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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

2017-12-06 25页 doc 54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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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 一、消火栓系统 1 答:商业网点的总体积大于5000m?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1 答:(1)有条件时设置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龙,不作强制要求; (2)可以直接从生活给水管道接出,也可采用增加灭火器的 配置数量(1.5倍); (3)总体积小于5000m?的商业网点可以只配灭火器。 答:应设消火栓系统。 答:(1)作为设计深度要求提出; (2)该设计为消防管网枝布置; (3)单幢建筑物应作为图纸不全要求增补。 多幢建筑物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则应在施工说明中对所使用 消防水泵、水池的情况作明确交代。 ...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 一、消火栓系统 1 答:商业网点的总体积大于5000m?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1 答:(1)有条件时设置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龙,不作强制要求; (2)可以直接从生活给水管道接出,也可采用增加灭火器的 配置数量(1.5倍); (3)总体积小于5000m?的商业网点可以只配灭火器。 答:应设消火栓系统。 答:(1)作为设计深度要求提出; (2)该设计为消防管网枝布置; (3)单幢建筑物应作为图纸不全要求增补。 多幢建筑物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则应在施工说明中对所使用 消防水泵、水池的情况作明确交代。 2 35、某工程试验楼,体积8000多m ,按照GB50016-2006第8.3.1条的,其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但根据8.4.1、8.4.1,试验楼H<24,V<1000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是不是和上面的内容有矛盾,应如何处理? 答:并不矛盾,《建规》第8.3.1条规定除符合8.3.4条规定外,应设室内消火栓。因此低于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建建筑可按 表8.4.1条执行。 6、轻钢屋面的厂房,单层或二层,屋面水箱如何设置? 答:按《建规》8.4.4条设置。 7、由于建筑平面各层差异很大,不少设计单位对于消防给水管 布置设计时,采用两根或两根以上立管,每层平面分别连成环状,则 对于执行高规7.4.4条和建规8.4.2条6很难,如何处理。 答:不能满足《高规》《建规》条文要求就判违规。 8、如技术问答(2007.3)第16条类型住宅,分别在合用前室和 走道设有一根消防竖管和单栓并连成环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答: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2条“室内消防竖管应连 成环状”是指高层厂房,还是指室内所有消防竖管都应连成环 状? 3 答:仅指高层厂房。 10、多层体量较大的丁内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二级。如何 界定可燃物较少?目前都不设置消火栓行否? 答:建议3000m?以上丁类,5000m?以上戊类设置消火栓系统。 11、集体宿舍、公寓条文说明中按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 是否按第8.3.1.4条,V>10000立方米设消火栓系统,还是按8.3.2-2条V> 5000立方米设置消火栓系统? 答:无此条文。 12、关于电梯井集水坑设置,凡属消防电梯其电梯井深处要设集 水坑,一般电梯井要不要设集水坑(特别是平原水位高的地区)。 答:非消防电梯在本专业范围没有要设集水坑要求。 13、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其消防给水管应连城环状这是指单体工程,而有设计者讲整个厂 区消防给水管构成环状,是否可以 答:单体成环是整体成环的基础。 14、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中有一条具体检查意 见:消防箱内配备的麻织衬胶水带属淘汰产品,请说明依据 答:815公告。 4 15、公消(2007)226号文要求高层建筑的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 系统,本省是否执行? 答:执行。 16、酒店式公寓消防设计是参照住宅还是公建进行设计。 