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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2017-09-25 8页 doc 84KB 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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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一体化的产物和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保险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对于银行保险的概念,一直以来存在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从广义而言,银行保险是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金融服务融合的创新产物,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战略上的相互渗透、融合,从而在最大程度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通过统一的销售渠道,为双方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了保险和银行特质的金融产品,以经营形式的一体化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 关...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探讨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一体化的产物和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保险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对于银行保险的概念,一直以来存在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从广义而言,银行保险是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金融服务融合的创新产物,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战略上的相互渗透、融合,从而在最大程度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通过统一的销售渠道,为双方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了保险和银行特质的金融产品,以经营形式的一体化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 关键词:银行;保险:业务;发展 一、当前我国银行保险的特点 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相比,我国银行保险起步较晚。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和保险公司面临着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双方的合作意识逐渐加强,短短数年内,我国银行保险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业务规模发展能力强 银行保险自其萌芽、发展壮大,仅仅用了几年的时间。据统计,2009年全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为3038.99亿元,比2001年的50亿同比增加了60多倍。图1反映了2001年至2009年其中几年的全国银行保险规模情况。 几年来,银行保险经历了高速的发展,在保险公司寿险业务占比也 日益提升,己经成为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的重要渠道之一。下反映了近三年银行保险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的占比情况。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保险业务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历史沉淀的保费较少,所以目前国内银行保费收入中,绝大部分是新单保费,而保险公司在近几年的业务发展中大提升了期交保险业务比例,这种期交保费的业务所带来的资金滚存性,已使得银行保险成为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业务增长的主要力量。 2007年-2009年银行保险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表 (二)银保合作深度逐渐加强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自起步以来,就一直仅在表面层次上合作,按照国外有关银行保险发展的几种阶段模式,我国银行保险目前仍然滞留在第一阶段——分销协议阶段。对于这种合作模式,几年来,业界、学者都呼吁要积极拓展深层次的合作,突破简单的代理关系。保险、银行监管机构也反复强调银行保险业务有创新合作模式。已经有部分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全面业务或者战略合作协议,尝试探索新的道路。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发展,我国银保业务正在努力逐步实现从产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资本合作的转变。 (三)银行保险非寿险业务增长缓慢 相对于银行保险的寿险业务如火如荼的发展状况而言,银行保险的非寿险业务发展就显得相对不足了。所以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呈现一冷一热的状况,发展很不均衡。非寿险的银保合作要取得成功,还需要漫长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需要以“产品开发、渠道对接、 保险、理赔服务”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银保合作。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面临着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双方的合作意识逐渐加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银行保险起步比较晚,发展时间比较短,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足。 (一)银保合作较为松散,双方互相渗入的触角还较浅。 目前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水平普遍较低,签订销售协议仍为双方主要合作方式。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选择这种合作方式的结果必然是银行与保险公司都采取“多对多”的松散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产生的后果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处在合作伙伴过多、变化太快的状态。甚至出现银行只是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手续费高低来选择合作伙伴,仅仅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是否有利可图的交易手段,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使得银保合作缺少稳定性、长期性和成长性。 (二)银保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趋同性高 国内的大多数保险公司委托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是本公司现有的产品,很少针对银行渠道的客户与之特色相匹配的保险产品,对渠道客户缺少精耕细作,甚至一些年金型的寿险产品,将产品预期收益与储蓄存款利率直接相关,将客户引导在收益对比途中,使得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与其自身主营业务直接冲突,偏失了保险保障功能的本质 (三)银行合作意愿不突出 在国外,银行保险大都以银行为主导,银行参与到保险中来也是 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我们国内的银行保险,银行则处于“被动”位置。对保费挤占储蓄的担心,以及规模较小的手续费收入,使银行对银行保险业务并没有很大的热情。仅在存款利率的持续走低时才希望通过银行保险的代理手续费来增加自已的中间业务收入。 (四)银行中广泛存在着寻租问题 目前市场中的银行保险产品本身没有显著差异,加之国内几大保险公司自身的品牌影响力相差也不大,这样就造成银行掌握资源分配权的人员可以无风险地选择任何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而保险公司则必须拿出相当的费用额度或其他优惠条件来迎合这种无风险的寻租。 三、制约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原因 (一)银行和保险公司对银行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 一方面,银行产品销售人员对银行保险的认识仅停留在“银行保险就是银行代理销售保险”的水平上,对其内涵没有准确把握。如果银行方面能从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角度出发,与保险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保险产品,那么银行保险就不再是简单的产品代理销售了。