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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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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盖章) : (签字或盖章) :二00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二、投标须知 ......................................................... 7 (一) 总则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盖章) : (签字或盖章) :二00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二、投标须知 ......................................................... 7 (一) 总则 ......................................................... 7 (二) 招标文件说明 .................................................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9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 12 (五) 开 标 ..................................................... 13 (六) 评 标 ...................................................... 14 (七) 授予合同 ..................................................... 17 (八) 其他 ......................................................... 18 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19 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 31 一、投标函 .......................................................... 32 (一)、投标函格式 .................................................. 3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4 二、商务部分 ........................................................ 35 (一)、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 36 二、技术部分 ........................................................ 38 (一)设计说明 ...................................................... 38 (二)设计图 .................................................... 38 第五章 评标和方法 ............................................... 39 一、总 则 ........................................................... 40 二、评标标准及说明 .................................................. 40 2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1、招标基本情况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 2 1.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泸州街29号 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土建工程投资控制在1800万3 1.1 建设规模 元。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招标人(和招标代联系人:邓兴学 电话:023—49800826 4 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5 项目审批文件 后附文件复印件 6 规划批准文件 后附文件复印件 7 投标周期 另行。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及附属配套设施方案8 1.2 招标范围 设计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甲级建筑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9 2.1 要求 资质 由于投标报名人数少于5家,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10 2.2 资格审查方式 直接参加投标。 11 3.1 投标预备会议 另通知 12 3.2 踏勘现场 另通知 业主接受单独咨询,欢迎设计投标单位咨询 5.1 投标人疑问及 13 联系人:邓兴学 电话:023—49800826 6.2 澄清 4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设计费计价标准:(应符合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 14 11.1 设计费计价 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5 12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6 1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30 日历天 17 14.1 投标保证金额 不要求 投标人的 18 15.1 要求 备选方案 19 16.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设计图 技术部分 20 17.7 纸及设计说明(A3);效果图至少一张(A1彩页); 编制要求 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设计成果。 收件人:邓兴学 18.1 投标文件提交 21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门诊大楼 18.2 地点及截止时间 12楼会议室 时 间:另行通知 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22 20.1 开 标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门诊大楼13楼会议室 23 25.1 设计方案陈述 要求 24 26.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5 31.1 设计责任保险 要求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进行补偿,每家单位补偿: 26 33.1 未中标补偿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2、“投标须知”条款调整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调整结果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调整结果”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 扩展。 6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 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海南省 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 1.1 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招标项目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以及 拟建项目性质、内容、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批准单位及资金来源等内容,详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 1.2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8项。 2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 设计及其服务且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9项要求的设 计资格。 2.2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0项。其他未购买 招标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1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预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 招标有关的问题。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会议提出并解答的问题,招 7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并做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3.2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 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 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 任和风险。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4.2 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 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 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 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 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 8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 表”第1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 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 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 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 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 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7 9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9.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9.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3.1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9.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 10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 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 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 1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4 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报价标准及依据 采用(原)国家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进行报价。 (2)报价内容 10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 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采用 投标函及其附表规定的格式) (3)如有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4项。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 行报价。 11.3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等市政 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 况。 12 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5 项。 13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5000元 15要求。 16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数据表”第19项要求提供投 标文件的份数。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 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 “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 1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 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 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部分A4纸、技术部分A3纸、效果图彩页(A1) 纸装订。 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牛皮纸密封,并在密 封袋上清 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7.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3.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6.3.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 不得开封。 17.4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 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7.5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0项所规定的 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其中的设计方案、图纸及其配套效果图展板等采 用“暗标”做法,要求在封面及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 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及徽标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17.6 对设计方案、图纸的打印格式、制作要求等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18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 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1项规定,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 19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 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 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 回”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 20.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0.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a) 逾期送达的; 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3 开标程序: 1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20.3.1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 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0.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 标价格、设计周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 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 21.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 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 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 22.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22.2 评标程序如下: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委预备会 初步评审 详细评标 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 按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值算术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 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23 23.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 14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标),不再进入详细评标: 23.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3.1.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1.3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1.5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 竞争的; 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23.2.1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3.2.2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3.2.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3.2.