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
[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
一、分公司,指客户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欲设立分
支机构。
分公司有2 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虽然说起来有2 种不同的
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
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
帐目。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
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
[代表处、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别]
一、分公司,指客户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欲设立分
支机构。
分公司有2 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虽然说起来有2 种不同的
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
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
帐目。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
二、代表处
“XXXXX 代表处”只有在一种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称谓,那就是外商在大陆直接投
资设立的代表处,比如“美国XXX 上海代表处”。内资公司是不能设立代表处的
——至少从工商的角度而言,不可以设立。
设立代表处成立需要1.5 个月,需要租赁涉外办公楼。
三、办事处
办事处,是一种老的说法。在2005 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从2006 年新公司法
实施以后,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比如:客户的母公司在北京,到上海来找
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您
可以直接在外面挂牌“北京xxx 公司上海办事处”。如果您打电话给工商局,他
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执照可以颁发给你。——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实际中得到多个
区的工商局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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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来重点比较一下他们的区别:
税收(发票):
分公司:可以购买当地发票,可以签合同,可以在当地交税。可以独立或非独立
核算。
代表处:不可以买发票,不可以签合同,所有的开销必须来自国外母公司汇款。
办事处:已经取消,无法成立。
人事:
分公司:可以独立招人,给员工交金。
代表处:不可以独立招人,必须通过少数有资格的人力资源公司招人和交金。
办事处:已经取消,无法成立。
存在时限:
分公司:和母公司一致,并受在当地租赁
的时间限制。一般在10 年以上没
有问题。
代表处:最长为三年,但每三年后需要办理延期。可以办理无数次延期。
办事处:已经取消,无法成立。
成立条件:
分公司:注册地址只要办公楼即可,无需涉外性质。可由客户自行办理注册手续。
代表处:要求注册地址一定要为涉外办公楼。必须通过有资格的代理公司——比
如新铭公司——来进行注册登记。
办事处:已经取消,无法成立。
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与代表处的区别
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与代表处的区别: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
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
公司是指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在国家税收中,它往
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办事处是指政府处理事务的行政单位或办理某种业务或
提供服务的地方。代表处是指外商独资企业代表处,全称外商独资企业在华常驻
代表机构,其经营范围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
批确认后方可注册,经营范围
在其登记证上。
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与代表处的区别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指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
公司分公司,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办事处是指政府处理
事务的行政单位或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代表处是指外商独资企业代
表处,全称外商独资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其经营范围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
件中写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确认后方可注册,经营范围规定在其登记证
上。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
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
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
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
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
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
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
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
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
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
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由于法律
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
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
抵。
办事处有两种业务定义,一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
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二指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
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办事处,是一种
老的说法。从2006 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工商局已经取消了这样的说法,不再
给予办理申请。相关的税收发票已经取消,无法成立。
代表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
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而分公司则不然,分
公司一般应单独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单独计缴流转税,除所得税
由总公司汇总计缴以外,其他的业务可以按总公司的业务处理(当然,部分业务
须总公司授权如对外担保等),类似于子公司,除所得税以及所有者权益核算(分
公司收到总公司启动资金应作上级拨入资金,总公司作拨付所属资金,并可设置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与总公司往来,报表可单独报送税局,总公司应编制汇总报表
对外报送,而子公司与母公司则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XXXXX 代表处”只有
在一种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称谓,那就是外商在大陆直接投资设立的代表处,比如
“美国阿而赛热能广州代表处”,内资公司是不能设立代表处的。代表处不可以
买发票,不可以签合同,所有的开销必须来自国外母公司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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