答:按公建。 17、十八层以上高层建筑,消防电梯接前室(或合用前室)一出 来就是住宅,消火栓如何设置,在前室过合用前室设置双立管是否可 以。 答:合用前室可以。 18、厂房与办公合建的建筑,消防设计是否可分别执行相应的规 定?如不能,如何考虑? 答:防火分区完全分开可分别执行。 19、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由水泵临时加压供给,有双路电源,消防 水池是否也需设取水口? 答:需要设取水口。 20、消火栓加压泵与自喷系统加压泵是否可合用吸水管? 答:不能。 5 21、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在立管底部或顶部水平成环, 室外二路进水,立管支状布置,是否符合GB50016-2006第8.4.2条1款。 答:不符合环状布置要求。 22、设置在建筑物底层的设备用房(如变配电房、泵房、锅炉房 等),仅对室外开门,是否同样要求有二个室内消火栓保护。 答:是。 23、屋顶消防水箱出水所设增压泵采用单管与消火栓系统连接是 否可以?若不可以,按何条审? 答:可以。 24、前后开门室内消火栓能否设置在商业网点的隔墙上? 答:隔墙若作为防火墙则不能使用。 25、高层住宅底层设置的架空层,设计未作利用且无围护结构, 该部位是否应设室内消火栓保护? 答:按架空层使用功能设置消火栓。 26、消防给水管水压试验压力自动喷淋及消火栓水管系统压 力为1.4Mpa而有设计者消火栓水管系统水压试验压力1.0Mpa,是否可以? 6 答:不可。 27、在消防给水审图时,有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消防水源由市政 给水管网直供(含自喷系统),未按照GB50016-2006第8.1.3条,第8.4.4条和GB50084-2001(2005年版)第10.1.1条的规定要求,反 应该段市政管网的水量、水压的具体数据,在设计文件中只用一句市 政管网能满足要求,这样的问题是否违反强条和强标,尺度如何掌握。 答:不作为强条,要求补充相关具体数据。 28、 a. 消火栓系统横管上不设很多阀门(如条文说明中的图14),按违反强标计。b、横管上的阀门太多,增加了检修和漏水的概率。 答:阀门设置太多的确对管网不利,因此不必按条文说明图14设置检修阀,但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 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两根要求。 29、 3a. 体积大于10000M时,要设室内消火栓。b、按座位小于1200座(无座位)体育馆考虑,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 答:无座难以计量按体积确认是否设置消火栓。 30、 a. 室内消防水量15L/S,选用5L/S消防水炮即可。b、按GB50338-2003第4.3.4条(强条),民用建筑要选20L/S水炮。 答: 31、利用河道作为消防用水未说明其保证率不小于97%且设置可靠取水设施是否应视违“强条”(8.1.2)。 答:不作为违反强条。 7 32、GB 50016-2006第8.4.2.3条规定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 小于DN100,对于多层厂房是否亦要执行此条规定? 答:按《建规》表8.4.1条,每根竖管的流量确定管径为宜。 5L/s,DN65,10L/sDN80,15L/sDN100。 33、高规第7.4.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是指 纯住宅还是包括商住楼等上部住宅部分。 答:包括商住楼等上部住宅部分。 34、《建 规》GB50016---2006第8.3.1条第5款〝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 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 DN65。〞 问题1,〝确有困难〞不好掌握,在什么情况下是属于〝确有 困难〞?在江苏地区是否可以设置干式消火栓系统? 问题2,〝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那么DN80应该可以吧,但是,《建 规》GB50016---2006第8.4.2第3款又规定:室内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上述两款不一致,如何执行? 问题3,《建 规》GB50016---2006第8.4.2条第9款:〝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厂房?仓库?及其他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 采用干式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设置快速启闭装置,管道最高处应设 置自动排气阀。〞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江苏地区不属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一般不 宜采用干式系统,如果采用干式系统,必须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同意 后才能采用。 