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 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23.2.5 设计文件规格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暗标”要求,出现了投标人 的名称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照片、徽标等; 24 24.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设计方案是否提交,, 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 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设计方案与经批准的《重庆市 永川区中医院住院大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主要技术指标不一致。 24.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15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据。 24.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 25.1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 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 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 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6 26.1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 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26.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一~三 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 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 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26.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 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 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 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 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 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28.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9 29.1定标后,若无异议,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3日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29.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合同。 30.2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 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 中标项目的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 17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2 33 33.1 招标人依据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6项的规定的金额,在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完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对未中标人进行补偿。 18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19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 工 程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泸洲街29号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20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分项目 估算总投资费率 估算设计费序号 2名称 (万元) % (元) 层数 建筑面积(m)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2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号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号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万 元。设计费先按设计估算分阶段支付,最后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概 算及设计人承诺的优惠率结算,多退少补。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额付费时间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元)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22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 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 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 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 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 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 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 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 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 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 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2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 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 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 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 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 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3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 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 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 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 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 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 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3 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 6.4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业主紧密配合,业主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 人应予以采纳。 6.5 设计过程中业主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 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 6.6 如果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 24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 应随叫随到。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 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 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 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 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 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 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 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 失。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 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其它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 人应予支持。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 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 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25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 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 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 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 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市永川区工商管理部 门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 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8.11 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6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27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设计任务书) 28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该项目总征地面积4.28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控制在2000万元左右。 规划设计内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供应室、煎药房、 制剂室、食堂、地下室停车场等,建成集业务、办公、会议为一体的综合楼。 建筑风格:现代、洋气、大气、体现出“三级中医院”特点。 层高:底层6米,其它楼层3.8米,顶层建筑内部空间要高出其它楼层建 筑内部空间至少1米。 1.院长书记办公区: (1) 含:办公室、阅读室、小接待室 (2)另附带一间带盥洗间的单人休息室 (3)秘书间 含:办公室、候见室 (4)会见厅(接待厅):含:沙发、茶几、品陈列区、小操作间、盥 洗间等. 2.副院长办公室5套 含:办公室、单间休息室、盥洗间 3.职能科室办公室 4.数字项目用房(1)网络设备用房(2)工作室(3)演示厅(含电影放映功能) 5.会议用房(1)大会议室要求:朝向好、两个进口。含:外廊茶歇区域、 衣帽间、舞台、盥洗间 (2)中会议室(3)贵宾接待厅(4)会谈室(5)小会议室(6)医疗纠纷处理室 6.图书室和阅览室 (1)餐厅:可容纳200余人,要求:安静、舒适、便于交流,(2)小型宴会室(3)健身房(含乒乓球室) 注:*每层的走廊皆设休息区,安置落地玻璃,可见园景。 *以上功能区均需考虑茶水间、工作间、盥洗间的使用效率及方便性。 按三级医院供应室标准要求设计。 按三级医院煎药房标准要求设计。 按三级医院制剂室标准要求设计。 按三级医院地下室停车场标准要求设计。 要求:树木、草坪、营造“绿色通道”氛围 29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 计说明、建筑专业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2) 方案设计图(A3,一式四份); (3) 效果图彩页(裱于A1展板上)。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 计说明、建筑专业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2) 方案设计图(A3,一式四份); (3) 效果图彩页(裱于A1展板上)。 30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2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为 ,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 附件。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 设计周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 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 (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 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 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4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5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设计费报价 (与投标函相同) 设计费计算依据 及计算过程 备注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投标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等 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 级: 证书号: 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 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37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 38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9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一)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 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依此推荐的 中标侯选人。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法关规组织定标。 (四)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1、技术部分:设计方案 55 分。 2、商务部分:企业实力: 10 分 ;投标报价: 35 分。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若发生 并列的情况,按 (排序方法) 排序。 (五)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建筑工程)得分表 序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得分 号 5 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1 规划设计指标 10 是否符合标书提出的指标要求 5 是否布局合理 5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5 2 总平面布局 20 是否与周边环境协调 5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5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体现时代3 建筑造型 5 5 特色 功能分区明确 5 5 功能分区 10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2.5 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合理 2.5 消防 5 是否符合国家及海口市的规范要求 5 7 人防设计 5 是否符合国家及海口市的规范要求 5 技术部分得分合计 55分 40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评 委 日 期 年 月 日 (六)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以确认投标报价是 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凡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 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由招标人提供 (3)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 δ=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 依据偏差率确定的得分表或确定得分的计算公式: 偏差率=0时:该项评分得满分即35分。 偏差率〉0时:每高1%扣5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0时:每低1%扣3分,扣完为止。 2、企业实力与业绩和其他部分评分标准 (1)项目管理机构的评标指标为: 设计资质为同时具备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及甲级城市规划资质:1分, 勘察资质2分,测量资质2分,通过质量认证:5分。 商务得分表: 序分项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号 得分 同时具备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及甲级城1 设计资质 1 1 市规划资质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勘察资质 2 勘察资质 2 3 测量资质 2 测量资质 2 4 质量认证 5 通过ISO质量认证 5 评 委 日 期 年 月 日 41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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