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二批商合作协议书
食品有限公司
二0一 一年
二批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协议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互利原则,以深入开拓市场,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和市场利益,加强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为基础,订立本协议书。
第二条 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其用于甲方产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要求,可以从事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2、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书内容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公开。
第三条 合作内容
1、 合作关系:甲方是本协议的委托方,乙方是本协议的代理方。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针对商场、零售商和特定消费群,销售和推广甲方指定产品。
2、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书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
3、 合作渠道:(见下表)
4、 合作产品:(见下表)
第四条 合作目标
1、 乙方承销甲方产品年度目标量108万元。目标量在各月度分布如下(单位:万元):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销售目标
月份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销售目标
2、 当乙方连续三月未达成目标量,甲方将责成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详细计划,采取一切措施提高销售额;若一个月后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甲方有权重新核定乙方的承销甲方产品的区域和品种。
第五条 关于文件有效性的约定
1、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承诺严格按照本经销协议及其他有效的文件执行,任何相关文件,包括政策、通知、活动
等必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才生效;
2、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以个人名义向乙方借款、借物或签订有关调换货、广告费用、降价等协议、承诺等,若发生此类情况,均属该员工的个人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六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每批要货不能少于 箱。订货须提前三天制定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计划备货。
2、 按乙方发来的订单要求,甲方向乙方发货。订单的传真件以及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备同等效力。
3、 产品交付质量
按甲方产品标签指定质量标准。
4、 交付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交付地点 ,货物运至交付地点的途中发生运输、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乙方签收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品种、数量等进行全面检查,若与订单不符或有破损,应立即在运输协议回执单中填写货损证明,责成运输人员签字,并在货物送达的24小时内将货损详情传真告知甲方。
第七条 货款结算
1、 结算方式: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按乙方订单上指明,发货日期对应的甲方公布的最新有效价格和奖励政策进行结算。若价格有变动,甲方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结算数量:根据乙方实际签收的产品数量进行结算。
3、 货款支付:以现金付款。
4、 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在应付货款中扣减乙方主张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结清应付给甲方的货款是甲方兑现销售政策和承担费用的前提。
第八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标准审核乙方的区域配送商资格,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以符合甲方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另选区域配送。
2、 在征求乙方意见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所配送产品在不同销售渠道的批发价格和零售终端价格的制定有决定权,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价格;甲方对乙方与其下级客户之间的销售政策、交易条件有建议权。
3、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库存和产品流向。针对乙方违反甲方市场管理规定的低价销售与跨区销售行为,甲方有权按甲方公布的市场秩序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甲方责任者,甲方应负责调换产品或包装物。
2、 甲方应在政策(或协议)规定时间内兑现给予乙方的各种促销政策与奖励承诺。
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4、甲方指派市场销售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市场工作。
第一十条 乙方权利
1、 在乙方遵循本协议书有关条款条件下,有权享有甲方针对区域经销商的各种服务和活动。
2、 乙方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有权优先接管临近区域终止合作的区域经销商的经营区域或产品,并签订补充协议。
3、 乙方有权在不违背甲方市场操作规定和价格规定基础上,自主开发客户和销售渠道。
4、 乙方由于自身经营原因有权申请提前终止本经销协议,但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要按甲方要求配备独立的经营系统、独立的经营人员、独立的经营场所、独立的运营资金和相对独立的仓储配送设施,来经销甲方产品。
2、 乙方要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区域与指导价格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严禁跨区销售、低价销售或高价销售。
3、 乙方有义务和甲方的业务人员一起制定准确、合理的产品提货计划,并及时向甲方下订单。
4、 对甲方开展的市场管理、市场促销、市场拓展等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5、 乙方须按照甲方有关指导合理管理库存产品、避免因仓库管理不当造成产品渗漏等质量问题;若因库管不当所引起的产品破损、泄漏等情况,甲方一概不予负责。
6、 对于乙方下线客户的投诉,涉及到甲方责任的,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便甲方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7、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销售、库存数据及有关市场竞争,以供甲方进行
与制定销售策略。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
1、 乙方未能履行第十一条时,以及甲方未能履行第九条时。
2、 乙方不能销售假冒或涉嫌仿冒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区域配送商资格并终止本经销协议,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拒因素
1、 本协议书所称不可抗拒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具体范围包括:地震、台风、火灾和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国家或政府的征用等。
2、 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后的十五日内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安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权威出具的合法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书或履行本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协议书的解释或变更
在甲乙双方利益公平前提下,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变更权归甲方。协议如有未尽事
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并经双
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补
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书的生效和延续
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止。
2、 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协议书自然终止。
3、 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双方需要续约的,则甲方会在本协议书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其他
甲乙双方均已全面、仔细、认真阅读了本协议书内容,完全知晓并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