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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2018-03-09 27页 doc 53KB 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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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头支票保证书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空头支票-申辩书 申辩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告字【2017】第****号告知书,支票号码为: ****,支票金额为: **万元,我公司由于*****,造成此次签发空头支票行为。事后,我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于2017年**月**日已向对方公司道歉并以转账/现金付清***元货款。经此事后,我公司已改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以后不再签发空头支票。请求贵行对于此次违规行为减轻处罚。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
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开空头支票保证书 空头支票-申辩书 申辩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告字【2017】第****号告知书,支票号码为: ****,支票金额为: **万元,我公司由于*****,造成此次签发空头支票行为。事后,我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于2017年**月**日已向对方公司道歉并以转账/现金付清***元货款。经此事后,我公司已改善财务#管理#,保证以后不再签发空头支票。请求贵行对于此次违规行为减轻处罚。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区***路**** 申辩人(签章): 日期: 2017年**月**日篇二: 空头支票处理需要的资料=申辩书模板 申辩书 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领导: 您们好~ 关于本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一事,我公司现做以下陈述: 我公司于2017年xx月xx日开出一张金额为xx元的支票付给xx,出票日期: 2017年xx月xx日,为农行转账支票,支票号为xx。 兹因(阐述原因)2017年xx月xx日当天下午税款被扣缴,导致账户余额不能足额支付该笔票款。我司与xx(付款方)有长期友好的合作,事后我公司向其说明了情况,xx对我司所做的失误及造成他的不便予以了理解,并答应我司(而后的处理方 xx月xx日到达对方公司帐户。 式),该笔xx元的款项已于2017年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并非故意开出空头支票,这与票据法和票据中所规定的故意开头支票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我公司之前并没有任何违反行政处罚法,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今后也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请求贵行免于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 此致 敬礼 xx 2017年xx月xx日篇三: 证明(空头支票证明) 申辩书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贵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编号 )我单位(我)已收悉,现申辩如下: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编号 )我单位(我)已收悉,现申辩如下》、《票据法》、《反洗钱法》、《现金管理法》、中国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申请在乙方开立账户,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交相 应证明文件,并承诺对所提交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应及时为符合条件 的甲方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条 甲方应携带相关印章和证明文件到乙方的营业柜台办理预留银行印鉴手续。若 甲方确实无法到乙方营业柜台预留印鉴而需带回或邮寄印鉴卡的,应向乙方申请。甲方应将 印鉴卡封包并在骑缝外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自领取印鉴卡之日,本地3个 工作日,异地10个工作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乙方。 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和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说明更换原因、 新印鉴启用日期等,加盖与原预留印鉴有明显区别的新印鉴;甲方须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 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并在申请上注明所交回凭证的种类、数量和号码。甲方挂失预 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和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对甲 方办理挂失手续之前(含办妥挂失手续当日)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仍以挂失的印鉴作为 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对办理挂失手续次日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 鉴不再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甲方带回或邮寄印鉴卡及未按规定送回印鉴卡,或者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未将盖有旧 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全部交回,或者甲方办理印鉴 挂失时未交回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在乙方开立账户的账号,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 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 文件,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第五条 甲方撤销账户时,如困被撤并、解散、宣告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以及注销、被吊 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撤销账户,应与乙方核对账户存款 余额,并交回印鉴卡(客户联)、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和开户许可证;甲方未交回印鉴卡 (客户留存联)、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核对无误后可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或有乙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 应承付的托收凭证的,不得申请撤销在乙方开立的账户。甲方跌开户许可证的,应在乙方指定的报刊媒体上进行公告,宣布该用户许可证作废。 每 六条 乙方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乙方债务的甲方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销心 户(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通知到甲方的,视同已经通知到甲方)。甲方应自乙方发出通知 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甲方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乙方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 项列入乙方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七条 甲方应按账户管理法律法规使用账户,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 工具,不得利用账户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不得将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给他 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不得违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未正确 履行有关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第八条 甲方开立除验资外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在开户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需延 期的,应在有效期内向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报人民银行核准后办理展期,该类账户有效期最 长不得超过2年(含展期),超过2年的应办理销户。