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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_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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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_73586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_73586 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 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 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有修改~以最终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修改、 变更本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的权利。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简单平均值法或综合平均值 法即A+B值法~开标时随机抽取。 第三章评标办法 备选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
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_73586
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_73586 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 评标办法及条件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 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有修改~以最终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修改、 变更本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的权利。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简单平均值法或综合平均值 法即A+B值法~开标时随机抽取。 第三章评标办法 备选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同意 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签字盖章 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 印章(计价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计价 人员专业要求”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形 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因计价软件的问题导致报价中式 评报表的清单工程量小数点后第三位与招标文件中提供工2.1.1 审程数量小数点后第三位不一致的,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 标废标因素); 准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因计 价软件的问题导致报表格式与书面格式不一致的,没有实 投标文件格式 质性偏差的,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表”的;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 废标因素。 注: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 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 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报价唯一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2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格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评2.1.2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审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标 准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联合体投标人 规定(如有)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响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应 性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2.1.3 评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审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标 其他 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准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低于成本报价,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招 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投标报价 90% ,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在报价时~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 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详细 2.2 评审1.F值,招标控制价 标准 2.H值(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取不高于F值内的 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为H值。 3.评标入围价范围的确定:取报价不高于F值且不低于H 评标入围价 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入围价 4、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H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H 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开标时唱 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3 1. 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评标专家不予重复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4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并编制相关价格比较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当确定三名有效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可不再对其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有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做出以下评标结论: (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重新组织招标。 5 备选评标办法(二):(简单平均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投标人名称 得招标人同意 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签字盖章 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 业印章(计价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计 价人员专业要求”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 理: 形(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式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因计价软件的问题导致报评2.1.1 价中报表的清单工程量小数点后第三位与招标文件中审 提供工程数量小数点后第三位不一致的,视为细微偏标 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准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因 计价软件的问题导致报表格式与书面格式不一致的,没投标文件格式 有实质性偏差的,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要求提交“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 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 构成废标因素。 注: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 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 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 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报价唯一 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除外。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资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格 准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审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6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响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应 性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2.1.3 评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审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标 其他 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准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低于成本报价,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 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 投标报价 的90% ,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在 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 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 改,。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1.F值,招标控制价 2.H值(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取不高于F值内 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为H值。 详细3.评标入围价范围的确定:取报价不高于F值且不低 2.2 评审于H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入围价. 评标入围价 标准 4、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方可进入报价评 审。 H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H 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开标时 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方法如下: 1.取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去一个最高 值和去掉一个最低值后,计算得出的平均值为定标标准 值 定标标准值 2.若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投标少于或等于5 家时,取 在范围内的所有报价平均作为定标标准值;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值)是否纳入定标标准值计 ?算:?是 ?否。 7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简单平均值法。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计算确定。定标标准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确定三名有效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可不再对其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低于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不足部分从报价高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中依次确定。 评标委员会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评标专家不予重复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并确定定标标准值。