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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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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 招标文件 第三卷  附件分册 招  标 人: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 目录 附件一:临建设施    1 附件二:工程范围及接口    3 附件三:供货范围    11 附件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暂定)    12 附件五:工程建设目标    13 附件六:供货质量控制    16 附件七:施工质量管理    23 附件八:现场管理    31 附件九...
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 招标文件 第三卷  附件分册 招  标 人: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 目录 附件一:临建设施    1 附件二:工程范围及接口    3 附件三:供货范围    11 附件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暂定)    12 附件五:工程建设目标    13 附件六:供货质量控制    16 附件七:施工质量管理    23 附件八:现场管理    31 附件九:工程进度管理    34 附件十:工程信息管理    46 附件十一:工程资料管理    48 附件十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50 附件十三:电缆防火封堵工程技术要求    54 附件十四: 差异表    56 附件一:临建设施 1、总则 投标人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现场施工总平面,施工临建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市政、消防、环保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做到临建结构形式统一,色调统一,美观整齐,临建施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临建和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招标人批准。禁止使用竹料、木材、油毡、石棉瓦等易燃或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临时设施。 2、施工用地 招标人提供的站区外用地作为施工生产临用场地。施工生产临用场地不足部分及施工生活区均由投标人在厂外自行解决。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的,要求相对集中,便于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3、临建设施要求 3.1  现场办公用房、居住用房要采用砖混结构或组合板房。 3.2  采取有组织排水,雨水和污水需分流,办公室、住房依据有关设计规范设公用卫生间。现场车辆出口设置洗车水槽和高压冲洗水枪。 3.3  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道路、停车场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余露土部分要进行绿化处理。 3.4  办公用房、居住用房、食堂、封闭仓库等的建筑面积、建设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符合相关规定,但需根据现有施工用地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做到合理适用。 3.5  办公区、生活区的围栏采用底部砌砖抹面、上部采用钢条隔栅的防护围栏,其他施工各功能区域的防护围栏采用防锈网型隔离栅,顶部设三道镀锌钢丝毛刺,防锈网隔离栅高度为2米。 3.6  投标人应确保路面长期完好,不下沉、不积水。站区内道路两侧设排水明沟并经过沉砂池后与站区外排水沟贯通,要确保大雨季节雨水排放畅通,但排水沟道不得与永久的雨排水管网贯通。 3.7  现场的垃圾箱、废料箱、厕所、休息室(班房)、仓库、防护围栏、防护盖板、宣传标语牌、横幅、电焊机防护棚等临时设施必须执行统一的标准、结构形式和色调,整齐、美观,实施前必须经监理方、招标人审批同意。 3.8  工程完工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对临建设施进行清理及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附件二:工程范围及接口 一、 工程承包范围 1.1总则 (1)工程承包范围为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全部设计范围,采用建筑、安装施工及主辅机设备材料采购总承包方式,包括全站内外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调试、试运、直至移交试生产等全部工作;同时包含所有主辅机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供货。 (2)投标人负责催图,负责所有基建物资的催交、装卸、转运、代收、代管、保养、主辅机设备消缺; (3)负责工程项目(含临建设施)施工报建取证(含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工程质量监督报建(属地质监站、承压院、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报建和取证工作,以及项目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所必备的消防、环保、节能、防雷、规划、水保、卫生防疫、白蚁防治、排水/排污等各项专项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报验取证、竣工资料移交取证(政府档案专项验收证); (4)凡需政府职能部门审查的施工方案由投标人负责方案的编制、送审,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费用含在总价中; (5)1980年西安坐标系与广州市城建坐标之间的转换,由投标人负责联系规划部门进行测量并转换,并将满足报建和验收的成果提交招标人,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6)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需送相关部门检验的乙供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制样、送检并提供检验报告; (7) 中,为符合技术规范书、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所需进行的各种检验、试验均由投标人负责; (8)所有招标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含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的送检、校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起重设备、防雷、接地、消防、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报建、报验和取证(含合格证、使用证等)等; (9)站内外建构筑物及管道敷设负挖(含超挖)、回填(含换填)、以及基础施工时旧桩基、旧承台、旧道路和旧地梁等地下设施及障碍物(含成片石块或大范围回填石)的清除; (10)投标人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制定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竣工后编制检测报告。监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自行制定大件从堆场、组装场地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方案,需考虑沿途道路、桥、涵加固和改造费用,并负责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 (12)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施、场地(如道路、围墙、绿化、民宅、市政管网等)的损坏、污染、干扰等,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及赔偿; (13)投标人采购的钢结构、地埋预制保温管必须为工厂化加工; (14)本项目采用KKS编码; (15)投标人负责采购的主、辅机设备材料须符合技术规范书中短名单供应商要求,同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审定后,才能开始招标,招标结果也需报招标人审定,招标人拥有最终否决权和解释权。 (16)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将在概念设计、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后的基础上开展,最终以监理组织施工图纸汇审并通过且实际用于施工的正式图纸为准。 (17)因招标人或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整施工顺序而发生的机械/设备/材料转运、施工场地/道路的开挖、平整、维护工作及其他相关措施均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在投标报价中。 (18)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含雨水管等)、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的保护,费用包在投标报价中。 (19)取土、弃土由投标人负责,弃土及取土场地由投标人在厂外选取,需符合环保、水土保持及太平管委会等的相关要求,费用包在投标报价中。 (20)厂外的临时施工用场地的平整、回填、租借费用(如有); (21)投标人应对所有设备的临时及永久标签的提供和安装负责,符合《电厂标识系统设计导则》DL/T 950——2005标准及KKS编码要求。设备永久标签采用中文,材质采用不锈钢。 (22)站区围墙外与市政道路、管线(含给排水、电气、通讯等管线)的连接段施工,费用包在投标报价中。 (23)投标人还应负责所有参建单位临时办公区域综合布线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工作,与P6E/C系统服务器及其他所需服务器的连接、调试、维护工作。连接所需材料由投标人负责供货。 (24)编制水保方案,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方案实施情况。 1.2 土建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建设采用建安施工总包方式,土建工程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和辅助设施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范围包括站内外土建。以下内容仅为概述,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主辅机设备材料清册及土建工程量清单。 1.2.1 主辅生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此) (1)热力系统 1)主厂房本体及设备基础(含主厂房本体、燃气机房本体、余热锅炉辅助车间本体、燃气锅炉辅助车间本体、余热锅炉基础、燃气锅炉基础、燃气轮发电机组基础、汽轮发电机组基础、机炉相关附属设备基础等); 2)排烟系统(含烟道制作、支架、烟囱等)。 3)厂外热网系统(含站区至用户配汽站) (2)水处理系统 1)循环水加药间及设备基础; 2)水处理车间区; 3)炉内加药间及汽水取样装置; 4)其它。 (3)供水系统 1)循环水排水管; 2)排水口; 3)机力冷却塔(塔体、水池等); 4)水工附属建筑; 5)厂外自来水供水专线; 6)厂外排水至市政管网 7)其它。 (4)电气系统 1)构筑物(含主变、厂变、备变、出线构架及铁塔(如有)、封母支架等); 2)接入系统专线; 3)其它。 (5)附属建(构)筑: 1)站区性建筑(含综合办公楼、材料库、天燃气调压站、站区道路及照明、站区沟道、全厂综合管架、围墙等); 注:全厂室内外沟道盖板,除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如:①处于腐蚀环境、②考虑车辆通行的位置、③地面堆载较重的区域),其它均采用成品无机复合型(水泥基)预制沟道盖板,盖板宽度要求为500mm(转角处异形盖板除外),盖板长度为沟道净宽+400mm。每块盖板的承载能力要求不低于4KN/m2(集中荷载)或10KN/m2(均布荷载),盖板的压花和颜色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协商确定。沟道盖板安装缝隙大小应统一,板与板之间必须平整,转角处盖板必须合理布置,盖板安装后,不得有晃动响声。 2)站区绿化;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 3)其它 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1)站区土地平整(含土方开挖、运输、填方等)。 (2)全厂建构筑物基础土石方开挖(含超挖)、回填(含换填)及清运等;以及基础施工时旧桩基、旧承台、旧道路和旧地梁等地下设施及障碍物(含成片石块或大范围回填石) (3)厂内外道路。 (4)测量控制网、沉降观测装置、地下管网标示桩等。 (5)其它 与本招标范围有出入的遗漏土建项目,投标人应在技术偏差中提出。 1.3 安装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主厂房、燃机房设备安装和单体单机调试; (2)余热锅炉岛、辅助燃气锅炉辅助车间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3)综合办公楼设备安装和调试; (4)变压器安装和单体调试; (5)10.5kV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6)设计范围内线缆敷设安装及光缆的熔接,光缆链路的电气性能测试; (7)全厂接地网施工; (8)循环水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包括机械通风冷却塔系统); (9)天然气调压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范围与接口详见技术规范书); (11)供热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能源站内); (12)能源站热网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至用户配汽站) (13)空压机房和压缩空气供应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14)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15)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16)烟气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17)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及安装阶段的分段测试。 (18)ECMS系统设备安装,及安装阶段的分段测试。 (19)仿真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仿真培训中心)。 (20)ERP系统设备、网络安装和单体调试。 (21)厂级监控系统设备、网络安装和单体调试。 (22)厂内通信系统和系统通信厂内设备安装和调试。 (23)工业和生活水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24)生活污水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25)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26)电力送出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27)投标人自备施工用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8)溴化锂制冷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29)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30)黑启动用柴油发电机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31)全厂检修起吊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32)全厂平台扶梯安装; (33)全厂综合布线系统、门禁巡更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会议系统设备安装和配合调试,以及桥架、线管、线缆等材料供货、安装。 (34)所有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临时办公和库房区域的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与P6E/C系统服务器及其他所需服务器的连接工作。 (35)设备(含室外电机)的防雨、防护罩的制作和安装,各设备基础和安装支架的制作和安装;其他所有涉及到能源站的各系统而无法分断的脉动管、气源管、电缆等及其安装均包含在本标段内。 (36)锅炉外表最后一道面漆(面漆材料颜色由招标人确定)的涂刷以及其他设备表面油漆破损的修补。 (37)提供热控主体设备安装所需的附件(如取压管及连接件等)。 (38)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1.4 调试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负责分部试运工作中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整个启动调试阶段的设备与系统的维护、检修和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以及在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和可靠性运行阶段的全过程配合工作,提供工作范围内的工具、测量仪器、试运所需的电源及脚手架等辅助设施和人力配合。投标人负责的主要调试工作如下: (1)水压试验; (2)电动、气动、液动装置的安装、单体调试; (3)管道上调节门(含执行机构)的安装及单体调试;与DCS的联调由另行委托的调试单位负责; (4)所有设备的单体试运; (5)锅炉酸洗(酸洗工艺采用EDTA)。 (6)安全阀的送检校验、调试。 (7)锅炉充氮保护由投标人负责。 (8)锅炉酸洗及冲管后的废水处理由投标人负责。 (9)吹管时蒸汽排放口加装消音装置,消音装置、临时管道、快速阀门等所有临时材料设备、管道的设计布置、安装、冲管配合和恢复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0)设计所涉及的所有系统以及所需的热控、电气设备的校验、安装、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由设备厂家负责的设备调试和调试单位负责的相关调试、试验的配合工作。 二、 与外部的接口 投标人负责所有与外部系统相连接所需的材料供货和安装。所有与外部系统相连通以满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改造、消缺均由投标人负责材料供货和安装。以及负责建设场地下与市政相连的旧雨水管道等的隔离或汇通; 接口原则是根据施工图的设计界定,如现场实际情况有变,现场须服从招标人和监理的统一安排、协调。 2.1 天然气系统与燃气集团公司供气管接口 本项目天然气系统与燃气集团公司的接口安装分界点在站区红线1m处。 2.2能源站补给水管道接口 能源站生产生活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自来水接自自来水供水管网,具体接口位置以项目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 2.3热网接口 热用户厂内配汽站接口处。 2.4 电源接口 起动/备用电源引自太平管委会指定电源接入点。 2.5 消防系统 本项目消防水为独立的消防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2.6 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市政污水管道具体位置待定。 2.7 能源站雨水 能源站雨水排至厂外市政雨水管网,具体位置待定。 2.8 本项目送出输电线路以电网公司和规划部门要求为准,包含接入系统及对侧变电站改造。 2.9 网络通讯接口: 2.9.1 本项目厂级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由广州发展信息网管中心统一管理。 2.9.2 本项目站区行政办公电话由投标人统一报装。 2.10 锅炉电梯电源(如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电梯电源,与电梯安装单位的接口为电梯电源进线开关箱(投标人供货)。 2.11 单体调试与分系统调试接口原则 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执行。 总体原则以“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调试工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为准。 发电机、GIS交流耐压试验由调试单位负责,安装单位配合。 负责电缆接线正确性和相关试验,并负责回路正确性。 投标人应完成DCS系统I/O通道测试时在现场侧的加信号工作。 附件三:供货范围 一、安装工程设备、材料供应范围和划分: 1.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供应。 2.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所有需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以及潜在供应商的清单。如投标人的遗漏,有些设备和材料未列入,均被认为由投标人供货。 3.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应是国内外知名品牌,高档优质品,并须在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供应商中选用。若招标人无提供短名单供应商的,由投标人推荐三个或三个以上知名品牌或生产厂商列为潜在供应商,最终由招标人书面确定供应商。 二、建筑工程设备、材料供应范围划分: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及规定》的最新版本执行。 建筑工程所包含的土建、暖通(含控制系统)、消防(含特殊消防)、照明、给排水等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 三、除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以外,本项目相关的其余设备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供应。 附件四: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暂定) 序号 里程碑及控制节点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1 开工启动 2017年10 月   2 主机设备基础施工 2018年4月   3 辅机设备及其它基础施工 2018年5月   4 化水站(包括水泵房)建筑工程 2018年6月   5 综合办公楼建筑工程 2018年7月   6 主厂房(包括辅助楼)建筑工程 2018年7月   7 热网主管道工程 2018年10月   8 废水管道工程 2018年11月   9 电力送出工程 2018年11月   10 站区内辅机设备及其它配套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辅助设施建设 2018年12月   11 主机设备安装 2019年1月   12 项目调试 2019年2月   13 机组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 2019年2月           附件五:工程建设目标 一、工程建设总体目标 打造智能化、示范性工程,建设“安全可靠、高质量、高效率、低运行成本的环保节能、智能化”分布式能源站,施工工期合理、造价合理,力争实现工程项目零事故,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争创中国分布式能源站优质工程。 主要目标如下(其余目标要求详见: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比办法)。 二、质量目标 以质量为本,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先进、规范、环保”理念,实行质量全过程管理,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 (1)土建工程质量目标: -------建筑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建筑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95% -------建筑钢筋焊接合格率100% -------建筑混凝土R28合格率100% 地基处理可靠,沉降观测规范,在允许范围内;钢筋材质及焊接进行跟踪管理,各验收批焊接检验一次合格率为100%;砼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验收批砼强度评定合格率为100%;直埋螺栓各项允许偏差合格率≥90%;主要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90%以上。消灭质量通病,施工工艺质量达到良好:砼结构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屋面、地下室、沟、坑,无渗漏,且排水畅通;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地面、楼面、路面,平整、无裂缝、无积水;沟道、盖板平整、齐全、稳定、周边顺直。 (2)安装工程质量目标 -------安装单项工程优良率100% -------安装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 >98%,最终合格率100% -------主要辅机全部达到验收标准优良级 -------其他辅机98%以上达到验收标准优良级 油系统清洁度: 透平油清洁度      NAS  7级 抗燃油清洁度      NAS  5级 钢结构安装质量优良; 在机组试运期间或移交生产后第一次翻瓦检修时不发生轴瓦划损深度在0.5mm及以上或转子轴颈磨损深度在0.25mm以上的事故。 安装实现锅炉水压、风压、酸洗等项目一次成功;消除设备的漏风、漏汽、漏水、漏油、漏烟;油系统冲洗后清洁度达到制造商或有关规范标准,无因杂物造成的部件、轴颈划痕、磨损和系统卡涩现象;各类汽(气)、水管道系统,达到设计和验评标准;不发生污物击伤、损坏、阻塞、污染设备或系统部件的现象;管、线布置合理、规范、整齐、美观,方便管理;各类标识的材料、规格统一,齐全正确,适用显眼,端正牢固;油漆着色规范、色泽一致;保温外层平整光滑、完整无裂;外罩规范牢固;外壁温度无超标;设备振动、噪音、部件温度等均优于标准(设计)值。 (3)调试质量目标: 调试项目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电气、热控、保护、程控、自动、仪表投入率100%,正确动作率100%; 锅炉无爆管; 八个一次成功:锅炉水压试验、厂用电受电、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起动、点火吹管、投电气主保护、投热控跳机保护、整套启动试运及并网发电和72+24h等八项一次成功。 无因勘察设计、施工、调试和运行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 3、安健环目标 1、不发生责任性人身重伤及群伤事件。 2、不发生火灾和环境污染事件。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不发生新增职业病例。 5、不发生因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6、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7、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工期目标 从第一罐混凝土浇注到机组移交试生产的总工期为500天,并按约定工期完成里程碑关键节点计划。 五、档案管理目标 格按照建设部、地方档案馆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填报、保管工程资料。 (1)工程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合格率达到100%。 (2)归档文件材料达到机组达标考核和优质工程考评的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 六、廉政、综治目标 项目实现“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进行各种业务活动,无行贿、受贿、索贿、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发生。 工程建设全过程无刑事案件、无民事矛盾激化事件、无较大治安事故、无交通事故、无人员犯罪。 七、达标、创优 按照《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版)》和《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的的要求,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并全面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要求,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 1、投标人应自觉响应招标人上述质量目标,并随时接受由招标人审核认可的质量目标的变更。 2、工程开工前,投标人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达标创优专项组织机构,并根据机组达标投产规定和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制定“实现达标投产,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创优计划,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附件提交招标人审查,在审定的基础上投标人制定创优实施细则,报招标人批准、备案。 3、在工程全过程中,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细则要求组织落实。 附件六:供货质量控制 一、总则 1、本附件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所供主辅机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 2、投标人的供货应符合本项目的设计、相关规范及合同的要求,并在应用前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或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检并要求合格。 