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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医医院异地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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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医医院异地扩建项目武汉市中医医院异地扩建项目 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秀场及六星级酒 店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2012年3月 前 言 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入整体实施阶段,湖北省委、省政府正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使武汉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城市。武汉市武昌区滨江滨湖,是辛亥首义之区,湖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省会资源和科教优势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文化产业、大型企业聚集。截止2010年底,武昌区已集聚各类总部型企业118家,总部经济的引擎作用不断显现的同时,势必促进现代服务业的提档升级,带动城市发...
武汉市中医医院异地扩建项目
武汉市中医医院异地扩建项目 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秀场及六星级酒 店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2012年3月 前 言 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入整体实施阶段,湖北省委、省政府正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使武汉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城市。武汉市武昌区滨江滨湖,是辛亥首义之区,湖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省会资源和科教优势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文化产业、大型企业聚集。截止2010年底,武昌区已集聚各类总部型企业118家,总部经济的引擎作用不断显现的同时,势必促进现代服务业的提档升级,带动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010年12月,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武土资规函[2010]1069号文批复在武昌区东临水果湖,西抵沙湖,南至公正路、中山北路、白鹭街,北至乐业路的区域建设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是万达集团在全国打造的最新旗舰项目,主要体现文化艺术、旅游观光、商业休闲、商务办公、居住及配套设施等五大功能,规划建设东沙湖连通河观光游船、秀场、美术馆、博物馆、国际影城、酒店、汉街商业休闲娱乐、住宅等设施,打造定位于文化、旅游区,世界级的商务、商业、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计划2010年底开工,历时6年8个月全部建成,目前中央文化区已建成汉街(J2-4地块),并已经投入使用,其余地块均在进行建设和筹备。本次评价项目为J1地块——秀场及六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环评。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现已取得J1建设用地使用权,武汉中央文化区——秀场及六星级酒店建于整个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最东侧,靠近一期建设的K3地块、J2地块。建设内容与总体之间的关系见附图1.1-1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的总体规划图。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是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是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大连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1992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东北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步伐,万达集团迅速成长为中国民营企业的龙头企业,形成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产业、连锁百货四大支柱产业,企业资产达到1000亿元,年销售额600亿元,年纳税超过50亿元。万达集团已在全国开业27 个万达广场、8家五星级酒店、400块电影银幕、11家连锁百货店。计划到2012年,企业资产超过1500亿元,年销售额1000亿元,年纳税80亿元,成为世界级的企业集团。 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秀场及六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2月,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对项目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详尽调查;收集了项目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及规划相关资料;通过网络先后两次对项目概况及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公示,并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开展了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采取了走访、发放调查单。组织周边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周边群众及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秀场及六星级酒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国土局、规划局、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得到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1 总 论 1.1 评价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26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 月1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 月1 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9 月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 月1 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4 月1 日施行;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 月1 日施行; (8)国发〔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 年12 月3 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年1 月1 日实施); (11)国务院国发[1996]31 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2)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1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8 月31 日发布); (14)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商改发[2003]341 