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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发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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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发素,规范护发素,规范 篇一:护发素 ICS 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3,2005 QB QB/T 1975,2004 代替QB/T 1975-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护 发 素 Hair condition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QB/T 1975-2004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B,T 1975—1994《护发素》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 ——净含量按国家技术...
护发素,规范
护发素, 篇一:护发素 ICS 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3,2005 QB QB/T 1975,2004 代替QB/T 1975-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护 发 素 Hair condition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QB/T 1975-2004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B,T 1975—1994《护发素》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 ——净含量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1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花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 亮、焦晨星、皮峻岭、闻 萍、王寒洲、姜筱燕。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为轻工专业标准ZB,TY 42003—1989《护发素》,1994年7月第一次修订为轻工行业标准QB,T 1975—1994《护发素》,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 1975—1994《护发素》。 - 1 - QB/T 1975-2004 护 发 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发素的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由抗静电剂、柔软剂和各种护发剂配制而成的乳状产品,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 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 2 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要求 3.1 卫生指标应符合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 表 1 卫生指标 3.2 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 3 - 篇二:洗发液标准 洗发液(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发液(膏)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 3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或脂肪酸盐类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洗发液(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173 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 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 直接两相滴定法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173.6 洗涤剂发泡力的测定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247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形态可分为洗发液和洗发膏两类。 4 要求 4 4.1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 表1 卫生指标 4.2 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4.3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2 感观指标 5.2.1 外观、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2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鉴别。 5.3 理化指标 5.3.1.1 仪器 a)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b) 试管:φ20mm×120mm。 5.3.1.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φ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3.2 耐热(洗发膏) 5.3.2.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5.3.2.2 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进行目测 5 观察。 5.3.3 耐寒(洗发液) 5.3.3.1 仪器 a) 冰箱:温控精度?2?; b) 试管:φ20mm×120mm。 5.3.3.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φ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5?,,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3.4 耐寒(洗发膏) 5.3.4.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5.3.4.2 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5?,,10?,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进行目测观察。 5.3.5 pH 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5.3.6.1 仪器 a) 罗氏泡沫仪; b) 温度计:精度?2?; c) 天平:精度0.1g; d) 超级恒温仪:精度?1?; e) 量筒:100mL; f) 烧杯:1000mL。 5.3.6.2 试剂 1500mg/kg硬水:称取无水硫酸镁(MgSO4)3.7g和无水氯化钙(CaCl2)5.0g,充分溶解于1500mg/kg蒸馏水中。 5.3.6.3 操作程序 将超级恒温仪预热到(40?1)?,使罗氏泡沫仪恒温在 6 (40?1)?。称取样品2.5g,加入1500mg/kg硬水100mL,再加入蒸馏水900mL,加热至(40?1)?。搅拌使样品均匀溶解,用200mL定量漏斗吸取部分试液,沿泡沫仪管壁冲洗一下。然后取试液放入泡沫仪底部对准标准刻度至50mL,再用200mL定量漏斗吸取试液,固定漏斗中心位置,放下试液,立即记下泡沫高度。结果保留整位数。 5.3.7 5.3.7 泡沫(洗发膏) 按GB/T 13173.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试液质量浓度:2,。 