3、投标人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投标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外观的完好。 4、投标人可以自行检测所采购物资,但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文件原件或正本)给招标人核实);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进行检测。 5、投标人在主辅机设备材料采购时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清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的要求。 二、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 1、投标人应提前一个月分品种、批次向招标人报主要物资采购计划,并将选择的潜在供应厂商(大宗材料不少于三家)的有关资料报请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能进入采购程序。对于主要的大宗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的采购工作,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派代表参与采购,但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对于招标人有提供短名单供应商的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合同应直接与生产厂家进行签订,不得通过中间商供货(进口设备材料及招标人同意的除外),交货时由生产厂家直接发货至本项目现场。招标人有权到生产厂家监造及见证出厂验收,投标人无条件给予配合。 3、材料的要求:投标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照设计资料规定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应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 4、设计单位、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参与主要辅机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技术规范书和投标人资质的审查以及评标。 5、所有主要的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阀门、管道材料、管道的支吊架、压力及润滑油、保温材料、电缆桥架、电缆防火材料、电缆敷设等材料的供应商均应制造过同类工程材料。对于招标人需控制且有设备短名单供应商的须在短名单供应商名单内按照程序进行采购,确因特殊原因在短名单供应商内采购不成时需在参照或相当于短名单供应商同档次品牌或生产厂家中采购,采购前需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同时业主有最终解释权。 6、对于招标人没有提供短名单供应商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供应商,但供应商业绩应在行业内位列前茅,且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审核并确定后方可进行采购。 7、无论投标人用何种方式(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委托)进行采购,对于上述主要的工程材料在采购前一个月向招标人备案。中标结果/采购结果、供应商的资质情况、业绩情况在一周内向招标人备案,若供货商的资质、业绩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结果/采购结果,除非有书面的说明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8、投标人提供主要物资的采购合同应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提交副本一份给招标人存档(不含价格)。 9、材料的检查、验收,按照程序《主要设备、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程序》(见附则)执行。 三、到货检验: 1. 投标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投标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做好检验准备。 2. 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要求、相关标准不符时,投标人应立即清除,投标人负责拆除、修复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投标人需要使用替代材料时,应经设计方及招标人认可后才能使用 5.投标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的协助,如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等,并应在这些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按招标人及监理公司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6. 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用于试验的全部试样,并承担费用。 7. 凡由投标人采购的重要材料及大宗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需经招标人确定,若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则必须有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招标人将不定期对投标人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材料招标人有权终止在本项目中的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将其它工程的材料用于本项目。 8、材料到货后投标人履行检验手续,按照技术规范及订货合同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在招标人及施工监理的协助下进行。这些检验包括以下项目:证明文件、目视检查、供应商的试验/检验证书、根据技术规范书和/或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进行的各种检验试验,检验费由投标人负担。 9、重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证应及时交给招标人一份,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质量证明书内应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与型号、订货单位、发货日期、数量、订货合同复印件(可不含商务价格)及编号、质量证明书编号等。如材料为钢材还应增加:牌号、批号或炉罐号、表面形状。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附有合格证明,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对有出厂合格证明,任何一方有怀疑,需进行复试,按照复试结果,如合格,复试费用由怀疑方承担,如不合格,复试费用由负责供应材料的一方承担。 10、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投标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除在技术规范或其他合同条款中已明确规定外,根据本条款所进行的检查、量测和检验,其样品费用及检查、量测和检验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超出这个范围的检查、量测和检验,如表明材料不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主合同规定的要求,则所发生的费用也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贮藏室、仪器及仪表等),配合好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 12、上述检验的结果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由招标人和施工监理单位出具使用意见,没有书面认可不得先行使用。 13、如果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查或检验的结果,确定材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以拒收该类材料,并就此立即通知投标人,说明监理工程师的拒收与理由。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所述缺陷,或替换被拒收的材料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 四、招标人供应商短名单的补充说明: 本项目中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短名单供应商和各分包专项工程短名单供应商,是根据概念设计阶段的技术规范书、设备材料清册的内容为依据,包括所描述投标人采购主要设备材料和各分包专项工程类别也不限于此。招标人有权依据技术规范书,概念设计到初步设计的调整,诸如包括但不限于除盐水处理技术方案调整为反渗透膜法处理方案,而不产生费用的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采购设备材料的短名单供应商和各分包专项工程供应商进行调整。 附则: 《主要设备、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程序》(进口设备与材料的检验均由投标方组织) 附件七:施工质量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国家、行业颁发的各项规程、规范、标准、规定、施工图/设备文件要求,以及招标人和监理方的相关制度、规定,以质量为本,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全面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要求,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详见附件“工程建设目标”)。 一、质量管理要求 1.本项目质量受政府及行业相关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受技术监督局监督检查。 2.投标人在施工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一份质量保证大纲,按照招标人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质保大纲及有关管理程序要求,在开工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检查。 3.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等,须报招标人、监理方审批。尽管如此,但仍不能免除投标人的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方案执行,如方案有变动,变动的方案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等质量的检验要执行招标人编制的《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管理标准》等管理规定。 4.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投标人的分包人必须纳入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以满足对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应按专业进行配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主体、外围)、锅炉、电气、热控、化水、保温防腐、焊接、燃料、其他附属系统工艺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质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件。招标人、监理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撤换不合适的质量管理人员,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5.投标人配备的施工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投标人应及时更换,不允许不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要求,施工前投标人应将《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查表》含资质证明材料报招标人、监理方审查,不允许无证上岗和超工作范围上岗。重要工艺作业前必须进行操作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由监理方及招标人审查确认,培训过程应经监理方见证;重要结构部位焊接前必须进行试焊,试焊过程须经监理方见证确认。 6.投标人要定期(每月25日前)编写质量简报,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并将简报和纪要报招标人、监理方。投标人要派质量管理人员参加招标人、监理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对会议中安排的事宜及时落实。投标人应按规程、规范和招标人管理程序、典型表式的要求收集整理并向招标人、监理方移交有关质量记录,投标人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明确有关质量记录的规格、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以便投标人进行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工作。 7.投标人应按照计量法及检查和试验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加强计量管理,所有计量器具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对拟在工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试验用仪器仪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监理方提交《主要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统计表》报审。经招标人、监理方审核确认的计量器具和试验用仪器仪表方可在本项目中使用。 8.本项目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符合《电力生产、施工使用机具、设备规定》。大型、重要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向招标人、监理方报送《大型、重要施工用机具、设备使用报审表》含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方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9.