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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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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首页关于开展2011学年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教高[2009]9号)文件精神和《曲阜师范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校字[2009]107 号)要求,现将我校本学年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专业 校区 学院 专业 曲阜校区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 物理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数学科学学院 统计学 化学科学学院 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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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学年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教高[2009]9号)文件精神和《曲阜师范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校字[2009]107 号)要求,现将我校本学年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专业 校区 学院 专业 曲阜校区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 物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数学科学学院 统计学 化学科学学院 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日照校区 法学院 法学 东方语言与翻译学院 日语 信息技术与传播学院 教育技术学 计算机科学学院 软件工程 经济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运筹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地理与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二、报名条件 1.2009级和2010级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双学位、双专业学习,并接受已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来校报名参加第二学位学习申请。 2.在校生不可跨校区报名。 3.在校生提交申请,其第一专业的已修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说明: 若某门课程百分记分制(考核成绩为N≥60)则 课程学分绩=该门课程的学分数×(N-50)/10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全部课程的课程学分绩数之和/所修全部课程学分数之和 三、报名方式 1.下载《曲阜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登记表》(附表一)并如实填写,开学三天内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批签字后,到所报专业所在院系进行审批。 2.已获得学位的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可随时到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教学安排及缴费 1.申请获批的同学,根据原专业、选修专业的课程安排,填写《学期选课申请表》(附表二),完成第二专业的选课,按每学期选课学分数到财务处缴纳当学期学费,持缴费单和登记表到教务处登记,参加学习。此后每学期均于开学时先交学期选课申请表选课后缴费,然后参加学习。 2.我校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表,均发布在教务处网站的“培养方案”中,报名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者可从中查看所修读的第二专业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认真学习培养方案,确定自己的学期选课计划。 3.具体教学安排由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院系依据报名人数确定。 4.往年已报名参加双学位、双专业学习的同学,仍按往年管理办法继续学习。 五、做好宣传工作 各院系应积极宣传我校的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政策与培养模式,以吸引更多的在校本科生与本科毕业生参加我校的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六、其他 本通知与《曲阜师范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1年8月27日 附表一: 曲阜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 20  年 ) 个人 信息 学号 姓名 年级 院系 专业 申请 专业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申请 理由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籍所在院系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院系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第二专业院系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学籍所在院系、第二专业所在院系、教务处各留一份。 曲阜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学期选课申请表 ( 2011—— 2012 学年第 1 学期) 个人 信息 学号 姓名 年级 院系 专业 第二 专业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本学期申请学习的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课程 属性 学习方式 (选择)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跟班/免听 院系 意见 同意以上选课方案,共    学分,应收培养费    元。 (盖章) 注:培养费=学分数×80元×(所修专业学费/3400) 财务处意见 (盖章) 教务处意见                             (盖章) 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第二专业院系各留一份,每学期填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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