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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局

2017-09-27 25页 doc 43KB 9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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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规划局 管理制度工作手册 (初稿) 1 1 经过几年的建设,河西新城正逐渐显现出新勃勃生机和强大的吸引力,尤其在河西北部 地区改造建设也取得了空前的成效。近年在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分局得到了建邺区 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完成了一批规划编制成果,推进了一批城中村改造地块的实施改造。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配合,分局将与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以下几方面工 作: 随着新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开始对在新城生活的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要求 下,新城建设已经不能只停留在各项设施的建设上,而是注重对设施...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规划局 #管理#工作 (初稿) 1 1 经过几年的建设,河西新城正逐渐显现出新勃勃生机和强大的吸引力,尤其在河西北部 地区改造建设也取得了空前的成效。近年在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分局得到了建邺区 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完成了一批规划编制成果,推进了一批城中村改造地块的实施改造。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配合,分局将与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以下几方面工 作: 随着新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开始对在新城生活的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要求 下,新城建设已经不能只停留在各项设施的建设上,而是注重对设施的综合利用和促进地区 繁荣。 新城目前尚处在建设发展时期,今后街道将是新城直接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对新城今后 的发展需求掌握着第一手资料,在目前这一时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开发建设与城市环境达到 更为协调,发挥积极地作用。 几年来区政府对江东门和所街地区改造已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分局与区政府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机制,并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待改造地区的规划合作,让 规划成果在实施建设过程中更好得以落实,促进区政府招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河西已经建立了丰富的规划成果库,这既是规划的成果,也是建邺区的资源。为 更好的利用这些既有成果,对区里的建设工作是极为有利的,今后分局的规划编制工作中与 区里进行更广泛的合作,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 2 2 为了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于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大 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08]35号)和市规划局关于全力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规划服 务工作的通知(宁规字〔2008〕194号)的精神,从加强、加快对鼓楼科技园各建设项目的 规划服务工作出发,我分局提出以下若干举措: 了解建设单位的规划服务需求,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主动服务。请园区也要敦促建 设单位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工作,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遇到的 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与我局沟通。 园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作为我分局的特办案卷,收件窗口受件时在案卷上加以标识,进 入VIP办理通道。窗口人员负责将案卷快速送达经办人员办理,各审批事项办理周期压缩1/ 3左右。 ?对暂不能提供立项批文和用地权属证明的项目,在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可依据 市政府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先行办理规划设计要点、审查等非行政许可类的审批事项。 ?对缺少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含项目批文、用地权属证明、收费凭证)的项目,在不影 响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可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事项, 完成各项审批工作,并通知建设单位规划审批工作已就绪,待申请单位提供相关部门意见后, 可直接至窗口领取图证。 ?