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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法律的印迹读书笔记

2017-12-28 16页 doc 35KB 3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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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法律的印迹读书笔记寻找法律的印迹读书笔记 篇一:法律的印记读书笔记 1. 以文明为义 与法治同行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 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即便是学习法律的人,在研读大量专业书籍、论文的同时,也难免会产生“专业疲劳”的心理。为此,换一个语境,用许久不曾触动的思维去...
寻找法律的印迹读书笔记
寻找法律的印迹读书笔记 篇一:法律的印记读书笔记 1. 以文明为义 与法治同行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 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即便是学习法律的人,在研读大量专业书籍、论文的同时,也难免会产生“专业疲劳”的心理。为此,换一个语境,用许久不曾触动的思维去审视事物、考虑问题,或许会给你意外的收获。甚至有些让你扼腕兴嗟,百思不得其解的观点和见解也可能会在你跳出这个樊篱后得以显现。 《寻找法律的印迹》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摆脱了法律书籍说理加判例的体例,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说起,结合事件和案例发生地的历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讲故事的方式阐述了法律史上经典的,有标志性的事例,立意新颖、生动感人。也正是这一点,吸引我坚持把这本书读了下来,感觉正像标题所注的“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环行地球。本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 发展为主线,按照地理概念分别讲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和“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第六章从整个法律发展史的角度讲述了一些佚文趣事。通读这本书,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作者的观点,即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刑法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是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和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无形中已成为了一座座记录着人类文明足迹的里程碑。 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作为一名学习了粗浅的法律知识,仰望法律殿堂的初学者,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厚蕴意。法律知识让我对社会进步、经济运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因为物质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精神 文明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是社会基本的行为,约束和保障着各项行为的合规化。正是这种有章可循的模式,使得人们的行为被合理的调节,进而使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有序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我们掌控了社会,不如说是我们掌控了自己。 有人说,这本《寻找法律的印迹》是纯法理的,哲学化的,形 而上的,因为它讲述了太多的自由价值、公平正义。笔者认为,现代社会,无论是掌管行政权力还是调整经济运行,其要旨都应当是遵循客观规律,其宗旨都应当是为人民谋福利,在这个过程中,无处不体现着自由价值和公平正义。本书中讲述的故事,不仅可以再现古老的法治精神的魅力,我们还可以从中透视到现代文明、现代经济遵循的基本法则,它们始终贯穿着我们前行的里程,从未湮灭。下面就让我们用这本书的三个事例来印证这一点。 权利的观念,早在人类处于原始社会的时候就已形成。书中记述了假如一个北美的印第安人在雪地上看到一只带箭的小鹿,他不会把它扛回家据为己有,而是会守候在原地几小时甚至几天,直到真正的猎人到来,平等的分享他应得的一块鹿肉。