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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电话声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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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电话声讯)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电话声讯)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第一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关键名词以下列解释为准 1( 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是指: ) 甲方会员的作品; (1 (2) 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3) 甲方通过与海外同类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所代表的音乐作品。 2.电话声讯服务,是指利用CTI技术,通过有线及无线电话以电话语音的方式,向电话用户发布各种语音信息和音乐作品。 3. 乙方此项音乐收入的明细单、作品名称及其词、曲作者和编、译、...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电话声讯)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电话声讯) 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第一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关键名词以下列解释为准 1( 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是指: ) 甲方会员的作品; (1 (2) 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3) 甲方通过与海外同类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所代表的音乐作品。 2.电话声讯服务,是指利用CTI技术,通过有线及无线电话以电话语音的方式,向电话用户发布各种语音信息和音乐作品。 3. 乙方此项音乐收入的明细单、作品名称及其词、曲作者和编、译、配者;作品的使用频率等。 4( 音乐著作权,指作曲者、作词者、继承人等应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 第二条 授权 1. 区域内,以电话声讯服务方式表演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限制 (1 任何第三方进行转授权或分许可; (2 1 (1) 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 (2) 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15日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300元的费用追究违约责任。 3. 第四条 使用费支付 1、 付费: 10,作为表演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但每首歌曲每次点播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0.10元时,应按人民币0.10元支付。 签订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预付保障金,标准为每季度每首歌曲30元人民币,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内容包括作品名称、词、曲作者和编、译、配者姓名等),供甲方向会员分配时使用。 2、支付时间: 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如协议期满预付保障金未充抵完毕,则不予退还。 后一日起十日内。每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电信运营商与乙方结算的原始数据、乙方此项音乐收入的明细单、作品名称及其词、曲作者和编、译、配者;作品的使用频率等,即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约定的相关资料,以供核查。 3、支付方式: 乙方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 账号: 4 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发现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乙方应承担核查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资料相 第五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02 日起,至200 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一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3.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4.任何一方可在协议约定的解除条款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 \ 第六条 1.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 甲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 (制作录音制品) 发送到: 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一、使用人资料: 出版社(公司): 电话: 使用单位名称: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mail : 传真: 二、收费标准: 1. 使用音乐作品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按照法定许可收费标准即批发单价×版税率3.5%×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批发价不确定的,比照市场同类制品的批发价计算。但每首音乐作品使用费不得低于,200 2. 使用音乐作品制作CD,ROM、MP3等高容量的数字化录音制品,按每个制品所含音乐作品的数量计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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