答:问题1:尽量不做干式系统,要做应征求当地消防部门同 意。 问题2:DN65就可以。 问题3:可以这样理解。 35、《高 规》GB50045---95?2005年版?第7.5.4条:“一 8 组消防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 水管仍能通过全部水量” 问:屋顶消防水箱旁边的增压泵的吸水管是否也不应少于两 条? 答:增压泵的吸水管可设一条。 36、设消火栓的丁、戊类厂房,如不符合防火规范的是否可不 作问题提出? 答:应作为问题提出。 37、施工图审查是否强调应同步配套设计消防水泵房的问题 《高规》第8.4.3条提出了当高位消防水泵按钮的要求,《高规》 则直接明确了临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 消防水泵房的按钮,这就清楚的表明了符合上述条件的消防给水系统 应设置消防水泵房。而大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都未能将消防水泵房 施工图同步提交审查,高层建筑的施工图设计一般都会在单位工程的 设计说明中提及设置消防水泵房的问题,而多数建筑的施工图设计说 明中一般不提及是否配套设置消防水泵房的问题,那施工图设计审查 通过是否必须同步配套设计消防水泵房呢? 答:单幢高层建筑应同步提供消防泵房设计内容否则定为缺项, 若多幢高层建筑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应在施工说明中交代清楚消防系 统的设计情况。 38、一幢16层的高层住宅(共一个单元每层仅两户),建筑高 度为51.6米,根据《高规》第7.2.2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为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消防时应同时启用4支消防水枪。而本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是在前室设计了一根DN100消防给水竖管,每层布置了双栓型消火栓箱一只。其设计意图不外乎是提高DN100 竖管的给水流速,消防时采用本层出2支水枪,上、下层再各出1 支水枪的方法来达到消防用水量要求。这种消防给水系统布置方式是 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答:该设计满足规范要求。 9 39、对于十八层以下的高层建筑设双出口消火栓,什么叫“确 有困难”?既有前室、又有走道,走道多长为“确有困难”或者只要 有走道,就不能叫“确有困难”? 答: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设置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和单阀单出口消火栓均可以,不必对“确有困难”深究。 40、GB50016第8.5.6条有关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泡沫灭 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是否可以理解为若不是石化产品如酒精等,可不设 泡沫灭火系统?(因为GB50160等规范总则中均有适用范围的条款) 答: 41、多层住宅底部设置小间隔断的汽车库,总数大于5间,但 每两间均不相邻,需不需设室内消火栓? 答:同一防火分区内汽车数量不超过5辆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42、建筑物的屋顶设有机房,储藏室或小亭等面积不大,无法 设置两只消火栓,如何处理? 答:按规范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可不设消火栓因此关键是判定储 藏室内是否存放可燃物。 4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条第1款“建筑物内同时设置„„时,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 50%,但不得小于10L/S”,请问当室内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 消火栓给水系统时,可否运用此条款?考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时,能 否同时采用8.2.2条3及8.4.1条1? 答:室内仅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时不能 运用此条款。消防水池室外有二路进水管只需考虑储在室内消防用水 量,只有一路进水应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44、建规及高规中消防给水系统环网中通常立管上下设阀门, 那在水平管段阀门设置,当为多层建筑时是否每两立管间设一阀门? 10 当为高层建筑时执行N-1原则,如高规P168页图13那样设置呢? 答:不必执行N-1原则,只需在消防环状管网中水平管段 上设置一只阀门。 45、根据《GB50016-2006》(8.4.2-1)室内消防管道成环状。环状管网有水平环网和垂直环网,对于 每层建筑是否可以只是水平 成环状。因条件所限竖管可不成环装。