甲方开立账户办理验资时,甲方授权乙方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 开户,未通过验资的应办理销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账务核对工作。采用纸质对账方式,乙方在对账截止期后 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对账单,甲方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对账截止期后十五日内将加盖有预留印 鉴或约定用章的对账回单送达乙方;甲方未按时领取对账单或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核对相符, 如甲方在约定期限以外对该次对账的内容产生异议 的,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但均不影响 乙方以后对本次对账服务产生异议的权利。存在未达账项或错账的,由甲方主动向乙方查询。 甲方应保证对账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的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 关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有权在定期对账的基础上,办理不定期对账,不定期对账的季末不再办理定期对账; 同时,在甲方未反馈对账回单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上门对账,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 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 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 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按规定做好账户年检和开户证明文件更新工作,若甲方不配合 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现金支取、 现金库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履行反洗钱职责。若乙方认为甲方账户的相关支付结算业务需要 向甲方进行核实确认的,甲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保障甲方资金安 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收费项目标准以乙方公告为 方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准。乙方依法为甲 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 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 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 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 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 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签发使用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 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字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甲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 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 元的罚款。甲方一年内累计签发三张(含)以上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 乙方将停止向其出售支票。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正式开立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撤 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篇二:票据法》、《反洗钱法》、《现金管理法》、中国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申请在乙方开立账户,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交相 应证明文件,并承诺对所提交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应及时为符合条件 的甲方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条 甲方应携带相关印章和证明文件到乙方的营业柜台办理预留银行印鉴手续。若 甲方确实无法到乙方营业柜台预留印鉴而需带回或邮寄印鉴卡的,应向乙方申请。甲方应将 印鉴卡封包并在骑缝外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自领取印鉴卡之日,本地3个 工作日,异地10个工作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乙方。 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和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说明更换原因、 新印鉴启用日期等,加盖与原预留印鉴有明显区别的新印鉴;甲方须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 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并在申请上注明所交回凭证的种类、数量和号码。甲方挂失预 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和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对甲 方办理挂失手续之前(含办妥挂失手续当日)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仍以挂失的印鉴作为 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对办理挂失手续次日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 鉴不再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甲方带回或邮寄印鉴卡及未按规定送回印鉴卡,或者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未将盖有旧 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全部交回,或者甲方办理印鉴 挂失时未交回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在乙方开立账户的账号,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 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 文件,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第五条 甲方撤销账户时,如困被撤并、解散、宣告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以及注销、被吊 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撤销账户,应与乙方核对账户存款 余额,并交回印鉴卡(客户联)、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和开户许可证;甲方未交回印鉴卡 (客户留存联)、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核对无误后可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或有乙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 应承付的托收凭证的,不得申请撤销在乙方开立的账户。甲方跌开户许可证的,应在乙方指定的报刊媒体上进行公告,宣布该用户许可证作废。 每 六条 乙方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乙方债务的甲方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销心 户(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通知到甲方的,视同已经通知到甲方)。