对已具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但因土地权属证明等原因暂不能发证的项目, 可先依申请放验灰线。 ?鉴于省电台尚未搬迁,园区项目均位于电台保护范围内,为保障园区项目的推进,我 局在办理项目上部许可证之前,不再要求园区征求电台意见,请园区自觉遵守国家、省、市 有关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有关规定,主动与广播电台取得沟通。 3 为增进互动,建议园区和我分局原则上定期举行例会,沟通交流近期的工作进展,共同 商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3 为了促进园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于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大 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08]35号)和市规划局关于全力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规划服务工作的通知(宁规字〔2008〕194号)的精神,从加强、加快对各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出发,我分局提出以下若干举措: 了解建设单位的规划服务需求,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主动服务。对于规 划报审的要求采取提前告知的形式,主动询问其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的困难以及遇到的问 题,积极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进而有效地推动项目的迅速、顺利进行。 园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作为分局的特办案卷,收件窗口优先立案,同时在案 卷上(包括电子卷)加以标识,进入VIP办理通道。窗口人员负责将案卷快速送达经办人员办理,各审批事项办理周期压缩1/3左右,提前在整理案卷阶段将案卷办理情况告知建设单位,并且享受优先发件。 :对于园区内的项目取消方案由规委办评选的环节,方案直接由园区和企业自 行选定,分局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取消单体方案的报审环节,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规 划许可。 对于缺件的项目,在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可先进行案卷的办理、流转, 待申请单位提供相关部门意见后,可直接至窗口领取图证。对已具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条件,但因土地权属证明等原因暂不能发证的项目,可先依申请放验灰线。 为增进互动,建议园区和我分局原则上定期举行例会,沟通交流近期的工作 进展,共同商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4 自2002年分局与指挥部合署办公以来,共同经历了河西新城建设的全过程,指挥部对分 局各方面的工作给于了大力支持,为进一步提高分局对指挥部工作的服务水平,加强与指挥 部工作的配合,分局准备试行以下举措: 4 对由指挥部和河西国资公司承建或负责推进的项目,在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受 理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报送到分局长,由分局长在当天确定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接件后应优先 办理,并在规定周期内做到提前办结。 对河西中部和南部中心区指挥部负责招商的挂牌地块的设计要点,分局在正式办结之前, 先提前将初稿提交指挥部征询意见,在双方沟通后再出具正式意见。 河西新城规划已经做到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也基本完成, 对新城区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与指挥部工作的衔接,在今后新城区 开展规划编制时,分局将采用与指挥部联合组织的方式,一方面可减少项目重复,有效使用 经费,但更重要的是可与指挥部的需求衔接更为紧密,减少规划调整研究,提高工作效率。 为及时做好对指挥部的规划服务工作,分局需要尽早了解指挥部招商等工作要求,建议 定期召开指挥部相关处室与分局参加的联席会议,时间一般放在每次指挥长办公会之前,共 同研究上会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另外可根据指挥部招商需要,随时召开,双方互通 项目招商需求和规划审批意见。 1 分局窗口是分局的第一形象,体现着分局的服务效率和精神面貌,为加强分局窗口收发 件管理,充分发挥窗口为分局规划审批、建设单位报件以及群众咨询的服务功能,同时加强 分局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在原窗口收件人员的基础上,增加分局长或分局长委托人共同管理窗口收件和发件 工作。 (2)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后,由分局长或分局长委托人当场对建设项目的要件和强制性控 制指标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送交窗口进卷,缺件和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建设单位。 (3)对于已完成规划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分局长或分局长委托人需当场对发件内容和 图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发件。 5 (4)建设单位取件时须持有效证件,并签字确认取件内容。 2 为加强分局建筑档案管理的严谨性,审批案卷存档时应将审批结果和审批签字内容分卷 存档,分为审批过程档案和审批结果档案。 审批过程档案:是指分局规划管理中各审批阶段审批签字档案案卷;其内容包括:建设 单位材料,申请表格、分局签字审批意见、办案纪录、会议纪要等等。 审批结果档案:是指分局审批完成后发出的审批意见以及许可证书复印件档案。