因为根据8.4.2-2,对于“高层厂房”强调了竖管应成环装,对于其它多层未强调。 答:消防管网环状连接就必须满足水平和垂直匀成环状连接。 46、根据《GB50016-2006》(8.2.7-3)条文解释,室外消防管道三通,四通分水处均应设置阀门,但室内消防给水水平横管上阀门 设置“条文说明不全”,是否可按上一条“条文说明”设置,室内进 水总管三通分支处两边若不设阀门,管道及阀门检修时,既使进水管 不检修也要关闭一路进水,是否可以?若此时进水管出故障检修(另 一路进水管)就无进水管可供消防用水了,是否可按违(8.4.2-1) 提出,在进水分支处两边应设置阀门。 答:《建规》8.2.7-3为室外消防管道阀门设置要求不能套用 在室内消防管道的阀门设置上,室内消防管道的阀门设置,按《建规》 8.4.2-6布置。 47、屋顶消防水箱增压泵二台,有二条吸水,二条出水管,如 旁通管只和一台泵的吸水,出水并联,当这台泵吸水或出水管出故障 检修,就无旁通水可供了。是否应和二台泵吸水,出水均并联,或者 单独接环网这样较安全,如按前者,是否出故障有误。属于违规还是 其它。 答:不属于违规。 48、根据《GB50016-2006》(8.6.5),DN65的放水阀是否每台泵均需设置?按国标(04S204)P9页所示,如果出水总管上设一根 总泄水管和泄压阀并联,引至消防水池,是否可以?多层建筑泄压阀 是否可不设置? 11 答:二种设置方式都可以,多层建筑一般情况下不设泄压阀,当 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泄压阀。 49、消防泵增压泵均设在地下室泵房,屋顶消防水箱出水管只有 一根,是否可以(国标图集为一根:98S205)?是否也应设两根? 答:设一根能满足规范要求。 50、大型商业自动扶梯防火分区内是否也要有消火栓保护? 答:不需要。 51、按06建规8.4.2.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 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若某工程室内消火栓超 过10个,室外消防水量20L/S,但层数不高(2-3层),消防立管较多,底层消防连接管二路进水环状布置,立管上端未连成环状是否允 许?该条是否要求大于10个,室外20L/S,系统上下均要环状布置? 答:该条文要求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15L/s,系统均要环状布置。 52、《高规》GB50045-95(2005)第7.4.2条,消防竖管的布置, 应保证同层相信两个消火丛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 的任何部位。现有某医院高层建筑一栋,八层楼,建筑高度28.8 m,设计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每层设有11个消火栓,但仅有2根DN150的消防竖管,与8个DN150的消防环路连接(每层设一个消防 环路,八层共有8个环路),每层的消火栓从环路引至设置点。问这 样的设置消防环路是否可行?是否违反强条7.4.2条的规定? 答:不可行,违反7.4.4条,不可关闭相邻消火栓。 53、建规(2001版)8.6.1条二对民用建筑消防竖管组成环状管 道有明确规定,而建规(2006版)未有此规定,应如何执行。 答:违规(2006版)对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有明确规定对于 应环状布置的消防管道,则消防竖管道应环状连接。 12 54、高层建筑十八层上的还带一个跃层,这是否作为十九层计算, 消防设计时应立单立管加双阀双栓还是要双立管。 答:仅作为十八层,并按十八层进行消防设计。 二、自动喷淋系统 1、《喷规》GB50084-2001(2005版)第7.1.3条:“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 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审查时,经常发现施工图中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标注, 可以判定这种情况是违反强制性条文吗? 答:不作为强条,可作为“其它”类问题提出。 2、《建规》GB50016-2006第8.5.1条6款。8.5.1条: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 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 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作任一层的建 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问题: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声场、 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网吧。是否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 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答:按《建规》5.3.15条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3、边墙型喷头能不能扩大使用范围?