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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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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鲁山八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组长:李天佑(校长) 副组长:张三刚(副校长) 成员:任学军 蔡凌松 陈丽萍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鲁山八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组长:李天佑(校长) 副组长:张三刚(副校长) 成员:任学军 蔡凌松 陈丽萍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表,对发现的问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 1 告;经常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鲁山八中膳食处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 2 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 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中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 3 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篇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果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杨显忠(校长) 副组长:邱正勇(总务主任) 成员: 朱燚、杨良富、姜雪芹、李胜朝、 杨守祥、张启会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 4 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 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 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 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 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 5 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篇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掌握、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镇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乡镇食品监管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乡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五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 6 告后,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县食安办。 第七条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篇五: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时值秋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生的时节。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止肠道传染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预案。 二、严格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教育局草拟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望各校参照样本,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要于一周内公布上墙,制度样本见附件2。 7 三、责任要落实,严把各个关口。 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落实,严格把好以下四个关口: 1、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 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严把餐具消毒关。各学校要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加强餐具消毒管理,没有配备消毒柜的学校必须配备消毒柜,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不得为学生提供豆角、海鲜、蘑菇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菜品,没有冷配间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 5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不得为学生提供剩饭、剩菜。 8 (5)每餐所有饭菜均要保留150克,48小时,冷藏,以备查验。 4、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 (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食堂管理员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管理员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附件1)。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班会等途径和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勤洗手,防止手对食品的污染。食物的选择应新鲜,不吃病死、霉变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的食 9 品,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丰富的营养,以提高机体对疾病的免疫力。各校还应利用家长会或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或有类似病情,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诊,保证早发现,早治疗。 为将以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本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国庆节后教育局与卫生局联合开展对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全面督查。 附件1: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 附件2:食堂各项制度样本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 日期: 检查人: 此表要装订成册,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记载。 篇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 10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或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事故。 3、餐饮服务提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一、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煮熟者烂方能发售。 二、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牙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能进行烹调食用。 三、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使用。熟透的海虾、海蟹等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冷却后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四、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清洁及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 五、食品库房,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严 11 防发生投毒事件。 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员工住宿、休息。 七、如有疑似食物中毒发生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餐饮服务防投毒制度 一、成立餐饮服务防投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投毒工作责任制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对厨房值班人员及更夫的管理,做到晚间下班后,各操作间不许任何人员随便进入,要关门上锁。 三、每个功能间均要有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如必要要建立登记制度; 四、每天工作后,各功能间的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与清点,不允许将食品留在外面; 五、食品库房要有“闲人免进”标识;并设专人负责与管理,做到进出货时都要进行登记和验收。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职责 1、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一责任人; 2、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协助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餐饮服务单位其他有关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报 12 告、保护事故现场等应急处置事故。 二、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 当就餐者反应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应症状以及疑似其 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当班服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或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并迅速采取以下行动: (1) 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 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2) 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救治; (3) 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说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及中毒症状等有关内容; (4)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 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2、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可疑中毒食物 和接触过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 13 行清洗、消毒等卫生处理。 篇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事故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生产部经理及副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应的负责人,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案监站、派出所。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部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 14 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若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从中汲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篇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5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3、职责: 公司总经理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4、程序: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的; 4.1.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1.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2 报告程序: 4.2.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及时上报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品技术监督局报告,同时向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报告。 16 4.2.2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4.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4.2.3.1 初次报告内容中应尽可能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初次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4.2.3.2 阶段报告是在事故处理阶段,公司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展、事故原因,以及对前次报告的补充和修正等。 4.2.3.3 总结报告是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应及时上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过程、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等。 4.3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4.4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及时调整资金,保障事故的报告、救援、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篇九: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掌握、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 17 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镇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乡镇食品监管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乡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五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县食安办。 第七条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表达式无效}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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