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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

2017-11-14 13页 doc 30KB 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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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 电子汇兑业务 基本规定一 1成员机构,是指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帐户直接通过农信银中心办理支付清算业务数据的接收发送,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2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是指未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帐户,通过其所属成员机构完成与农信银中心的业务数据的接收、转发、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3对于省(市、自治区)为单位接入的,省(市、自治区)级清算中心就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成员机构,辖内发起。接收业务的机构网点是成员机构所属网点。 基本业务规定二 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以下事项出现变化时,应当作重...
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
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电子汇兑业务 电子汇兑业务 基本规定一 1成员机构,是指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帐户直接通过农信银中心办理支付清算业务数据的接收发送,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2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是指未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帐户,通过其所属成员机构完成与农信银中心的业务数据的接收、转发、处理以及资金清算的入网机构。3对于省(市、自治区)为单位接入的,省(市、自治区)级清算中心就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成员机构,辖内发起。接收业务的机构网点是成员机构所属网点。 基本业务规定二 成员机构所属营业网点以下事项出现变化时,应当作重要事项变更:1入网机构名称、住址变动。2入网机构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内行社名变动。3其他重要事项变更。 备注:各成员机构社行名号变更由其所属省级管理机构统一向农信银中心申报,信息变更由其所属省级管理机构报农信银中心。 基本业务规定三 社行号是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部成员机构及所属网点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社行号由10位数字组成,构成如下: 社行别―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顺序号――校验位 1位 2位 2位 2位 2位 1位 其中社行别中 1为系统内入网机构,2-9作为扩充。 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遵照国家地区代码。 与特约汇兑系统不同农信银中心会为每个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入网机构分配一个10数字的行号。目前,农信银机构(含农信银信用社、农信银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社行号第一位数字为1,易宝、快钱等系统外入网机构行号第一位为数字为5。 基本业务规定四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日期设置为清算日、非清算工作日和假日。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 1清算日中,成员机构辖内网点可以办理电子汇兑、银行汇票和个人帐户通存通兑业务。 2非清算工作日中,只能办理个人帐户通存通兑业务,(周六日及法定假日为非清算日。) 3在系统假日中,停办所有业务。 备注:电子汇兑和银行汇票业务的运行时间是每个清算工作日 8:00到17:30。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支持个人帐户通存通兑业务的7X24小时运行,在自助设备业务开通后,客户在非营业时间到自助设备上办理相关业务。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一 电子汇兑业务是入网机构受理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及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行为,是入网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和划拨资金的重要工具。发起和接收电子汇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分别称为发起社行和接收社行。 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省(市、自治区)内实时汇兑业务呢,答对于集中接入方式成员机构辖内营业机构网点,不能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省(市、自治区)内实时汇兑业务。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二 电子汇兑业务采取逐笔、实时、全额清算方式。入网机构办理电汇子兑业务,应由成员机构在农信银中心开心清算帐户,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应留有足够资金以保证本机构及所属营业网 点业务的清算。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三 1入网机构为未在本机构开立帐户的客户办理电子汇兑业务时。应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的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备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机构,在以开立帐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2为不在本机构开立帐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的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四 电子汇兑业务由发起社行发起,经农信银中心清算后,转发至接收社行止。电子汇兑业务信息在经农信银业务系统传输的过程中,应符合农信银中规定的信息格式。电子汇兑业务在传过程中应使用农信银中心统一配置的加密机具进行加密传输。同时,办汇兑业务必须使用编、核押设备(密押服务器)加编业务密押(自动进行编、核押)。 备注:与原来的特约电子汇兑业务不同,实时电子汇兑业务取消了手工编、核押处理,由密押服务器自动根据业务要素编制或核对密押。