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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2017-10-05 7页 doc 54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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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摘要】本文从盈余管理视角对公司治理和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的相关关系作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负相关,独董比重、总经理离任率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正相关。该结论提示我们,完善公司治理是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新准则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公司治理;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盈余管理;费用化比例 研发活动作为技术创新源泉,日益受到企业重视。近十年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人,平均增长率高达26.4%,研发支出逐渐成为...
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论公司治理与研发费用支出会计处理 【摘要】本文从盈余管理视角对公司治理和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的相关关系作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负相关,独董比重、总经理离任率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正相关。该结论提示我们,完善公司治理是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新准则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公司治理;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盈余管理;费用化比例 研发活动作为技术创新源泉,日益受到企业重视。近十年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人,平均增长率高达26.4%,研发支出逐渐成为公司的一项重要支出,其会计处理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2006年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用于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两个部分,并规定研究阶段支出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支出有条件地资本化。由于研发支出是否费用化及费用化比例高低直接影响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因此研发支出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怎样区别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及研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均涉及公司主观判断,这是否会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途径? 近年来众多学者对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很高的相关关系,同时研究者也注意到会计政策选择已成为企业实现盈余管理的手段。那么在不同公司治理条件下,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与盈余管理又有怎样的联系?本文在新研发支出会计准则框架下,从盈余管理视角对公司治理和研发支出会计处理问进行实证研究,旨在为上市公司治理及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公司治理作为企业核心安排,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提供了制度环境。公司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公司中不同利益主体—股东、董事、管理层对如何选择会计政策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故各方都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会计政策。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对盈余管理有正向和负向的影响,费用化比例的确定是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中的一个关键,它与公司治理各方面因素是怎样的关系,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核心内容,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冲突问题。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上市公司“一股独大” 现象较为普遍,在集中股权结构下,重点不是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而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作为一种弹性较大的会计政策,自然有可能被公司利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由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高会使公司当期利润下降,不利于掩饰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不良后果,且上市公司还面临着经营业绩差所导致股价下跌的压力。为避免这种现象,第一大股东凭借其对公司的控制力,选择降低费用化比例以进行正向盈余管理,调高当期利润。有鉴于此,本文提出: 假设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正向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从而费用化比例越低。 Peasnell ( 2005)发现公司独董占比重越高,董事会对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约束越强。独董监督力越强,越能抑制经理层和大股东操纵会计数据,使得会计政策体现出更强的盈余稳健性(赵德武、曾力、谭莉川,2008 )。盈余稳健性被定义为“不预期盈利,但预期全部的损失”( Bliss, 1924 )。然而经理层与大股东都有违背盈余稳健性的意愿:由于经理的薪酬往往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所以经理在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上就会倾向于降低费用化比例,延迟或隐藏支出,提前反映甚至虚增利润;大股东具有股权再融资偏好,为此选择降低费用化比例以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独董对盈余稳健性的影响是通过抑制股东和管理层的正向盈余管理来实现的,故本文提出: 假设2:独立董事比重越大,公司会计处理越稳健,对正向盈余管理抑制程度也越大,从而使费用化比例越高。 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承担时,总经理能对董事会施加更大的控制力,使得内部控制系统失效、盈余管理程度较高。两职兼任的总经理会利用其对会计系统控制和信息披露权力,削弱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方法对业绩的影响,通过正向盈余管理降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增加公司利润。 假设3:两职兼任的公司盈余管理空间较大,费用化比例较低。 梁莱散等(2005)认为,研发投人产出效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研发活动往往在以后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因此即将离任的经理有很强的动机减少研发支出费用(Dechow, 1991; Bushee, 1998)。 假设4:总经理剩余任期越短,越看重公司近期业绩,费用化比例越低。 二、研究设计 1.选取和数据来源。由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于2007年起使用新准则所规定的方法,故本文以2007-2008年我国深市所有披露研发支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并从中剔除了不符合研究条件的两类公司:(1)未划分且难以确定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公司;(2)调整后资产负债率>1和利润为负的公司,最终形成110组数据。