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2018-01-08 5页 doc 16KB 67阅读

用户头像

is_353097

暂无简介

举报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案情介绍】 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成立的“盛誉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公司”)在2000年1月依照公司法在上海设立了一个商务办事处,指定中国公民李某为该商务办事处的代表人,拨付人民币,,,万元,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其在中国登记的名称为“马来西亚盛誉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办事处”)。因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北京,于是决定在北京设立一个独资公司,,,,,年,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外商独资...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案情介绍】 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成立的“盛誉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公司”)在2000年1月依照公司法在上海设立了一个商务办事处,指定中国公民李某为该商务办事处的代人,拨付人民币,,,万元,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其在中国登记的名称为“马来西亚盛誉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办事处”)。因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北京,于是决定在北京设立一个独资公司,,,,,年,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人民币,,,万元,名称为“盛荣有限公司”。 ,,,,年,月,盛誉公司打算在中国购买一批体育保健用品,并决定将业务交给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处理。于是两者先后分别与上海市某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体育保健品买卖。盛荣有限公司收到保健品公司的供货后,便按约定支付了全部货款,而上海办事处却因资金周转困难,在约定的期限内只给付了,,,的货款,尚有,,万元货款没能清偿。后来保健品公司多次索款未果。 ,,,,年,,月,保健品公司以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办事处清偿债务,,万元,并要求盛荣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皆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当上海办事处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作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盛荣有限公司有义务代其偿还。 上海办事处的代表人李某认为:所欠保健品公司的债务应当向盛誉公司追偿,因为合同是以盛荣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办事处只是从中联系,不能以办事处的财产清偿。 【评 析】 新《公司法》对外国公司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是根据公司的国籍对公司进行的划分。对于公司国籍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标准:(1)根据设立准据法确定公司的国籍。也就是根据公司是依据那个国家的法律设立的来确定公司的国籍,因此公司作为法人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才能设立。日本商法关于外国公司国籍的确定就是采用设立准据法标准。(2)根据股东国籍确定公司的国籍。也就是以能控制该公司的股份持有者的国籍来确定公司的国籍。(3)根据设立行为地来确定公司的国籍。也就是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来确定公司的国籍。(4)根据公司的住所地来确定公司的国籍。也就是以公司住所所在国家为公司的国籍,又包括营业中心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理中心地等。我国对公司国籍的认定采用的是设立行为地说。凡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就是外国公司;凡是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公司就是中国公司。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分行、分所、办事处等经营或办事机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该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证书或者委托书,在我国境内指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值得注意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自己独立 的名称、财产和组织机构,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可见,外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商独资公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外国公司是外国法人,其在中国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其独立的法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附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外国公司的一个“代表”,其民事责任由外国公司来承担,其性质是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分公司”。因此,法律规定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防止其分支机构逃避债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也不同于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从股权机构上对公司的一种划分;而外商独资公司本质上说是国内的法人,是依据国内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只是其资本来自于国外。所以,外商独资公司是国内法人,外国公司是国外法人,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外商独资公司是从公司的产权结构上对公司形式的一种划分,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内资企业一同构成对企业形式的划分;而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从公司的国籍角度对公司形式的一种划分,与它相对应的概念是中国企业。 根据上面对外国企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外商独资企业三个概念的界定,对于本案来说,“盛誉私人有限公司”是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的公司属于外国公司(外国法人)。而因为业务的需要,盛誉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办事处属于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在我国境内只能以外国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也由设立该办事机构的外国公司承担。“盛荣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的外商独资公司,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法人,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盛荣有限公司来说,它与保健品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其民事责任也由其自己承担,况且盛荣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盛荣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部的货款,因此,它和保健品公司的法律关系已经了结,双方不存在任何违约的行为。盛荣公司和盛荣有限公司虽然在产权方面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两者是股东和公司的关系,股东一旦出资,其财产所有权应当转移给公司所有,形成公司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两者互为独立。而对于上海办事处来说,首先因为上海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只是盛誉公司的附属机构,所以,上海办事处不能以盛荣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只能以盛誉公司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其行为的后果也只能由盛誉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96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90万元的货款应当首先由该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的财产来清偿,不足的部分由盛誉公司清偿。而保健品公司所要求的由盛荣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盛荣有限公司并不是外国公司——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上海办事处的代表人李某认为不能以上海办事处的财产清偿同样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本文档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