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保险业务,也仅是看到了银行保险的业绩规模,并未从银行保险的发展实际出发,为银行保险的将来做良好的耕耘。 (二)银行保险的消费客体自身保险意识依然薄弱。 目前在我国,保险还没有成为人们对风险管理的习惯性选择。当然这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时间长短有关,也与整个国家的保障制度 有关。这种认识的滞后使得保险业的发展脚步始终缓慢。同时面对银行保险这种全新的金融服务形式,消费群体也需要一个认识过程。银行产品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难免会对客户做基础的保险知识培训,利用银行自身的品牌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但整体来看,银行保险产品对消费者还缺乏吸引力。 (三)技术基础设施发展落后 作为一项具有融合性质的金融创新服务,在合作层面上,仅是主观意愿达成了一致,从技术角度而言,对这种创新的金融服务,还没有哪一家合作单位为它配备了先进的技术平台,对客户而言,后续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都没法落实,还是得到保险公司的平台上才能得到自已想要的信息。这种技术层面的落后显然是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此外这项业务低效和高出错率的改善也有赖于技术基础设施的发展和提高。这也是银行保险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 (四)我国银行保险在法律法规方面缺少一个宽松的环境 金融市场上严格的分业经营、与银行保险相关的法规政策的缺失以及监管的分业处理无疑使得银行保险一体化程度加深变得异常艰难。同时,2010年12月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不得“驻点销售”,改由银行具有资质的人员统一销售,每个银行网点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此次银监会发布的“银保新政”对银保市场产生 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银保业务大落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第二,防范销售误导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第三,商业贿赂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最后,银保合作模式的改变将进一步加速。 四、促进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目前面临手续费恶性竞争、销售误导及银行与保险双方利益严重不均衡等问题,从我国现阶段银行保险的内、外部因素来看,如何在当前分业经营的环境下形成一种银行和保险资本融合的发展模式是推动我国银行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我国的银行保险目前主要采用的是销售协议模式,即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采用的是“多对多”协议销售模式。一家银行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同时一家保险公司也由多家银行代销其产品。从国际经验看,金融一体化和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体到我国实践,成立金融控股集团是顺应全球金融一体化趋势,应对国际巨型金融控股集团竞争的有效方式。为了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加有效地应对国际巨型金融控股集团竞争,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将会成为未来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优先选择。在明确了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合作模式后,具体来说,下面将会从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几个方面来制定促进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政府创造有利环境 1、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银行保险涉及银行和保险两大机构,实现共赢才是发展的正道。 而共赢的合作机制还需要相对宽松的制度土壤。这块土壤但要为银行代理保险提供广阔的土地,更要为其发展加入给力的肥料,逐步放宽资本和产权融合方面监管,这样才能加速银行保险的成长和发展。对于银行保险在成长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作出适时的立法修正,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重组,不断健全监管机制来促进银保向纵深发展。 2、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银行保险的推进作用 我国目前对具有投资性质的寿险和养老金产品的保费缴纳和保险金给付的税收优惠十分有限,这种有限的优惠对个人保户来说更少,几乎没有。这样的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户对保险的需求。而国外,例如法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对此类保险给予了减免税的优惠待遇,为了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的发展,我国也应考虑借鉴法国等有关国家的做法,加大对保险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3、放宽银行保险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银行保险公司作为一种新兴的特殊的保险机构,其职能优于一般的保险机构,基于这个特性,我国相关监管机构应该畅通银行保险公司在批设、产品报批和备案时的程序,减少制度约束,使银行保险公司能够降低成本,利用银行的网络、人力、客户等资源快速高效地切入市场。 (二)银保自身深化改革 1、深化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银行保险之所以取得较大的成功,很大 程度上是因为它没有一直停留在银保合作的初级模式即产品合作和渠道合作,而是顺利实现了向资本合作的转变。资本合作的特点是一体化程度较高,这样就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大大加强。同时双方合作的形式也多样化的,或通过参股某家保险公司,来达到控制保险公司的目的,或直接设立银行保险公司等等。只有双方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银行和保险公司才能实现共赢发展。也只有通过股权融合才能真正实现银行和保险公司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因此,股权融合是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现实选择。 2、丰富银行保险产品的品种 目前银保合作的产品都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出来的,银行方面做一些包装组合并经由其下属的网点来销售,不能很好的满足银行客户的需求,同时也使得银保产品脱离了市场。从产品市场需求出发,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该加强沟通与合作,研究银行客户的需求,根据银行销售渠道的特点,开发出适合这类渠道客户需求的银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在广大消费者热切需求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寿险等产品基础上,创新一些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障类产品;充分发挥银行客户的资源优势,加大对新开发品种的宣传,促进和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分散风险、提供保障功用的认识。 3、提高银行保险的运行效率 在科技发展的现代,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已不再停留在产品本身,对后续的产品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谁能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 的服务,谁就能赢得客户,谁就能在市场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与国外同行相比,不论是银行业还是保险业,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明显偏低,尤其是保险业,有些地区的保险业务还是依靠手工操作来完成。同时,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出于客户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其之间的信息系统还没有实现联网操作,这必然会降低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速度。为提高银行保险的运行效率,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应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新科技成果加快电子化建设的步伐,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联网操作,加快业务信息的处理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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