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香港社保介绍

2019-03-15 4页 doc 16KB 150阅读

用户头像

is_496339

暂无简介

举报
香港社保介绍港通国际版权来自www.100gthk.com 香港社保介绍 前言:关于香港社保的介绍;香港社保的特点介绍;香港社保受托人的介绍等。在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国内人称之为所谓的香港社保。 一、香港社保概况: 香港社保,在官方称为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英文缩写为MPF,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制度”,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标志着退休保障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福利,而是香港300多万劳动人口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
香港社保介绍
港通国际版权来自www.100gthk.com 香港社保介绍 前言:关于香港社保的介绍;香港社保的特点介绍;香港社保受托人的介绍等。在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国内人称之为所谓的香港社保。 一、香港社保概况: 香港社保,在官方称为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英文缩写为MPF,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标志着退休保障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福利,而是香港300多万劳动人口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 香港强积金是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而设立的为就业人士提供正式退休保障的制度。除条例豁免的少数人士外,全港18岁至65岁的雇员都必须加入已注册的强积金计划并向该计划供款。强制性供款额基本上按雇员每月收入的10%计算,即雇主及雇员各须供款5%,自雇人士也须按收入的5%供款。 强积金计划实质上是一种基本保险DC计划,也被称为是香港的社会保险。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供款即时属于雇员,由商业机构依据信托法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管理,由积金局监管。经过短短10年的运作和发展,效果非常明显,目前已覆盖了86%的香港就业人士。 1 在强积金投资上,香港特区政府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工具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基金的稳健运营。由于人们可以灵活地选择其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方式,近年来,强积金的总资产净值已滚存超过2800亿港元,并且以超过每月20亿港元的速度增长。 二、香港社保主要的特点:第一是涵盖范围广泛;第二是“政策推动”和“利益引导”双管齐下;第三是账户资金由专业的商业机构运作。 第一、涵盖范围广泛 香港实施强积金制度前,特区政府养老金覆盖比例只有1/3左右,远远无法满足人们对养老的需要。2000年12月1日,香港开始正式实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简称为强积金。强积金并不完全由政府操办,政府主要的职责是敦促就业人士参与强积金,但具体的方式可由企业和个人自行决定。 特区政府在推出伊始是这样定义的:“强积金是一种强制执行和属私营性质的养老金制度,旨在协助就业人士累积资金安度退休生活。”截至2004年10月底,97.8%的雇主、96.3%的雇员以及79.4%的自雇人士已参加强积金计划。 实施强积金制度办法很简单,就是受雇人员和雇主每个月都拿出5%的免税收入,将这些钱放在一个信托受托人的专门独立账户,由受雇人员选择账户的投资方式,决定投资哪个基金或保险,然后一直积累到退休便可将存入账户的钱连同投资收益一起取回。 根据强积金条例的规定,除了豁免人士或受雇不足60日的雇员,所有 年龄介于18岁至65岁的雇员及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覆盖面非常广泛。相比较而言,目前内地退休养老体系的覆盖范围非常狭窄,仅限定为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上海镇保、综合保险人员和外籍人士都不在企业年金参加范围之列。 第二、“政策推动”和“利益引导”双管齐下 一方面,“强积金是一种强制执行和属私营性质的养老金制度”,运用政府政策的力量强制性推动。另一方面,税收优惠也吸引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 强积金制度比较有特点的地方是它的供款,除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供款以外,还允许自愿性供款。强制性供款按员工缴费基数的5%计算,企业和员工各按员工缴费基数的5%供款。如果员工希望退休生活有更佳保障,便可选择在强制性供款以外作自愿性供款,企业在员工缴费基数的15%以内,员工在每年12,000港元内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强积金制度规定供款的投资收益及员工领取强积金时均免税。也就是说,企业年金在缴费、投资收益、领取三个阶段都免除了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无疑,它为员工提供了一条合理避税的通道,大大提高了通过强积金解决未来养老之忧的积极性。 强积金实施后,对组织良好的大型公司来说,并没有为其经济积累带来太多负面影响;虽然也加重了一些小企业的负担,但强积金为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机会,小企业最终还是会受益。 第三、账户资金由专业的商业机构运作 在香港,积金局只是一个监管单位,主要职能是核准监管受托人(即 信托人)的事务及活动。强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均由经香港强积金局核准并颁发执照的专业机构操作。到2004年,核准受托人共19个,注册有48个强积金计划、144个集成信托计划。 三、受托人应符合的主要条件: 1、股本或净资产达到1.5亿港元或系有规模的财务机构下属具有3千万港元股本或净资产的经营实体; 2、至少有5名董事(即自然人),其中必须包括至少1名独立董事。要求各位董事具有信托的专业及经验,特别是良好的人品及声誉。若有违法等行为,必要时将追究个人资产责任。这一点尤为重要; 3、要有良好的内部监控程序; 4、必须购买足够的补偿保险,用以赔偿因其自身不慎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5、若是自然人为受托人,要求常住香港,个人信誉好,并履行1千万港元或净资产值10%的担保; 6、从事单一的信托业务。另外,强积金局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受托人即信托公司可以同时担当托管人,但必须由不同的人员管理和操作。 四、受托人的主要职能: 作为强积金帐户管理人、强积金资产管理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保护人发起及设立强积金计划;与委托人及受益人订立信托契约及签定;选定 投资管理人;选定基金托管人。 香港有19家具备强积金受托人营业资格的信托机构。但真正要能够开展相关的信托业务,必须要经过竞争与招标,要靠自身的实力和周到的服务,才能被已实行强积金计划的企业所选中,由雇主与信托公司签定信托后方可开始运营。强积金赋予企业选择权,不但可以分散投资风险,也能取得比较理想的回报,促进市场的发展和优胜劣汰。 转载www.gtgjhk.com|www.100gthk.com|www.100hongkong.com|www.lxgjhk.com
/
本文档为【香港社保介绍】,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