本文相关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分析采用SPSS 16.0软件。 2.变量定义与样本模型。对变量作如下定义: POEXP: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被解释变量,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总额); FIRST: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解释变量,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数); POIND:独立董事比重(解释变量,独立董事人数二董事会总人数); CABC: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解释变量,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为1,否则为0); LEAVE:总经理剩余任期率(解释变量,总经理剩余任期于总任期)。 为更准确进行分析,本文还考虑了以下除公司治理外可能影响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的因素作为控制变量: SIZE:企业规模(控制变量,企业总资产的对数); RDINT:研发强度(控制变量,研发支出总额于主营业务收人); ALEV:调整资产负债率(控制变量,总负债于(总资产一资本化支出)); APRO:调整利润总额(控制变量,税前总利润+费用化支出的对数); PROGR:研发进展阶段(控制变量,研究阶段为1,否则为0)。 基于以上假设和变量定义,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POEXP=β0+β1FIRST+β2POIND+β3CABC+β4 LEAVE+β5SSIZE+β6RDINT+β7ALEV+β8APRO+β9PROGR+ε 三、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1.描述性统计。根据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看出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均值为52.7%;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高,最大值达到63.8%,均值为35.7%,这与我国“一股独大”现象相吻合;独董比重均值为36.8%,满足上市公司独董比重不少于1/3的要求;总样本有29家是两职兼任,占26.37%;总经理剩余任期率均值为51.1%;企业规模和调整利润总额差较大,说明这两者在不同公司间的差异较大样本中研发强度均值较大,达到了4.2%;调整资产负债率最小值为3%,最大值达到了86%。 2.变量间的相关分析。根据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可看出两职兼任和独董比重在α=0.01时显著正相关,说明在两职兼任的公司中需要更多的独董来进行监督和约束以避免两职兼任可能带来的内部控制失效;企业规模、调整资产负债率及调整利润总额显著正相关,研发强度和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显著负相关;调整利润总额与调整资产负债率显著正相关。由于解释变量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关系,因此我们进行了多重共线性诊断。当变量方差膨胀因子(VIF ) >10时就可判定变量间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经分析所有变量的VIF值都<10,因此变量间的相关性不会对回归方程产生太大影响。 3.回归结果分析。模型回归结果在考虑所有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之后,我们发现:(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在α =0.1时显著负相关,支持假设1; (2)独董比例和两职兼任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不存在显著线性关系,不支持假设2和假设3;(3)总经理剩余任期率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在α =0.05时显著正相关,支持假设4。 控制变量中,调整利润总额和研发阶段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正相关,与预期结果一致,说明公司利润越大或项目处在研究阶段则费用化比例越高。企业规模、研发强度及调整资产负债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企业规模和调整资产负债率与预期方向相反,研发强度与预期方向一致。 由于回归结果显示出两职兼任与独董比重显著线性相关,虽两者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但仍会对回归模型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避免解释变量间相关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借鉴相关处理(杜兴强,2007 ),我们分别剔除两职兼任和独董比重,同时采用后向筛选策略剔除控制变量中t检验值最小的调整资产负债率再次进行了回归分析,筛选出调整资产负债率后,显示在两职兼任与独董比重两个变量中,回归方程剔除前者的效果更好,且F值和拟合度都比考虑全部变量的结果更高。 我们发现:(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在α =0.05时显著负相关,支持假设1。这说明持股比例越高的大股东有很强的动机降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通过正向盈余管理增加利润、粉饰业绩。(2) 独董比重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在α =0.1时显著正相关,支持假设2。这表示独立董事不再是“花瓶董事”,他们发挥了应有的监督和约束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抑制了股东和管理层利用降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以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的动机。(3)两职兼任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不支持假设3。 这可能是因为许多上司公司实行了高管股权激励制,总经理兼任董事长同时也可能持有公司一定数量股份,这使得其和公司的长远利益趋向于一致,从而削弱了其利用降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以求短期逐利的动机。(4)总经理剩余任期率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在α=0.05时显著正相关,支持假设4。这说明总经理越接近离任,费用化比例越低。由于研发活动往往持续时间较长,在一定时间之后才能产生经济利益,而经理任期是有限的,尤其是越接近离任时,越可能得不到研发所带来的利益,故剩余任期率越短的经理越会降低费用化比例以削弱其对业绩的影响。 控制变量中调整利润总额和研发进展阶段通过显著性检验并与预期结果一致,研发强度和企业规模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企业规模与预期方向相反,研发强度与预期方向一致。 四、研究结论 本文以我国深市所有披露研发支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盈余管理视角对公司治理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负相关。由于“一股独大”易造成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使其资金侵占程度较高,因此大股东往往会降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利用正向盈余管理掩盖资金占用的不利后果。为了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应尽量避免股权高度集中,使大股东持股比例适度均衡,形成制衡作用以避免单个股东利用其绝对控制权操纵研发支出会计处理而进行盈余管理。 2.独董比重在剔除两职兼任变量后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独董发挥了应有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抑制了股东和管理层正向盈余管理的程度。为了使独董发挥更好的作用,应完善独董制度并加强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制约上市公司利用调节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进行盈余管理,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3.总经理剩余任期率与研发支出费用化比例显著正相关。因为新会计准则下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存在较大的灵活性,这给经理追求在任期内取得更好的业绩提供了盈余管理的条件。为了防止总经理利用研发支出费用化为自己谋求短期利益,应改革对总经理业绩的方式,重视对企业长期发展能力评价指标的考核,并在激励机制中注重长期激励和精神激励,促使管理层目标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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