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部门如何文明执法
唐文婷 南京市公路路政支队四桥大队中队长
内容提要:执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而文明执法却是社会发展到一个文明时代所必须要具备的。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今天,社会呼唤文明执法,执法部门应该文明执法,已形成了一个共识。文明的路政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路政执法落后的管理理念,路政人员的素质不高,不
的执法程序,以及路政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
的存在,使得现阶段路政执法面临困境。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将有利于我国的路政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文明执法 路政 规范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是指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
法律具有严肃性,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当保持一定的严肃性,文明执法不代表不敢执法,而是严格、公开、公正执法的表现形式。这就要求路政执法机关在执法的全过程中,必须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毕竟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有被管理相对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知法、守法,才能达到路政执法对被管理相对人的有效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文明执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路政执法必须遵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依法运用手中权力,坚持把最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路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路政执法与老百姓的利益是最直接、最密切,只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真正地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2、开展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
二.路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公路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公路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
(一)落后的路政执法观念。
当前行政处罚是公路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这种简单粗略的执法方式,不但执法效果不理想,还会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路政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给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把对社会公共事务
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路政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
。 从当前路政执法现状来看,不文明、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执法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不文明执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服务不到位。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一是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二是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也就是说我们的执法人员还没有自觉地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2、举止不够严。少数路政执法人员在行为举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衣着不整,佩戴执法标识不规范统一;二是执法过程中,没有亮明身份,没有解释说明,一哄而上,推与掀;三是对待少数“钉子户”,言语不合,发生争执。
3、执法随意性。有些执法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办案,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一是不亮证执法,不表明身份;二是履行告知不够。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执法的依据,实施处罚的依据,事后处理的途径和期限等。
(三) 路政执法程序不规范。
路政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推翻、捣毁等,都严重损害了路政队伍的社会形象。还有少数执法人员在路政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
(四) 相应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路政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路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提高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
(一) 营造良好的路政执法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路政执法宣传抓好了,能起到内鼓士气树形象、外赢民众聚力量的积极作用。首先是做好自身宣传。路政执法机关要把路政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路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与支持。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执法车宣传、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路政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路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新闻媒体是路政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路政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 规范路政执法程序。
路政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
,
(四) 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公路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路政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
(五) 建立路政执法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路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抓起,在推行以执法为重点的业务规范化方面下功夫,加强执法业务规范化建设。
四、新形势下,坚持文明执法必须要树立的四种意识
(一)服务意识。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服务意识应当是路政执法人员所具有的首要意识。首先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要以是否有利于群众利益为衡量标准。为交通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路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程序意识。
路政执法工作,不仅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追求程序规范。执法人员有了良好的程序意识,路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才能规范,执法行为才能真正按照法律的要求做到位,任何违反城市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三)效率意识。
路政执法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政府为社会服务的载体强调效率当然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路政执法人员必须自觉强化“效率”意识,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服务职能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质量,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形象意识。
人民群众对路政执法人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执法人员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路政执法的信任,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实施“形象
”,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端。
五.今后路政工作重点与方向
要做好路政执法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在以后的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宣传和管理同步而行。
路政要注重宣传,宣传工作搞好了,群众意识理顺了,执法工作的开展才能事半功倍,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文明执法、温情执法。
路政工作者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推行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切实把群众满意做为工作质量的衡量标准,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路政执法要简化办案程序,理顺工作开展思路,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杜绝乱执法,模糊执法,酒后执法,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和路政执法部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