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五 发起社行将电子汇兑业务信息实时发送农信银中心,农信银中心检查业务信息的合法性和发起社行清算帐户可用额度。对通过检查的业务进行实时全额清算后,将已清算通知发送至业务发起社行,并将业务信息转发接收社行。备注:首先介绍一下清算帐户实际余额和可用余额的区别:清算帐户的余额分为: 1可用余额:可用余额是系统判断入网机构是否可以发起贷记业务的标准;2实际余额:是入网机构清算帐户实际存在的账户余额。公式列示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可用余额=清算帐户实际余额+日间应收交易金额-日间应付交易金额-清算帐户中的圈存金额 备注:出票社行在办理银行汇票签发业务时,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并未按出票金额移存出票社行所属成员机构清算帐户资金。但在出票社行所属成员机构清算帐户中相应的出票金额进行锁定 ,这种处理帐户资金的方式称为圈存。被圈存的资金不能继续用于清算。 汇兑业务基本流程一电子汇兑往帐处流程 1电子汇兑业务的发起社行通过社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电子汇兑往帐信息。2社行内业务系统检查往帐业务的要素是否齐全,并由密押服务器加编密押后发送至农信银中心。3农信银中心检查发起社行电子汇兑业务合法性及发起社行所属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可用余额,对于业务不合法的,向成员机构返回业务失败的回执。对于清算帐户可用余额不足的,向成员机构返回业务排队回执,对于通过检查的业务,减少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可用余额,并返回交易 成功回执。4成员机构通过社行内业务系统将相关业务回执反馈至发起社行。 汇兑业务基本流程二电子汇兑业务来帐流程 1电子汇兑业务的发起社行通过社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电子汇兑往帐信息。2社行内业务系统检查往帐业务的要素是否齐全,并由密押服务器加编密押后发送至农信银中心。3农信银中心检查发起社行电子汇兑业务合法性及发起社行所属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可用余额,对于业务不合法的,向成员机构返回业务失败的回执。对于清算帐户可用余额不足的,向成员机构返回业务排队回执;对于通过清算检查的业务,减少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可用余额,并返回交易成功回执。4成员机构通过社行内业务系统将相关业务回执反馈至发起社行。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六 1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清算,清算帐户资金不足时,应通过相关途径及时筹措资金。当成员机构在农信银中心清算帐户头寸不足时,汇兑业务自动纳入日间排队。正在排队的业务可申请撤销。2当成员机构清算帐户可用余额不足时,其辖内网点发起的电子汇兑业务纳入日间排队。实时电子汇兑业务的发起社行如发现业务状态为“已排队”,应及时与省级清算中心联系。成员机构补足清算帐户余额后,处于“排队”状态的往账业务可以自动发出,无需发起社行进行人工干预,但如果在当天实时汇兑业务结束时,仍无法补足清算帐户余额,排队状态的往帐将退回发起社行。如汇兑往帐业务处于排队状态,发起社行经办人员可应客户要求或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撤销处理,但“已清算”状态的往帐不能撤销。 汇兑业务基本规定七 查询查复应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及时、复必详尽”的,查复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工作日。1入网机构应根据原始凭证进行查询、查复,查询、查复的内容必须“有根有据”。2接收社行收到有疑问或有差错的来帐业务,应及时向发起社行发出查询,查询书专夹保管。3对于收到的查询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必须进行查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查复的,查复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工作日。备注:电子汇兑业务的发起社行如发现业务的发起社行或接收社行可以对其发出或收到的电子汇兑业务进行查询,接收到查询的社行必须给予查复。 汇兑业务交易种类 1实时汇兑业务实时汇兑业务是两个不同成员机构辖内入网机构间的汇兑业务,系统实时处理,资金实时到帐。 2特约汇兑业务(批量业务)目前,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内还有一些成员机构尚未接入实时清算系统,仍使用原特约汇兑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批量业务包括特约汇兑系统网点间的业务,以及实时系统网点和特约汇兑系统网点之间的业务。特约汇兑系统采取每日两批业务处理方式,保证汇兑业务24小时到帐。 3委托收款(划回)4托收承付(划回)5退汇业务 电子汇兑往帐一 1客户在申请办理汇兑业务时,需填写一式三联“电汇凭证”如“业务委托书”。2经办人员收到客户提交的电汇凭证后,审查凭证要素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并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费用。3对于办理现金汇兑客户,经办人员应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电子汇兑往帐二 电子汇兑业务往帐业务的必输项1发起社行号、发起社行名、接收社行号、接收社行名、委 托日期、交易流水号、货币符号、汇款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非必输项1付款人帐号、付款人地址、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地址、业务属性、用途。 备注:其中,发起社行名发起社行名、接收社行名、委托日期、货币符号等要素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业务人员录入。在办理现金汇兑业务时,付款人帐号、收款人帐号可以不输入,但办理非现金汇兑业务时,则必须输入。 电子汇兑往帐三 1复核员通过行内系统复核已录入的往帐信息是否正确。复核完毕提交系统处理,对于大额汇兑往帐,需经授权后方可发送。2对于复核未通过的往帐,属于复核时录入错误的,由复核员再次进行复核处理。属于录入员录入有误的,退回录入员进行修改。汇兑往帐信息的修改人必须是原录入员,修改完毕后再次提交复核员进行复核。备注:电子汇兑业务往帐采取“录入—复核”的业务模式,即,发起往帐业务时,录入和复核相分离,必须由两个不同的经办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录入复核的处理。 电子汇兑往帐四 1汇兑往帐发出后,经办人员可通过“业务状态查询”交易查询往帐状态,往帐状态分为“已清算”、“已排队”“已撤销”等,经办人员可根据客户书面要求撤销“已排队”状态的往帐。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一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农村信用社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2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委托收款(划回)业务是指付款社行或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核确认后,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备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需填制一式五联托收凭证,在第二联签章后,将托收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行。