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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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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目录 一、(上册)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基础工程    5 A.3 砌筑工程    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3 A.5 木结构工程    20 A.6 金属结构工程    2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4 A.8 保温隔热工程    29 二、(中册)    31 A.9 楼地面工程    31 A.10 墙柱面工程    34 A.11 天棚工程    38 A.12 门窗工程    41 A.13 ...
_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上册)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基础工程    5 A.3 砌筑工程    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3 A.5 木结构工程    20 A.6 金属结构工程    2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4 A.8 保温隔热工程    29 二、(中册)    31 A.9 楼地面工程    31 A.10 墙柱面工程    34 A.11 天棚工程    38 A.12 门窗工程    41 A.13 幕墙工程    47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48 A.15 家具工程    49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1 A.17 广告牌工程    58 A.18 景观工程    59 A.19 石作工程    61 A.20 其他工程    63 三、(下册)    65 A.21 模板工程    65 A.22 脚手架工程    68 A.23 垂直运输工程    74 A.24 二次运输    76 A.25 成品保护工程    77 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78 一、(上册) A.1 土石方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30 0.87 1.08 0.77 1.00 0.67 0.83 1.15 1.49 1.00 1.25 0.93 1.20 0.81 1.00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 2.25 2.5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4m 6m 工日/lOOm3 4.72 14.96 22.24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4m 6m 8m 10m 12m 14m 16m 18m 工日/100m3 2.50 7.92 11.77 15.62 19.48 23.33 27.18 31.03 34.88                     10、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3、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凉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三、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4、凿桩头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如遇淤泥、流砂需要插钢筋的,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桩头插筋相应子目。 五、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 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 1、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 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 夯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 填料场内运输按实计算。 2、如夯条形基础、管沟,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 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4、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5、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6、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7、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七、盖挖法(逆作法) 1、盖挖法是指先施工地下室某层楼板结构,然后在该楼板结构以下开挖土方的施工方法。 2、盖挖法挖土方,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3、全部采用人工开挖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80。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辅时,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60;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土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4%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6%计算。 4、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A.2 桩基础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预制混凝土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钢管桩、锚杆、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4、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00。 5、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项 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500m 钢板桩、钢管桩 30t 灌注混凝土土桩、砂、砂石桩 40m3 圆木桩 20m3     6、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 二、经审定的施工,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照下述规定调整消耗量。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50。 三、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四、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五、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的,按相应子目含量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制作子目,扣除子目中混凝土方桩消耗量,其他不变。方桩运输适用于承包方在预制加工场制作运至施工现场。 六、定额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如发生时可根据实际要求按实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定凸出地面的20cm高度,如实际护壁混凝土与定额含量不同时,不作调整。 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水泥粉煤灰碎石灌注(CFG)桩和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消耗量乘以85%,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50%计算。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其材料按实计算。 3、如在支架打桩,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十、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旋挖成孔灌注桩、锚杆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十一、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人工打圆木桩包括手绞捶和三星捶。 十二、高压旋喷桩,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应扣除桩上部空孔材料用量。 十三、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定额水泥损耗率按4%。水泥投放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十四、地下连续墙不包括导墙,导墙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十五、定额钢板桩子目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漆。如打槽钢或钢轨,套用打钢板桩子目,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77。 十六、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 十七、钢筋笼、网片、插筋、锚杆、土钉钢筋(管)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本章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其他项目的规定计算。 十九、喷射混凝土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发生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计算。 二十、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桩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预制混凝土桩 2.1.1  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不包括桩尖)计算。 2.1.2  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1.3  预制混凝土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1.4  预制混凝土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2  钢管桩 2.2.1  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入土长度以质量计算。 2.2.2  钢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2.3  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2.4  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2.5  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2.6  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3  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2.3.1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3  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4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3.5  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6  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人工挖孔桩桩芯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和定额含量以体积计算,扣除空桩部分体积。 2.4  微型桩(树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5  打孔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6  圆木桩 2.6.1  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体积计算。 2.6.2  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6.3  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7  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8  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9  地下连续墙 2.9.1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9.2  泥浆运输按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9.3  锁口管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段数计算;工字形钢板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10  钢板桩按地面以下入土长度乘以单位长度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11  锚杆钻孔灌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入土长度计算。 2.12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13  支护钢支撑工程量,按设计以理论质量计算。 2.14  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3 砌筑工程 章  说  明 一、    一般说明: 1、定额是按砖240mm×115mm×53mm、耐火砖230mm×115mm×65mm规格编制的,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规定见下表: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又1/4 1又1/2 2 2又1/2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00 365 490 615 740                     2、子目中的含量砂浆是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子目不含钢筋,砌体内的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4、砖砌体加浆勾缝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5、砌块墙体如需砌嵌标准砖的,仍按子目执行。 