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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验收记录表

2019-01-16 17页 doc 240KB 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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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验收记录表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验收记录表 防雷与接地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
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验收记录表
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验收记录表 防雷与接地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GB50462-200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防雷与接地装置 1 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安装多个浪涌保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引下线应固定。   3 接地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   4 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应进行防腐处理。   接 地 线 1 接地线不得有机械损伤;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的位置应采取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   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间的条纹进行标记。   3 接地线的敷设应平直、整齐。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规定。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供配电系统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通 用 1 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2 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已经隐蔽的应检查相关的隐蔽工程记录;   3 照明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外观质量及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活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电 气 装 置 1 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明确、内外清洁。安装垂直度偏差宜小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应一致   2 开关、插座应按设计位置暗装,接线应正确、牢固。不间断电源插座应与其他电源插座有明显的形状或颜色区别   3 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应有基座。安装前,应按接线图检查内部接线。基座及电源箱、柜安装应牢固,箱、柜内部不应受额外应力。接入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4 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应依据随即提供的数据,检查电压、电流及输入输出特性等参数,并应在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装。安装及接线应正确、牢固。   5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蓄电池组重量超过楼板载荷时,在安装前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对于含有腐蚀性物质的蓄电池,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6 电气装置与各系统的联锁应符合设计要求,联锁动作应正确。   7 隐蔽空间内安装电气装置时应留有维修路径和空间。   配 线 及 敷 设 1 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接线端子应搪锡或镀银。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搭接面得宽度   2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合格后敷设。机房内电缆、电线的敷设,应排列整齐、捆扎牢固、标志清晰,端接处长度应留有适当富裕量,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电缆接入配电箱、配电柜时,应捆扎固定,不应对配电箱产生额外应力。   3 隔断墙内穿线管与墙面板应有间隙,间隙不宜小于10mm。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整齐固定在附加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4 电源相线、保护地线、零线的颜色应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接地线(PE线)应为黄绿相间色; 2 中性线(N线)应为淡蓝色; 3 A相线应用黄色,B相线应用绿色,C相线应用红色。   5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   照 明 装 置 1 吸顶灯具底座应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应牢固。   2 嵌入安装灯具应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内专设的框架上。灯具宜单独吊装,灯具边框外缘应紧贴吊顶板。   3 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电 气 测 试 1 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时间及顺序;   2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相序的正确性;   3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电器绝缘电阻应满足 项目名称 最小绝缘电阻值(MΩ) 开光、插座 5 灯具 2 电线电缆 0.5 电源箱、柜二次回路 1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监控与安全防范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 号 YSJL-03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系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1 环境监控系统 温度、湿度监控准确性     2 漏水报警准确性     3 设备监控系统 设备参数采集正确性     4 报警响应时间     5 联动功能     6 视频监控系统 系统控制功能检测     7 监视功能     8 显示功能     9 记录功能     10 回放功能     11 联动功能     12 其他功能项目检测     13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功能检测 探测器报警功能     14 报警恢复功能     15 记录显示功能 显示信息、记录内容     16 管理功能     17 系统自检功能检测 系统自检功能     18 布防/撤防功能     19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     20 出入口 控制系统 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     21 信息处理/控制功能     22 异常报警功能     系统检测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综合环境监控系统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设 备 安 装 1 设备与设施的安装应按设计确定位置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留有操作和维修的空间; 2)环境参数采集设备应安装在能代表被采集对象实际状况的位置上。   