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上述凭证后,应对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第一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退收款人,第二联托收凭证专夹保管,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托收凭证三四五联和债务证明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二 1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债务证明后,审核内容无误后,按凭证付款日期的先后顺序专夹保管。2对于客户为付款人、按照有关规定须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付款社行将“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公章交付款人,并要求付款人及时通知付款社行付款,须将有关债务证明交付款人的,将第五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连同有关债务证明一并及时交付款人。由付款人签收。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三 债务证明到期日、扣划款项时的操作,1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将款项主动划转给收款人。2客户为付款人的,在付款人签收日次日起第四日上午开始营业时,付款人帐户余额足够支付全部款项的,以第三联“托收凭证“上作为“XX科目”的借方记帐凭证,如留存债务证明,其债务证明作借方记帐凭证的附件。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四 1付款人为客户的情况下,如付款期满,付款人存款帐户余额不足支付全部款项,付款社行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退回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一式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第二联邮寄收款人开户社行。留存债务证明的,将债务证明一并寄收款人开户社行。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五 付款人拒绝付款,付款人为客户的情况下,银行在付款人签收日次日起三日内,收到付款人填制的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及付款人持有的债务证明和第五联“托收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在“托收凭证上”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将第一联“拒绝付款理由书”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回单退还付款人,将第二联“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第三联“托收凭证”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三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付款人提交或本行留存的债务证明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六 委托收款(划回)往帐必输项1委托凭证日期2委托凭证号码 凭证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异地活期存折、其他) 委托承付划回往帐一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农村信用社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 向农村信用社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1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托收承付(划回)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托收凭证后,付款人承认付款,并由付款人开户社行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备注,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社行审查同意的乡村集体所有制工业个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委托承付划回往帐二 1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第三、四、五联“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上填注收到日期和承付期。2将第三四联“托收凭证”专夹保管,第五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连同交易单证一并交付款人。3经办人员在承付期满日营业终了前以第三联“托收凭证”作为借方记帐凭证从付款人存款帐户扣款。4办理托收承付时,如出现逾期付款、拒绝付款、重办托收等的情况,请参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托收承付划回往帐三 1托收承付(划回)往帐必输项1发起社行号、发起社行名、接收社行号、接收社行名、委托日期、交易流水号、货币符号、汇款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1托收凭证日期2托收票据号码 2托收承付(划回)往帐非必输项1赔偿金额2拒付金额 凭证处理一 电汇凭证(一式三联)1第一联代汇款人的回单。2办理转帐汇款时,第二联代汇出社行汇款人帐户借方记帐凭证,办理现金汇款时,代“应解汇款”科目借方记帐凭证。3第三联代汇出社行“XX往来”科目往帐贷方记帐凭证。 凭证处理二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1第一联代收款人的受理回单2第二联代收款人开户社行的贷方记账凭 证3第三联代付款人开户社行的借方记帐凭证4第四联代付款社行的贷方记账凭5第五联代付款人开户社行给付款人的按期付款通知。 来帐业务一 1汇入社行经办人员通过社行内系统接收农信银清算系统汇兑来帐。打印来帐凭证。2对于帐号户名相符的来帐,社行内系统自动进行记帐处理。3对于帐号户名不相符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入帐的来帐,社行内系统自动进行挂帐处理。4开通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实时电子汇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应每日查询相关挂帐科目,如发现无法自动入帐的汇兑来帐业务,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来帐业务二 1收款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向汇入社行支取汇款的,代理人代理取款时,应同时交验代理人及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汇入社行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社行对于超过二个月仍无人支取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凭证处理三 来账凭证上(一式二联)1第一联转帐贷方凭证,由汇入社行代有关帐户转帐贷方凭证。