号)《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1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发[2006]296 号文《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的通知》,2006 年12 月12 日施行;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17)国务院国发〔2006〕28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 年月6 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 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 年月1 日); (19)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鄂环办[2003]67 号《关于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 (20)鄂政办[2000]74 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21)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办[2006]178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 (22)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办[2006]203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 (2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 年); (24)《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2009 年6 月1 日实施); (25)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年月14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 年5 月28 日公布); (26)《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管理办法》(2011年1月); (27)《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1995.3); (28)《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 年2 月9 日); (29)《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武政规[2010]15号)(2010 年5 月28 日); (30)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2008]8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2008 年7 月1 日实施); (31)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2007]第182 号《武汉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2008 年2 月1 日实施); (32)武汉市建委武建[2008]5 号《关于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指导意见》(2008 年4 月1 日实施); (33)《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9 年6 月1 日实施); (34)《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2010 年11 月1 日实施); (35)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 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 年9 月18 日); (36)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武环[2009]68 号《市环保局关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 (37)《武汉市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1.1.2 导则和技术标准 (1)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1994年4月;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2009年4月;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1994年4月;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2010年4月; (5)HJ/T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2011年6月; (6)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 1.1.3 项目相关规划、报告及批复 (1)《武汉中央文化区—秀场及六星级酒店项目申请报告》,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2年1月; (2)《万达东沙湖项目外部市政规划》; (3)《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2004,2020)》; (5)《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6)《武汉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4委托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1年3月。 1.2 评价标准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划分,以及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武政[2006]17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中功能区划及各功能区执行标准,确定本项目各环境要素执行标准如下: 1.2.1 环境空气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6]17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1]1号)中的二级标准。 1.2.2 水环境 拟建项目东侧紧临水果湖,其规划功能为生态调节、景观娱乐、调蓄等,水果湖和东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长江(武汉段),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长江(武汉段)主要功能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类水体。 1.2.3 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白鹭街(次干路)、东一路(次干路),两侧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 1.3 评价因子 (1)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PM、SO、NO等; 1022 水环境:pH、溶解氧、NH-N、COD、BOD、总氮、挥发酚、石油类、水35 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2)预测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粉尘、烟尘、CO、HC、NO、烹饪油烟; 2 水环境:COD、NH-N、BOD动植物油、SS、石油类; 3、5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景观、生态环境; 1.4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4.1 评价等级及范围 环境空气:三级;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区几何中心为圆心,直径为5km的圆。 地表水:三级;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定为水果湖以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2.5kn长江段。 