小开间商店能不用?消防 部门同意是否可行? 13 答:边墙型喷头不能扩大使用范围,只能用于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 4、《喷规》GB50084-2001强条73条,但GB50084-2001(2005)局部修订的强条13条,那么修订的原强条内容是否仍按强条处置? 答:原《喷规》已废止,不按强条处理。 5、多层地下室燃油燃气锅炉,喷淋系统如何设计?《高规》正 方为自动喷淋系统,条文说明为水喷雾系统;《多规》未作规定。 答:按条文说明文准,多层地下燃油燃气锅炉可参照《高规》执 行。 6、有人认为少年和学校雷同(办是学习内容有别),有人认为少 年宫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如何判定才准确? 答:按《建规》5.3.15条条文说明列举的场所对照确定。 7、哪些场所为经营性歌舞娱乐反映游艺场所?社区健身房、棋 牌室、乒乓球室是否算娱乐场所? 答:不属于 8、不同功能区的自喷危险等级不同时,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 可以设计为不同的喷水强度。 14 答:可以 9、05年技术问答回答地下自行车库是否设喷淋系统:高层住宅 的地下自行车库应设自动喷淋系统。一类高层住宅按《高规》7.6.1条地下自行车库设喷淋系统是有依据的,二类高层住宅(12-18层)要求设喷淋的依据是什么?审查时是否要严格掌握? 答:一类高层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应设喷淋系统;二类高层住宅不 作要求。 10、《建规》GB50016-2006第8.1.5条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 等厂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个“等”指什么厂房?电器厂房算 不算这个“等”的范围? 答:等指相类似的厂房 11、建规8.5.1条4对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 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出明确规定,而对 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铺,未 设自喷系统,而消防建审部门总能通过,对此应如何理解和执行? 答:每个商铺为独立防单元,可以不设自喷系统。 12、建规8.5.8条对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饮 15 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 置,且应再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切断装置,高规是否应参 照执行。 答:高层建筑厨房部分本身就设置喷淋系统,燃气、燃油管边上 设置紧急事故切断装置不属于本专业工作范围。 13、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的办公楼,分层设置集中空调,每层 均有送回风管道,上、下层没有管道连通,按GB50016-2006第8.5.1 条第一款的规定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便上海一设计单位讲 GB50016-2006规范宣讲时:集中空调上、下层没有管道连通,可不 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否? 答:应设自喷系统 14、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的走道、楼梯至电梯前室是否设自喷 系统。 答:35层及35层以上应设自喷系统。 15、立体式、机械式汽车库喷头如何设置? 答:上层车位上方应布置喷头,下层在停车托板位置喷头,且在 喷头上方应设集热板。 16、GB50045第7.6.2条 16 a认为条文中“普通住宅”为场所(其文字前后均为场所),因此高 层一类住宅楼下面两层商业网点总面积不大于1500?,也应设自动喷水系统。 b认为条文中“普通住宅”为普通住宅楼,因此高层一类住宅楼下面 两层商业网点总面积大于2500?,才需设。 c认为高层一类住宅楼下面两层商业网点总面积大于1000?,应设自动喷水系统。 答:一类高层住宅商铺应设喷淋 17、a少年馆不属于GB50016第5.1.15条中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自动喷水系统可以按轻危险级设计。 b少年馆属于GB50016第5.1.15条中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自动喷 水系统按中危I级设计。 答:少年宫中的歌舞娱乐场所,自动喷水系统按中危I级设计 18、上下两层小隔间的商业店铺(类似于住宅底部的网点),每 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是否应按GB50016-2006第8.5.1条第4款 设置自喷? 答:每个商铺按独立防火单元设置可不设喷淋 19、二类高层住宅楼 a下面两层商业网点,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系统。 