澳洲土著居民如果觉得某一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头饰很好看,而他们又想模仿的话,就会给该部落送去几十头猪和一大批谷果,请求该部落允许他们表演那些歌舞。或许,这种最原始、最朴素的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就是“物权”、“知识产权”的起源。带箭的小鹿,因猎人的劳动而原始取得了它的所有权;某部落对自己的歌舞,当然得拥有表演权。然而我们要关注的不是这些权利本身形成的过程,而是相对方对上述权利的尊重。时至今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仍是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是否真正懂得的了“权利”的涵义而尊重他人的所得, 又是否真正有了“用猪肉谷果换取歌舞表演”的权利意识而保护 好自己的智力成果,这才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 相比其他部门法而言,经济领域的法律更新较快,这是由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决定的。然而,无论法律如何更新,商事领域自古以来“平等、自由、价值”等最基本的法则是延绵不断的。本书在讲述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时就介绍了其丰富的内容。在这部法典里,商法占了很大的比例,一切关于销售、租赁、易货、贷款、抵押的交易按规定都要签订。从法典里可以看到,世界史上最早的“劳工法”也开始出现,无论以何种形式雇工,工资都由法律规定,雇主不能少给一个钱。除此之外,法典对婚姻法、财产法、家庭法、犯罪法也都有涉及,此处不赘。3700多年前的法典已将经济合同法制化,契约精神早已深入人心,以致我们今天的经济活动中仍然大量的使用着合同,古代文明留给我们的不只是景仰和考证,也是实实在在的实现物质财富增长的手段。另外一个特别令我惊叹的是“劳工法”在这部法典中的出现。众所周知,我们国家近年来越来越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原来,历史早就给我们作了注解。“工资由法律规定”既是对劳动关系最直白的描述,也是最关键的规定,直到今天它仍然是劳资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对于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的关系,尤其是现有法律尚未给予明确规定的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现代民主社会中法的本质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以公民权利 为中心、以利益冲突的调节为主导的“权利之法”。然而,这项文明成果的取得也是经由“义务本位”的暴力之法被不断推翻而进化发展来的。其间,“人治”与“法治”便成了文明之法发展历程上的一道分水岭。本书给我们讲述了法国历史上一桩冤案得以平反的故事。上尉德雷菲斯因疑证被指控出卖军事情报,并被囚禁于南美洲海面魔鬼岛的石头牢房里,时隔三年,他人造伪证的罪行被揭穿。这让政府和军方非常为难,如果为德雷菲斯平凡,势必会使权力方的形象和荣誉受损。但许多民众坚持认为国家的荣誉必须以真相为基础,经过激烈的争论,甚至是游行、暴动,总统特赦了他。用作者的话说,“公民的权利是很脆弱的,但公民的权利又必须是至高无上的”。是人民为国家、法律而生,还是国家、法律为人民的权利而设,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可以很好的诠释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我们倡导的依法治国正是在对上述问题作出正确的抉择后形成的决策,我们的制度和法律不能因某一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某一个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样,我们企业的决策过程也是民主权利、规章制度发挥作用的体现,依法治企的理念彰显了深深契入微观经济领域的法治精神。 法治的社会,法治的精神,始终是现代文明社会孜孜不倦的追求。从《寻找法律的印迹》这本书中,我们回望历史,感慨于古人的先知,更启迪了我们的混沌。自由、公平和正义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起步而衍生的,并将会在人类社会前行的历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2.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 遗忘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我们永恒的力量。 ——题记 初读此书时,我不禁被作者优美的文笔深深的打动了,我感慨于他的文笔,感慨于它的渊博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更感慨于他笔下那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法律故事......