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2017-11-12 2页 doc 11KB 8阅读

用户头像

is_266065

暂无简介

举报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1999年7月初,拱先生决定将名下位于国定路的房屋赠与孙子。双方约定,在拱先生履行赠与的同时,受赠人保留拱先生其他两位子女在该房屋内的居住权。此后,拱先生的大儿子对父亲赠房一事表示同意,并前往公证处,在笔录上签字。 同年9月7日,拱先生因病去世,而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在两天之后才得以全部办妥。2002年5月,拱先生长子去世。其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享有的那部分父亲遗产继承份额转归其妹,即拱先生的女儿所有。 随着父亲和大哥相继去世,房屋的归属问题成为拱家小儿子和姐姐之间争论的话题。双方最终对...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1999年7月初,拱先生决定将名下位于国定路的房屋赠与孙子。双方约定,在拱先生履行赠与的同时,受赠人保留拱先生其他两位子女在该房屋内的居住权。此后,拱先生的大儿子对父亲赠房一事表示同意,并前往公证处,在笔录上签字。 同年9月7日,拱先生因病去世,而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在两天之后才得以全部办妥。2002年5月,拱先生长子去世。其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享有的那部分父亲遗产继承份额转归其妹,即拱先生的女儿所有。 随着父亲和大哥相继去世,房屋的归属问题成为拱家小儿子和姐姐之间争论的话题。双方最终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拱先生的孙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拱先生的女儿不服提出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拱氏祖孙间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相关笔录符合订立的法律特征,双方已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赠与合同与法定继承的法律关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行为为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本案中,拱氏祖孙间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双方已前往公证处前去办理了公证手续并已在笔录上签字。赠与合同已合法成立。受赠人已受领了房屋,保留拱先生其他两位子女在该房屋内的居住权只是赠与合同的附带条件。房屋所有权已因赠与行为转移与受赠人。因此不能再作为法定继承的财产www.lvshimen.com。
/
本文档为【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