17 b下面两层商业网点总面积大于1500?,应设自动喷水系统。 c下面两层商业网点总面积大于1500?,应设自动喷水系统。 答:商业用房(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可不设自喷系统,否则应设自喷系统。 20、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10.2.4条及《GB50261-2005》第5.3.2-4条,内为要求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 置控制检测系统,问在一个系统中是两处均需设置还是只要有一处可 以检测既可? 答:二处均需设置 21、人防地下室平时做汽车库,此时应当作喷淋,而密闭通道, 洗消及排风机房等是否也需设喷淋? 答:平时作为疏散通道的人防口部应设喷淋排烟机房可不设 22、公共建筑中如为共享空间,高度小于等于12米,其四周均设防火卷帘,请问此共享空间是否需单设水流指示器?当其共享空间 高于12米,但面积又不大,是否必须设置雨淋系统或消防炮? 答:高度小于12的共享空间不必单独设水流指示器,高于12米的共享空间应设置消防炮或雨淋系统。 23、用于仓库级的喷头流量较大,其系统中设置的气压罐有效容 18 积能否参照《高规》,仍采用150L稳压系统?还是需按5个喷头的 30S实际用水量确定?规范对此未作明确规定。 答:按5个喷头30S实际用水量定 24、有些建筑工程名称为电子纺织类厂房,但在设计说明中定义 为丁戊类或机械类厂房,未设自喷系统,消防审查也通过了,此类情 况审图中是否需提出违反强条:应设自喷系统。 答:不能 25、07年,施工图审核人员考核,A卷、B卷的答案中,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方面的问题,都有一条:自喷系统的报警阀处缺系统 流量、压力检测装置,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第5.3.2.4条 有人认为:此条不属于设计规范,不应该提出。 请问:这意见对不对? 答:不对,与设计相关的施工及验收条文也应提出 26、《喷规》GB50084-2001(2005年版)第6.2.7条:“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 锁定阀位的锁具”。 问:湿式报警阀前环行管网上(或连接湿式报警阀的支状管道上)的 检修阀门是不是也一定要求信号阀? 19 答:不要求 27、对于是否设消火栓、喷淋,建规对综合楼的情况未明确。如 有一栋三层综合楼,面积达三万平方米,其中有展览、办公、剧场等, 是否公共部位均应设喷淋?其中剧场座位小于800或1200是否需设消火栓或喷淋? 类似的情况还有贴邻建筑,厂房中的办公部分等。 答:均应设喷淋和消火栓。其中的剧场若作为独立防火分区,且 座位小于1500的非甲等,特等剧场可不设喷淋,类似贴邻建筑,厂 房中的办公车间部分,均应设置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若办公部分与 车间部分为不同防火分区可分开设计。 28、设有燃气红外辐射采暖的厂房、燃气锅炉房设置喷淋时,喷 头动作时是否需切断燃气源?规范依据? 答:? 29、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的中庭是否均需设喷淋?超过12米高的中庭是否需改成设置消防炮? 答:中庭部位无可燃物且认定为安全区,可不设喷淋,超过12 米的中庭需要设置喷淋系统应改为雨淋或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 火系统 20 30、多层建筑的自动扶梯下是否需设喷淋?高层及多层建筑中自 动扶梯井四周回廊或走道是否参照中庭将喷头加密是加密的范围? 答:多层建筑自动扶梯下可不设喷淋,自动扶梯四周回廊应参照 中庭将喷头加密 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7.1.2条与7.1.3条的差异一一喷头间距(并非地下室)能满足第7.1.3.4条但不满足第7.1.2条的要求,如何把握? 答:在。不吊顶的梁间布置喷头按《喷规》7.1.3条,在吊顶处或顶板为水平面的区域布置喷头按7.1.2条 三、消防水池(水箱)消防接合器、灭火器 1、有一大型商场,高度?24m,地下室中设有汽车库,丙类仓 库,该如何计算喷淋、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容量怎样确定?如何 选择喷淋泵、消火栓泵流量? 答:喷淋用水量,喷淋泵流量按仓库危险级II级确。 消火栓用水量,消火栓流量按《建规》表8.4.1确定。 消防水池二路进水按喷淋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确定,单路进水按喷 淋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2、消火栓组合式柜,灭火器设于同一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稍 有不足问题 21 答:增补灭火器 3、8-9层住宅楼,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需要设置水泵接合器? 