5.3.8 有效物(洗发液) 5.3.8.1 总固体 5.3.8.1.1 仪器 a) 温度计:精度0.2?; b) 分析天平:精度0.0002g; c) 恒温烘箱:精度?1?; d) (转 载 于:wWW.xlTkWJ.Com 小 龙文 档 网:护发素,规范) 烧杯:250mL; e) 干燥器。 5.3.8.1.2 操作程序 在烘干恒重的烧杯中称取试样2g(精确至O.0002g),于(105?1)?恒温烘箱内烘干3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精确至O.0002g)。 5.3.8.1.2 结果表示 总固体的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m3-m1 总固体(,), ×100 m2-m1 式中: 7 ml——空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烘干前试样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烘干后残余物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8.2 无机盐(乙醇不溶物) 5.3.8.2.1 仪器 a) 温度计:精度0.2?; b) 分析天平:精度0.0002g; c) 恒温干燥箱:精度?2?; d) 水浴加热器; e) 古氏坩埚:30mL; f) 锥形抽滤瓶:500mL; g) 抽滤器或小型真空泵; h) 量筒:lOOmL; i) 干燥器。 5.3.8.2.2 试剂 95,中性乙醇(化学纯):取适量95,乙醇,加入几滴酚酞指示剂,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滴定至微红色。 5.3.8.2.2 操作程序 利用5.3.8.1.2中烘干的试样,加入90,中性乙醇lOOmL,在水浴中加热至微沸,取出。轻轻搅拌,使样品尽量溶解。静置沉淀后,将上层澄清液倒入已恒重并铺有滤层的古氏坩埚内,用抽滤器过滤至抽滤瓶中,尽可能将固体不溶物留在烧杯中,并用适量95,中性乙醇洗涤烧杯二次。洗涤液和沉淀一起移入已恒重的古氏坩埚内过滤,滤液于同一抽滤瓶中。将古氏坩埚放入(105?1)?的烘箱内,恒温3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精确至O(0002g)。 5.3.8.2.3 结果表示 无机盐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 8 m1 无机盐(,), ×100 m0 式中: m1——古氏坩埚中沉淀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8.3 氯化物 5.3.8.3.1 仪器 棕色酸式滴定管。 5.3.8.3.2 试剂 篇三:美容美发服务规程 1 目的 规范美容美发的服务程序,提高宾客满意程度。 2 范围 美容美发厅 3 引用文件 WHQB91-17 《健康中心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4 服务规程 4.1 4.2 营业前准备 4.2.1 班前会 班前会于营业前半小时由领班主持召开。领班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对缺席、迟到 者进行记录。领班检查服务员的仪容仪表是否整齐、大方,检查服务员的个人卫生是 9 否符合要求。领班根据上一班的工作日志,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传达经理下达的任 务。布置当日的工作,重申接待的注意事项,安排服务员的工作内容。 4.2.2 卫生清洁 服务员检查所有的物品的数量,如有不足,领班。服务员打扫美容美发厅卫生,清扫并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整理梳妆台,擦净玻璃和镜子。服务员打扫休息区域,吸净地毯上的灰尘,对齐沙发,整理好沙发上的毛巾。服务员准备好各类必须物品。 4.2.3 检查 领班负责检查设施设备和维护保养情况及灯光照明等设备是否完好安全,如有损坏或松动,立即通知部进行修理。检查美容美发门厅和休息厅的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场所使用情况,在满足客人的需求下,控制电、汽、水的使用,定时开启排风、空调,随时调节场所的灯光,减少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能源浪费。 4.3 迎宾 由服务员充当,热情主动的向客人问好,欢迎他们的光临,引导宾客到休息处休息,详细介绍美容美发所提供的服务和价格以及注意事项。(参考WUQD00-01 《迎宾服务操作规范》) 10 4.4 美容美发服务 4.4.1 美发师营业前应完成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并检查美发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4.4.2 接到预订单或客人到来,应在40秒内来到客人身边。在检查客人发质、发型, 并询问对其要求后,安排给客人洗头(或由助手完成)。 4.4.3 在为客服务过程中,要认真听清客人的具体要求,坚持宾客至上。 遇到语言沟通有问题的情况,必须在相互理解的情况下方可开始做美发项目。 4.4.4 美发项目的一般程序: 1) 染发 2) 用洗发水洗头两次。 3) 用电吹风筒将头吹到八到九成干。 4) 从备用间推出染发所需用品。 5) 将头发分成四份,用染发扫将染发膏分束擦在头发上,(每束为3cm×1.5cm) 6) 擦完毕染发膏后等候25—30分钟。 7) 冲洗时先用少许水将发膏化开,并用微力在客人头发上按摩,然后再冲洗干净(不用洗发剂)。 8) 冲洗后上护发素(等1—3分钟后),再将头发洗干净,注: 局海灵草与上述染发程序相同,但要用浴巾帽套在头发上30—45分钟)。 11 4.4.5 剪发 1) 问清客人要求(发型、长短)。 2) 剪法从左到右。 3) 剪发后用温水将客人的碎发冲洗干净。 4.4.6 电发 1) 分析头发发质,然后选用电发药水。 2) 用电发蒸子将头发分束,并按发型需要将其卷好。 3) 围棉花,套耳塞。 4) 上电发药水由下向上,一般情况下局25—30分钟(用电脑机减半)。 5) 局后用水冲干净后再用中和水,等10分钟。 6) 最后将电发蒸拆去,冲干净后上护发素再冲干净。 4.4.7 吹干 1) 根据发型需要从头发某部份吹起,一般从低到高,从左到右。 2) 如客人需恤发,用发筒卷好后,用大风筒吹20—30分钟。 4.4.8 服务完毕,客人表示满意后,礼貌地给客人结帐。 4.4.9 美容师每天营业前,检查客人预约登记情况,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打开蒸机。 4.4.10 补充房间用品(护肤品、化妆品、毛巾、头巾、头带、脖头纸等), 打开电子瓦煲加热棉花,打开紫外线消毒器将 12 黑头针,毛刷和海绵刷消毒30分钟。 4.4.11打扫所负责范围的卫生:台面要干净,护肤品按系列摆放整齐并抹干净瓶盖,柜内化妆品按类摆放并抹去浮尘(根据使用情况,眉扫、唇扫、 胭脂扫要定期用酒精浸泡清洗消毒)。 4.4.12 到服务台应接客人,向客人推荐服务项目,给客人正确的美容指导, 耐心解答有关美容项目的问题。 4.4.13 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护肤操作程序工作,动作要轻柔,语气温和。 4.4.14 勤查房间用品,及时向领班报告,申领。 4.4.15 对洗发水、护发素、染发膏、摩丝等固体废弃物作好统一回收处理。 4.5 征求意见 当顾客美容完后时,服务员征询客人意见。 4.6 结帐 服务员快速、准确为客人结帐,必要时向客人解释帐目。 4.7 送客 服务员引导顾客出美容美发门口,并欢迎客人再次光临。顾客离开后,服务员立即检查有无遗留物品,(有则及时送还给顾客,或交于领班。) 4.8 营业结束 4.8.1营业结束后,服务员清扫美容美发的营业场所,(包 13 括地面的清扫、镜子玻璃擦洗、设施设备的除尘和保养)做好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由领班进行检查。 4.8.2领班收集意见征询表和顾客遗留物品,并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交于执行经理。执行经理将顾客遗留物品交于大堂副理,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4.8.3 领班填写《工作日志》。 4.8.4 执行经理接受领班对当日营业情况的汇报。并总结每日的营业情况,将报告交于部门经理。 5 相关文件 WUQD00-01 《迎宾服务操作规范》 6 记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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