声环境:二级;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外200米范围内。 2生态环境:3级;本项目总占地约2.6886hm。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边界外延1km区域。 1.4.2 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时段分为工程建设施工期、工程营运期两个阶段。 1. 5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国家和地方级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等敏感目标。项目拟建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东临水果湖,西抵东一路,南至白鹭街,北至楚 。项目周围主要的保护目标见表1和表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图2。 河的区域 建设单位已与政府签订,本项目工程拆迁由政府协调进行,拆迁工作在土地交付使用前完成。 项目建设工程拆迁类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1 对应地块 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湖北省水科所办公楼 3层 拆迁完毕 J1 湖北省水产局 6层 拆迁完毕 人事厅住宅楼 8层、42户 拆迁完毕 地方志编制住宅楼 6层、24户 拆迁完毕 机械厅18号楼 6层、30户 拆迁完毕 机械厅19号楼 5层、20户 拆迁完毕 高知楼 6层、108户 拆迁完毕 武汉扬子江速8酒店 8层 拆迁完毕 湖北昌通修理厂分厂 1层 拆迁完毕 瑞安星光宾馆 8层 拆迁完毕 白鹭超市 2层 拆迁完毕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 相对参照地块方位及项 目 保护目标 基本情况 执行标准 最近距离(m) 5层、20户、坐东加油站南5层住宅 南侧45m 朝西 约180个房间、面 向本项目90个房胜家玫瑰酒店 南侧45m 间、坐北朝南、一、 二层为大堂及办公 17层、136户、面 向本项目68户、坐天永公寓 南侧45m 北朝南、一、二层 为商用 20层、160户、面 向本项目60户、坐广源大厦 南侧45m 北朝南、一、二层 为商用 7层、42户、面向GB3095-1996 环境空气 水果湖社区7层住宅楼 南侧45m 本项目42户、坐北二级 朝南、一层为商用 GB3096-2008 声环境 16层、96户、坐北2类、4a类 水果湖社区16层住宅楼 东南侧110m 朝南、一、二层为 商用 16层、128户、坐红军村 西南侧118m 北朝南、一层为商 用 18层、坐北朝南、泰华大厦 西侧140m 商用 5层、40户、面向高家湾新村南侧5层住东北侧190 m 本项目40户、坐北宅 朝南 7层、56户、面向高家湾新村南侧沿街6东北侧160m 本项目56户、坐北层住宅 朝南 高家湾新村南侧沿街33层、24户、面向北侧94m 层住宅 本项目24户、坐北 朝南 GB3838-2002 水果湖 东侧 ?类 地表水 环境 GB3838-2002 楚河 北侧 ?类 生态环境 项目拟建地边界外延200m 2 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汉中央文化区——秀场及六星级酒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武汉武昌区,东临水果湖,西抵东一路,南至白鹭街,北至楚河的区域; 项目总投资:42.9亿元; 位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开发用地为武汉中央文化区J1地块,包括秀项目定 场-“红灯笼剧院”和六星级酒店,基地面积26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800平方米。 秀场-“红灯笼剧院”坐落于地块东南侧,侧面向水果湖,北侧倚靠楚河,西面与六星级酒店相邻,南侧面对市政道路白鹭街;六星级酒店坐落于地块西北侧,主入口面向东一路,北侧为楚河,东南侧与秀场及集散广场相邻。 秀场表演厅内设座位2000个,厅内包括摇摆座席区,升降座席区,水池舞台,干舞台等;后勤区是为整个项目配套的设备用房、剧务用房、演出用房、行政用房、停车库, 公共配套设施用房等部分。 六星级酒店建设30层,邻近“红灯笼”秀场与水果湖。主要功能包括宴会,会议,餐饮,住宿、室内泳池、KTV、水疗等。 项目开发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从2012年1月动工到2014年8月。 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3.1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酒店运营废水、餐饮废水、剧场运营日常废水,主要为生 3活、洗浴、冲厕、餐饮等产生。废水最大排放量约268946.6m/a。餐饮废水经格栅隔油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和车库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预处理后的混合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沙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由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沙湖港进入长江武汉段,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运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有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废气、车库排气等。锅炉均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少,废气均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大楼天面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餐厅厨房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内置烟道经楼顶排出,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值,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通过采取及时清扫垃圾、消毒、密闭等措施后垃圾集中收集点恶臭对敏感点影响较小。车库采用定时通风排气,污染物浓度低,对环境影响较小。 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动力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冷却塔噪声,以及汽车出行产生的噪声。此外,市政道路交通噪声对本工程新建敏感建筑也存在不利影响。 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隔振综合治理措施,以及对新建敏感建筑临路侧窗户采取隔声措施,项目区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污泥等。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统一收集后由有能力综合利用废油的公司回收利用;污泥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建设会对原有地表植被进行较完全的改造,生态景观会发生显著变化,原有的荒地、草地等将被商业建筑、居民住宅楼、道路、公共绿地和其它建筑取代。项目建成后,通过建设绿化地的形式对周边地区的植被进行恢复,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并注意绿地建设中的植物搭配,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并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内部所有餐饮废水经相应配套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沙湖大道、中北路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项目地下室湿垃圾收集房主要收集餐饮区垃圾,由带压缩的垃圾运输车压缩后外运,垃圾渗滤液经三级隔油一级沉淀处理后再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沙湖大道、中北路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4.