答:应设 4、按《建规》GB50016-2006第8.1.3条条文说明,市镇给水管水压0.287Mpa左右不能算是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那算不算临时高 压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而低 压给水系统不要设置消防水箱? 答: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能经常保证最不利消火栓水量和水压 要求,需要计算确定,低压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箱。 5、水泵接合器设置在何处?《高规》GB50045-95(2005)中第7.4.5条,“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 有的设计人员再单体工程外不设接合器,理由是本工程的水泵接合器 专门设置在消防水泵房外。 答:区域消防系统水泵接合器可以共用 6、灭火器配置附录D,对学生宿舍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明确应按严重危险级执行,对于工厂集体宿舍参照执行,应 明确。 答:参照学生宿舍执行 22 7、《建规》要求消防水箱应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7.4.7 条按一类、二类建筑作了消防储水量的最少要求,比如一类居住建筑 不应小于12m3,其容量是否已包括消火栓及喷淋等用水储量,如果 10分钟储量要求,喷淋10分钟储量如何确定。 答:《高规》7.4.7条,消防水箱容量不包括喷淋用水量,喷淋系 统高位消防水箱应按最不利处4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10分钟用 水量确定。 8、消防水池容量超过500m3能否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分成二个 水池,仅在含室内消防水量的水池中设消防水泵。 答:可以 9、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时,对丹阳市南园小区 13#楼的检查意见:汽车库为B类中危险级火灾场所,单具灭火器最 低配置基准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6.2.2 条规定 问:汽车库为B类中危险级火灾场所,依据何在? 答:汽车内的主要可燃物汽油或柴油为液体,且起火后蔓延较迅 速,扑救较困难,因此定为B类中危险级。 四、生活给水排水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1.4条:“水、暖、电、 23 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隔声措施”,这在给排 水(设计说明)中是否应注明做法?如果没有注明做法,是否可以判 定违反强制性条文? 答:个人理解:最好注明;如果没有注明,不作违反强条。 2、《建水规》GB50015-2003第4.9.12条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10.2.13条均规定,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 排水。如果阳台雨水排水口设了水封深度不小50mm的地漏,阳台雨水立管是否可以与室外雨水检查井直接连接?如果即使如此仍应间 接排水,那么除了阳台地漏外,其它如卫生间等部位的地漏排水管仍 可以与室外下水道直接连接,该如何解? 答:阳台雨水立管不可以与室外雨水检查直接连接,阳台地漏排 水与卫生间地漏排水情况不同,卫生经常使用地漏水封不会被破坏, 阳台地漏遇到长期晴好天气,存水弯内的水封装置很易蒸发干枯,直 接排放会造成室外排水管道内的臭水进入阳台。 3、不封闭阳台的雨水排水立管能不能布置在阳台上,有一些设 计人员认为,不封闭阳台的雨水排水立管不属于公共功能的管道,其 立管可以布置在阳台上。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涉及到违反强制性 标准? 答:阳台雨水立管可认定为户内排水管,可以布置在阳台上。 4、住宅设计中,各户仅设计引入管、水表、截止阀,内部给水 专管(配水点)不布置,是否可以? 答:装修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各配水点均应布置到位,普 24 通商品房不作强制要求。 5、GB50015第4.9.11条“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排放,” 那么高层建筑屋面的雨水能否排入裙房屋面? 答:可以。 6、住宅尤其是小高层住宅是否要求每户均设太阳能? 答:应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7、住宅在户内预留太阳能进出水接口,指定管井或太阳能套管 位置,深度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答:不能满足文件要求。 8、江苏住规10.2.4条规定分户表后给水管包括太阳能进出水管 均不应穿越其它套的套内空间,我市尤其是四县常规的做法是用塑料 排水管设置太阳能套管设于户内,是否可行? 答:不可以。 