二、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    砌筑圆弧形基础和墙(含砖石混合砌体),除有对应圆弧形子目外,套相应直形基础和墙子目乘以系数1.10。 四、砖墙子目中已包括门窗套、窗眉线、窗台线、砖旋、砖过梁、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五、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附的墙体体积内。 六、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七、砖砌围墙按外墙子目计算。 八、砌石有关说明: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00mm×200mm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方整石墙、毛石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子目计算。 2、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九、    其他砌体说明: 1、砖砌化粪池、台阶、散水、明沟、砂井均已包括土方用工。 2、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化粪池外形体积超过50m3时,按实分别列项计算。 3、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1/4、1/2砖厚,高度按9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消耗量增减10%计算;3/4砖厚,高度按12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消耗量增减10%计算。如采用其他材质通花,分别列项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 5、明沟铸铁盖板定额按成品考虑。 6、其他零星砌体包括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 十、地下管道铺设,未包括土方工日及管底垫层,发生时按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  砌砖 3.1.1  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和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的体积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3.1.2  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 、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以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以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1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    墙高度: 1)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4    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花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3.1.3  砖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3.1.4  砖烟囱、烟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砖烟囱: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  烟道、烟囱内衬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2  砌块工程量,按砌砖相应项目的计算规则计算。 3.3  砌石 1  砌石基础、石墙、护坡、石柱、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砌石踏步工程量,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3.4  其他砌体 3.4.1  砖散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4.2  砖砌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砌明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以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 3.4.3  砂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4.4  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3.4.5  砌零星等构件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    砌筑水围基、灶基、小便槽、厕坑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    水厕蹲位砌筑工程量,不分下沉式或非下沉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    明沟铸铁盖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    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    砖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6    砖砌零星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3.5  地下管道铺设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除另有说明外,混凝土均以"混凝土(制作)"含量形式出现,可适用于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定额含量已经包括施工损耗。 2、所有混凝土子目均已包括混凝土的制作、场内运输、浇捣、养护等工作内容。 3、混凝土配合比和制作含量表分别见附录3和附录4。 4、小型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本章未列出具体子目的其他构件。 5、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 1、基础子目如设计要求采用素混凝土,混凝土含量为10.15m3,其它不变。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相应子目计算。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4、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500mm以上按雨篷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5、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檐的体积。栏板、反檐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反檐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 6、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 7、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不包支撑水池的柱、梁、墙、板),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8、现浇阶梯教室 1) 梯悬空部分按楼梯子目计算,填土部分按台阶子目计算,工程量分别算至最上一层阶梯边沿增加一级计算。 2) 平底的阶梯教室套用直形楼梯子目,锯齿形底套用弧形楼梯子目,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0。 三、预制混凝土 1、预制混凝土构件中有钢杆件的,构件制作子目已含钢杆件运输、安装工作内容,单位包括制作,其制作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2、预应力薄板子目适用于厚度30mm以内的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板。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超重需用双机配合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00。 4、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其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0。超过16m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时,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包括场内运输,但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另按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6、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综合考虑了城镇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7、构件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 (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另行计算。 四、钢筋、钢管 1、钢筋工程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等分别设列子目。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子目。 3、定额冷轧带肋钢筋子目是按定型制作的半成品考虑的。 4、定额已考虑施工损耗以及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 5、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相应子目内。 6、钢筋安装按手工绑扎和点焊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按设计要求套相应子目计算。 7、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另行计算。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按钢筋质量另行计算。 9、下表所列的构件钢筋,按表中所列系数调整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项 目 预制构件钢筋 构筑物钢筋 系数范围 拱形、梯形屋架 托架梁 贮仓       矩形 圆形 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调整系数1.16 1.05 1.25 1.5             10、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土钉锚杆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子目计算。 11、锚杆、土钉和微型桩的钢管制安不包括钻孔,发生时另行计算。 12、锚具用量不同可以调整。 13、异形柱与剪力墙按下图单向划分: 14、钢丝束、钢绞线的消耗量是指其本身的理论重量,并包括损耗。无粘结钢丝束单价包括保护层。 15、植筋胶植筋不含抗拔试验,扩拔试验另行计算。 五、其他说明 1、钢网亭面板子目已综合考虑脊梁、圈梁的工料在内。钢网亭面板子目按单面钢网考虑,如用双面钢网,钢网消耗量乘以系数1.70,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2、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套用楼板、天面板后浇带子目。 3、地下室底板的梁并入底板混凝土计算。 4、飘窗顶面、底面、侧面采用整体浇捣时按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5、捣制混凝土斜板套用混凝土板子目,坡度在11°19′至26°34′时,人工消耗量增加15%;超过26°34′时,人工消耗量增加20%。 6、型钢混凝土结构,扣除型钢体积,每立方米混凝土消耗量为1.02m3。 7、弧形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安装,按相应子目和下表规定系数调整消耗量: 规格 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调整系数 φ10~25 1.05 φ25以上 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4.1  现浇混凝土工程 4.1.1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 0.3m2 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梁、板、墙的后浇带体积。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板伸入砖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楼板混凝土体积应扣除墙、柱混凝土体积。 1 柱高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2 梁长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3) 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3 混凝土墙高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有梁的计至梁底,与墙同厚的梁,其工程量并入墙计算,没有梁的计至板面。 2)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底板面计起,没有地下室的从基础面计起,楼层从板面计起。 4 现浇空心板以体积计算,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5 钢网亭面板按图示斜面积计算。亭面板按斜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工程量并入亭面板计算。 6 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1.2 现浇构筑物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    水塔 1) 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 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 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2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3    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4.1.3  其他现浇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1  二次灌浆以体积计算。 2  垫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分不同厚度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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