甲方应自乙方发出通知 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甲方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乙方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 项列入乙方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七条 甲方应按账户管理法律法规使用账户,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 工具,不得利用账户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不得将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给他 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不得违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未正确 履行有关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第八条 甲方开立除验资外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在开户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需延 期的,应在有效期内向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报人民银行核准后办理展期,该 类账户有效期最 长不得超过2年(含展期),超过2年的应办理销户。甲方开立账户办理验资时,甲方授权乙方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 开户,未通过验资的应办理销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账务核对工作。采用纸质对账方式,乙方在对账截止期后 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对账单,甲方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对账截止期后十五日内将加盖有预留印 鉴或约定用章的对账回单送达乙方;甲方未按时领取对账单或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核对相符, 如甲方在约定期限以外对该次对账的内容产生异议的,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但均不影响 乙方以后对本次对账服务产生异议的权利。存在未达账项或错账的,由甲方主动向乙方查询。 甲方应保证对账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的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 关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有权在定期对账的基础上,办理不定期对账,不定期对账的季末不再办理定期对账; 同时,在甲方未反馈对账回单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上门对账,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 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 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 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按规定做好账户年检和开户证明文件更新工作,若甲方不配合 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现金支取、 现金库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履行反洗钱职责。若乙方认为甲方账户的相关支付结算业务需要 向甲方进行核实确认的,甲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标准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保障甲方资金安 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收费项目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乙方依法为甲 方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 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 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 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 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 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签发使用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 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字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甲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 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 元的罚款。甲方一年内累计签发三张(含)以上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 支票的, 乙方将停止向其出售支票。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正式开立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撤 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篇二》上登记;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及时收回,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 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 时,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 头支票;不准出借、出租银行账户;未经允许,不得向受派单位的非关联单位和个人提供受 派单位开户及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5、购买和签发支票、汇票时,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时 登记《银行票据购买、使用》。 6、月度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 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一致。出现差错,要及时查询处理。 7、遵守内部牵制制度规定,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和会计档 案保管工作。 8、签发银行结算凭证的印章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 9、服从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完成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诺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时 登记《银行票据购买、 使用登记表》。 6、月度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 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一致。出现差错,要及时查询处理。 7、遵守内部牵制制度规定,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和会计档 案保管工作。 8、签发银行结算凭证的印章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 9、服从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完成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诺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常见的《还款承诺书》内容较为简单,就是确定欠款数额,明确还款期限,然后签字或 盖章就行了。因为它简单,有些事项并没有表述清楚,自然就缺乏可操作性。如此简单的《还 款承诺书》,一旦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其实是很难很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什么样 的《还款承诺书》才是有效的,能体现债务人还款诚意的,在起草《还款承诺书》时到底有 哪些注意事项, 1.出具《还款承诺书》的原因 1.1债权人逼得 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肯定得通过合法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甚至非法的各种 途径给债务人施压,让其尽快还钱。债务人在债权人的不断催讨下,在暂时无力偿还时,只 能先给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想还钱的,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承诺一定期限内 还款。