其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土地权属文件、必要部门审查意见、各阶段审批 结果、许可证书复印件及核准图纸等行政许可要件。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分局窗口在第一次受理建设项目报建时,须按上述规定内容,建立案件审批过程卷 和审批结果卷。 (2)窗口在各阶段发件时,应将审批结果打印两份,一份核发给建设单位,另一份存入 审批结果卷中。 (3)新一轮次报件时,窗口应将本次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卷一并进件,上一轮次审批过 程卷一般情况下不再随档案运转,审批结果卷中已有材料建设单位不需再提供复印件。 (4)审批结果卷可对外公开查询、调用;审批过程卷在各阶段审批结束存档后,一般情 况下不得借用、不对外公开,借用时须由借用人员签字登记。 (5)项目最终许可完成时,须由经办人员对审批结果卷的材料进行整理,按行政许可的 要求检查所需要件是否缺失,如有缺失应及时补件。 3 为进一步提高分局窗口的服务水平,提升分局窗口为规划审批、建设单位报件以及群众 咨询的服务效率,同时充分发挥窗口为分局内部档案管理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实行当场告知制度: 对于项目初次申报的,原则上由分局长接待,对于符合的,窗口给予进卷,需要修改和 补件的,当场告知建设单位。 对于申报方案审查和建筑许可的,收件人第一时间通知经办人到窗口对案件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是法定要求和要件。对于符合的,窗口给予进卷,需要修改和补件的,当场告 6 知建设单位。 (2)为了更好地提供当场服务,请建设单位尽可能在每天上午到窗口报件,下午取件。 (3)为更好的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在每周三、五下午对一周所发的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不受理报件。整理内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将一周所发许可证、缴费凭证等扫描件整理后放入规管系统,同时把电子卷归档;整理 库房,做好翻库工作;需要移交的档案提前整理并制作打印清单,借城建档案馆的案卷即时 整理归还。登记和清点一周材料报送市局,并参加市局业务学习。 4 为更好地适应河西新城区的快速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减少规划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项目推进,现决定在河西地区试行以下措施: (1)合并发出相关规划要求。对过去分阶段提供的规划设计外部条件、建筑工程设计要 点和市政工程设计要点,如无特殊情况,将合并后一次性发出。 (2)前移相关审批环节。对过去在管理程序上相对后置的环节,从方便建设单位的角度 出发,实行前移。 对需办理规划选址许可的建筑工程,其规划设计外部条件、建筑工程设计要点和市政工 程设计要点,提前至与选址意见书同时发出。 对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同时报送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核 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同时发给审查意见。 (3)控制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轮次。对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及方案审查意见报审规划设计方 案的,原则上在两轮之内审查完毕。 (4)实行简易项目窗口办结制度。对下列项目,均在河西分局报建窗口当场办结。 不临城市道路和用地边界的临时施工用房; 不临主要城市道路的临时售楼用房; 对施工用地进行围挡的临时围墙; 5 河西新城区是现代化新南京的标志区,为加强对河西重要地区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进 一步提升河西地区的空间品质,形成整体协调、特色鲜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条 在河西重要地区的公共建筑应遵守本工作办法。河西重要地区是指河西中央商务 7 区、纬九路商业带、沿江东路沿线以及其他规划局规定的地区。 第二条 需要对建筑物立面二次设计进行审查的项目我局将在要点中注明:建筑立面二次 设计的立面图和效果图应专门报审。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提供3个或3个以上建筑物立面二次设计方案的各侧立面图和效果 图。 第四条 报审的建筑立面二次设计方案由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南京市规划局河 西直属分局共同审查。 第五条 建筑立面二次设计在方案审定后进行的,经审查通过后可以直接申报《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筑立面二次设计在许可完成后进行的,经审查通过后应及时更换核准图。 6 为进一步规范分局设计方案比选工作,保障河西新城区高标准的建设要求,更好的服务 新城区各项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推进,特对要求开展方案比选的范围和项目作如 下规定: (1)位于河西新城滨江滨河地区(即:滨江风光带、秦淮风光带)的建设项目。 (2)位于河西中部地区三大轴线,即:文化体育轴线、商务办公轴线和商业休闲轴线等 重点地段的建设项目。 (3)沿江东路两侧直接临路的建设项目。 (4)群体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或高度超过150米 的非住宅建筑。 (5)重大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以及公益性设施。 (6)其它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保护地带周边的建设项目,如莫愁湖、江东门纪念 馆、南湖、省电台、宝船公园。 