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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2017-12-21 14页 doc 30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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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篇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五规划P3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五规划 为了确保**县卫生计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以实际行动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切实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步伐,全面促进**经济建设,现根据县政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
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建瓯卫生与生育局 建瓯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篇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五规划P3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五规划 为了确保**县卫生计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以实际行动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切实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步伐,全面促进**经济建设,现根据县政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以项目为载体,以农村为重点,狠抓卫生计生体质改革、预防保健、医疗质量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等工作,在2017年汶川特大地震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特别是浙江无私援助下,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战略思路,我们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建设发展现状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调整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全县、乡、村309个医疗卫生单位和36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的项目灾后重建任务。 ——卫生计生改革不断深入,形成了统一的内部管理新机制。城乡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竞争、竞聘上岗机制;实行全行业管理;村卫生站全面实行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分级转诊的新模式。 ——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市、乡、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疫、妇幼专干配备齐全,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技术指导系统和冷链运行系统。全市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遏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新法接生率达到99.6,,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了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服药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依从性。孕产妇补服叶酸率达95%以上,有效预防了神经管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达80%。 ——医疗质量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县医院床位达到757张,全县每千人拥有2.8张床位。乡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659人,我县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有24个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村卫生站268个达标。随着急救体系依托县中医院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满足广大群众急诊急救的需要。——农村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效益更加突出。 乡镇卫生院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医疗业务,全面承担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任务。36 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了B超、透视、拍片、心电图等检查业务和三大常规,等化验项目,为农民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了方便。全县城镇职工医 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为79.4%以上,基金报销最高限额4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23.82 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3万元。 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我县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89581人,参合率99.47%。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6445.754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137.4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5308.26万元。截止**年6月30日,我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522 1.24万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249889人次,872.64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金额约200万元);住院统筹补偿17045人次,4293.57万元;重大慢性病门诊补偿404人次,42.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717人次,12.73万元。 ——卫生计生执法体系日臻完善,执法效果十分显著。根据两化一制及其有关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覆盖面达到了100,,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面达90 %,收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达到60%。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认真把好行政审批关,审批正确率达100%。实现卫生计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基层专业人才短缺。卫生计生专业人才的短缺导致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 2、 现行的基本药物品种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一些当地群众以前经常使用且价格便宜的药物,目前尚未纳入目录范围,群众反映强烈。另外,我县部分村卫生室交通不便,药品集中统一配送难度较大,致使一些药品配送企业不愿配送,乡村医生和群众对此反映很大有待进一步改善。 3.财政投入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县财政克服困难,挤出资金、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中央、省、市改革步伐加快,投入比例应该逐年提高。 4.医生的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医改后,由于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不足以补偿医院收入的下滑。医改改变了自主创收和奖金分配的旧体制,过去“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医务人员收入有所减少,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在这方面加强。 三、“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思路 “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思路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以项目为载体,以农村为重点,狠抓卫生计生体质改革、预防保健、医疗质量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等工作,在2017年汶川特大地震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特别是浙江无私援助下,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战略思路,我们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建设发展现状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调整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全县、乡、村309个医疗卫生单位和36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的项目灾后重建任务。 ——卫生计生改革不断深入,形成了统一的内部管理新机制。城乡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竞争、竞聘上岗机制;实行全行业管理;村卫生站全面实行了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分级转诊的新模式。 ——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市、乡、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疫、妇幼专干配备齐全,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技术指导系统和冷链运行系统。全市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遏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新法接生率达到99.6,,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了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服药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依从性。孕产妇补服叶酸率达95%以上,有效预防了神经管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85%,孕前 优生健康检查面达80%。 ——医疗质量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县医院床位达到757张,全县每千人拥有2.8张床位。乡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659人,我县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有24个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村卫生站268个达标。随着急救体系依托县中医院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满足广大群众急诊急救的需要。——农村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效益更加突出。 乡镇卫生院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医疗业务,全面承担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任务。36 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了B超、透视、拍片、心电图等检查业务和三大常规,等化验项目,为农民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了方便。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为79.4%以上,基金报销最高限额4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23.82 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3万元。 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我县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89581人,参合率99.47%。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6445.754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137.4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5308.26万元。截止**年6月30日,我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522 1.24万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249889人次,872.64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金额约200万元);住院统筹补偿17045人次,4293.57万元;重大慢性病门诊补偿404人次,42.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717人次,12.73万元。 ——卫生计生执法体系日臻完善,执法效果十分显著。根据两化一制及其有关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覆盖面达到了100,,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面达90 %,收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达到60%。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出发点,认真把好行政审批关,审批正确率达100%。实现卫生计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基层专业人才短缺。卫生计生专业人才的短缺导致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 2、 现行的基本药物品种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一些当地群众以前经常使用且价格便宜的药物,目前尚未纳入目录范围,群众反映强烈。另外,我县部分村卫生室交通不便,药品集中统一配送难度较大,致使一些药品配送企业不愿配送,乡村医生和群众对此反映很大有待进一步改善。 3.财政投入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县财政克服困难,挤出资金、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中央、省、市改革步伐加快,投入比例应该逐年提高。 4.医生的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医改后,由于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不足以补偿医院收入的下滑。