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
一、学生会的性质应是:全体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的组织,它的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同学,反映同学的
和要求,协助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关心学生的正当利益,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维权、文艺、服务类活动,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材。
二、学生会的经常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关心全体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利益。注意同学的思想动态、学习条件、伙食、住宿和医疗卫生状况和学生群体自身的利益,积极向党和团委指导老师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解决或进行教育;
(二)广泛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动员、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根据同学的要求和爱好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三)组织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政治活动、公益劳动和友谊活动。
三、学生会的各级部长应由学生自己选举产生。学生会部长的名额可以考虑扩大一些,有一部分部长负责去联系某一方面的同学,以反映他们对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
四、学生会应在党的领导、团委老师等支持和指导的帮助、配合下进行工作。加强学生会工作的关键首先在于党委和共青团的重视,我们要求基层党委配备较强的干部去担任学生会工作,注意运用学生会组织进行工作。其次要健全全校学生会的领导核心。
学生主席团职能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执行学生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
,领导各部工作;
(二)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
(三)领导各院、系学生会工作;
(四)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其他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生会赋予的职权。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学生会副主席协助学生会主席,负责分管的学生会不同方向。
(二)根据学生会主席的安排,熟悉分管板块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分管板块的工作检查、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发现,正确处理,及时汇报。
(四)学生会副主席参加的例会上,集中汇报近期分管工作的情况,研究工作,接受安排。
(五)学生会主席不在岗时,在主席团范围内推举出一名副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的工作,由学生会全体委员会投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