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简单平均值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做出以下评标结论: (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9 备选评标办法(三):综合平均值法即A+B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投标人名称 人同意 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计价 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计价人员专业要求” 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形 式(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评量清单的实质内容(因计价软件的问题导致报价中报表的清单2.1.1 审工程量小数点后第三位与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数量小数点后第标三位不一致的,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准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因计价软件 的问题导致报表格式与书面格式不一致的,没有实质性偏差的, 投标文件格式 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分析表”的;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 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 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报价唯一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2.1.2 审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标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准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10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响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应 性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物缺失 2.1.3 评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审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标 其他 作假方式投标; 准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量化因素 评审、量化标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低于成本报价,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招标 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90% ,措投标报价 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招标人提 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详细 2.2 评审1.F值,招标控制价 标准 2.H值(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取不高于F值内的所有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为H值。 3.评标入围价范围的确定:取报价不高于F值且不低于H值 评标入围价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入围价 4、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H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H值确 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开标时唱标错误 和计算错误除外)。 11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方法如下: 一、 A值计算方法(开标时确定):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确定方式:下浮系数在开标后由招标人摇珠方式随机从1至5共5个自然数中随机抽取1个号码),抽签号n与对应下浮率关系表: 抽签号n 1 2 3 4 5 下浮系数 91% 92% 93% 94% 95% 二、B值计算方法(开标时确定): 定标标准值 1.取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去(开标时确定) 掉一个最低值后,计算得出的平均值为B值; 2.若在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投标少于或等于5 家时,取在范围内的所有报价平均作为B值; 备注: 1、招标控制价不纳入B值的计算;B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3)定标标准值的确定:定标标准值=(A值+B值)?2 备注:定标标准值开标时确定后不得更改(有唱标错误或计算错误的除外)。A值、B值、定标标准值以元为单位,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平均值法(即A+B值法)。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计算确定。定标标准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确定三名有效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可不再对其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低于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不足部分从报价高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有效投标人中依次确定。 评标委员会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评标专家不予重复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13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复核定标标准值。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综合平均值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做出以下评标结论: (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5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伦教滨江西公园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顺德区伦教 工程内容:滨江公园(伦教大桥以西)改造工程(照明部分):新建照明配电箱,安装各类LED庭园景观灯具、LED高杆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管道敷设,砖砌电缆井、土方挖弃填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期工程范围包括: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3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元。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16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顺德伦教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7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18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传真 ?? ? 电子邮件 ? 其他: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等); (6)中标通知书; (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 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 5. 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 19 的第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 6. 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伦教街道 收件人: 邮政编码:528308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7. 工程分包 7.5(1)指定分包工程:无。 13.交通运输 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 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 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 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场地 清理(包括原有杂草、杂物、垃圾等)、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 20 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的报装及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工程地质资料(如发包人具有时)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供,地上及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由承包人支付)已包含投标价中。本工程所需的规定项目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费项目内填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 (6) 现场定点、放线的约定: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施工时需聘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已办理进驻顺德)进行定点、放线的费用。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并承担相关费用。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五天内。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应预见施工现场地上及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施工的影响,所需保护费用(文物保护除外)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及备案。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五天内。 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 其他:按专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相关规定执行。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 20.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21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遵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7)按要求设置施工围蔽及交通警示,保证道路畅通,具体要求按照顺管伦[2013]11号关于《伦教街道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办法》执行,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其责任及费用。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打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等工程,承包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四周居民房屋现时状况,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制订有效的施工方案、支护方案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做好支护、放坡、排水降水等防护施工措施安排,避免出现因施工措施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如出现因施工不当引起的事故则由承包方承担。支护、放坡等施工措施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人将不再增加该项费用。 (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 现场材料应按指定的区域范围堆放,材料转运堆放现场要有专人管理、清扫,并保持场内清洁;? 垃圾等要及时清理;? 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洁。具体要求按照顺建发[2012]81号关于《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执行。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补充: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 承包人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整理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整理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通过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同时提交两套竣工档案副本,五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并办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本工程所有材料采用优等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本工程灯具大样图须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样式图制作,具体样式请参见附件。 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 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按通用条款约定。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按通用条款约定。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按通用条款约定。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22 (1)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 ?1变更工程; ?2变更工期; 3?变更及确认合同价格。 23.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任何指令或通知需得发包人认可。 24.造价工程师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价款的核实,造价师发出的任何指令或通知需得发包人认可。