1 为进一步充分利用河西新城中心区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合理组织中心区交通,促进中 心区的繁荣、繁华,鼓励开发利用中心区地下空间,特试行以下规定: (1)在河西中心区的商业办公建筑,可按照地下空间连通的要求,在征得河西新城区开 8 发建设指挥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相邻城市道路、中央绿轴和绿化带以下的地下空间建 设地下建筑,并提供对社会开放使用的公共空间。 (2)在相邻城市道路、中央绿轴和绿化带以下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建筑,地下空间权属 归建设单位所有,地上部分归城市所有,此部分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地下建筑免收城市基 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设施费。 (3)中心区商业办公建筑的地下建筑在满足人防和停车配套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安排商 业设施。 (4)中心区相邻的商业办公建筑的地下建筑可毗邻建设,不必退让用地边界。 (5)在相邻建筑的地下建筑之间应设置公共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8米,净高不得小于3米,并在设计图纸中注明位置和与地下停车区域的分隔方式。 (6)临城市道路新建建筑的地下建筑,应尽可能与该处城市道路下公共地下通道或地铁 站连通,满足公共步行系统要求。已建成公共地下通道或地铁站的,连接通道应与新建建筑 同步建成;尚未建设的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预留连接通道接口。 (7)地下建筑顶板标高设计应充分考虑地面绿化景观建设的需求,原则上覆土厚度不得 小于1.8米,如确需减少覆土厚度,须经专项论证,并报市规划局审查批准。 (8)相邻建筑的负一层地下建筑宜采用相同的顶板和底板标高,如确有困难的,应采在 确保通行的前提下,可采用不同底板标高,但差值不得超过一米。顶板必须采用相同标高。 (9)地下建筑公共空间部分可设置采光井或下沉广场,用于解决地下空间的采光通风, 可设置通向地面的公共楼梯,此类露出于地面的建(构)筑物,应与地面环境统一设计。 (10) 对中心区地下建筑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验收的范围,各建筑物地下公共通道应 与自身建筑同步建设完成,并同时申报验收。 (11)本规定中地下建筑特指突出与建筑主体外包轮廓之外的地下空间部分。 2“” 为规范酒店式公寓的设计和审批工作,特在南京河西地区试行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酒店式公寓”建筑平面必须区别于普通住宅,应采用酒店标准间和套间平面的 布局方式。其中90平方米以下套型的数量占总套数比例不得小于70%。 第二条:酒店式公寓必须配建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其具体内容包括:公共门厅、超市、 餐饮、娱乐、健身、安保、洗衣、商务中心、美容、美发以及物业管理等,配套总面积不得 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群体布置的配套设施可集中设置。 9 第三条:“酒店式公寓”的外观造型应按照酒店或办公建筑进行设计,建筑立面不得显露 设有阳台,明显区别于普通住宅。 第四条:“酒店式公寓”的建筑间距可以按照非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3 为创建河西新城区优美的城市面貌,规范各项目永久性和零时性围墙建设,特提出以下 相关规定: 第一条:河西新城区各项目建设零时性和永久性围墙时均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申领规划许可的一律按违章建设予以查处。 第二条:河西新城区中心区各公共建筑不得建设永久性围墙,主要包括: 中央商务区、纬九路商业休闲带、文化体育轴线以及滨江公园内的各商业、办公、旅游、 展览、娱乐等建筑;各级社区中心;文化体育设施、代建公共绿地等。 第三条:沿城市道路一侧有绿线的项目新建围墙不得进入绿线;无绿线的项目新建围墙 退让规划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米,并在建设围墙的同时完成绿化处理,绿化种植的高度 不得低于围墙高度。 第四条:新建围墙应采用透空处理,砌体高度不宜高于60公分,并做好美化设计。 第五条:各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前零时围墙应予以拆除,可建设永久性围墙的应建设完成,并同步验收。 4 为解决中小学校门前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问题,避免挤占城市道路空间,造成交通拥堵, 特对河西新城区各新建中小学校校门前停车场地的设置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新建中小学应在学校主入口应增加退让城市道路的距离,并设置临时停车场 地。 第二条:临时停车场地应采用港湾式设计,并结合学校出入口设置,不得在城市道路上 增加开口数量。 第三条:零时停车场面积原则上学校班数在36班(含36班)以下的不得低于800平方米,36班以上的学校不得小于1200平方米。 第四条:各学校申请竣工验收前零时停车场应建成,并同步验收。 10 1.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扎口协调,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河 西分局岗位责任制度: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负责所辖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批后管理工作;负 责分局行政、党务、廉政建设;负责重大项目管理、交通市政规划管理及江心洲的规划编制 等工作。 负责所辖地区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协助分局长做好所辖地区建设工程的规 划管理、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办会、信访、提案的办理和接待工作;负责联系 局综合扎口处室、研究制定分局规范制度、信息化、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负责所辖地区规划验收、违章查处以及市政类建管工作,负责对接局监督 处、监察室。 负责所辖地区河西大街以北,集庆门大街以南、江东路以东及新城科技园 范围内建管工作,负责对接局选址用地处,对口服务新城科技园。 