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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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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保定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我市经济全面发力崛起赶超进位的重要机遇期。在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大力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国家、省及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呈现出经济总量持续扩张、产业集聚加快、经济结构优化、综合实力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
保定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保定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我市经济全面发力崛起赶超进位的重要机遇期。在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大力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国家、省及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呈现出经济总量持续扩张、产业集聚加快、经济结构优化、综合实力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十二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1、发展速度加快。2010年末,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税金39%,分别高于“十五”期间年均增速4.8个百分点和8.2个百分点。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缴税金分别是“十五”期末1.6倍和3.3倍。 2、运行质量提高。“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越总产值增长速度,净利润增长速度与增加值和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基本持平,企业增加值率和盈利能力比“十五”时期明显提高。2010年民营经济组织全员劳动生产率达54600元/人,比“十五”期末增长41%;人均上缴税金5600元,比“十五”期末翻和一番以上。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部民营工业比重达到25.7%,比“十五”期末提高21.1个百分点。 3、主行业支撑凸显。以纺织服装业、皮革皮毛羽绒及其制造业、纸塑制品及其包装业、建材矿产业等为代表的传统主导行业,吸纳职工近70万人,2010年营业收入达到1530亿元,占民营工业总量的50%。以汽车及零部件为代表的机械制造业,在“十一五”期间发展迅猛。特别是汽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加工业,营业收入以年均20.9%的速度快速增长,2010年营业收入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多。成为带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兴主导行业。 4、产业集聚增强。高阳蠡县纺织、容城服装、白沟箱包、安国药业、雄县塑胶、曲阳石雕等县域特色产业,已形成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集群优势。全市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各类产业集群达到35个,聚集企业16000多家,占民营工业 的16.4%;吸纳从业人员44万多人,占民营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33%。其中20—50亿元集群13个,50亿元以上集群5个。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占全部民营工业总量的34.9%,拉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增长。 5、社会贡献增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在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8%,上缴税金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9.8%,民营经济组织吸纳劳动力217万人,其中吸纳城镇下岗职工3.8万人;2010年支付劳动者报酬225亿元,其中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达到3598元,比“十五”期末人均增收1308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6.8%,比“十五”期末提高17个百分点。在县域经济中,有17个县(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0%,其中高阳县达到89.2%;有19 个县(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本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60%,其中定兴县达到95.5%。 二、“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和有利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也显露出一些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1、总体发展后劲不足。一是投入相对较少。“十一五”期间,全省有8个市固定资产投入年均递增超过50%,我市只达到35%。石家庄、唐山等市五年民营经济累计投入在3000亿元以上,我市仅达1600亿元;二是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唐山、邯郸、沧州等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递增分别在17%以上,我市仅为12.5%。三是经济效益相对较差。全省有9个市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60000元/人以上,我市仅为54600元/人;营业收入利税率低于全省(11.18%)平均水平1.14个百分点。 2、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市民营经济主导产业以传统加工业为主,化工医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及软件开发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比重较小,整体营业利税率相对较低;占有较大比重的传统行业结构调整慢,除规模企业经过调整改造得以发展外,多数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重制约。第三产业发展滞后,2010年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为24.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且95%以上集中在传统商业、交通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信息、技术、融资、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欠缺。在全部民营经济组织中,民营企业仅占8.6%, 90%以上的民营经济组织长期停留在个体工商户阶段;在民营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占7.1%,92.9%的 企业长期停留在规模以下发展阶段。多数企业普遍存在人才匮乏,技术设备陈旧、科技成果吸收、转化能力弱、生产集中度低、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在竞争中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4、社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滞后。我市符合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的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及信息服务等组织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众多小企业缺乏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 5、生产要素制约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用地难、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原材料涨价、用工成本上升等,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竞争压力增大。 6、环境生态治理影响增强。随着国家节能减排任务的加大,部分资源依赖型企业和多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面临着关停、搬迁、改造、转型的重任,将会对民营经济总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务院连续制定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政策保障。二是国家大力实施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都市圈发展战略,为我们争取国家支持、利用域外资源,把独特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供了机遇。三是北京、天津的产业转移和功能外延加速,为我市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和功能辐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机遇。四是国家、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市发挥在新能源等领域的比较优势,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新的机遇。五是国家、省、市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激活我市社会投资主体,增强了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六是30多年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本、物质基础和市场经验,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建设了一批规模企业和支柱行业,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目标及重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以全市三大战略(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为依托,以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优化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和创新服务,在民营经济规模、质量、效益和素质上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实力保定、和谐保定、魅力保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增加值:2011—2015年预计以23%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末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半,预计达到33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以上。 实缴税金:2011—2015年预计以21%以上速度增长,占全市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 出口产品交货值:2011—2015年预计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末预计达到710亿元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2011—2015年预计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末预计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达65%以上。 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到“十二五”期末,民营经济组织预计达到30万个,从业人员达到2.6万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培育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5个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亿元民营企业(集团)5个以上,力争形成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3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资源配置、经济技术合作和进入资本市场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唱响全民创业主题曲,激活各种创业因素,挖掘各种创业潜能。 