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藻粉螺旋藻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919-1997
食 用 螺 旋 藻 粉
Food grade spirulina powder
1997-07-24发布
1998-07-24实施
,,,,,,,,,,,,,,,,,,,,,,,,,,,,,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T 16919-1997
前 言
我国对螺旋藻工业化生产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1993年后开始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目前已有年产约1000t干藻粉的规模,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食用螺旋藻粉约占70%。1995年前藻粉基...
螺旋藻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T 16919-1997
食 用 螺 旋 藻 粉
Food grade spirulina powder
1997-07-24发布
1998-07-24实施
,,,,,,,,,,,,,,,,,,,,,,,,,,,,,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T 16919-1997
前 言
我国对螺旋藻工业化生产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1993年后开始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目前已有年产约1000t干藻粉的规模,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食用螺旋藻粉约占70%。1995年前藻粉基本以原料形式出口日本、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今年以来,已有企业将藻粉加工成藻片、胶囊或添加到面条、点心和饮料等食品中,在国内销售,很受消费者欢迎。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提高螺旋藻产品质量和出口创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广州南方螺旋藻有限公司、武汉蓝宝生物技术联营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定梅、於德姣、沈银武、杜代贤、艾咏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用螺旋藻粉 GB/T 16919-199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螺旋藻粉的技术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规模人工培养的钝顶旋藻粉(Spirulina platensis)或极大旋藻粉(Spirulina maxima)经瞬间高温喷雾干燥制成的旋藻粉干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887-9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 7718-94 食品中标签通用标准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291-90 水果、蔬菜汁、类胡萝卜素含量测定
GB/T 14769-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14770-93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14771-9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3技术要求
3.1培养基主要原料要求
3.1.1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1.2碳酸氢钠:应符合GB1887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
1的规定。
表1
项目 要求
色泽 蓝绿色或深蓝绿色
滋味和气味 略带海藻鲜味、无异味
外观 均匀粉末
杂质 显微镜镜检无异物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 指标
细度,μm < 180
水分,% ? 7
蛋白质,% ? 55
类胡萝卜素,g/kg ? 2.0
灰分,% ? 7
3.4重金属限量
重金属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mg/kg
项目 指标
铅 ? 2.0
砷 ? 0.5
镉 ? 0.2
汞 ? 0.05
3.5微生物学要求
微生物学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项目 指标
4菌落总数,个/g ? 1×10
大肠菌群,个/100g ? 90
霉菌,个/g ? 25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
4试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4.1.1滋味和气味:品尝与嗅觉检验。
4.1.2色泽、外观:自然光下目测。
4.1.3杂质:取少许试样,加10倍蒸馏水摇匀,取一滴于载坡片上,置于200倍显微镜下观察。
4.2理化检验
4.2.1细度
4.2.1.1仪器与设备:孔径180μm?10μm的标准筛。
4.2.1.2操作步骤:取试样少许,置于标准筛内,反复振荡后,试样全部通过。
4.2.2水分按GB/T 14769规定的方法测定。(GB 5009.3-2010)
4.2.3蛋白质按GB/T 14771规定的方法测定。(GB 5009.5-2010)
4.2.4类胡萝卜素按GB12291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灰分按GB14770规定的方法测定。(GB 5009.4-2010)
4.3重金属检验
4.3.1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镉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4.3.4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4微生物学检验
4.4.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4.4.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4.4.3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4.4.4志贺氏菌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4.4.5金黄色葡萄球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4.4.6霉菌总数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在规定时间内,干燥条件相同、包装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出厂检验
5.2.1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从3个以上的包装单位中各抽取200g,混合均匀后,取其中的400g作试样。
5.2.2出厂检验
感官、蛋白质、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
5.2.3产品必须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3型式检验
5.3.1型式检验每一个生产周期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检验。
a)更换主要设备或更改主要工艺;
b)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效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5.3.2抽样方法和数量
任一批产品中,随机从3个以上包装单位中各抽取200g,混合均匀后,取其中的400g作试样。
5.3.3型式检验项目
应包括3.2~3.4所有项目。
5.4判定规则
5.4.1出厂检判定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感官要求、蛋白质、水分、灰分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加倍抽样复检,仍不符合标准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5.4.2型式检验判定
经检验,微生物学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重金属限量,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加倍抽样复检,仍不符合标准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内外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6.2包装
产品应用双层材料密封包装,内衬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3贮存、运输
产品应存放于避光、干燥的专用仓库中,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时贮存;运输时严格防雨、防潮、防晒。
6.4保质期
符合6.3条的规定时,产品何质期不少于12个月。
本文档为【螺旋藻粉】,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