合上这本书时,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它的那份重量是无法衡量的,那份沉甸甸的感觉让我陷入了沉思...... 我于黄草斜阳中寻找,于茫茫大漠黄沙中追逐,穿过地中海沿岸,走过尼罗河畔,踏着古罗马废墟,驰过 英格兰原野,我见证了它的萌芽与成长,西欧的风云巨变,让它蒙尘,新大陆的阳光,让它重见曙光,一步一步,我见证着他的成长,为它的蒙尘而惋惜,为他的成长而欣喜,一点一滴,都收藏在我的心底。 恍惚中,听到有人在呐喊:法律既是天理与人情。这一慷慨激昂的天问,如一把利剑,直入人心。既此之后,出现了一批又一批追逐法律的先驱,宁死也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苏格拉底,用自己的鲜血来为全人类赎罪的耶稣,还有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从《汉莫拉比法典》到《摩西十诫》再到后来的《人权宣言》,无一不闪烁着它独特的光芒,甚至,还会刺痛世俗的双眼。 尼罗河,人类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法律最早的摇篮。但这个摇篮孕育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文明呢,法律,即公平正义,它是用来保障人权的,它如天之舵,地之柱,舵永远正确,柱从不崩溃。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历史上那次关于“法律正义”的演讲,其 声音,虽然穿越了数千年的时空,但依然像“润物细无声”的丝丝细雨,飘荡在人们的心田上。 有人曾说过:樱花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花,它下面埋的尸体越多,它的花就开的越灿烂。这样的一个说法不禁让我想到了法律,回味它的发展历程,我不禁感慨,人类在学会和平共处,公平正义地驾驭自身社会的道路上,竟然要留那么多的鲜血,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的鲜血没有白流,这条法律之路将会越走越宽阔。 阅读了世界的法律,不仅会想到我国的法治建设。我们都知道,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它不仅仅是“刑也,平之如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更不是统治者与执法官们可以随心所欲的胡作非为,面对这样一个鲜明的对比,我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反思:什么时候,我们中国各地的法院门前,也会矗立起一尊正义女神的雕像,或,给我们的独角神兽双目蒙上一条毛巾,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信仰以德化众,以理服人的国家,并且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岁月,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都信奉中庸之道,以所谓的“容忍”为美德,殊不知,在这样一个中庸之道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国家人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不同于道德,于是,我们的国家施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国策,以德来教化人民,以法来约束人民,但是,我不禁要问:一个信奉中庸之道的民族,能够创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健全的国家吗,恐怕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吧。 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历史的悲歌, 发人深省。我们不仅要“忆往昔峥嵘岁月”,更要相信,遗忘并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了我们永恒的力量。 3《寻找法律的印迹(2):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孟思 2010-9-3 12:28:25观古律之幽思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二)》有感 中国也有法的传统吗,拜读余定宇先生的《寻找法律的印迹(2):中国卷--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的过程,我一直怀着这样的质疑和追问。 余定宇先生不是法律学者,他从自己习惯的历史角度俯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法律思想史,别有况味。一个个震撼人心的故事,一幕幕历史画卷的瞬间,用游记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 他从中华民族的起源黄河出发,在汾水斜阳下,寻找獬豸神兽的依稀足印;在壶口细雨中,聆听洛阳旧事,感慨郑国子产"铸刑鼎"的传奇;在齐鲁晓风里,徜徉徘徊,静观"百家争鸣"的雄奇壮阔;踏上八百里秦川,与秦始皇虚拟对话,看法家的潮起潮落;回首未央宫,再阅汉武帝"独尊儒术"的磅礴大气。 