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补充:25.2 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承诺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本建设工程合同。 25.3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职权,履行义务。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25.4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 23 26.指定分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无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担保。 ?本项目需提供履约担保,约定如下: (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8级以上(包含8级)的台风; 2、在连续24小时内所降雨量超过50mm(包含50mm) ; 3、在任何6小时内降雪量300 mm以上; 4、摄氏40度以上(包含摄氏40度)的高温天气; 5、摄氏零下5度以下(包含零下5度)的严寒天气; 所有上述风、雨、雪、气温等都以顺德区气象局测定或公布的数据为准。 32.保险 32.1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32.8、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办理保险事项所需保险费已含 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3.进度和报告 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2份进度计划,以供工程师批准。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签发开工令。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无。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30日历天。 38.竣工日期 24 38.1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 45.安全文明施工 45.5治安管理的约定: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6.测量放线 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 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大面积施工前须向发包人、监理提出施工样板,经现场发包人、监理确认样板施工质量及效果后方能大面积施工,否则,因质量或效果未能达到监理及发包人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工期延误的所有责任。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由其自行负责运输和保管。 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 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1 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内填报,结算时不作调整。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中间验收部位有: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55.工程试车 55.1是否需要试车 25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56.工程变更 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 58.竣工验收 58.1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58.8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 58.9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 58.10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另作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一年。 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依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规范标准执 行(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63.暂列金额 63.1本工程招标人暂列金额: 元。 65.暂估价 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提前竣工奖: (1)提前竣工奖额度 ?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另作约定: 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未能依时完工,视为承包人违约, 则工期每拖延一天,每天按工程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 26 除。逾期十五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五天内无条件撤离 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的实际施工现场推进工期与承包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施工进度控制表的单项工序工程出现偏差超过1/3临界危险工期时,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 承包人,如承包人7天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有 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 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3)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另作约定: 67.工程优质费 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事件; ?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工程变更事件; ? ? 工程量偏差事件; ? 费用索赔事件; ? 现场签证事件; ? 物价涨落事件; ? 其他调整事件:无。 69. 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事件 69.2导致工程造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70.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70.3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不作调整。 7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71.2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 27 71.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 72.工程变更事件 72.2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如施工过程中因修改图纸等工程变更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则改变的该部分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的造价,按照先认同变更造价的增减,后施工的原则确定,即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纸及变更通知单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交给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由承包人书面提出变更造价,经造价咨询单位核算增减造价后,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2)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必须10天内签证并提交发包人确认,增加造价贰万元以上,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报告书,过时不再调整; (3)增加工程项目时,如工程项目与报价书中的内容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扣减工程项目时,如工程项目与报价书中的内容相同的,则按投标人的报价扣减; (4)由于设计修改等工程变更而出现工程报价表中未出现的变更工程项目,按《通用条款》的有关条款追加该项目的单价,该项目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确定,发生争议时由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协商,作为增减工程的结算依据。 72.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不作调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 72.5删除本条。改为:如果发包人删减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删减造价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发包人在工程子项开工前提前14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补偿。 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73.2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综合单价按72.2款调整。 补充:本工程挖方、填方、运方项目图纸大包干,投标人在报价前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进行勘察,如投标人认为本工程清单的工程量有差异,则投标人自行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作任何增减。 73.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28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76.物价涨落事件 76.1物价涨落的价款调整:不作调整。 78.支付事项 78.2计算利息的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货款利率。 ? 其他为 。 79.预付款 79.1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即合同限额的 10 %)。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内容和范围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 另作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统一按进度款支付,进度款中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 补充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而导致工程未能按要求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包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或因此无法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按合同提取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仍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1.进度款 81.1支付期间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29 1、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中标合同价10%的工程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 2、完成总工程量50%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中标合同价3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初检合格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中标合同价20%的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中标合同价20%的工程款; 5、待办理结算后三十天内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5%的工程款; 余下工程款,待质保期满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1)82.竣工结算 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补充结算程序:监理工程师收到结算资料后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发包人审批,然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工程结算书,结算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后,报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审核。 83、结算款 83.1竣工支付期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 ? 其他为 合同价款的 5 %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 ? 其他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1条的规定。 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1条的规定。 85.最终清算付款 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3份。 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的14天内。 86.合同争议 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30 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保密要求 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永久。 94.合同份数 94.1提供合同文本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 94.2合同的份数 7 份,其中发包人 4 份,承包人 3 份。 96、合同补充条款: 96.1承包人必须确保本工程能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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