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发[2010]13号
二〇一〇年秋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方案
为确保我乡今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我乡目前计划生育情况以及上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以下服务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两非”行为为目标,树立“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就要完成”原则,确保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到位。
二、服务时间
2010年9月10日—9月15日,进行宣传发动、摸底;2010年9月16至10月10日,完成秋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任务;2010
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集中进行违纪清理。
三、服务内容
1、已生育一孩未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在产后三个月内(剖腹产后六个月内)及时上环。
2、已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在产后三个月内(剖腹产后六个月内)及时结扎,尤其要落实二女户的结扎。
3、不符合政策的怀孕,要当即采取人流或引产的补救措施,施术后三个月内属一孩的要及时上环,属二孩的及时结扎。
4、计划内需人流引产的,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5、环检、孕检对象都必须参加环孕检查。
6、对上述手术有禁忌症的对象,要求由2名以上主治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提交县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审批小组,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四、服务任务
1、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城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2、每个行政村完成1例以上二女户结扎任务。
3、遵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将双全户结扎落实到位。
五、服务要求
秋季计生技术服务关系到全年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严格组织,统筹安排,集中力量,落实对象,务求实效。
1、突出重点。这次服务的重点:一是结扎,对已生育二孩
的育龄夫妇,必须落实一方结扎特别是二女户结扎;二是上环;三是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
2、搞好宣传。要认真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服务氛围。
3、严肃政策。凡是“两检”“四术”对象一律按照政策对号入座,严防出现以罚代检,以罚代术,以罚代管,放水养鱼现象。
4、加强领导。各村委会村支书负总责,村专干具休抓,要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和责任;落实层级负责制。
六、奖罚措施
1、对二女户已实施结扎手术的,给予结扎对象1000元奖励,对未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的村委会,按1000元进行处罚。
2、对未完成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的村委会,每少一例出生罚款300元。
3、“两检”未到位的,每例罚款200元;“四术”未到位的,每例罚款300元。
**乡人民政府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