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驾驭未来”车辆模型竞赛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负责本队的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教导本参赛队自觉遵守竞赛规程、规则,服从竞赛组委会和裁判委员会的安排;同时做好本运动队的纪律、安全、文明行为、环境卫生等教育工作。
二、领队和教练必须熟悉和了解竞赛的规程及规则,按
参加有关竞赛工作会议。
三、在各项比赛中只允许裁判员、有关工作人员、当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其助手进入比赛场地。除运动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比赛助手。运动员及助手进入比赛场地后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四、比赛开始前30 分钟静场,同时对无线电遥控发射机实行管制。运动员须按照裁判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将发射机送交遥控设备管理处。未按时交送发射机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轮比赛资格。点名后,运动员凭证件领取发射机,每轮比赛结束后须立即关机交还管理处,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五、比赛时,经3 次检录点名不到者,视作该轮比赛弃权。参赛队伍不论何种原因耽误比赛,责任自负。
六、比赛所用模型、零部件及电池均为本届“驾驭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教育竞赛指定专用比赛器材,非指定器材不得参赛,参赛电池由运动员自备(限使用“三圈霸道”品牌,规则另外列明的除外)。
七、模型审核采用自审、集中审核、抽查审核等方式进行,模型审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一)所有赛车及遥控器都必须在赛前进行自审,标注发射机频率、队别和姓名,并确认其完全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经审核处登记注册后方可参加比赛。每一辆赛车(含车壳、遥控器)只能供一名参赛者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和涂改注册号码参赛,允许参赛者准备数辆备用车。
(二)在比赛过程中审核裁判员将随时对赛车进行抽检,运动员应无条件配合裁判员的检验工作。凡发现不合格的赛车(含电机、零部件)及遥控器,经总裁判长批准,将取消该运动员的该项目比赛成绩。
(三)比赛完成后,取得名次的模型须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八、现场制作类项目的一般规定:
(一) 全国总决赛现场制作类项目所需的模型套材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 运动员只允许携带拼装、改造车模所用的工具及胶水和润滑油进入赛场,不得自带任何零配件或赛车进入赛场,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该项目比赛成绩。
(三) 比赛时,现场拼装、改造及试车必须由运动员本人独立完成。运动员在现场制作比赛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暗示或以其他方式接受他人(包括场内外)的提示和帮助;不得为他人模型制作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不得干扰他人或借用他人的工具和电池,不得扰乱试车秩序,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四) 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制作(器材中附有美化贴纸的必须按规定全部贴好)并由裁判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训练场地进行车辆调试。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下阶段的竞赛。
九、在竞赛中使用感应器时,如出现感应器脱落不记时的情况,由运动员自己承担后果。损坏或丢失感应器必须照价赔偿。
十、若某项目参赛人数较多,可搭建多个赛道或设置若干相同场地同时展开该项目竞赛。
十一、遇气象条件改变或其他不适合比赛的原因,裁判长有权决定更改竞赛日程、赛场、比赛轮次。
十二、各代
队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行为,被视为严重犯规,执行裁判长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该轮比赛成绩,直至取消该名运动员该项目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比赛中故意妨碍、影响他人竞赛,故意损坏他人模型、比赛器具或跑道。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队及相关人员违反无线电遥控发射机管理规定或在场外擅自使用无线电遥控发射机。
(三)比赛过程中,弄虚作假,破坏赛场纪律,不听从裁判员劝导,妨碍竞赛正常进行。
(四)运动员和助手不佩戴参赛证件或证件与参赛者身份不符,不穿配给规定色标的号码背心上场参赛,将被取消该轮成绩或比赛资格。