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气:本项目锅炉及厨房炉灶采用较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锅炉烟气采用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并按GB5468-91和GB/T16157-1996的规定在锅炉烟囱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 2)厨房食堂的油烟废气:酒店及秀场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要求达到 385%以上、并确保油烟排放浓度?2.0mg/m;酒店厨房油烟净化装置推荐离子净 3化装置,要求处理率达85%以上、并确保油烟排放浓度?2.0 mg/m;处理净化后的气体通过专用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烟口高度确保大于15m,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m。 3)机动车尾气: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加强车库入口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车库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通过强制通风的方式使停车场中机动车尾气迅速排出;排烟系统兼做通风系统,加强停车场内空气流通。换气率6次/h,排气风速设计风速为2.0m/s,在车辆进出较频繁时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这样可减轻车库内环境的污染;地下车库排风井口应结合绿化带安置,并对排风井口进行必要的装饰处理,既保证送、排风质量又可美化环境;建议建设单位将排风井口安置在距周围敏感目标10m以上,且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在2.5m以上,排风方向面向水果湖。 4)恶臭:垃圾集中收集点合理布置其位置,尽量远离人员密集区,采用地下式,周围绿化;及时清运垃圾避免长期堆存,要求一天清运2-3次,每次清运后消毒防虫防臭。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中央空调冷却塔、泵机及冷水机组 拟采取基础减振、泵机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中央空调冷却塔拟选用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其源强小于62dB(A);并合理选择冷却塔安装位置,尽量远离南侧天永公寓和广苑大厦等敏感点。 2)空气处理机 空气处理机基础采取减振措施,空调机房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3)风机 拟采取风机基础减振,采用柔性接头,在进风风机的进口和排风(烟)风机 的出口安装消声器;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4)燃气锅炉机组 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在锅炉排气放空口安装耗散型排气放空消声器。 5)柴油发电机 拟采取发电机基础减振,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6)水泵设备和变配电房 拟采取水泵基础减振,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对穿越墙壁、楼板管道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变压器共有18台,设置于地下层设备间内。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做好隔振处理,以降低低频噪声烦恼度。 7)干升降机 本项目秀场设有2套干升降机设备,布置在地下层2个设备间内。设备间门窗拟采用隔声结构,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吊顶采用穿孔吸音板。 8)秀场演艺厅 秀场演艺厅内墙壁贴敷吸音材料,并采用隔声门窗,以减少影响设备等声源产生的噪声影响室外声环境。 9)电梯 合理布局,主要功能房不设置于电梯侧;写字楼、星级酒店电梯井道施工洞及缝隙用HOREQ-D5或水泥沙浆进行填堵,再用密封膏或水泥沙浆填平,并采用聚合物沙浆粘50mm厚的HOREQ-D2吸声棉板;采用减振垫将电机柜和地面隔断;电梯机房、电梯井道墙壁进行吸声、隔声处理。 10)内部车辆噪声 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 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严禁轰鸣。 11)外部交通噪声控制 本项目主体建筑已考虑采用无色LOW-E双层夹胶玻璃,隔声量在30dB(A)以上,受影响建筑室内噪声可以达到 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关于客房、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不同用途房间对室内噪声的要求,不需另外考虑其他措施。 12)其他 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必要的工程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轨道8号线交通结构稳定和运营安全;建设项目需经工程实施研究论证,并征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方可进行施工。 4.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一般生活垃圾 定期清运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采用全封闭式的垃圾收集运送小车送至水果湖街垃圾中转站后运往武昌区长山口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垃圾每天清运2-3次,并对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房定期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在垃圾清运后喷洒消毒剂,防止滋生蚊蝇。 ?厨余垃圾和废食用油 厨余垃圾收集桶和废食用油收集桶,分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厅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日交由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化粪池污泥 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 4.5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 2)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弃土,并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避免重复开挖扰动地表,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面,避免暴雨期施工;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边坡要用石块铺砌,填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游沟。 3)地下室开挖使大量土壤裸露,将该区裸露的、还未进行基础结构施工的地表及开挖坡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铺盖。地下室施工时,部分地表裸露时间较长,在空地处临时播撒草籽,防治水土流失。 4)沿规划道路或广场一侧开挖排水沟,并在引排口处设置沉沙池。排水沟采用砖砌排水沟,在引排口处设置砖砌沉沙池,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拆除后及时覆土回填。 5)地下室开挖的土方应及时回填,来不及回填的土方应运送至临时堆土场。本区临时堆场土堆表面拍打压实,在土堆脚部周边用填土编织袋堆砌拦挡,并临时覆盖彩条布防护。沿土袋拦挡墙外设置临时砖砌排水沟,有效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场的冲刷,排水沟和沉沙池配套使用,经沉沙池沉淀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单位通过预测、分析、评估项目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以及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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