有些就是老赖压根就不想还款,出具还款承诺只是缓兵之计,好让债权 人不要天天来 讨债,等还款期限到了,债权人再来讨债时,再找其他理由搪塞,拖一天是一天。这样导致 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拿着一把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承诺书,但债 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甚至有些 利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公司的独立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利用承诺还款的期限来转移公 司的资产。 1.2债务人自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到期无能力偿还,就跟债权人协商,钱是一定 会还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为表达还款诚意,主动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债务人主动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出于道德,人要讲诚信,欠债还钱。有些是迫于压力, 不还钱,债权人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主动承诺还款,表达个诚意,主动点以 后有什么事才好 沟通。有些是缓兵之计,主动点,债权人就会放松警惕,不会那么快找讨债公司,或不会那么快诉讼,利用这个时间差来转移财产,赖钱不给。有些 是出于商业的考虑,债权人得罪不 起,以后还想长期合作呢。 2.出具《还款承诺书》的作用 2.1固定证据 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了,债务人的资金可能出问题了,债 务人诚信也可能出问题了,要提前为将来诉讼做好准备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要事先 把证据做扎实了。你就是找讨债公司去讨债,也得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才好讨。债 务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就起到了固定证据之功效。 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承诺书》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债权债 务关系的证据使用。债务人在出具还款承诺之前,一般都是要跟债权人结算的,这样才好确 定欠债的具体数额。如果事先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协议,或者有‎‎协议,但约定 不明确的,趁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甚至可以哄着债务人,现在没钱可以延期还,只要出具还 款承诺即可。一旦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债权债务关系就被确定了,这样一旦将来诉讼证 据就充分了。 2.2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其权利即变成自然 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不予 偿还。当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丧失,债务人对债 权人履行的,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既定法律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 证据的收集和判断,这样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 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一旦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即构成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说明债权人提出了请 求,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这些都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2.3自我安慰 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欠钱不还,那肯定得要。债务人上道的,你去要了,很客气,债务 是承认的,只是暂时没钱,希望再缓一缓。可以,但得有一 个还款计划,不能无限期拖延下 去,债务人于是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对于债权人来说,一纸文书在手,不管是不是空头支 票,将来能不能兑现,这也算是完成了讨债的一个阶段性的工作。 债务人不上道的,欠钱不还,还找各种借口拖延,甚至想耍赖。债权人通过各种方式给 债务人施压,最后债务人被逼写下《还款承诺书》。作为债权人,特别是下面具体办事的人, 有了债务人的《还款承诺书》,固定了证据,中断了诉讼时效,这也算是有了个交代,不行将 来就打官司。 3.起草《还款承诺书》的注意事项 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场出具 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因为仓促,难免就会有所遗漏,一有遗漏 就会为以后纠纷的解决留下隐患。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 注意以下几点。 3.1欠款事由表述清楚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清楚,不能就简单的直接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因 什么事而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多少或利息如何计算,违约金多少或违约金如何计算, 应当什么时候还款,现在延期到什么时候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 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事先都是有协议来约定的, 现在让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因相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 为诺 准。例如,本来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期间的利益和逾期付款的利益都是有明确约定的,但 在 还款承诺中只说了借款的本金为多少,延长到什么时候还款,对利息并没有进行约定。因为 没有对利息进行约定,法院就可能认定还款承诺变更了原先借款协议的 内容,现在借款为无 息。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定要把欠款事由表述清楚。 3.2约定违约责任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 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 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 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 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 一个完备的能激励 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还款承诺书》内容较为简单,就是确定欠款数额,明确还款期限,然后签字或 盖章就行了。因为它简单,有些事项并没有表述清楚,自然就缺乏可操作性。如此简单的《还 款承诺书》,一旦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其实是很难很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什么样 的《还款承诺书》才是有效的,能体现债务人还款诚意的,在起草《还款承诺书》时到底有 哪些注意事项, 1.出具《还款承诺书》的原因 1.1债权人逼得 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肯定得通过合法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甚至非法的各种 途径给债务人施压,让其尽快还钱。债务人在债权人的不断催讨下,在暂时无力偿还时,只 能先给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想还钱的,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承诺一定期限内 还款。有些就是老赖压根就不想还款,出具还款承诺只是缓兵之计,好让债权 人不要天天来 讨债,等还款期限到了,债权人再来讨债时,再找其他理由搪塞,拖一天是一天。这样导致 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拿着一把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承诺书,但债 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甚至有些 利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公司的独立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利用承诺还款的期限来转移公 司的资产。 