2第二联收款通知,由汇入社行办理转帐后代客户收款通知。 查询查复处理一 查询查复的基本规定,1对收到的来帐有疑问需要查询时,必须及时发出查询,发起社行也可主动发出查询。2被查询社行收到查询必须按照查询的要求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于收到查询当日或下一工作日给予明确答复。3查询、查复书应妥善保管,按查询书日期顺序排列,按年装订并归档保管。 查询查复处理二 1经查询后,如该笔汇款应退回的,经办人员使用“退汇”交易,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将来帐退回原汇出社行。退汇需经授权后方可发送。2经查询后,如该笔汇款可入客户帐的,应及时转入客户帐户。 汇兑业务创新一 1“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适用于客户通过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方式并选择“YeePay易宝”作为离线付款时的货款结算。客户可通过农信银机构网点柜台办理“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将货款支付给商家,以便按照订单及时取得购买的物品或服务,此项业务于2007年5月28日开通。 YeePay易宝业务流程 汇兑业务创新二 1客户可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任一入网机构办理“农信银—易宝”电子汇款业务。客户办理此项业务时需填写一式三联“电子凭证”。汇款人全称,客户姓名 汇款人帐号,客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帐号(如采用现金汇款方式此栏不填) 汇入行行号,实时电子汇兑业务系统为5555555555(10位行号) 汇入行名称,易宝 收款人全称,易宝 收款人帐号,购物的订单号(一般为客户的手贡或固定电话号码) 汇兑业务创新三 1“快易汇”业务是农信银中心与上海快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业务,适用于企、事业和机关团体等单位客户,通过快钱公司支付平台、经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向在全国农信银机构开户的员工发放工资或支付其他各种款项。此项业务已于2008年6月10日开通。 快钱公司已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设立行号,5500000000,行名为“快钱”。汇入社行接收到发起行为快钱公司的来帐业务时,须在当日或最迟不超过下一个工作日上午作入帐或转汇处理,如遇帐号户名不符等无法入帐情况,不得挂帐或发出查询,须直接通过“退汇”交易将款项退回快钱公司。目前,暂不支持农信银机构客户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及快钱公司支付平台向在他行开户的员工发放工资或支付其他各种款项。 2“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适用于客户通过农信银机构营业网点柜台进行“快钱帐户” 快钱“电子汇款业务,及时完成对“快的充值。客户可通过农信银机构网点柜台办理“农信银— 钱帐户”的充值,然后进行相应的网上支付,将货款支付给商家,以便按照订单及时取得购买的物品或服务,该业务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实时电子汇兑交易办理。2此项业务已于08年11月10日开通。3客户可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任一入网机构办理“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客户办理此顶业项时需填写一式三联“电子凭证”。 “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无法及时入帐的,由快钱公司于当日(最晚不超过下一清算日)使用退汇交易将款项退回业务发起行社。2柜面受理“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时,不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及汇划费,“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手续费由农信银中心按季返还业务受理机构。业务手续费返还标准为1元/笔,农信银中心按季统讦各机构网点办理“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量,依据业务量统计结果,于每季初10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费返还至各股东单位。 电子汇兑业务相关注意事项一 1具有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行号的机构都可以办理实时电子汇兑业务,答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中,具有10位行号的机构(山西、浙江宁波鄞州农合行所辖机构网点除外,目前上述地区具有10位行号的机构网点只办理银行汇票签发及解付业务)可以办理实时汇兑业务。对 于具有7位行号的机构(即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可以按特约汇兑系统每日的往来帐批次发起和接收批量电子汇兑业务。 电子汇兑业务注意事项二 1是否所有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的电子汇兑业务都可以实时到帐,答只有向赋予10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的电子汇兑业务方可实时到帐,对于向赋予7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的电子汇兑业务,无法保证实时到帐,但应在24小时内到帐。 电子汇兑业务注意事项三 1是否所有赋予七位社行号的营业网点均可接收电子汇兑业务, 答并非所有赋予7位社行号的网点都可以接收电子汇兑业务,只有具有7位社行号且社(行)号第一位为“8”的营业网点方可接收电子汇兑业。 电子汇兑业务注意事项四 1是否可以通地这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向7位社行号的机构发起委托收款(划回)和托收承付(划回)往帐业务,答不可以,只能向具有10位社行的机构发起上述往帐业务,农信银实时清算系统网点(10位行号)与原特约汇兑网点(7位行号)之间只能办理汇兑往来业务。 电子汇兑业务注意事项五 1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网点接收到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的来帐需退汇时,是否可以使用“退汇”交易,答不能使用退汇交易,只能向原特约汇兑系统网点发起一笔电子汇兑往帐交易。 汇兑业务注意事项 1具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行名行号的社行都可以办理汇兑业务,或通过委托其他有行号的社行办理汇兑业务。 2行号表中10位行号网点办理实时汇兑。3行号表中7位行号网点办理批量汇兑。A可根 据查询到的行号长度判断汇入行的系统属性B营业网点可根据客户对时效性要求的不同选 择实时或批量汇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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