一路的追寻中,余先生为我们勾勒出中国古代法学跌宕起伏的印迹,并最终指出中国古代法学发展中的诟病,只有与时俱进才是根本出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世界著名的法学泰斗陈光中教授称赞余定宇先生:"一位在法学的激流中,为中国的现实和改革出力的纤夫。我想,所谓纤夫,就是在一路奔波中,不流 连胜景而负重前行的践行者。 细细品味,其实春秋之前,我国古代法学与西方"古典自然法学"的道路是不谋而合的,比如老子的《道德经》就是中国"自然法学"的典型。可是,战国以后,在《法经》所代表的以"刑"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推动下,渐渐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中华法系"。这种重刑轻民、法德结合的法系与以民法为核心的西方"大陆法系",在核心渊源、法律结构、诉讼程序等方面都大相径庭。 到了隋唐宋,中国古代法学可谓到达鼎盛时期。唐高宗主持制定的《唐律疏议》,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也标志"中华法系"最终形成。此后,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一起,并称为世界的五大法系。不过,自南宋以后直至明清,当"西学东渐"、"西法东来"的历史潮流,浩浩荡荡地席卷而过,落后的法律制度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中华法系"渐渐动摇。直至清朝末年,随着宣统下台,传承千年的"中华法系"最终被历史的尘埃埋没。 "中华法系"可谓是中国古代文化在法学领域的集中体现,可为何行至清末就举步维艰了呢, 清朝末年,世界范围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已是"车轮"前行的主流,但清朝统治者固守君主至上等一系列"祖宗家法",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王朝统治。后来迫不得已变法修律,只是生硬地东拆西 补直至完全穿上西方法系的"大鞋",始终都没有意识到以法律为代表的上层建筑应由经济基础决定,徒有其表的改变只会南辕北辙。 之后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是中国第一部提出"主权在民"的宪法性文献,但同样没有为"车轮"加上合适的"链条",变成一纸空文,很快被淹没。 掩卷而思,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印迹,指的是前人脚踏的地方,也暗示了未来的方向。如果选择一味传承,清末统治者墨守成规的败北,意味着历史早已将道路堵死;如果选择一味照搬,建国后硬套前苏联法学造成的"寒流",已让闻者不寒而栗。那追寻的意义何在,我想,书中给出了答案。 新一轮的社会主义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虽然经过三十年建设,中国社会大踏步地走向"依法治国",走向"民主法治";但是在"车轮"的前行中,法律制度仍有滞后与不完善。只有顺应"车轮"前进的方向,不断改革与创新,才能通向文明、走向进步。(《寻找法律的印记》(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篇二:寻找法律的印迹 读书 读书报告 学 生: 班级学号: 指导教师: 2011年 12月 书名:寻找法律的印记 作者:余定宇,广州人,1982年毕业于广州师院历史系。曾任职新闻记者、《广 州商报》执行总编。现为独立撰稿人。 正文: 书中以游记的方式,从地中海到古罗马,从英美法系到大陆法系,拣选了四十多个法律故事深入浅出渗透介绍西方法律文化。 作者书中有两个明显的线索:西方法律文化发展的轨迹、对中国现实和未来的深沉的关心。作者通过一个个的故事和对一个个遗迹的考察,带我们神游了西方法律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而在叙述西方法律文明的过程中,也没有忘记关照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没有忘记表达一位学者内心深处对国家、民族的忧虑。《寻找法律的印迹》,涉足世界上几乎所有重要的、具有典型意义和发生典型事件的国度。从地中海、古罗马的知识考古,到发达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钩隐抉微,我们可以看到非常丰富的法理与案例。比如安提戈涅以自然法来对抗国王的命令、苏格拉底为了倡导守法的精神饮鸩以殉道、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的伟大著作与演说、宣布恶法非法的纽伦堡国际战犯大审判、“你有权保持沉默”的美国“米兰达”、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消费者获赔280亿的“万宝路”赔款案等等。这些著名的案件和事件,蕴涵 着西方法治精神的精髓、法理学的要义、法律的信仰与原则。