十三、比赛中遇争议时,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向裁判委员会提出。现场急待解决的问题可由领队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但不得妨碍竞赛的进行。凡是与竞赛成绩有关的意见应在竞赛成绩
第二章 四驱车拼装竞速赛
一、项目描述
运动员现场拼装,并用现场拼装的四驱车进行跑道竞速赛。
二、竞赛场地
跑道的技术要求:由三轨跑道片组成封闭跑道,跑道宽度115 毫米,隔板高度50 毫米。
三、竞赛器材及要求
“博海堂”1:32 新型排齿结构四驱车模型-梦幻排齿系列套材。只能使用原装四驱车,只允许采用现场拼装的车参加竞速赛。
四、竞赛细则
(一)组现场拼装时间为45 分钟(含跑道试车时间)。
(二)竞速赛进行两轮。每轮在跑道上跑行一个闭合圈,用时短者成绩为优,以较好一轮成绩作为竞速赛成绩。
(三)每名运动员在拼装完成后,由裁判委员会统一安排试车。
(四)竞速赛当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打开电源开关,单手持车在出发预备区(出发线以外)的上方等待(车轮空转),当裁判员发出“放”的起跑口令后,运动员垂直向下释放赛车,不得向前助力推动。发生抢跑、助推和压线等犯规行为,将酌情给予增加1 秒以上的处罚。起跑口令发出后5 秒,仍未放出赛车者判为0 分。
(五)出发后运动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触及赛车,比赛中如发生停车、飞车、翻车、倒行、窜道、掉零件(包括车壳、龙头、凤尾、车轮、轮胎、齿轮、金属附件等)等情况,即使车辆仍在正常行驶,该轮成绩亦为0 分。出现上述情况,运动员应立即收回自己的赛车退出本轮比赛。
(六)外观评定,外壳如无按说明
要求完成,将酌情给予增加1秒以上的处罚。
第三章“华莱士”电动气垫车直线赛规则
1、竞赛场地:10 x 2米、平坦且无杂物的长方形场地,按照附图设置得分区域。
2、竞赛
: 各参赛选手可自带“华莱士”电动气垫车并完成直线赛,选手成绩根据其赛车驶出比赛场地时车头接触的分区及所用时间判定。
3、竞赛器材:不得采用器材以外的其他材料,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比赛器材、工具及动力电池由选手自备)
4、具体细则:
a. 每名选手听到裁判点名上场后,必须在10秒之内举手示意裁判已作好发车准备。
b. 裁判发令“开始”后小车从发车线发车,发车后,不允许选手通过任何方式协助小车的行进,违者该轮成绩无效。
c. 竞赛过程中赛车若出现故障或未进入得分区便驶出场地现象,该轮成绩无效。
d. 若出现介于两分值交界处的得分情况,取较高分作为该轮成绩。
e. 每次1名选手上场,每名选手有两轮机会,以分数高的1轮作为最终成绩。同样分数的选手用时短者列先。
f. 若参赛人数较多,组委会可设置若干相同场地展开竞赛。
第四章 “中天未来之星”遥控车赛
1、竞赛场地:10 x 0.3米、平坦且无杂物类似独木桥长方形场地。离地高度为0.3—0.5米。
2、竞赛内容: 各参赛选手自带“中天未来之星”遥控车并完成直线赛,选手成绩根据其赛车驶出比赛场地时车辆掉落的分区的分数及所用时间判定。
3、竞赛器材:不得采用器材以外的其他材料,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
4、具体细则:
a. 每名选手听到裁判点名上场后,必须在10秒之内举手示意裁判已作好发车准备。
b. 裁判发令“开始”后小车从发车线发车,发车后,不允许选手通过除了遥控操作以为的任何方式协助小车的行进,违者该轮成绩无效。
c. 竞赛过程中赛车若出现故障或未进入得分区便驶出场地现象,该轮成绩无效。如遇赛车停滞不前的现象,可由裁判判定是否结束改轮比赛,按现有成绩记录。
d. 若出现介于两分值交界处的得分情况,取较高分作为该轮成绩。
e. 每次1名选手上场,每名选手有两轮机会,以分数高的1轮作为最终成绩。同样分数的选手用时短者列先。
f. 若参赛人数较多,组委会可设置若干相同场地展开竞赛。
第五章 轨道车竞速赛(无限制改装)
一、竞赛场地
跑道的技术要求:由三轨跑道片和“彩虹桥”换道器组成封闭跑道,跑道宽度115 毫米,隔板高度50 毫米。赛道图见第二章四驱车拼装竞速赛。
二、竞赛器材及要求
竞赛器材可用任意品牌、任意材料制作或改装升级的四驱车。
三、竞赛细则
(一)赛车需在指定的赛道内行驶2圈。
(二)每一部赛车只能供一名参赛者使用,但允许参赛者准备数辆备用车。所有参赛车辆必须于赛前进行审验登记,否则不能用于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对赛车进行审验登记。裁判员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随时再次审验车子。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则,裁判员可随时取消选手比赛项目成绩。
(三)参赛车辆必须为四轮驱动。
(四)出现停车、飞车、翻车、倒行、出轨、掉零件等情况者成绩为0 分。
(五)竞速赛当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时,单手持车在出发预备区(出发线以外)的上方等待(车轮空转),当裁判员发出“放”的起跑口令后同时开始计时,运动员垂直向下释放赛车,不得向前助力推动。发生抢跑、助推和压线等犯规行为,将酌情给予增加1 秒以上的处罚。起跑口令发出后5 秒,仍未放出赛车者判为0 分。
(六) 出发后运动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触及赛车,比赛中如发生停车、飞车、翻车、倒行、窜道、掉零件(包括车壳、龙头、凤尾、车轮、轮胎、齿轮、金属附件等)等情况,即使车辆仍在正常行驶,该轮成绩亦为0 分。出现上述情况,运动员应立即收回自己的赛车退出本轮比赛。
第六章 遥控平路、越野竞速赛(兴耀华 1/16)
