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验资报告
上市公司的验资报告
上市公司向深圳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和托管手
续,参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登记业务
指南》(中国 结算深业字〔201X〕21号)的规定执行。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手续后,领取《增 发股份登记证明》等文件。
七、公司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务
(一)公司应向本所提交的文件
1、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
》;
2、《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4、保荐
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 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7、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增发股份登记证明》;
10、特定投资者分别出具的关于在一定期间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的承诺函及
股份锁定申请(注:
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1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1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保荐协议中应包含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
的有关
内容,如保荐机构每年对上市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监督
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的实施,保荐代表人有权列席公司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二)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公司应披露的公告至少应包括:
(1) 《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登 报上网);
(2)《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上网不登报);
(3)《证券发 行保荐书》(上网不登报);
(4)《法律意见书》(上网不登报)。 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的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1X年修订)、《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9号 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等规定,编制《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 告
书》。 公司应当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
露《股 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在《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中,
公司应提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以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从新 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公司原股东由于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申 请豁免等原因需对原所持股
份延长限售期的,还应说明该股东原所持股份新的限 售期。篇五:
准上市公司要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资料
(1) 公司中、英文名称及其缩写,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电
话、传真号码,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等;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政府或行业给予的许可性文件(包
括:
企业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进出口特许证明等文件)。
2、历史沿革
(1) 公司设立时的有关批准文件或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等;
(2)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工商变更
登记资料;
(3)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协议;
(4)公司历次注册资本调整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3、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主要股东或实质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股东,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及简要背景;
(2)法人控股股东与其他主要股东或有实质控制权股东简要背
景;
(3)控股股东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如有,用方框图列示其结构关系;
(4)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4、公司架构
(1)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以及对企业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实质影响的其他下属公司;
(2)公司其它形态的对外投资(含任何海外投资或海外经营):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类有价证券投资。
5、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1) 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包括各主要职能部门及隶属关系。
(二)公司财务状况
1、公司最近两年(201X、201X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如有)或
财务报表
2、公司重要资产情况,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含车辆)等
(1)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等;
(2)公司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
(3)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4)公司所有的其他形态资产所有权证明。
3、公司借款以及对外提供的抵押、担保情况
(1) 公司为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债务提供保证的情况。如有,
请提供保证
;
(2)公司借款,与银行间关于销售的信贷安排等。如有,请提
供相关协议。
4、重大合同
(1) 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标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的重大合同。
5、税务情况
(1) 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和费用的资料,依法应缴纳的税种名
称、税率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2)公司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历年完税证明和最近两年实际纳
税情况说明;
(3)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如有,请说明并提
供处罚凭证。
(三)公司近三年重组和产权界定情况
(1) 重组过程及重组
;
(2)相应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3)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4)股权、产权交割凭证;
( 5) 政府相关批复。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与基本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董
事会秘书等;
(2)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和是否有在境外的永久居留权,年龄、学
历、职称,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工作经历及在企业的现
任职务和兼任其他单位的职务。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成果及获得的奖
项;
(3)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最近二十四
个月内变动的经过及原因。
(五)诉讼及行政处罚 公司过去三年中,所发生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行政法规,
以及它们的结果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六)其它资料
1、公司历年来取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及及其依据
2、公司的对外宣传资料 需要对方准备的材料清单。如果需要可以签署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