比如,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公民必须尊重法律的判决,罗马法的“共和”、“自由”、“法治”的伟大传统,恶法非法,公民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和程序保障,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等。而本书的剪材和编排,无不按照“自由”、“平等”、“公正”、“权利制约权力”、“自然法和神法高于人法”等这样一些核心的价值元素来进行。 本书作者一直在追问法律是什么,各种法律精神、规则的源泉是什么的问题。而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产生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通过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通过手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通过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通过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通过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 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通过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通过美国“米兰达规则”和震惊 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拥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疑罪从无以及个案公正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选择;等等。追根溯源,全面、生动的体现了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繁多的法律故事配合历史遗址、原始文件的油画和照片,全书勾画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正是这些不同身份的人物和不平凡的事件孕育了当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则。 同时,通过历史文化传统,作者也比对出了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阶级思想根深蒂固,阶级力量对抗,在法律上我们都不能一视同仁;传统中国从没有过公民、法学家、法官等概念。而当下虽然确立了如自由、平等、民主等法治的一些核心价值,但是我们依然对法的神圣性和信仰表示怀疑。 本书完全一反历史教科书的某些态度,有些观点颇有偏激,例如说:法国大革命在我们的历史书中是资产阶级革命,是历史的进步;相反,在本书中,作者以人权的角度,理直气壮地认为卢梭这种“暴力革命”实际上是披着神圣外衣来践踏法治和人权。而法国大革命后期确实混乱, 但是它至少推翻了原有的障碍。 人类历史上,少有不流血的变革,这不是变革者嗜血,是环境逼他不得不这样做。 作者像甘地一样极力的蔑视暴力,这个过于理论。而作者也为自己的作品作出一个中肯的评价:“从一开始,我就决定要打破枯燥无味的、学院派教科书式的旧框框,而在中国开拓出一种创新性的普法新文体。” 同时,案例反映出国外注重法律程序实体的严肃性,宁可使犯 罪分子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因为不合理的司法程序而为以后开下不好的先例,或许这个也是判例法的弊端,但是维护司法的绝对权威确实永恒的主题,这个也是我们能有所反思的。 作者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学专家,但作者从时间与空间的跨度来探寻法律或法律思想的印记,读后,给人一种很强的时空感,从中也确实可以看到人类历史长河中法律发展的印记。时间上,由于作者曾专修历史学,这本书融会贯通了世界历史的脉络,从汉谟拉比法典到羊皮卷,到纽伦堡审判,“权利的起源”,缓刑的 产生,国王和磨房房主的故事,作者以文人的笔触通过自己的浏览和描述把许多著名的法学典故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普通习法之人学法之初所能碰见的经典差不多都能在作者的故事里找到。空间上,融合了地理于本书种,以游记散文的笔法来叙述,以一个导游的角色设身处地的给读者一一介绍法的精神起源,现实寄托,传承了贯穿法律内涵的公正正义于其中,言之有理。余定宇先生用它朴实而不乏深情的语言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法理课程,用有趣的故事和浅显的道理道理去阐释用正义的阳光照耀人类的胸膛~ 这本书启示了我们思考民主、正义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法律应该是公平正义的。余定宇的说法,就象孔子理想中的三王盛世一样,是一种理想中的东西,是一种我们要为之奋斗的东西,而决不是现实中已经存在过的东西。余定宇说“今日,历经50个世纪的艰难血战,回首前尘,我们终于可以欣喜地发现:公平正义之 光,已重新照亮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殿堂。