1.2债务人自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到期无能力偿还,就跟债权人协商,钱是一定 会还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为表达还款诚意,主动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债务人主动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出于道德,人要讲诚信,欠债还钱。有些是迫于压力, 不还钱,债权人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主动承诺还款,表达个诚意,主动点以 后有什么事才好 沟通。有些是缓兵之计,主动点,债权人就会放松警惕,不会那么快找讨债公司,或不会那么快诉讼,利用这个时间差来转移财产,赖钱不给。有些 是出于商业的考虑,债权人得罪不 起,以后还想长期合作呢。 2.出具《还款承诺书》的作用 2.1固定证据 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了,债务人的资金可能出问题了,债 务人诚信也可能出问题了,要提前为将来诉讼做好准备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要事先 把证据做扎实了。你就是找讨债公司去讨债,也得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才好讨。债 务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就起到了固定证据之功效。 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承诺书》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债权债 务关系的证据使用。债务人在出具还款承诺之前,一般都是要跟债权人结算的,这样才好确 定欠债的具体数额。如果事先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协议,或者有协议,但约定 不明确的,趁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甚至可以哄着债务人,现在没钱可以延期还,只要出具还 款承诺即可。一旦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债权债务关系就被确定了,这样一旦将来诉讼证 据就充分了。 2.2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其权利即变成自然 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不予 偿还。当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丧失,债务人对债 权人履行的,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既定法律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 证据的收集和判断,这样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 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一旦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即构成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说明债权人提出了请 求,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这些都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2.3自我安慰 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欠钱不还,那肯定得要。债务人上道的,你去要了,很客气,‎‎债务 是承认的,只是暂时没钱,希望再缓一缓。可以,但得有一 个还款计划,不能无限期拖延下 去,债务人于是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对于债权人来说,一纸文书在手,不管是不是空头支 票,将来能不能兑现,这也算是完成了讨债的一个阶段性的工作。 债务人不上道的,欠钱不还,还找各种借口拖延,甚至想耍赖。债权人通过各种方式给 债务人施压,最后债务人被逼写下《还款承诺书》。作为债权人,特别是下面具体办事的人, 有了债务人的《还款承诺书》,固定了证据,中断了诉讼时效,这也算是有了个交代,不行将 来就打官司。 3.起草《还款承诺书》的注意事项 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场出具 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因为仓促,难免就会有所遗漏,一有遗漏 就会为以后纠纷的解决留下隐患。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 注意以下几点。 3.1欠款事由表述清楚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清楚,不能就简单的直接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因 什么事而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多少或利息如何计算,违约金多少或违约金如何计算, 应当什么时候还款,现在延期到什么时候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 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事先都是有协议来约定的, 现在让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因相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诺 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 为准。例如,本来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期间的利益和逾期付款的利益都是有明确约定的,但 在 还款承诺中只说了借款的本金为多少,延长到什么时候还款,对利息并没有进行约定。因为 没有对利息进行约定,法院就可能认定还款承诺变更了原先借款协议的 内容,现在借款为无 息。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定要把欠款事由表述清楚。 3.2约定违约责任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 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 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 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 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 一个完备的能激励 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 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 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 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债 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 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 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 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例中,因为主、客观情况的限制,债权人也未必能完全按照最有利于 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这时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 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思维:还款承诺书》。这时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 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思维》,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常见的《还款承诺书》内容较为简单,就是确定欠款数额,明确还款期限,然后签字或盖章就行了。因为它简单,有些事项并没有表述清楚,自然就缺乏可操作性。如此简单的《还款承诺书》,一旦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其实是很难很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什么样的《还款承诺书》才是有效的,能体现债务人还款诚意的,在起草《还款承诺书》时到底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出具《还款承诺书》的原因 1.1债权人逼得 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肯定得通过合法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甚至非法的各种途径给债务人施压,让其尽快还钱。债务人在债权人的不断催讨下,在暂时无力偿还时,只能先给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 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想还钱的,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款。