的情谊经过这里。 “那一次,”他却先停下了脚步,“丢下你临阵脱逃了,很抱歉。” “都过去了。”我假装笑起来。 “因为太紧张了。”他忽然这样说道。“一直没有回你的信。” “„„没有关系。” “我一直觉得未来自己的未来都那么不确定,又怎么有资格许别人未来。” 我抬头望着他,他口中的别人,或许就是我。十几岁的时候,对于世界,对于感情的迷茫让我们感到自己如此渺小。 “没有关系,你有你自己的想法,我也有我的。” 分开的时候他忽然叫住我:“林盛盛。” 我转过头。他双手插进包里,整个人像是被打了层模糊的光圈,显得十分不真实。 “明年一起考去北京吧。” 就在这花好月圆夜,有情人儿成双对。 五(有你的未来 回到家里才想起错过了今天晚上的晚会。掏出手机来看,三条庄成贤的短信。 “你到了吗,”“盛盛,”“盛盛。” 我手指在键盘上摩挲了许久,终于没能编出一条完整的短信。 第二天去学校,发现周围气场非常不对。我的课桌上贴满了“你怎么不去死啊”、“不要脸的女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类的纸条,字迹和贴纸的五花八门展示了我的受欢迎程度。 我极有耐心地将它们一一撕下,然后蹲在身擦干净被人踩得全是灰土的凳子,坐下。 下课的时候才从好友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缘由。昨天庄成贤唱了一首歌,五月天的《知足》。 “他唱歌的时候全场很安静,他一个人站在台上,显得十分孤独,完全不是平日里那个嘻嘻哈哈哈的没神经粗线条。” “然后,他唱到那句‘如果你快乐不再是为我’的时候把头低下去了,全场开始有女生哭了。唱到最后,好多女孩子都哭了。喜欢他的,喜欢别人的„„爱而不得的人总是那么多。” “最后的时候不知道谁很大声的叫了声你的名字,然后大家就一起喊你的名字,喊得很大声,连主持人都拿着话筒喊——你没来。”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 如果你快乐再不是为我,会不会放手其实才是拥有。 我将刚才撕下来的纸条一张张展平,仔细看才发现上面其实有泪痕。 “你干嘛那么犟啊,都没一点感动吗,”朋友问我。 “你知道我喜欢的那个人,就算每天挑灯夜战成绩都及不上庄成贤一半;打篮球总是坐冷板凳;算不上很好看,单眼皮;身高还勉强,头发硬硬的,算不上太幽默,又不是闷骚型„„总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男孩子,实在拿不出手,更别说和庄成贤比。” “那„„” “可是,别的男孩再好再优秀,不是他,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抬眼瞥了瞥窗外的蓝天,白云懒懒的,不想动。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我只知道,当我还是个分不清玫瑰和蔷薇的小女孩时,他就在我生命里了。 只有这个人,曾陪我在最初的地方。 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该怎么收藏该怎么拥有。 傻瓜庄成贤。 因为庄成贤的缘故,我在学校实在火了一把。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最后都落得一句“不怎么样啊”。 我从刚开始的难堪便得渐渐坦然。因为我知道,无论好与不好,我都是我,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林盛盛。我用尽全身力气去爱过一个男孩,我也享受过一个男孩子的万千宠爱。 期末考试完后,班里组织去附近的郊区滑雪,被我拒绝了,因为我要出去一趟,去西安。 庄成贤给我发短信的时候我正在收拾行李。 “一个人去啊,” “是啊,用夏天赚来的钱。” “这个季节的西安很冷吧。” “是啊,把老妈的羽绒服都借来了,听说屋子里有暖气,不用担心~” “明天送你吧。” 第二天我在火车站看到冷得缩头缩脑的庄成贤时,有种好久没见到他的感觉。他还是系着那条丑围巾,戴幼稚的毛线帽子,为我买了杯热奶茶,小心翼翼地,生怕它冷了。他向来温柔体贴,且不动声色。 “以后别这样啦,”我捶了捶他的肩膀,“我真的没有那么好。” “我知道,我从来也没觉得你多好。”他不屑地看我一眼。 我们身边是人来人往,人们带着匆匆的形色经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 “我刚开始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庄成贤装作无所谓的笑,可是有些难过,我觉得他的眼里应该只有阳光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一开始,我就输了。一开始,你就对我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他顿了一下,有些自嘲地拉开嘴角笑,“林盛盛,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我走上前,轻轻地抱了抱他,“我一直记得你站在雪地里喊我的样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然后我转身,提着行李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 在火车的轰鸣声中我看见他的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向我挥手告别。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我跋山涉水,跨过数百个昼夜,流过泪,喝过酒,唱过情歌,听过情话。我曾走过很多很多条街,织过一条很长很长的围巾,写过很多很多的信。我穿着最好看的墨绿色连衣裙去找我心爱的男孩子,我拥抱过一个笑起来像太阳的少年。 可是我依然不知道什么叫爱情。 我只知道,沿着梦的方向走,就一定能抵达有你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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