2 读卡器、开门,按钮等实施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电磁干扰源。   3 信号传输设备和信号接收设备之间的路径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满足设备技术档案的要求。   4 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摄像机逐个通电、检测和粗调,并应在一切正常后安装; 2)摄像机与云台的连接线缆的长度应满足摄像机转动的要求; 3)对摄像机初步安装后,应进行通电调试,并应检查功能、图像质量、监视区范围,应在符合要求后固定; 4)摄像机安装应牢固、可靠。   5 控制箱(柜)、台及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箱(柜)、台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2)控制箱(柜)、台内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并应便于操作。   6 设备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接地。   配 线 与 敷 设 1 同轴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规定。   2 传感器、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留有适当余量,线芯不得外漏。   3 电力电缆应与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分开敷设,无法避免时,对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应进行屏蔽。   系 统 调 试 4 环境监控系统功能检测及调试应包括系列内容: 1)机房正压、温度、湿度测量; 2)查验监控数据准确性; 3)检测漏水报警的准确性;   5 场地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检测机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采集参数的正确性; 2) 检测控制的稳定性和控制效果、调试响应时间; 3) 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警的正确性。   6 机房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试卡片阅读机、控制器等系统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调试卡片阅读机的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判别与处理; 3)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报警等系统间的联动。   7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图像清晰度,灰度及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 2)检查、调试云台及镜头的遥控延迟,排除机械冲击; 3)检查、调试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 4)调试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器、编码器、译码器等设备; 5)对于具有报警联动功能的系统,应检查与调试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及自动实时录像,检查与调试系统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的标识符及显示稳定性及打开联动灯光后的图像质量; 6)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应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其 他 1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功能、信息处理和控制功能、执行机构功能。   2 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   3 环境监控系统和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送、转换、控制功能;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空调与通风系统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5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空 调 设 备 安 装 1 室内机组安装时,在室内机组与基座之间应垫牢靠固定的隔震。   2 室外机组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设备技术档案对空气循环空间的要求。   3 连接室内机组与室外机组的气管和液管,应按设备技术档案要求进行安装。气管和液管为硬紫铜管时,应按设计位置安装存油弯和防震管。   4 空气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漏和压力测试,并应做记录;合格后应进行清洗   5 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当设计对保温材料无规定时,可采用耐热聚乙烯、保温泡沫塑料或玻璃纤维等材料。   新 风 安 装 1 新风系统设备与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应便于空气过滤装置的更换,并应牢固可靠。   2 管道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阀门的驱动装置动作应正确、可靠。   3 手动单叶片和多叶片调节阀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启闭灵活、调节方便。   风管、 部件 制作 与安 装 1 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氧化、腐蚀等现象;加工风管时,镀锌层损坏处应涂两遍防锈漆;   2 风管及相关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应在验收后进行管道保温及涂漆。   3 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应严密,法兰密封垫应选用不透气、不起尘、具有一定弹性的材料;紧固法兰时不得损坏密封垫。   系 统 调 试 1 空调设备、新风设备应在保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开机试运行。   2 空调设备安装完毕后,应首先对系统进行检漏及保压试验。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装修装饰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6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吊顶 1 吊顶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隙与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吊杆或预设钢板,应在吊顶施工前完成。未做防锈处理的金属吊挂件应进行涂漆。   2 吊顶板上铺设的防火、保湿、吸音材料应包封严密,板块间应无缝隙,并应固定牢靠。   3 龙骨与试面板的安装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 吊顶装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板面不得变色、翘曲、缺损、裂缝和腐蚀。   隔断 1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不应有污垢、缺角、翘曲、起皮、裂纹、开胶、划痕、变色和明显色差等缺陷   2 隔断玻璃表面应光滑、无波纹和汽包,边缘应平直、无缺角和裂纹。   3 竖龙骨的长度应小于隔断墙的高度30mm,上下应形成15mm的膨胀缝;   4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安装双层墙板时,面层与基层的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5 玻璃隔断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支撑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光滑、无污垢和划痕,不得有机械损伤; 2 隔断不到顶棚时,上端龙骨应按设计与顶棚或梁、柱固定; 3 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下槽口应衬垫软件材料。玻璃之间或玻璃与扣条之间嵌缝灌注的密封胶应饱满、均匀、美观;如填塞弹性密封胶条,应牢固、严密,不得起鼓和缺漏;   地面 1 地面铺设宜在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与柱面的抹灰工程完成后进行。   