投标人应对其采购的产品和制作的产品、半成品质量负责,并按相应的程序实施有效管理。如果经检验发现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设备和(或)材料,投标人必须更换合格的设备、材料,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赔偿;如果投标人拒不更换,招标人、监理方将委托第三方处理,至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被彻底清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六)。 10.在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中应明确规定控制点(W、H点等)。在施工期间,投标人应于检验或试验开始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监理方(并经招标人、监理方同意),招标人、监理方应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如无异议,双方代表应对检验或试验结果记录签字确认。 1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投标人应进行自检,并在提请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招标人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自检记录,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附有关验收资料。 12.投标人在隐蔽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人、监理方检查验收,擅自覆盖隐蔽工程,属严重违约,投标人应随时应招标人要求将该部分工程剥露或打开,投标人无权为此提出任何工期或费用的索赔,同时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处罚的额度为人民币10~20万元/次,如对工程留下永久缺陷,处罚的额度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所有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3.招标人、监理方对投标人的施工质量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有权实施监督检查,对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部分有权发出纠正通知,并限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当发现有严重损害质量、或多次采取纠正措施均无效的情况时,招标人、监理方有权使用质量一票否决权。监理方在发出停工令前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14.不合格品管理:发生不合格品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监理方认可的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管理,不合格品只有按程序妥善处理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处理结果要形成记录,以表明不合格品处理的封闭情况。 15.设计单位未做路径设计的小管径管道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招标人、监理方确认后方可实施,要求管道布置满足安全、美观、合理原则。 16.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的预埋件、预留孔,土建自检合格后须提交检查通知单给安装方复检,复检合格后再提交招标人、监理方确认后,方可浇注混凝土。土建交接安装时要通知监理方、招标人参加。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返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施工过程中需要工序交接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并经监理方、招标人确认。否则,不允许交接。 18.施工过程中的任何修改必须取得监理方、招标人的同意。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要采取闭环管理的模式,执行完毕后由监理方、招标人确认。 19.如果投标人不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单位指示的检验、试验或检查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验、试验或检查,投标人不得阻挠,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招标人、监理方要求投标人对质量不合格的、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未按验收程序验收的项目及工程缺陷、尾工进行返工处理时,如果投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将委托他人处理,处理费用(以招标人和代处理人协商的价格为准)从投标人的工程合同中扣除。 21.建筑安装施工的工序质量的验收,根据《质量检验计划》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监理方进行,并办理工序质量验收签证。根据国家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等,投标人在完成三级验收自评的基础上,招标人、监理方应及时组织对关键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及评定工作。招标人负责组织调试、运行等单位参加安装结束后的静态系统检查验收。 22.在机组试生产期间,投标人负责对安装原因产生的故障进行无偿服务,对修理服务质量负责并积极配合招标人、监理方和生产单位进行机组达标工作,使机组经过试生产期后达到规定的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的要求。 23.投标人在机组完工后按合同规定承担安装和主体建筑施工质量保证责任。 24.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应及时上报招标人、监理方,招标人或监理方将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研究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及造成隐患,并保证工期。 25.由于建筑施工、调试、运行等原因发生质量事故时,应由招标人(或启动委员会)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报告及时发送给投标人。 2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 、质量考核规定 1、质量奖惩金考核规定: 招标人在投标人的合同中设立优质施工质量奖惩金,此奖惩金含在合同价中,由招标人掌握,按季度质量考核(按月统计)、年度质量考核、机组达标投产、评优考核发放。如不能达到约定的考核得分率,质量奖惩金按规定扣发;发放后剩余的质量奖惩金归招标人所有。 1.1季度质量考核:招标人每季对投标人进行一次质量考核,季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不低于90%,当季质量奖惩金全额发放;季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低于90%,每降低1%,扣发当季质量奖惩金的5%。季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低于80%,当季质量奖惩金全额扣除。 1.2年度质量考核:招标人每年底对投标人进行一次质量考核,年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不小于90%,年度质量奖惩金全额发放;年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低于90%,每降低1%,扣发年度质量奖惩金的5%;年度质量考核得分率低于80%,年度质量奖惩金全额扣除。 1.3质量达标投产考核:以中电建协命名为“达标投产机组(工程)”,颁发证书、奖牌为准。机组达标投产通过,质量达标投产奖惩金全额发放。如果机组达标投产未通过,机组达标投产质量奖惩金全额扣除。 1.4工程评优考核:以中电建协命名和挂牌为准,工程评优奖惩金全额发放。否则,工程评优奖惩金全额扣除。 2、质量违约金考核规定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机构,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有关检查人员依合同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扣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2.1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自主管理不善、不能有效运作,扣款10000元。 2.2《开工报告》未审批而擅自开工者,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并扣款10000元; 2.3私自使用分包商的(分包商必须立即退场),或对分包商以包代管的,扣款10000元。 2.4无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未进行施工交底施工,发现一次扣款10000元。 2.5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或超出资格范围施工,扣款1000~10000元/次 2.6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机具、仪器仪表、量具,一经发现,业主有权扣款1000~10000元/次;    2.7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业主有权扣款10000~50000元/次; 2.8 因施工原因验收不合格,业主有权扣款200~1000元/次;对验收整改项目,不按时完成整改的,扣款10000元/项。 2.9 单体试运、分系统试运、整套试运期间若是投标人原因未按计划进行,则考核责任单位1000~10000元。 2.10 发生违规事件(如:不按工艺及规范要求施工),一经招标人(监理方)下发通知单,招标人有权扣款500~10000元/次。 2.11 不按质保体系要求或验评规范越级验收,招标人有权扣款1000~10000元/次。 2.12 同一违规事件被发二次及以上通知单(监理或业主), 扣款10000元。 2.13 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停工的,每停工一天,扣款1000~10000元;同时不免除影响进度的相关考核。 2.14 因施工原因出现质量缺陷,投标人除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外,招标人将根据质量缺陷情况,按每项不超过10000元进行扣款。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扣款200~20000元/项。 2.15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封闭者,属严重违约,扣款10-20万元。如对工程留下永久缺陷,处罚的额度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2.16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考核5-10万元。 2.17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一般质量事故,除投标人自费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外,投标人每次必须向发包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2.18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较大质量事故或缺陷,除投标人自费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直接损失外,还应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扣款(本项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总价3%)。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导致本电厂建设项目停工时,对于本电厂建设项目的停工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19未实现具体质量目标的处理: 由于投标人原因出现未实现具体质量目标的,投标人除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外,招标人将根据质量目标未实现情况,按50万~1000万元/项进行处罚。扣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达标投产考核:如果机组达标投产未通过,按1000万元进行处罚。 2.20《扣款通知书》由监理方及招标人工程师共同签署并送达投标人,所有扣款将从投标人施工合同工程款中扣除。 2.21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若有更新,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新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 附表: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有限公司质量奖惩金考核评分表(暂定)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标准要求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 分值 自评 得分 监理 考评 招标人 复评 施工现场 质量保证 条件(20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统一标准规定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得5分;组织机构明确并符合要求得2分,现场配置相应技术标准得2分,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得1分。 10     施工及组装现场内布局及材料按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区域进行建设与堆(存)放,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状态标识明确 施工及组装现场内材料、物品按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区域进行建设与堆(存)放得3分;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得1分;状态标识明确得1分。 