有些就是老赖压根就不想还款,出具还款承诺只是缓兵之计,好让债人不要天天来讨债,等还款期限到了,债权人再来讨债时,再找其他理由搪权 塞,拖一天是一天。这样导致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拿着一把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承诺书,但债 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甚至有些利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公司的独立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利用承诺还款的期限来转移公司的资产。 1.2债务人自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到期无能力偿还,就跟债权人协商,钱是一定会还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为表达还款诚意,主动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 债务人主动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出于道德,人要讲诚信,欠债还钱。有些是迫于压力,不还钱,债权人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主动承诺还款,表达个诚意,主动点以 后有什么事才好沟通。有些是缓兵之计,主动点,债权人就会放松警惕,不会那么快找讨债公司,或不会那么快诉讼,利用这个时间差来转移财产,赖钱不给。有些 是出于商业的考虑,债权人得罪不起,以后还想长期合作呢。2.出具《还款承诺书》的作用 2.1固定证据 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了,债务人的资金可能出问题了,债务人诚信也可能出问题了,要提前为将来诉讼做好准备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要事先把证据做扎实了。你就是找讨债公司去讨债,也得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才好讨。债务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就起到了固定证据之功效。‎‎ 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承诺书》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使用。债务人在出具还款承诺之前,一般都是要跟债权人结算的,这样才好确定欠债的具体数额。如果事先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协议,或者有协议,但约定不明确的,趁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甚至可以哄着债务人, 现在没钱可以延‎‎期还,只要出具还款承诺即可。一旦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债权债务关系就被确定了,这样一旦将来诉讼证据就充分了。 2.2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其权利即变成自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不予偿还。当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丧失,债务人对债权人履行的,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既定法律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这样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一旦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即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说明债权人提出了请求,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这些都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2.3自我安慰 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欠钱不还,那肯定得要。债务人上道的,你去要了,很客气,‎‎债务是承认的,只是暂时没钱,希望再缓一缓。可以,但得有一个还款计划,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债务人于是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对于债权人来说,一纸文书在手,不管是不是空头支票,将来能不能兑现,这也算是完成了讨债的一个阶段性的工作。 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 场出具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因为仓促,难免就会有所遗漏,一有遗漏就会为以后纠纷的解决留下隐患。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3.1欠款事由表述清楚 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清楚,不能就简单的直接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因什么事而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多少或利息如何计算,违约金多少或违约金如何计算,应当什么时候还款,现在延期到什么时候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事先都是有协议来约定的,现在让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因相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诺 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为准。例如,本来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期间的利益和逾期付款的利益都是有明确约定的,但 在还款承诺中只说了借款的本金为多少,延长到什么时候还款,对利息并没有进行约定。因为没有对利息进行约定,法院就可能认定还款承诺变更了原先借款协议的 内容,现在借款为无息。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定要把欠款事由表述清楚。3.2约定违约责任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 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 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 一个完备的能激励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还款承诺书》内容较为简单,就是确定欠款数额,明确还款期限,然后签字或盖章就行了。因为它简单,有些事项并没有表述清楚,自然就缺乏可操作性。如此简单的《还款承诺书》,一旦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其实是很难很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什么样的《还款承诺书》才是有效的,能体现债务人还款诚意的,在起草《还款承诺书》时到底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出具《还款承诺书》的原因 1.1债权人逼得 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肯定得通过合法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甚至非法的各种途径给债务人施压,让其尽快还钱。债务人在债权人的不断催讨下,在暂时无力偿还时,只能先给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 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想还钱的,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款。有些就是老赖压根就不想还款,出具还款承诺只是缓兵之计,好让债权 人不要天天来讨债,等还款期限到了,债权人再来讨债时,再找其他理由搪塞,拖一天是一天。这样导致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拿着一把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承诺书,但债 务依然没有得到偿还。甚至有些利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公司的独立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利用承诺还款的期限来转移公司的资产。 1.2债务人自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到期无能力偿还,就跟债权人协商,钱是一定会还的,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为表达还款诚意,主动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 债务人主动出具还款承诺,有些是出于道德,人要讲诚信,欠债还钱。