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北外公费留学

2017-09-20 3页 doc 23KB 76阅读

用户头像

is_531654

暂无简介

举报
北外公费留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培养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实施办法。 一、 选派原则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留学研究生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国别...
北外公费留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的实施,培养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1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实施办法。 一、 选派原则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留学研究生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机构,国别不限。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须是我校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不含在内),国家、北京市重点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 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 我校与北京市教委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及“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获得者、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及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回国工作不满五年者、正在国外学习的人员、国外录取院校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委培定向生及在职人员不得申请; 6、 具体条件: 申请类别 申请人所需条件 入学时间 留学期限 备注 攻读博士学位 09级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不含在内) 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一般为36—48个月,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获得国外录取院校全额奖学金者不得申请 在读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不含在内) 联合培养博士生 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生(委培、定向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在内) 申请当年 6—24个月 原则上派出前应修满培养中规定的学分,已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 三、 申请与选拔程序 1、 各培养单位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安排选拔和推荐工作; 2、 申请人应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详见《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3、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后将排序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4、 研究生处培养办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定候选人名单,统一组织候选人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留学基金委最终评审与录取。 四、 派出与管理 1、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3、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的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五、 资助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生活费,奖学金资助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 工作进度安排 1、2009年12月28日:召开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动员会; 2、2009年12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对申请人的审核,将初选排序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3、2010年1月8日前:研究生处培养办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4、2010年2月26日至3月20日:研究生处培养办组织候选人统一网上报名,提交完整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 5、2010年3月20日:研究生处培养办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6、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评审,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派出手续。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处 2009-12-24
/
本文档为【北外公费留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