而那些违反公平正义、践踏自由平等的坏法律和司法坏习惯,也正开始在全球的范围内渐渐击败和逐步消失。”不知道世界上哪些个国家的法律殿堂已经“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神圣与辉煌,不知道它们还需要不需要进化或进步。不知道前边讲的“所罗门、包青天”们是不是曾经把“公平正义之光”“照亮”他们所在“国家的法律殿堂”。“那些违反公平正义、践踏自由平等的坏法律和司法坏习惯”“今日”“亦正开始在全球的范围内渐渐击败和逐步消失”。西方法律发展到现在,人权、民主、宪政等中国法学常用的字眼都不仅仅是理念,已经成为制度在保障着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而在中国,上述字眼还只是停留在理念的层面。把这些理念灌输到年轻人的心里,在未来的实践中慢慢的体现出来,也许就是像余先生这样的学者的任务和目的。作为学生应多读此类书籍,跳出固有思维模式,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认识事实,运用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融合进步的思想,才算不负如作者等前辈们所怀有的理想,不负身兼的责任,不负建设开拓的使命。 有人说,法学是一个大迷宫。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不时从这个迷宫里抬起头,仰望一下星空,那么你便会发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法学理想,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同样,会怎样恒久地照亮――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将来。 篇三:读寻找法律的印记有感 这部书的全称是《寻找法律的印记——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由 于定宇著。作者在导言中写道,“本书的作用,是希望在普通公民的阅读范围内,最终为法学赢得一席之地。它将能引导起公众对法学的一种兴趣,而这种兴趣,最终将转化为我们社会走向法治的一种动力和一种智慧”。其实,这是一本专业性并非那么强的有关外国法制史的书,但我读它,是因为它值得一读。此书用另一种表达方式、叙述手法,向我展现了法律的发展历程,历史浩浩荡荡,作者娓娓道来,也让我从另一个思维角度欣赏、思考,深有感触与启发。 传统的专业性较强的外法史书籍,通常清晰明确地将法律史按国家地区区分好,按时间顺序,从古代的楔形文字法、印度法,直到近代的德国法、日本法一路排下去。在各篇章内部,也按渊源、内容、特点、影响等从各方面分析此种法律。而读者就顺着这种理性思维,提纲挈领地审视外国法制史。 然而,本书自有其独特之处。书名中有印记一词,自然,作者也是要带领我们边走边看,边欣赏边思考,法律的印记从古埃及一直到美利坚,而我们的足迹,也从古代到当今,只要法律曾经繁盛的地方,便有我们驻足的身影。读这本书,深感此种“移步换景”,从地中海沿岸到古罗马废墟,从英格兰原野到风云变幻的欧洲,沐浴新大陆的阳光,回味环球法旅中的点点滴滴,陪伴法律一同初生,沉埋,重生,蒙尘,成长,繁盛。。。这种感觉是难以言喻的,作为读者,不是对着图书馆里厚重的书查阅浏览千年的历史,而是像时空旅行者那样,亲身参与法律千年的沉浮。 我很钦羡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所怀有那种激情,虽是写法律,又是写历史,却写出了一种昂扬与青春的气息,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位著名的作家——房龙,以及他的那本《宽容》,同样如此,兼具理性的思考和感性的认知,能将读者带入法制史的风云变幻之中。写到这儿,不得不说些题外话。我们读与法律有关的书,有时是因为它的作者很有名,因为名气而形成一种先定的认知,然后读下去,边读边啧啧感叹写得不错。当然,不乏有些作者真的写得不错。然而很多时候,有些作者是为了写书而写书,为了研究法律而研究法律,久而久之,忘却了最初的梦想,最初的热情,展现给我们的也只是一些条条杠杠。我想,法律并不是生硬的,也不是纯理性的,它是有血有肉的。所以学者研究法律,包括出书,不可或缺的,是那份对法律的热爱。 读了本书第一章中的第六篇,我更坚定了这种想法。此篇题为“法律的天问:勇敢地安提戈涅”,讲的是民主政治氛围中,极容易产生“恶法非法”的观念。作者带领我们游览雅典著名的酒神大剧场,欣赏2300多年前上演的一出著名的悲剧《安提戈涅》,剧中的主人公安提戈涅面对至高无上的国王,反驳:“你的说话也能算法律吗,宙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定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们遵守,因此,我不认为你说的话是有法律效力的。”原来,法律即是天理与人情,而不是有权有势的统治者们个人的喜怒和随意咆哮。秉承着这样一种自然的法学思想,摒弃制定法律中各种专权与独断,去除研究法律过程中各种功利的思 考,便是我所希冀的最原始却也最崇高的境界。 说过作者,聊过热情,让我们再回到这本书,谈谈几个我特别喜欢的因素。 首先要说的肯定是它的楔子,我不得不再次拿《宽容》与之作比较,因为我特别喜欢这两本书在娓娓道来前所下的这样一个引子。《宽容》中描述的是一个先知,以及人们怎样对待这个先知。