有些是迫于压力,不还钱,债权人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主动承诺还款,表达个诚意,主动点以 后有什么事才好沟通。有些是缓兵之计,主动点,债权人就会放松警惕,不会那么快找讨债公司,或不会那么快诉讼,利用这个时间差来转移财产,赖钱不给。有些 是出于商业的考虑,债权人得罪不起,以后还想长期合作呢。2.出具《还款承诺书》的作用 2.1固定证据 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要警惕了,债务人的资金可能出问题了,债务人诚信也可能出问题了,要提前为将来诉讼做好准备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要事先把证据做扎实了。你就是找讨债公司去讨债,也得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才好讨。债务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就起到了固定证据之功效。 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承诺书》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使用。债务人在出具还款承诺之前,一般都是要跟债权人结算的,这样才好确定欠债的具体数额。如果事先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协议,或者有协议,但约定不明确的,趁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甚至可以哄着债务人,现在没钱可以延期还,只要出具还款承诺即可。一旦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债权债务关系就被确定了,这样一旦将来诉讼证据就充分了。 2.2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其权利即变成自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不予偿还。当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 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丧失,债务人对债权人履行的,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敦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既定法律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这样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一旦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即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说明债权人提出了请求,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这些都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2.3自我安慰 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欠钱不还,那肯定得要。债务人上道的,你去要了,很客气,债务是承认的,只是暂时没钱,希望再缓一缓。可以,但得有一个还款计划,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债务人于是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对于债权人来说,一纸文书在手,不管是不是空头支票,将来能不能兑现,这也算是完成了讨债的一个阶段性的工作。 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场出具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因为仓促,难免就会有所遗漏,一有遗漏就会为以后纠纷的解决留下隐患。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3.1欠款事由表述清楚 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清楚,不能就简单的直接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因什么事而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多少或利息如何计算,违约金多少或违约金如何计算,应当什么时候还款,现在延期到什么时候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事先都是有协议来约定的,现在让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因相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诺 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为准。例如,本来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期间的利益和逾期付款的利益都是有明确约定的,但 在还款承诺中只说了借款的本金为多少,延长到什么时候还款,对利息并没有进行约定。因为没有对利息进行约定,法院就可能认定还款承诺变更了原先借款协议的 内容,现在借款为无息。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定要把欠款事由表述清楚。3.2约定违约责任 是否违约,有时候考虑的不是道德、诚信、契约精神,而是考虑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成本很小,甚至违约反而能获利更多,这就会激励违约,人逐利的本性就会选择违约。 在没有违约责任或违约成本很小的情形下,对方还守约,可能是出于诚信道德的力量,也可能是出于对今后长远合作利益的考量,但依靠道德来守约,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毕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设定严格有效的违约责任,即使债务人道德没那么高尚,也没有今后长远利益的考虑,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趋利避害的选择守约。 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 一个完备的能激励守约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 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上文详细的分析了出具《还款承诺书》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设计《还款承诺书》的内容,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在实践生活中,每份《还款承诺书》的出具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双方优、劣势权衡下的产物。 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例中,因为主、客观情况的限制,债权人也未必能完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这时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思维: 制造违约成本,才能激励守约行为。你不能依靠债务人的道德,指望他诚实守信来守约,一定要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设计奖惩措施,这样才能敦促、激励债务人守约。篇三: 账号使用说明及承诺书 账户使用说明及承诺书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 事会同意在中国银行xxxxx世支行开立一个临时账户(账户名: xx有限公司,账号: xx)。该账户现由承包xx房地产工程负责人xxx、xxx接管及使用(以下简称“账户使用人”),账户使用人必须对该账户负责。在使用期间该账户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使用人承担,并作如下承诺: 1、 保证依法依照银行的规定及公司的财务制度使用该账号,保证 不开空头支票,保证承担因该账户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 按公司的规定,未经公司授权允许,工程款必须划转入该账号, 扣除应扣各种税费后,余额为项目使用。使用人必须及时将各种应扣的税费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使用人不准擅自使用属公司的款项。 3、 账户使用人不准利用该账户进行违法交易,如有与工程结算款 无关的其它款项转(存)入该账号,公司将对该笔资金进行2%以上的罚款,并追究使用人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同时公司有权随时收回该账户的使用权。 4、 账户使用人需按照会计制度保存原始凭证、建立会计账簿,以 便公司对项目部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5、 公司对该账户实行监控管理,当?a href="://.cdfds./luzuowen/" target="_blank" >路? 囊 卸哉实ゴ卧?日 前将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寄回公司审核、备案。 预留银行印章: 承诺人(签名): xxxxxx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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