9、面积较大的厂房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落入厂房内,地面由埋 地管排出厂房,在厂房内的埋地管上不设窒井,只设扫除口是否可 行? 答:可行。按规范最好设置压力流。 10、按省建设厅文件规定,有“热水需求”的相关建筑,自2008 年1月1日起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按《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5.2.2条,推荐宜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能,当工程有条件利用工业余热,废热或地 热时,能否判定未违背省建设厅文件精神? 25 答:该做法符合节能技术措施,不能判定为违规。 11、位于厂区内的独立建筑,如办公楼,食堂,餐厅,宿舍等, 如有“热水需求”,是否需执行省建设厅文件? 答:应执行。 12、室外窨井盖未说明采用重型铸铁井盖或其他井盖是否应视违 反“强条”《GB50014-2006》(4.4.6)? 答:不作为违反强条。 13、区域生活给水引入管上已设置倒流防止器,那么区域内设置 的锅炉(热水机组)、空调膨胀水箱等设备的补水管上是否仍需设置倒 流防止器? 答:应设倒流防止器,但应尽量避免倒流防止器串联设置。 14、GB50015-2003之5.4.3条规定医院建筑不得采用有滞水区的 容积式水加热器,而采用方形或圆形热水箱用来制备或贮存热水如何 判定? 答:热水箱属于有滞水区的设备应避免使用。 15、省厅发文件,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如果项目 未按文件要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审图时如何定性? 答:按当地政府部门要求执行,地方政策性文件可定为强标。 16、有关屋顶设太阳能装置,设计单位仅一句“由甲方自行解决” 能否通过? 答:太阳能系统应统一设计,统一安装。 17、GB50015第3.4.7条a、给水引入管上没有设水表,不设止 26 回阀,不计入违反强标。b、给水引入管上没有设水表,均按违反强 标计。 答:按规范要求,应设水表止回阀,可计入违反强标。 18、DBJ32/J26-2006第10.2.18条a、采用螺旋排水立管后,可 以不设专用通气立管。b、螺旋排水立管新1~2年后好用,挂垢后, 同普通排水立管,应设专用通气立管。 答:建议设置专用通气管。 19、GB50015第3.2.11条生活水箱宜设于专用房间内,第3.7.6条建筑物贮水箱应设置在通风良好,不结冻的房间内,住宅的水箱江 苏住规有规定,若为其它用途的建筑,如办公楼等生活水箱需不需设 于专用房间内? 答:条件允许,生活水箱最好能设在专用房间内。 20、上部建筑排水管道穿人防顶板问题(六级人防、六B级人防)? 答:与人防无关的管道不应穿过人防围护结构。 21、厨房排水沟、地漏、开水间等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道(排水温度常超过40?)? 答:厨房排水沟、地漏可以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开水间不能采 用普通塑料排水管。 22、如何执行设专用通气立管?《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26-2006中10.2.18条“高层住宅的生活污水管道应设专用通 气立管;《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中4.6.2.2条”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建筑的生活污水立管宜设专用通气立管’。 27 答:不矛盾。10层住宅也是二类高层住宅。 23、目前住宅的厨房间都比较小,高层住宅的厨房排水设专用通 气管有困难,在满足排水要求的前提下,厨房间排水能否不设专用通 气管道(江苏省住宅标准要求污水管道要设专用通气管)? 答:可以。 24、为保护环境,洗衣机排水要接入污水系统,住户把洗衣机设 置在阳台的较多,需不需要把每个阳台的排水都接入污水系统呢? 答: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 25、《住宅建筑规范》8.2.7条对厨房和卫生间排水立管应分别 设置作出明确规定,但有些设计图纸把生活污水排出管和生活废水排 出管连接在一起,而条文说明又未涉及此问题,应如何判定? 答: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出户管不能连接在一起应判为了违反强 条。 26、排水立管高出检查进井,可不可以算间接排水? 答:排水立管接入检查井,就不能作为间接排水。 27、《建筑给排水规范》4.3.12条中,对于仅设伸顶通气管时, 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垂直距离作了明确要求,那么在楼层中 立管拐弯时,其横支管的连接是否也按此要求执行,垂直距离是否按 《技术措施》中的标注方法计算? 答:也应按此要求执行。 28 答:酒店式公寓等只是公寓的另一种名称,其使用性质最接近住 宅,所以公寓室内给排水设计应按住宅要求。 答:可不作为强条。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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