医改改变了自主创收和奖金分配的旧体制,过去“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医务人员收入有所减少,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在这方面加强。 三、“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思路 “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思路是》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全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实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4日 中鱼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25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优化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为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服好务。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既要积极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又要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2、强化公益。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既要强化政府责任,又要突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3、依法行政。职责整合后,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网络,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4、提高效能。通过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得到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乡级 1、机构设置 我乡设立“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乡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乡卫生院设立“中鱼口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技术人员整合后并入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乡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双重领导。 2、工作职能 (1)乡卫计办职能: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全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4日 中鱼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25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优化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为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服好务。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既要积极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又要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2、强化公益。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既要强化政府责任,又要突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3、依法行政。职责整合后,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网络,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4、提高效能。通过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得到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乡级 1、机构设置 我乡设立“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乡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乡卫生院设立“中鱼口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技术人员整合后并入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乡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双重领导。 2、工作职能 (1)乡卫计办职能》,报单位审核备案方可安排生育。 4(严格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检工作。对单位内已婚 育龄女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季度孕检和半年度环检制度,对外出进修女职工要重点加强管理,督促其按时回单位参加孕检,及时掌握长期请假女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单位内男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配偶有工作单位的,每半年要求提供其配偶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环孕检报告;单位内男职工(包括聘用人员)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统一参加男职工单位组织的孕环检工作;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孕环检的已婚育龄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采取经济、行政等措施,促使其接受孕环检管理,孕环检到位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四、突出“卫生特色”善结合,强化落实措施 1(严格执行凭证接生和无证生育报告制度。要求接产 单位对所有孕妇入院时,由接诊医生或护士查验《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并详细登记证件号码及相关情况;对无证人员,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与计生部门进行对接通报;对危及母婴安全的急诊对象,在没有取得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在做好应急处理前提下,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情况。 2(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凭 证引产制度。对于因医学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须提供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计生部门的审批证明,定点单位(县人民医院)方可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并实行实名登记,据实填报《XX县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引产手术登记表》。对不及时施术将危及孕妇生命的特殊情况,医疗机构要验明孕妇身份,对病情做好详细记录并保存病历材料,由值班医生和科主任双人签字后施术,并于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 3(加强重点科室管理。重点加强对超声科、妇产科、 妇保科、产房、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做到重点科室和人员决不做违反计划生育的医疗服务行为,其它工作人员决不做牵线搭桥违反计划生育的事情。进一步完善B超工作,B超环孕检实行实名制登记,严禁对未持《B超检查申请单》的孕妇进行检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不得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4. 加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管理。严格执行因医学需要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制度,要求各医疗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项目,需按规定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开展该项目,不能借医学需要的名义,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监管。要求未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注册B超诊断专业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目前全系统共有16家开展B超诊断的医疗机构,均经审批同意。加大对非法胎儿鉴定的处罚力度,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近几年我县未发生相关违法事件。 5.在全国率先开展出生医学证明数字化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在信息处理查询和档案部门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优势,2017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完成1999年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制度以来,共18年3万余条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移交和信息化录入工作,并提供居民免费查询。2017年9月,省卫生 计生委以典型做法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工作会议上介绍;2017年1月28日,省卫生和计生委还将在我县召开现场会,全省推广此做法。 五、突出“督导考核”常督查,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检查督办。定期召开单位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和查找计划生育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卫生局作一次计划生育专题书面汇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工作、重点环篇五: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并详细登记证件号码及相关情况;对无证人员,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与计生部门进行对接通报;对危及母婴安全的急诊对象,在没有取得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在做好应急处理前提下,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情况。 2(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凭 证引产制度。对于因医学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须提供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计生部门的审批证明,定点单位(县人民医院)方可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并实行实名登记,据实填报《XX县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引产手术登记表》。对不及时施术将危及孕妇生命的特殊情况,医疗机构要验明孕妇身份,对病情做好详细记录并保存病历材料,由值班医生和科主任双人签字后施术,并于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 3(加强重点科室管理。重点加强对超声科、妇产科、 妇保科、产房、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做到重点科室和人员决不做违反计划生育的医疗服务行为,其它工作人员决不做牵线搭桥违反计划生育的事情。进一步完善B超工作管理制度,B超环孕检实行实名制登记,严禁对未持《B超检查申请单》的孕妇进行检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不得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4. 加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管理。严格执行因医学需要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制度,要求各医疗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项目,需按规定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开展该项目,不能借医学需要的名义,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监管。要求未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注册B超诊断专业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目前全系统共有16家开展B超诊断的医疗机构,均经审批同意。加大对非法胎儿鉴定的处罚力度,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近几年我县未发生相关违法事件。 5.在全国率先开展出生医学证明数字化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在信息处理查询和档案部门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优势,2017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完成1999年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制度以来,共18年3万余条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移交和信息化录入工作,并提供居民免费查询。2017年9月,省卫生计生委以典型做法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工作会议上介绍;2017年1月28日,省卫生和计生委还将在我县召开现场会,全省推广此做法。 五、突出“督导考核”常督查,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检查督办。定期召开单位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和查找计划生育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卫生局作一次计划生育专题书面汇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工作、重点环篇五》和《2017年建瓯市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督导表》,针对本单位和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开展自查,优先督导有发病的幼儿园,我中心近期将进行抽查督导,以上表格督导人员为空,纸质版本周内上报疾控科。 另外,根据《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瓯卫疾控函〔2017〕89号)和《2017年建瓯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预防接种门诊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转活动考核评估方案(乡级单位)》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报到《2017年建瓯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附件《建瓯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整改安排表》,该 整改安排表 纸质版本周内上报。 建瓯市疾控中心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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