5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完善,标识检验程序完善;施工用机具、设备完善、合格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完善并检定、标识完善得2分;施工用机具、设备完善、合格得2分 ,定期抽检得1分 5     材料 质量控制 (25分) 按要求进行原材料及其它进场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单位工程单独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原材料进场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内容记录及时、齐全 按要求进行原材料及其它进场设备材料 的进场验收得3分;单位工程单独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及其它进场设备材料的相关台帐得1分;原材料及其它进场设备材料进场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内容记录及时、齐全得1分。 5     材料按规定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材料按规定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得3分;资料整理及时、完整得2分 5     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有见证记录)得3分,进行备案得2分。 5     施工现场配置试块标准养护室(箱);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使用专用器具,其养护条件与结构构件(部位)一致 施工现场配置试块标准养护室(箱)且温湿度符合要求得3分;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使用专用器具得1分;其养护条件与结构构件(部位)一致得1分。 5     管道、阀门、安装材料、防水(防腐)材料,电工产品,建筑及装修材料等按规定进行抽检 各分项材料不按规定进行抽检分别扣1分; 5     施工技术管理 资料(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日志等技术、管理资料完善 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编制、审批得2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分,得到落实得2分;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日志等签字(章)各得1分。 10     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 (40分) W点、H点、旁站点、分部验收签证及时,手续完备 W点、H点、旁站点、分部(包括所含检验批、分项)验收签证及时,手续完备,结论准确;手续不完备、结论不准确各项分别扣1分。 5     隐蔽验收签证及时、齐全 隐蔽验收签证及时得2分,结论明确得2分,签字齐全得1分。 5     施工过程规范、符合要求,质量合格,达到设计、图纸及合同要求。 施工过程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各项扣2分,质量不符合要求,各项扣2分,返工后质量仍不符合要求,各项扣5分;施工过程规范、质量优良,或采用了新技术、工艺,使施工速度加快、经验收超过设计、图纸及合同质量要求(优秀),加2-5分。 25     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形式、参加人员符合要求 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验收组织形式符合要求各得1分,参加人员符合要求得1分;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形式符合要求得1分,参加人员符合要求得1分。 5     分项(或单位)工程的验收 (5分) 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并符合要求 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得2分,一次性符合设计要求得5分,否则得2分。 5     总得分       一 票 否 决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较严重结构质量隐患 是( )/ 否( ) 伪造施工技术资料 是( )/ 否( )                   附件八:现场管理 1、总则 本项目采用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模式,投标人对站区内及站区外的施工场地(以下统称:施工现场)管理负责,同时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2、投标人的职责 2.1  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 2.2  施工现场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 2.3  投标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报招标人备案。 2.4  投标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在交通、环保卫生、施工噪音、消防、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负责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报招标人备案。 3、施工总平面管理 3.1  施工总平面由投标人负责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要综合考虑参与本项目各方的需求,并且方案必须取得招标人的批准后方可实施。规范施工现场定置管理,设置“五牌一图”。 3.2  施工现场内必须设置足够的垃圾箱、废料箱、吸烟室和厕所,其结构形式及外观应使招标人满意。 3.3  垃圾应分类存放,并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3.4  站区内施工现场除吸烟室外任何场所禁止吸烟。站区外施工现场的设备堆放场、封闭仓库、装饰材料堆放场、气站等重要场所和有易燃物品的场所禁止吸烟。 3.5  主厂房、锅炉等处必须设垂直垃圾输送通道,下方设垃圾收集箱。 3.6  主厂房、锅炉、燃机房各运转层内的电焊机二次线必须集中布设。 3.7  设备材料堆放整齐,堆场内不能有积水,设备材料严禁直接接触地面。 3.8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包括照明)必须使用电缆供电,禁止使用绝缘导线,现场禁止使用无罩碘钨灯。 3.9  施工现场禁止污水直接排放,违者按招标人有关规定重罚,并且由于污水直接排放带来的其它后果一并由投标人承担。 3.10  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交通指示标志等交通设施,便于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畅通,交通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11  站区内的施工道路临时占用、临时破路必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事后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将施工道路恢复原状。 4、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和环保要求 4.1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和环保由投标人负责。 4.2  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相关的安全保卫规定,但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为此投标人须配置足够的安保人员。 4.3  投标人应编写施工消防解决专项方案经监理、招标人审定,确保工程在保证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投标人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投标人负责按照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对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性和有效性,并做好记录。 4.4  投标人的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在施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弃土、噪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5、专项要求 5.1 施工现场开挖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许可,在开挖阶段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工作。深基坑开挖等还需要有审批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5.2 施工用水、用电的维护、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但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有关管理规定。 5.3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无积水。投标人要安排专职清扫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扫工作。 5.4 施工现场采用模块化管理,要按功能划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要采用防锈网型隔离栅进行隔离。 5.5 完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投标人应达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并且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周围余土、垃圾、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等所有与生产无关的物体全部拆除外运(除非招标人另作他用),地面、墙面清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6 所有投标人员工必须统一穿戴自己的工作装,并佩带招标人发放的出入证。 附件九:工程进度管理 1.总则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监理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并编制进度控制、管理办法。投标人必须配备进度工程师,负责进度计划的编制、跟踪、报表,组织投标人的进度专题会议,参加招标人、监理方组织的进度协调会议,组织现场进度检查,负责与监理方、招标人的联系。招标人和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规避或减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项目审批对工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2.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批 2.1投标人负责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在投标时提供。 2.2投标人负责编制较为详细的工程总体实施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在投标时提供。 2.3投标人根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按专业编制的里程碑实施进度计划;并根据招标人给定的里程碑工期目标和招标人批准的各级进度计划,编制关键节点的形象进度标准,报监理方、招标人审批。 2.4工程进度计划应对设计施工图、设备材料到货、工序交接等接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机械设备、劳动力、工程管理人员配置及进厂时间提出要求,明确进度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2.5本项目所有进度计划编制、管理采用P6E/C项目管理软件。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进度管理过程中使用P6E/C软件,并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数据内容、数据格式,在规定时间输入、更新、报送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2.6投标人编制的二级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主要里程碑实施进度计划须报监理方审核、批准,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季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报招标人、监理方备案,工程实施中监理方、招标人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7年度进度计划在工程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招标人、监理方报本年计划或上年12月25日前向监理方、招标人报下年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在上月28日报下月计划。 2.8一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修改必须取得监理方、招标人的批准。 2.9投标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制订有关工程进度的风险预控方案,有针对性地编制工程进度控制管理的措施。 3.进度检查 3.1进度检查依据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及投标人的进度完成情况报表。 3.2每周由监理方、投标人对本周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3每月25日投标人组织,监理方、招标人工程师参加,对月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里程碑项目的月进度检查应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并由投标人编写月度进度报告。 3.4每季度结束前5天,投标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季度进度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由投标人编写季度进度报告。 3.5里程碑节点计划完成日期前一个月,投标人项目经理组织,监理方、招标人的主要领导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对里程碑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由投标人编写里程碑节点计划完成报告。 3.6每年度结束前10天,投标人组织,监理方、招标人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由投标人编写年度进度报告。 3.7进度检查后两天内,投标人负责将实际进度数据录入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形成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图表,体现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及时修改进度计划,但目标值不能改变。