2 铺设前应对建筑地面进行清洁处理,建筑地面应干燥、坚硬、平整、不起尘。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送风静压箱时,应对原建筑表面进行防尘涂覆,涂覆面不得起皮和龟裂。   3 活动地板铺设时应随时调整水平;遇到障碍物或不规则墙面、柱面时应按实际尺寸切割,并应相应增加支撑部件。   4 铺设风口地板和开口地板时,需现场切割的地板,切割面应光滑、无毛刺,并应进行防火、防尘处理。   5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设计标高及地板布置准确放线。沿墙单块地板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整块地板边长的1/4.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1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 并涂刷界面剂   2 基层腻子应平整 坚实 牢固 无粉化 起皮和裂缝 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x 应符合 建筑室内用腻子 (JG/T 3049)的规定   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 5 35 之间   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 粘结牢固 不得漏涂 透底 起皮和掉粉   门窗及其他 1 钢质防火门安装前不应拆除包装,并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场所,不得磨损和锈蚀。   2 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应填充弹性材料,并应用密封胶密封。   3 门窗套、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等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其表面应光洁、平整、色泽一致、线条顺直、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坏。   4 吊顶、隔断墙、内墙和顶棚及柱面、门窗以及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等施工的验收内容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11.8.2 地面处理施工的验收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有关规定。防静电活动地板的验收内容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静电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1469的有关规定。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外粘纤维复合材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7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界 面 处 理 1 经修整露出骨料新面的混凝土加固粘贴部位,应进一步按设计要求修复平整,并采用结构修补胶对较大孔洞、凹面、露筋等缺陷进行修补、复原;对有段差、内转角的部位应抹成平滑的曲面;对构件截面的棱角,应打磨成园弧半径不小于 25mm的园角。在完成以上加工后,应将混凝土表面清理洁净,并保持干燥。   2 当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配有底胶的结构胶粘剂时,应按底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涂刷和养护,不得擅自免去涂刷底胶的工序。若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免底涂胶粘剂,应检查其产品名称、型号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允许免涂底胶。   3 若在底胶指干时,未能及时粘贴纤维材料,则应等待 12h 后粘贴,且应在粘贴前用细软羊毛刷或洁净绵纱团沾工业丙酮擦拭一遍,以清除不洁残留物和新落的灰尘。   纤维材料粘贴施工 1 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应采用低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其初粘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胶液注入盛胶容器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杂质混入。   2 纤维织物可采用特制剪刀剪断或用优质美工刀切割成所需尺寸。织物裁剪的宽度不宜小于 100mm。   3 纤维织物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粘贴: 1 按设计尺寸裁剪纤维织物,且严禁折叠;若纤维织物原件已有折痕,应裁去有拆痕一段织物; 2 将配制好的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均匀涂抹于粘贴部位的混凝土表面; 3 将裁剪好的纤维织物按照放线位置敷在涂好结构胶粘剂的混凝土表面。织物应充分展平,不得有皱褶; 4 沿纤维方向应使用特制滚筒在已贴好纤维的面上多次滚压,使胶液充分浸渍纤维织物,并使织物的铺层均匀压实,无气泡发生; 5 多层粘贴纤维织物时,应在纤维织物表面所浸渍的胶液达到指干状态时立即粘贴下一层。若延误时间超过 1h,则应等待 12h 后,方可重复上述步骤继续进行粘贴,但粘贴前应重新将织物粘合面上的灰尘擦拭干净; 6 最后一层纤维织物粘贴完毕,尚应在其表面均匀涂刷一道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   4 纤维复合材胶粘完毕后应静置固化,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固化环境温度和固化时间进行养护。当达到7d时,应先采用D型邵氏硬度计检测胶层硬度,据以判断其固化质量,并以邵氏硬度HD≥70为合格。然后进行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若邵氏硬度HD<70,应揭去重贴,并改用固化性能良好的结构胶粘剂。   施工质量检验 1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认的总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总粘结面积的 95%。   2 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必须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3 纤维复合材粘贴位置,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10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 15mm。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记录表 编 号 YSJL-0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记录) 线缆 敷设 1 线缆敷设前应对线缆进行外观检查;在插座面板上应用颜色、图形、文字按所接终端设备类型进行标识。   2 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扭绞,不宜交叉,标签应清晰;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 走线架、线槽和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走线方式,走线架的敷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走线架内敷设光缆时,对尾纤应用阻燃塑料设置专用槽道,尾纤槽道转角处应平滑、呈弧形;尾纤槽两侧壁应设置下线口,下线口应做平滑处理; 2 光缆的尾纤部分应用棉线绑扎; 3 走线架吊架应垂直、整齐、牢固。   4 设备跳线应插接,并应采用专用跳线;从配线架至设备间的线缆不得有接头;线缆敷设后应进行导通测试。   5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 缆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松紧应适度。垂直布防线缆应在线缆支架上每隔1.5m固定。   线缆 测试 1 进行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和光缆系统性能测试,各项测试应做详细的记录   2 检查配线柜的安装及配线架的压接;检查走线架、槽的规格,型号和安装方式;检查线缆的规格、型号、敷设方式及标识;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 时 间: 监理单位: 时 间: 承建单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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