二是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在促进民营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品牌的档次,扩大市场占有率,做大传统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提高我市民营经济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鼓励发展资源节约型企业,淘汰资源浪费、污染型企业。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持持续的发展能力。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发展其他所有制经济相结合,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农业产业化、旅游特色化进程相结合,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相结合,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相结合。 四是坚持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推动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构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支持信息化企业加快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以工业化带领信息化发展。 (四)发展重点 1、积极发展市场主体。着力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培育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发展主体投身创业实践。组织实施“万千百十”工程。即:每年新增10000个民营经济组织,1000个民营企业,100家规模以上企业,10家亿元以上企业。到2015年,民营企业占民营经济组织的比重提高到15%,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1300多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50多家,民营经济组织成分和梯次结构进一步优化。 2、大力发展支柱行业。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重点,着力推进民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为代表的机械加工业,以建设“华北轻型汽车城”为目标,重点抓好一批整车专业化生产基地和汽车零部件协作配套基地,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促进汽车工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设备制造业,瞄准国际一流,提升龙头企业实力,扩大整体规模,完善产业链条,加快自主创新,实现新能源产业发展新突破。纺织服装业,突出上规模、上档次、创品牌,依托白沟箱包、容城服装、高蠡纺织,建设“京南纺织服装加工基地”。建材矿产业,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提高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打造西部绿色建材和环京津新型建材产业带。化工医药业,支持重点企业向精细化、 高端化发展,大力扶持以安国为代表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及软件开发业等朝阳行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3、巩固发展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努力打造发展一批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规模大、链条长、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做大集群规模。重点扶植发展汽车零部件、高阳纺织、容城服装、安国中药材、高碑店箱包、曲阳雕刻、雄县塑料包装、博蠡橡胶等省、市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市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6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0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对省、市重点产业集群中的骨干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建立服务平台。继续扶持各县(市、区) 在产业集群中建立完善“一会四中心”(协会、技术研发、检测、信息、模具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到2015年,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市民营经济总量的50%以上。 4、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旅游、娱乐休闲等服务业行业。培育一批服务主导产业发展、以产地物流为主的物流园区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融资、人才、信息、技术、就业咨询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家政、维修、护理等社区服务业。到2015年,服务业占全市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4.8%提高到30%以上。 四、“十二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和规定。坚持平等准入、“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等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从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营造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借用媒体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读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开展综合服务试点。建立完善政策宣传、服务导航、服务热线等窗口功能,整合、激活服务资源,培育服务 品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批多功能、广覆盖,便捷、实用的示范性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带动各类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中小企业服务,形成较完整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四是营造顺畅的法制环境。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狠抓“三乱”治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建立网上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服务热线,继续开展“金色阳光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强化社会服务。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一批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财政出资、民间投资等多渠道筹资方式,扩大担保资规模,增强担保能力,推进融资服务。到2015年,全市建成60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资本金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形成300亿元担保能力。做大市级担保机构,成立以市级担保机构为中心,各县(市、区)为成员的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担保资本金达到10亿元以上,形成50亿元以上的担保能力。二是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力度,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公共性原则,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专业化服务。加强统筹规划,重点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统筹考虑安排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强化规划引导,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城镇建设、工业聚集区建设、农村新民居建设规划。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到2013年建成50个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服务高效、成效明显的创业基地,其中,各县(市)建设2个以上,各区建设1个以上次各县(市、区)规划用地达到500亩以上,建设用地达到300亩以上;入驻企业达到1500家,吸纳就业达到4.5万人。三是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创造吸引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建立比较完善的人才支撑体系和人才管理机制,实施“人才聚集工程”、“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10个省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每年选送2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对200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对2000名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四是信用评价服务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以企业 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监督、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每年组织评定一批信用优良企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作用评价的协调联动和信息交流与共享。五是技术支持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各类技术创新机构和科研机构,为民营企业新产品研发、试制、设备检验、提高产品质量以及生产工艺改选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企业园区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扩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500万元,各县(市、区)不少于500万元,并逐步扩大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由县(市、区)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税收当地财政留成部分的20%给予支持;对税务主管部门确认、纳税后提出申请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额度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市、县两级政府安排资金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指导下,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增加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综合排队,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纳入责任考核体系,对前3名的县(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评选办法,每年对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市政府调整充实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把民营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领导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规划、引导、保护、协调和服务;统计部门要规范统计口径,随时反映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将民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相关执法部门要转变职能,以法行政,整顿和规范 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发挥其在政府和企业间的纽带作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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