对于实际进度滞后计划的项目,投标人要在进度检查后两天内提出切实可行的保证工期措施,报招标人、监理方审批。 4.进度监督 4.1进度监督工作主要由监理方负责,招标人专业工程师协助,发现问题及时向招标人汇报。 4.2监督内容: 4.2.1投标人开工准备情况、是否按计划日期开工; 4.2.2监督投标人是否安排P6E/C系统专责人员以及录入施工进度数据的时效性及真实性; 4.2.3监督投标人的进度完成情况报表与现场实际进度是否相符; 4.2.4施工过程中,监督投标人投入劳动力、工程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等各类资源是否满足该工程的施工需要; 4.2.5监督投标人保证工期措施的执行情况; 4.2.6监督影响进度的因素(物资供应、资金供应、设计施工图供应、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各种风险因素、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操作技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情况等)的控制情况,找出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 4.2.7监督投标人对招标人发放的有关进度奖惩资金的使用情况,奖惩资金必须用于为完成该工程节点而增加的投入上(人力、物力投入)。 4.3监督过程中,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且偏离不大,不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就可以纠正的,可以在生产协调会上提出要求,写进会议纪要或发工程联系单,投标人必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 4.4如果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较大(必须采取保证工期措施方能纠正的),且没有影响工程总进度的可能,投标人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由于投标人进度管理及进度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与延误工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5如果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较大,且有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可能,或者投标人采取的保证工期措施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按工程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6监督过程中,发现进度滞后于计划,应及时向招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汇报,严重滞后的,要向招标人的主要工程管理领导汇报。 4.7在任何时候,如果经招标人检查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编制一份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说明其为保证工程按原定工期完工而对施工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及工期保证措施,并报经招标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组织总设计后的14天内组织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5.进度协调 5.1监理方每周(必要时每天)召开生产协调会,由总监主持,招标人、设计代表、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工程师)参加,解决施工进度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2监理方每周召开周生产例会,由总监主持,招标人、设计代表、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工程师)参加,解决施工进度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周重点工作。 5.3监理方每月召开一次招标人、设计单位、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业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布置本月施工计划和有关施工要求,提出阶段性现场管理要求,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4 招标人组织的各种专题会议或专业会议,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工程师根据会议需要)参加,解决现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5日常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投标人应以工程联系单和监理方工程师现场即时解决两种形式进行处理。工程联系单需抄报招标人;监理方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理方要向招标人汇报。 5.4协调会上安排的事宜,投标人必须认真执行,监理方要做好监督工作。未按会议要求落实或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费用从投标人工程合同中扣除。 6.进度管理规定 6.1进度信息统计、报告要通过P6E/C系统及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具体按招标人要求进行。 6.2要求投标人成立P6E/C计划项目管理组,安排专业人员专责P6E/C系统操作,并配合监理方、招标人更好使用P6E/C系统。同时投标人应提交P6E/C管理软件使用规划及相关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在使用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 6.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进度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由投标人批准颁发的P6E/C进度管理体系文件,并按照投标人及其现场工程师所要求的数据内容、数据格式,每日在规定时间输入、更新、报送当天工程进度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并由监理方进行录入监督及数据核对。 6.4进度计划报批:按照“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批”中的有关条款报监理方、招标人。 6.5进度统计、调整:进度检查后第二天上午报实际进度与原计划进度、调整后进度计划的对照图表(月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工程总体计划)。 6.6进度协调会资料:在开会的前一天,将本周(月、年)进度完成情况、计划的修改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等报监理方、招标人。协调会纪要由监理方录入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6.7进度周报:每周一报监理方、招标人,主要包括:上周进度进展情况、本周进度计划、采取的纠正措施、人力和机械设备投入状况、需要协调解决的关键问题。经审核后的周报由监理方最后统一发布。 6.8进度月报:每月26日报监理方、招标人,内容同周报。经审核后的月报由监理方最后统一发布。 6.9进度风险报告:提前预测可能影响进度目标的各种因素,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随进度计划每月提交。 6.10进度考核报告:进度考核报告由监理方完成,招标人确认,投标人签收确认,以书面形式和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两种形式保存。 6.11人员、机械设备撤离现场申请报告:人员、机械设备要撤离现场时,提前三天向监理方申请,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撤离现场。 6.12里程碑节点日期变更申请报告:里程碑节点不能实现需要变更时,投标人应提前15天向招标人申请,监理方要签署意见。 7.进度考核 7.1进度奖惩金考核 7.1.1进度考核由监理方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参加;考核结果需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签收确认。 7.1.2招标人在投标人工程合同中设立进度奖惩金(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分摊到各个工程里程碑节点,按节点考核,按节点发放。节点考核标准见附表。非投标人的原因造成节点完成日期延误,考核日期将顺延。 7.1.3如果某些里程碑节点未按计划完成,但投标人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了下一节点按计划完成,这些节点被扣的罚款将予以返还,但上一节点进度奖惩金将不予发放。 7.1.4考核标准 7.1.4.1进度考核依据为招标人批准的里程碑节点和目标工期。 7.1.4.2里程碑节点工期目标未完成,扣发该项目里程碑节点进度奖励金。 7.1.4.3投标人应建立计划进度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界定责任并落实。确保计划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7.1.4.4投标人应按计划管理要求完成计划周盘点、每月进度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月执行计划及内部下达执行。完成计划纠偏调整。 7.1.4.5满足招标人的进度管理要求,完成招标人投资控制的各项指标上报任务。 7.1.4.6配备P6E/C系统专职操作人员,按时输入数据,配合监理方、招标人使用P6E/C系统。 7.1.4.7规范计划管理各层面的行为准则,严密遵从P6E/C运行程序,及时完成权属工作。 7.1.4.8计划实施中,因故(招标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期较计划延误的,投标人调整计划报批并加大资源投入,达到原目标计划的,可获得进度考核奖励。 7.1.4.9对招标人、监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提出的工程进展滞后项目,投标人须在接受告之后三天内,书面上报进度盘点结果,同时落实进度调整计划并报监理审查、报招标人备案。 7.2进度管理扣款 7.2.1投标人在开工后未及时成立P6E/C计划项目管理组并安排P6E/C系统专责人员,扣款10000元,同时立即成立P6E/C计划项目管理组并安排P6E/C系统专责人员,否则每延迟一天扣款500元。 7.2.2投标人未按施工进度录入数据或未按时录入数据,招标人有权扣款200~1000元/次。 7.2.3 由监理、招标人组织的所有会议,投标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经业主批准擅自缺席,扣款如下:项目经理5000元/次;项目副经理3000元/次;项目总工3000元/次;各专业负责人2000元/次;各专业工程师1000元/次;投标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迟到,扣款如下:项目经理200元/次;项目副经理100元/次;项目总工100元/次;各专业负责人50元/次;各专业工程师30元/次; 7.2.4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现一次扣款1000~5000元。 7.2.5 相关报表、报告及数据信息等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发现一次扣款200~5000元。 7.2.6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投入劳动力、工程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等各类资源,招标人有权扣款10~50万元; 7.2.7工程管理人员不经业主批准,擅自离开工地一天及以上,招标人有权扣款:项目经理1000元/天;项目副经理800元/天;项目总工800元/天;各专业负责人500元/天;各专业工程师300元/天。 7.2.8若实际进度偏离计划,投标人未及时找出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制定保证工期措施,招标人有权扣款1000元/次;投标人未及时落实保证工期措施,招标人有权扣款200~1000元/项。 8.进度奖惩金考核程序 8.1投标人在实现节点进度目标后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在24小时内按附表一——《节点完成报核申请表》形式报监理和专业业主工程师核定签认。 里程碑节点完成后两天内按附表二提出《里程碑节点完成考核表》(附《相关进度计划》、《节点完成报核申请表》)上报监理。 8.2监理对投标人提出的进度考核申请进行初审并签认。 8.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进度考核申请进行复审、签认。 8.4节点考核程序见下图。 8.5附表一—节点完成报核申请表 工程编号: 致: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在 年 月 日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准点/提前 天完成了 节点工作,现报上该节点完成申请,请予以审查和签认。 存在后遗项目: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 核 意 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招标人工程管理部: 业主工程师: 日 期:     8.6附表二—节点完成考核表 工程编号: 致:广州发展太平分布式能源站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担的 关键节点工程,已于 年 月 日准点/提前 天完成。按关键节点考核制度要求,具备了进度考核申请条件,特此提出申报,请核查并批准。 附件:1、报核申请表 2、进度计划 3、关键节点完成情况审查表 4、工程关键节点完成标准 主要检查内容: 工程节点 完□ 未完□ 存在后遗项目 有□ 无□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部检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监理部复查意见: 总监: 日期: 工程管理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招标人批准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8.7附表三:          工程关键节点完成标准 序号 关键节点 完成标准 1 主厂房基础第一罐混凝土 主厂房地基处理完,验收合格,土建实验室已建立并验收合格,能投运及开展常规检测工作。已落实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能够保证连续地浇注混凝土施工。浇注垫层第一罐混凝土,作为工期统计的起始日期。 2 主厂房区域基础施工至零米 主厂房地下结构、主厂房零米以下深基、主要辅机和设备基础施工完,基础出零米,质监中心站检查验收合格,可以隐蔽,土方回填至规定标高。 