其实说的就是真理由被误解到最终被证实,会有人付出,甚至会有人牺牲,但当世界重新迎接光明的那天,一切都是值得的。而我们也要用一种宽容的态度,面对那些未被接受的真实,或是未被证实的认知。这样的一个引子在《宽容》整本书中起到思想引导的作用,或者说它是一种隐性的思想。而在此书中,楔子向我们展现一幅远古的画面,一串神秘 的足迹,他们从何处来,又要往哪里去,这样的哲学上永恒的问题,激起我们探索历史的好奇心。不过,这个引子比起《宽容》中的引子,还是略显单薄,思想性没有那么深刻。接下来,不得不说书中场面的铺陈和渲染,以及对人物传神地描绘。初写楔形文字法,作者提到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太阳历、一大堆写在纸草上的文学作品„„我们便如同置身于古埃及浩茫的沙漠,面前矗立着那座刻着《汉谟拉比法典》的石柱,记载着巴比伦昔日的辉煌。石柱上的开首语令人印象深刻,“我在这块土地上创立法和公正,在这时光里我使人们幸福”。我不禁想到,不同年代、不同阶级、不同思想的人对什么是“公正”和“幸福”总会有不同的 看法,但谁能否认汉谟拉比的这句声明,的却是超越一切时空地表达了一切法律最本质的价值精神, 在写罗马法时,作者这样写道,“现在,我们就站在这尊司法女神的雕像脚下,满怀崇敬地,仰视着她那二千年不变的庄严面容,只见她神情肃穆,一手执宝剑,一手持天平,双眼被布紧紧蒙着。雕像的背后,可有一句简洁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看到这儿,我记起了我们法学院在校运动会开幕式那天,就是呼喊着这句格言,当时还觉得挺好玩的,现在觉得这句话真是让人肃然起敬啊~ 是的,古今中外,有多少人,为了正义,不怕天崩地裂,不怕失去自己拥有的一切。像在这本书中特地描写的,古罗马著名的辩护律师、执政官和法学家西塞罗,他研究和整理了大量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文献,把古希腊的自然法学思想引入罗马,进而设计了古罗马从立法、行政和司法到诉讼、监察的一套法律制度,从而为罗马法学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然而,当他在罗马元老院里滔滔不绝地鼓吹“法治”、反对“人治”,鼓吹“公民自由”、反对“寡头政治”的时候,他被凯撒派兵赶出了元老院。可是,我们看到,历经2000多年的沧桑变幻,今日意大利,早已废除了君主专制,重新恢复了共和政体。昔日的凯撒、安东尼、渥大维及后世的罗马诸帝乃至墨索里尼等独裁者们,早已成为了万劫不复的粪土,只有西塞罗的共和理想和法治理想,超越了2000年的时空,依然像“润物细无声”丝丝细雨,飘荡在台伯河的两岸。 此外,本书除了讲述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的法律史,还别出心裁地将其与中国做比较。中华上下五千年,拥有非常厚重的历史,然而,在法律史上,却是缺乏的。我们的历史,是人治的历史,而非法治的历史。就算现在,在“依法治国”的呼号中,我们的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 第三章中提到沉默权的起源,1639年发生在英国伦敦下的李尔本受鞭笞案。第五章又提到美国著名的米兰达规则,“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说的话将会用作不利于你的呈堂证据。你有权会见律师,如果你请不起律师,那么,政府可以为你免费提供。”与此,我不禁想到这样一句古老的格言“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古代英国也有一句异曲同工的格言,叫做“人无义务控告自己”。我国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也提出了沉默权,然而,没有相关机制的配合,此次沉默权在中国的实行前景堪忧,效果可能并不明显。 其实,从这本书的引言、楔子到每一章、每一节,乃至每一节前的法律名言,到结尾的法学链接,都能使我有所收获。我也渐渐有了自己的思考,在现代民主国家里,法的本质,都已从维护封建帝王统治的、以人民义务为中心、以暴力压迫为主导的“暴力之法”,转变为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以公民权利为中心、以利益冲入的调节和谐为主导的“权利之法”。所以,现代一切民主国家的法典上,都明确规定了公民有许多许多的权利。要考查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最简单的一个做法就是去考察这个国家的 立法思想和司法准则究竟是以“权利本位”还是“义务本位”,究竟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去治理国家,还是以”公民利益”的名义去治理国家,是人民为国家、法律而生,亦或是国家、法律为人民的权利而设。 这些问题,我想,一本书,两本书,给不了我答案,我也不需要一个书本上的答案。我所要的,只是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用怎样的方式证明,他以及他的法律值得我们相信。 这些,就是这本书所带给我的,而我,又迫不及待地想让将这些带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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