一、竞赛场地:见附图。裁判委员会可根据情况对赛场技术标准进行调整。
二、竞赛器材及要求
遥控平路竞速赛采用兴耀华16426 型电动平跑车,遥控越野竞速赛采用兴耀华16421 型电动越野车。但允许在兴耀华零部件基础上对赛车进行改造,底盘可以加固或减轻。必须使用ZD B2435 型无刷电动机。车壳必须着色美化,保留原车型定风翼。不得在原车壳外加装保护物体。对人身可能有伤害的车辆和零部件不能用于比赛。
三、竞赛时间及成绩评定
每轮比赛时间4 分钟,预赛两轮,以较好一轮预赛成绩作为个人预赛成绩。个人预赛前8 名以决赛成绩决定个人名次;其他运动员以预赛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预赛成绩相同,则以另一轮预赛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细则
(一) 运动员必须按照自己上场的号码在车左右两侧贴号,其它号码或原车商品美饰号码应去除或遮盖。
(二) 每4-10 辆车编为一组计时赛。
(三) 每名运动员都必须为下一组参赛者做公共助手。不履行助手职责或有意拖延者将受到警告或取消本人比赛成绩的处罚。比赛时除公共助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运动员自带的助手禁止进场检车。如本运动员下组仍有比赛,要得到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找人代替,其余情况不得找人代替。
(四) 上场比赛运动员只能携带一名助手。
(五) 当运动员违规车被叫罚停后,要在两圈内驶入维修区,助手要把被罚停的赛车拿到维修通道以外,双手不得接触到赛车开始记罚停时间,罚停期间助手不得维修赛车。
(六) 比赛中,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要在维修区进行。
(七) 决赛的运动员完成比赛后将车辆行驶到指定位置,在裁判的监督下由运动员自行关闭比赛车辆电源,并由裁判拿到验车位置进行审验。
(八) 决赛根据预赛排名进行,个人预赛前8 名进入决赛,参赛人数不足8 人 (含8 人)时,决赛人数酌情递减。
(九) 判罚
1. 竞赛发车时抢跑的车辆、助手触摸车辆的,该车在比赛过程中将被罚停。
2. 赛车在行驶车途中因故未在维修站维修,未从维修站驶出将被罚停。
3. 运动员的车辆被罚停时,助手对罚停车辆进行维修的,下一圈将继续罚停。
4. 落后一圈以上的车辆必须主动给头车让路,不得有任何阻挡、碰撞快车的动作,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停,第三次取消成绩并且要立即驶回维修站或罚离赛道。
5. 因操纵不当,造成车辆没按正常路线行驶、漏标、抄近路等:须自行通过维修区罚停秒数;警告后仍然未自行罚停,视情节在该运动员的总时间内加罚倍数以上秒数,直至取消一圈的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
6. 被叫罚停后一圈内不把车辆驶入维修区的运动员提醒一次,如再不执行将在该轮成绩内取消该运动员一圈的成绩。仍然不执行的者,取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
7. 不做下一组公共助手的,不履行自己义务或执车时故意拖延的,取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
8. 运动员的助手多于规定的人数,将取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
9. 一轮比赛中途换赛车、换动力电池和遥控设备的,取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
10. 决赛近结束倒数秒时,任何运动员和助手有触摸本参赛车辆或他人参赛车辆的,将被取消该运动员或肇事者的成绩。
11. 在下一组开赛后仍然未将感应器交回发放处的,将被取消该轮成绩。
12. 违反参赛车辆技术标准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运动员成绩。
红线为计时器
第七章 双车抢旗争霸赛规则
1.竞赛方法:
(1)预赛两轮;根据成绩排列进入抢旗争霸决赛,决赛采用淘汰制,决出前八名。
(2)每辆车在比赛中穿过六个标,预赛中漏标成绩判为零分,决赛中漏标则判负。
(3)每轮两辆车为一组,频率相同时抽签决定更换者。
(4)预赛采取两车同时发车,单独计时,按二轮预赛中最佳一轮成绩排列,选出决赛名单,进入决赛。
(5)决赛对阵方式,根据预赛成绩排入对阵表进行决赛(附对阵表)。
2.判罚:
(1)裁判点名后,两名运动员有一分钟的准备,赛车上道后,比赛既开始,
(2)运动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跑完全程,违者该论成绩将被判零分(或判负)。
(3)运动员必须听口令发车,不得抢跑,违者将被判罚。
(4)运动员必须听从裁判员命令,违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秒、判负、取消该轮成绩。
第八章 1/10电动遥控车竞速赛(公开表演赛)
竞赛器材:1:10任意车型,可使用任意改装升级配件,竞赛时需带车壳下场。
竞赛办法:
5 \2 M( @' A& t每轮10分钟,预赛2轮,取其中最好成绩的一轮作为预赛排名,进入决赛。# \: j0 o2 ?6 X决赛(1-6名)二轮,每轮决赛第一得10分,第二得9分,依次类推,第六得5分,根据两轮决赛中得分之和作为决赛排名,如遇得分相同,则按最高一轮的得分高低,如继续相同,则按计圈计时成绩中最好的一轮成绩进行比较,成绩好的赛员排名靠前。# T; w0 e% U% p' F, x
竞赛场地见第六章 遥控平路、越野竞速赛(兴耀华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