3 燃机房区域基础施工至零米 燃机房地下结构、主厂房零米以下深基、主要辅机和设备基础施工完,基础出零米,质监中心站检查验收合格,可以隐蔽,土方回填至规定标高。 4 余热锅炉模块开始吊装 零米场地平整完,锅炉基础土建、安装交接验收完,模块基础及底板找正验收合格,机具配置完,设备已进厂。钢结构、高强螺栓检查检验合格,开始吊装第一件模块,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5 主厂房封闭完成 汽轮发电机房结构施工完、屋架、屋面梁、屋面板施工完,屋顶风机就位,主厂房砌筑、抹灰完,门窗安装完成,室内粗地面完,汽轮发电机组大件设备进厂房。 6 汽轮发电机组安装开始 主厂房封闭,室内粗地面完,环境温度满足汽机安装要求,行车具备使用条件。 7 燃机房封闭完成 燃机发电机房结构施工完,、屋架、屋面梁、屋面板施工完,屋顶风机就位,主厂房砌筑、抹灰完,门窗安装完成、室内粗地面完,燃气轮机主体及大件设备进厂房。 8 厂用受电完成 具备随时倒送电条件,倒送电方案报电网调度同意认可,站区内配电装置,380V开关室,集控楼设备等安装、调试完,线路及厂内部分继保校验验收完,经质监站质检合格,具备厂用电分级连续受电条件,DCS中相关受电部分调试完,能进行受电操作。部分电机开始试运。 9 循环水系统充水 机力冷却塔装置全部施工完,验收合格,循环水进水及回水管安装完,循环水泵站内土建、机务、电气、热控设备施工、安装、验收完,具备分部试运条件,补给水管线全线清管、冲洗完,具投运条件。机力冷却塔及循环水管清理、验收完并进水。 10 余热锅炉水压试验完成 锅炉受热面及相关汽水管道至一次门前施工完,承压部件上铁件、焊口焊接及热处理施工完,无损检验合格。参加水压的主汽、热段,主给水管段、阀门及支吊架施工完,焊口焊接及热处理施工完,无损检验合格。相关的取样、加药、热工管段至一次门施工完。通过质监站质监验收。化水车间提供合格的除盐水供水压试验使用。过热管排盛水部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水压试验临时管道及试压泵准备就绪,锅炉六道及主要辅机设备施工大部分完成,锅炉及锅炉房已具备水压试验所需相应环境条件。高、低系统水压试验结束。 11 辅助燃气锅炉点火吹管完成 辅助锅炉车间内锅炉及中低压给水系统、一、二次汽系统及相关辅机设备及系统施工完,经分部试运验收合格,具备随时投运条件, DCS控制部分调试基本完。主蒸汽管道支吊架调整完,临时管道及消音器安装完,支架及膨胀检查合格,局部保温完,警戒标志设立完。点火系统试运完,锅炉点火,开始吹管。冲管系数△P 冲/△P 额>1,靶板上最大击痕不大于 0.8mm 直径,整条靶板上肉眼可见斑痕少于 8 点,靶板表面呈现金属本色,吹管完成。 12 天然气系统投运 天然气系统装置完成,各项热态调试工作和装置的各项试验完成,天然气系统具备投运条件。 13 燃机安装开始 燃机房封闭,室内粗地面完,环境温度满足燃机安装要求,行车具备使用条件。 13 汽轮机油循环完成 汽轮机发电机扣缸并完成保温,主蒸汽、抽汽、抽真空、凝结水、冷却水等相关辅机及管道施工完成,支吊架调整完,蒸汽管道保温完成、经分部试运行验收合格。DCS控制部分调试基本完成。汽轮机润滑油检验合格。 14 余热锅炉吹管完成 余热锅炉及中高低压给水系统、一、二次汽系统及相关辅机设备及系统施工完,经分部试运验收合格,具备随时投运条件, DCS控制部分调试基本完。主蒸汽管道支吊架调整完,临时管道及消音器安装完,支架及膨胀检查合格,局部保温完,警戒标志设立完。 15 热网吹管完成 热网管道施工完成、架空管道保温完成、管道全程验收合格,疏水系统正常工作。 15 整套启动开始 机组所属各主、辅机及系统经分部试运验收合格,具备随时投运条件,机组经质监站质检认可,具备整套启动试运条件,各系统、电气及热控保护经验收及复检合格,DCS 具备全面投运条件。输电线路具备外送电条件。机组经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同意进行整套试运。 16 72+24小时试运整套启动开始 机组完成启规规定的所有试运、启动调试、试验项目,带负荷试运完,甩50%及100%负荷试验完,完成满负荷72+24小时试运,无尾工,无二类以上缺陷,热态移交能源站试生产,主厂房、燃机房、燃气锅炉辅助车间、外围系统、站区工程具达标条件。       附件十:工程信息管理 1.信息化规划和计算机网络 招标人采用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工程管理模式。本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实施将所有参建单位纳入进来,实行一体化管理。各参建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实施将统一按照招标人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执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管理范围可覆盖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投标人应完成与招标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工作,可享有其中大部分工程管理模块的使用功能和各类实时的工程信息,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对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负责施工合同范围内各类工程信息的及时输入和更新。 招标人将对本项目的计算机网络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建立工程项目局域网,以提高数据的交换速度和数据共享。投标人应规划自己内部的计算机网络,并留有100M网络接口与招标人的计算机网络相连。 2.系统软件 招标人采用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工程管理模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投标人负责提供P6E/C项目进度管理软件并统一规划接口用户数供招标人使用,并负责接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使用P6E/C软件来控制各项工程施工进度,其结果数据应能通过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和查询。 3.投标人负责的主要信息化工作 投标人对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守招标人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招标人将把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工程建设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在合同签订时确定。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对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负责合同范围内各类工程信息按照招标人统一规划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接口进行数据录入和更新,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按照招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信息化领导和信息技术工程师、参加本项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组,负责单位内信息化建设实施的协调和管理。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3名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员专职从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P6E/C项目进度管理软件维护及使用工作,要求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管理;有应用P6E/C等工程管理软件及其他辅助软件进行信息管理的经验,并提供P6E/C培训有关证件。 3.1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设备管理、材料管理等部分功能模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包括设备到货、设备仓储、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管理,以及材料到货、材料仓储的管理等功能模块。负责相关信息的录入、更新。 3.2负责施工合同范围内的P6E/C进度计划管理的实施,具体包括: 3.2.1按照招标人制定的作业编码原则,负责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工序作业编码的编制和调整。 3.2.2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负责合同范围内进度计划的编制、更新和调整,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每周定期更新数据。 3.3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模块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 3.4负责工程资料模块内图纸、联系单等管理模块相关数据的录入。 4.具体要求和规定在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明确,投标人应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计划以响应招标人的要求。 5.投标人应对职工加强保密教育,制定相应措施,防止有关工程信息和数据的泄密;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如合同信息、到货信息、仓储库存信息等)。 6.投标人禁止向招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误导,严守信息披露制度。 附件十一:工程资料管理 招标人应配备专职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资料管理。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地方档案馆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收集、积累、整理、编制工程资料。投标人要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并报招标人、监理审核,在本项目工地成立专职的资料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档案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投标人、监理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由投标人负责编制,监理方负责审核。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工程说明、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竣工图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出版。 投标人只能由其工地资料管理部门统一向招标人的资料管理人员领取施工用的技术资料。招标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通知投标人领取技术资料,投标人的资料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的技术资料领走,并办理有关领取手续。投标人若有技术资料的遗失或缺损等情况,需要招标人重新补供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为统一起见,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各类工程文件应规范、标准,各类联系单(包括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应为正本十份,并按专业进行分类编号提交。 投标人的分包人的资料由投标人统一管理,招标人进行资料检查时由投标人统一提供,资料移交由投标人统一移交。 施工过程形成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分段检查验收记录、试验检验报告等必须及时签认,并在检查验收后5天内将签认的验收资料存入招标人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否则,按未验收处理。 各里程碑包括所有需要监督检查的项目在监督检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的、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工程资料,否则不予监督检查。 所有外文资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翻译、出版,并提交招标人确认。 设备厂家资料必须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统一发放。 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有关采购技术评审资料,每月向招标人提交一式两份。 施工方案、调试方案、试验方案要报招标人、监理人存档。 投标人要采用招标人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工作应使招标人满意。 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联系单,要在本单签署日期的两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的联系单,招标人可要求退回整改。 每月由监理人组织召开资料管理碰头会,招标人专职的资料管理部门人员及投标人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对每月工程资料的产生、办理及保存情况进行汇总比对。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以季度为周期定期进行资料归档工作,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理人报告归档进度,并接受招标人、监理人检查。 工程竣工后,投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交十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其中三套为原件)和两份电子版,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有关工程修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供设计单位编制最终竣工图使用。所有竣工文件均应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大型)评选办法(2011年版)》的要求,并报送地方档案馆、质监站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地方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后,在工程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办完移交手续。 附件十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本标工程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本项目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须充分响应并承诺遵照执行。 