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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2018-11-01 20页 doc 39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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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对员工的基本要 求…………………2 招聘录用……………………………3 劳动合同管理………………………4 工作时间……………………………7 休息休 假……………………………8 劳动报 酬…………………...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对员工的基本要 求…………………2 招聘录用……………………………3 劳动管理………………………4 工作时间……………………………7 休息休 假……………………………8 劳动报 酬……………………………11 劳动安全卫 生………………………13 社会保险和福 1 利……………………14 培训管理规 定………………………14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 制………………15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17 奖励与惩戒…………………………18 劳动争议……………………………26 附 则……………………………27 据《劳动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1 2 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 员工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 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3 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 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 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七条 招录工作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 2 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4 第八条 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 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 件:?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寸照片×张;?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学历证书;?就业登记证;?健康体检表;?职业资格证书;?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 5 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天(法律规定30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天(法律规定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一律不录用。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 第十三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 3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 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 6 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时,提前××天(法律规定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天内(法律规定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天(法律规定30日)通知员工。 第十八条 员工提前××日(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7 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 4 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 8 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无锡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二十二条 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 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第五章 工作时间 9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 5 篇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人事(讨论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10 第四章 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 第五章 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七章 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 第八章 工作及安全规则 第九章 考核制度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十一章 员工离职制度 第十二章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 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和教育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 12 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 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第七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就业证明;如系第二次就业,必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八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 2 公司在招录用工时,有权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情况,员工也应如实告知;公司有权在必要时调查核实应聘者的相关情况。 13 第九条 新进员工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表件: (一)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体格健康检查表; (三)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或初次就业证明; (四)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彩色照片两张; (五) 试用期间录用条件签收单; (六)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条 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原则上新近员工应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可确定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但工作业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 14 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送部分优秀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另行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招录员工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被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方能生效。劳动合同签定后,公司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录用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及家庭、社会背景介绍、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文本; (二)职业培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考核记录、脱产培训服务协议; (三)工作岗位调整及工资调整记录; 15 (四)奖惩记录,包括奖励或者惩处的事实调查记录、奖励或者惩处的决定、 3 员工不服处理的申诉及后续处理记录; (五) 员工考核记录;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结论; (七)其他有关于员工工作经历的记录资料。 公司应当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在该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第十五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相应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在公司的工作期限。 16 试用期间,员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满,如新进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指出仍不改正的; 17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向其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4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一)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18 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间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但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员工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擅自离开公司的视为自动离职,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19 (四)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具体以公司与不同岗位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日常上班的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5 篇三:(二)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二)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20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1 (三)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四)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五)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 员工职责 (一)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严格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 (二)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三)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 22 (五)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 (六)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第三章 招 聘 录 用 第七条 招录工作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八条 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23 第十条 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 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和近期免冠 寸照片 张;?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学历证书;?就业登记证;?健康体检表;?职业资格证书;?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 天(法律规定30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 天(法律规定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一律不录用。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 24 第十三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 天(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 天(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记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 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25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 天(法律规定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 天内(法律规定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 天(法律规定30日)通知员工。 第十八条 员工提前 天(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以欺诈、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2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证明书》。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二十二条 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终结或解除劳动合同签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7 第五章 工 作 时 间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 (5)天,每天 (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采取协商的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加点前,有部门主管汇总加班加点申请表,并于当日下班前 小时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批。未经报备核准,员工不得私自加班加点,违者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将加班申请表原件存档并进行工时统计,随时稽查核实部门加班情况,对超时加班情况加 28 强监控,及时报告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 企业建立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每月 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 年(不少于二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考勤时,需由部门主管补签证明,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修正考勤记录。 第二十九条 员工必须在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 第六章 休 息 休 假 第三十条 企业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一条 假期规定 1、法定假(共11天)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五一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薪资 1天 3天 1天 1天 1天 1天 3天 有薪 2、部分职 29 工法定假日。?“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非强制); ?“五一”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非强制).企 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休闲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不能安排休息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 不另补假。 3、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课申请享受带薪年 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 工龄 满1年不满10年 满10年不满20年 20年以上 天数 5天 10天 15天 4、婚假。 项目 标准 条件 备 注 一般 3天 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晚婚 10天 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 一方符合,一方享受; 双方晚婚,双方享受 薪资 有薪 30 5、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有薪假1—3天。 6、产假。 项目 标准 简要内容 薪资 产 一般 90天 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难产 105天 难产增加15天 假 多胞胎 90+15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有 不满两个月 15天 流 两个月以上 20天 产 不满三个月 三个月以上 30天 流产假应有医院证明 31 假 不满四个月 四个月以上 42天 女方产假 薪 晚育假 增多60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 的初次生育 护理假 10天 对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 10天 7、节育、绝育假。 项目 标准 备注 32 放置宫内节育器 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取宫内节育器 休息1天 有薪。 输精管结扎 休息7天 育、绝育手术的, 单纯输卵管结扎 休息21天 可合并计算 8、医疗期。企业实行医疗期制度。员工因病(除打架斗殴外)确需要停 工治疗,应凭市社区(或街道)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若医疗期累计超过其法定年休假标准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试用期内员工在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待医疗期结束后,延续计算。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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