负责所辖地区河西大街以南、新城科技园以外建邺区范围内建管工作,负 责对接局技术法规处和规委办,对口服务河西指挥部。 负责所辖地区河西大街以北,集庆门大街以南、江东路以西及江心洲范围内 建管工作,负责对接局宣教处和技术法规处,对口服务建邺区政府和江岛办。 负责所辖地区集庆门大街以北范围内建管工作,负责对接局综合处和测绘信 息处,对口下关区政府、鼓楼区政府和鼓楼科技园。 负责所辖地区市政案卷审批工作,负责对接局市政处和人事处。 负责内务管理、并协助市政案卷审批,负责对接局办公室。 负责网络及电脑设备维护,制作规划公示文件,负责对接编研中心。 负责窗口收发件以及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2 为了规范分局会务行为,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议分类 (1)分局会议(分局全体人员参加的每周会议,审批会审会等)。 (2)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来分局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 11 (3)协调会(含规划编制的方案论证与讨论意见等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 (1)分局会议:每周例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上午,由何流局长主持召开,全体业务人 员含行政辅助、窗口、信息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以及安排本周工作,讨 论工作重点商议解决工作难题的办法。 (2)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来分局分管召开的会议:分局领导直接将会议时间、地点、参会 人员告知内务管理员刘赢,由刘赢通知各个与会人员,同时分局其他人员配合做好会议准备 工作,包括安排会场拟好会议议程、工作汇报要点、架设投影仪等。 (3)协调会:由经办人组织安排,事件比较重大的应通知分局领导参加。 第三条:会议接收 (1)电话通知:电话通知会议事宜,接收人应详细会议名称、与会时间、地点、会 议主持人、邀请人员、来电部门、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2)内网收文: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由专人接收区内网文件,下载、查看、打印。 (3)传真:传真件接收前需问清来电单位、给某人、及相关事宜。 (4)邀请函:接收后请送函人员留下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四条:参会要求 (1)参会人员记录好会上要点及会后需要分局办理的事情,由刘赢整理后向分局领导汇 报。 (2)整理好会后记录及分局领导意见等材料,需要存档的材料连同会议通知单一并交至 窗口黄巧英处存档。 第五条:会后管理 (一)资料保管 (1)相关会议的资料存档,应用案卷袋装好,并在案卷袋上编号,号码与会议单编号一 致。 (2)由窗口统一存档,方便查找。 (二)局内新闻告知 (1)需要上局内网的新闻消息由经办人员拟定初稿,交至分局领导阅示。 (2)分局领导阅示同意后,由经办人员通知分局信息化人员王宁上传新闻至局内网。 12 3. 为进一步规范河西分局规划审批工作,推进规划审批集体决策机制,决定在分局内部实 行“分局规划审批会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分局审批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周五下午两点(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地 点为分局会议室,人员为分局全体同志(含窗口、信息、辅助、测绘岗位同志)。 (2)分局审批会由何流同志(或者张为真同志)主持,由刘赢同志负责召集、记录。 (3)分局审批会主要职能是对重要案卷进行集体决策。 (4)重要案卷需要报分局审批会决策的,由何流同志和张为真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决定, 由经办同志在会上介绍案卷情况,并负责提供简要图件(一般为电子文件)。 (5)情况较为复杂的案卷,具体经办人应在会审会召开之前两天将案卷整理妥当,其余 经办人应在会审前熟悉案卷。 (6)所有参会人员均有权对案卷审批情况提出异议,并对自己的意见负责。 (7)分局审批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由刘赢同志在会后拟写,周一由分局长签发, 并分发至分局全体同志。 4 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其行为往往代表着市局的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分局内务管理, 完善内勤工作制度,以达到对外树立规范、严谨的规划形象,对内更好的服务于内部工作人 员的目标,特制定一下规定: (一)分局内务管理 (1)分局内务管理人员分网络管理人员和内勤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对口局编研中心, 内勤管理人员对口市局和指挥部办公室。 (2)分局网络管理人员须对分局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统一进行登记, 并负责对设备的维护和报修。 (3)分局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内网和办公系统的维护,并负责协调河西指挥部网管人员。 (4)分局内勤管理人员负责对分局办公用品、桌椅等统一进行登记,负责及时补充、购 买办公文具,并对口协调指挥部办公室,维修和补充办公家具。 (5)分局内勤管理人员负责分局接待联络工作,接到市局、指挥部通知的接待任务后, 13 应详细了解行程安排,及时向分局领导汇报。并按市局要求陪同接待,联系考察地点、安排 用餐。 (二)分局车辆管理 (1)分局不设专用车辆,由内勤管理人员负责分局办公车辆管理,所有办公用车统一调 配。 (2)分局上、下班固定时间发车,上午8:00由市局发车,下午5:30由分局发车。 (3)上班期间,一般必需保障开会、看现场等外出工作用车,分局工作人员直接向内勤 管理人员提出要求,由内勤管理人员及时安排。 (4)驾驶员及车辆如因执照年审或年检、维修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内勤管理人员,以便 于安排代班。 (5)遇有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车辆不能在夜间停回市局的情况,内勤管理人员须及时 向办公室请假。 (三)分局办公室安全制度 (1)每天下班前分局各人需关闭电脑,同时切断电源。 (2)各分局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必须检查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的还需关灯、锁门。 (3)分局空调由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关闭,如有加班的人员,最后离开的需检查空调是否 关闭。 (4)分局会议室中设备,由信息化人员负责维护,每天检查。 (5)分局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5 分局作为市局在外的直属分局,除市局办文系统外,经常会收到直接送到分局的来文、 来信,为了规范分局这些日常来文来信的办理,统一办文办信程序,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1)分局设立内勤管理岗,由专人扎口接收各类来文,来信,统一填表登记、编号,建 立电子表格,格式为Excel。登记内容包括来文来信的单位、时间、标题、联系人及电话。 (2)收文后内勤管理人员须及时请示分局长,明确办理人员和回复方式后,在登记表中 填写清楚,将来文转交经办人员签收。 (3)须书面回复的,由经办人员拟文,分局长签发,办理完成后交内勤管理人员登记存 档,统一编号发出。 14 (4)不需书面回复的,经办人员在回复后,在登记表中填写办理情况。 (5)内勤管理人员须对在办来文、来信进行督办和统计,及时向分局长汇报办结情况。 6. 分局作为市局派出机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市局的形象,为维护分局正常工作纪律, 加强分局作风建设,展现规划人勤奋敬业的工作形象,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分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局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 退和旷工。 (2)考虑分局驻外办公的实际,分局交通车提早半小时发车,工作人员到岗时间以到分 局为准。 (3)实行考勤表制度,工作人员每天在分局考勤牌上记录本人出勤情况,由分局内务管 理人员负责考勤,考勤情况每月向分局长汇报并上交人事处。 (4)工作时间外出开会或看现场,经分局长同意后,应在考勤牌上登记去向,以便建设 单位了解。 (5)考勤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分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市局的请销假制度,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凡 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而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2)凡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各类假期按市局已下发的《南 京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及待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分局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应提前向分局长报告休假计划,由分局长安排工作代管人, 并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因人员休假而影响自身承担工作的顺利开展。 (4)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开会(本市)的,分局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分局长请假。 7. 分局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局制订的有关学习制度和规定,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种理论、 廉政、业务学习和培训,并积极组织好分局内部学习。 (1)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时间半天。 (2)学习的内容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理论学习包括中央和省、市、局的有关文件、 15 会议精神,有关规章制度,廉政规定等。业务学习包括有关组织、人事、劳资、职称、外事 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等。 (3)集中学习由分局领导主持,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学习提前三天通知到人,分局人 员应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讨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履行请假手续。 (4)学习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在通过学习提高和改进工作,应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 处室每人每年应至少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5)鼓励和支持分局同志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特别是上级部门组织的各 类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 (6)鼓励和支持分局室同志利用业务时间参加提高学历教育和其他各种继续教育。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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