2、工程分包:指投标人(本标承包人)与其它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一方称为施工承包人(专指与本标投标人或与招标人签订本标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承包资质的中标人,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3、劳务分包:指施工承包人与其它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4、临时用工:指施工承包人临时雇用的用于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5、禁止施工承包人转包或违规分包。本标工程严禁转包,需分包的工程须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在未得到发包方的同意前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禁止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或转包。 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工程分包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报请招标人(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人备案。 7、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合同必须遵循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分包合同应报监理人和招标人备案。 8、监理人、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章 工程分包 9、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在分包前,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分包专业工程短名单供应商中初步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并将其资质业绩等报招标人审核,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包。招标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参与和监督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施工承包人应将分包协议书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核备。分包的工程仍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按与招标人所签订的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招标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负责。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10、本标工程的监理人有权依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11、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必须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投资等满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章 劳务分包 12、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施工承包人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3、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第四章 临时用工 14、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15、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6、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在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17、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 第五章 资质审查 18、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必须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资质必须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分包商的资质条件设定须事先报监理人及招标人确定。 19、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质量过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章 监督管理 20、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并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强化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责任意识。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与其临时用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但禁止签订“生死合同”等无效条款。 21、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对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加强监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22、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对劳务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导和管理责任。劳务分包商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审核认可,或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担任。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3、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商应在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 24、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分包商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设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工程分包商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劳务分包人员的个人安全用品、用具应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提供。 25、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26、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工程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 27、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每年应组织(或监督分包单位组织)各类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及时清退。建立各类人员登记制度,避免人员的随意流动和频繁更换。 28、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应按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的班组管理标准,严格要求,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 29、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将其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式员工范畴,统一教育培训、统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30、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尽可能与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31、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商办理。 32、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应及时支付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并监督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不拖欠员工工资。如发生因施工承包人拖欠工程分包商工程款或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的情况而对工程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时,招标人核实情况后有权直接向被拖欠者支付所拖欠的款项,该款项将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的责任。 第七章 考核及处罚 33、本标监理人要加强对本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34、对违反本规定的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招标人或监理人有权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承包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单位负责。违规分包或转包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合同总价10%金额以内的违约金,并且由招标人收回该项目工程,另行委托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设备采购与施工PC承包人负责。 35、本标工程监理人依据工程合同对工程分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监理人应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商资质等分包报审文件,并加强监督检查。因工程违规分包或分包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监理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十三:电缆防火封堵工程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电缆防火设施施工安装工程作为选项,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全站室外和室内电缆沟电缆阻火墙施工; 2)楼上布置的配电柜/控制屏的屏下电缆孔洞的防火封堵; 3)架空电缆通道的防火封堵; 4)站区从变压器区域到配电装置的架空电缆通道的电缆防火封堵; 5)电缆防火油漆等。 2.全站室外和室内电缆沟电缆阻火墙施工 要求在全站室外电缆沟下列场所设置阻火墙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电缆沟各分支处; 直线电缆沟每隔100m处; 室外电缆沟进入建筑物入口处和电缆竖井处; 室内电缆沟进入不同防火区域入口处; 室内零米层配电装置主电缆沟进入配电柜/控制屏下方电缆沟入口处等。 主厂房主电缆沟阻火墙采用防火包通过现场施工完成,阻火墙本体宽度为240mm,高度和宽度与电缆沟相同。 阻火墙由有机防火堵料和无机防火堵料通过现场施工完成,阻火墙本体厚度为240mm,高度和宽度与电缆沟相同,中间穿越电缆部分用无机防火堵料封堵。 3.楼上布置的配电柜/控制屏的屏下电缆孔洞的封堵 对于楼上布置的配电柜/控制屏,其屏柜下的孔洞应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对于尺寸小于200X200mm的孔洞,可以直接用有机防火堵料进行封堵,对于大于200X200mm的孔洞,可在周围先用无机防火堵料进行封堵,中间电缆部分用有机堵料进行封堵,必要时在下部采用防火板进行固定。 4.架空电缆通道的防火封堵 对于主厂房内的架空电缆桥架通道,在下列位置应设置阻火段进行防火封堵,包括但不限于: 直线电缆通道不同防火分区处,例如相邻机组区域分界点; 电缆通道分支处; 架空电缆通道进入电缆竖井处; 对于不同设备重要电缆敷设(如循环水泵电缆)应分通道进行敷设,不能满足时设置阻火段进行分隔。 阻火段通常由敷设在桥架底部的防火隔板和防火盖板组成,用捆绑带进行固定。阻火段的长度应能防止火灾延燃,阻火段两端应用有机防火堵料进行有效封堵。 对于架空电缆桥架通道穿越墙体和楼板处,应根据开孔设置阻火墙,穿越墙体阻火墙的做法与电缆沟阻火墙做法相同。穿越楼板的阻火墙的做法与配电柜/控制屏下开孔防火封堵做法相同。 5.站区从变压器区域到配电装置、集控楼和保护室的架空电缆通道以及施工变压器10kV架空电缆通道的电缆防火封堵 站区从变压器区域到配电装置、集控楼和保护室的架空电缆通道以及施工变压器10kV架空电缆通道,应采取以下电缆防火封堵措施: 控制电缆和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分通道敷设,各通道之间采用防火隔板进行有效分隔; 每隔100m设置1座阻火墙,阻火墙的做法与电缆沟阻火墙做法相同,但两侧各设置宽2m的防火隔板; 阻火墙两侧电缆涂防火涂料。 6.电缆防火油漆 对于下列场所,应用电缆防火涂料对电缆进行油漆,包括但不限于: 电缆沟阻火墙两侧电缆(两侧各2m); 布置在楼上的开关柜/控制屏的电缆入口电缆(楼板下2m) 穿越楼板和墙体防火墙两侧电缆(两侧各2m) 站区从变压器区域到配电装置、集控楼和保护室的架空电缆通道以及施工变压器10kV架空电缆通道,应采取以下电缆防火封堵措施: 控制电缆和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分通道敷设,各通道之间采用防火隔板进行有效分隔; 每隔100m设置1座阻火墙,阻火墙的做法与电缆沟阻火墙做法相同,但两侧各设置宽2m的防火隔板; 阻火墙两侧电缆涂防火涂料。 附件十四: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注:投标人承诺凡未在投标文件差异表列出的项目,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书相关技术条款,此时若投标人有异议,则共同协商解决。 序 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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