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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理由请假.doc

2017-08-31 10页 doc 27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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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理由请假.doc工厂设备管理评分表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一、设备指标管理1、全部设备完好率≥99%;主要设备完好率≥100%。1、全部设备完好率<99%,每降低1%考核100元;主要设备完好率<100%,每降低1%考核1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提升1%或保持三月及以上的奖励100元。2、动密封点泄漏率≤0.2%;静密封点泄漏率≤0.05%。2、动密封点泄漏率>0.2%考核,每增加0.1%考核100元;静密封点泄漏率>0.05%,每增加0.01%考核1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减少0.1和0....
找个理由请假.doc
工厂设备管理评分表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一、设备指标管理1、全部设备完好率≥99%;主要设备完好率≥100%。1、全部设备完好率<99%,每降低1%考核100元;主要设备完好率<100%,每降低1%考核1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提升1%或保持三月及以上的奖励100元。2、动密封点泄漏率≤0.2%;静密封点泄漏率≤0.05%。2、动密封点泄漏率>0.2%考核,每增加0.1%考核100元;静密封点泄漏率>0.05%,每增加0.01%考核1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减少0.1和0.01奖励100元。3、将随机抽样检查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通报检查记录,综合检查一月一次,专项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同时确保特种设备、主关键设备、大型机组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3、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特种设备、主关键设备、大型机组未按要求定时检查的扣100元/次。4、设备隐患按照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以“三不上交”为原则开展隐患整治工作,隐患做到闭环管理,使整改率≥98%。4、设备隐患整改率<98%,每降低1%考核100元。5、落实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化,减少人为劣化,设备包机率100%,设备计划维护、保养项目完成率98%以上。5、设备包机率<100%,每降低1%考核100元;设备计划维护、保养项目完成率<98%,每降低1%考核1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增长1%奖励考核100元。6、全年设备故障率在2009年基础(以2009年统计指标为准)上下降20%,其中主关键(大型机组)故障率明显下降。6、各部门定期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定时上交,上交内容要与实际相符,发现与实际不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年终统计时未达标的,考核责任部门1000元/1个百分点。7、设备事故较2009年下降10%,事故封闭率(四不放过)100%。7、事故封闭率(四不放过)<100%,每降低1%考核100元。其他事项具体参考《设备事故管理规定》。8、力争装置长周期运行,降低因设备原因的非计划停车次数,将定检(计划检修)、预防性检修与机会检修相结合,实现计划检修完成率≥90%;计划检修覆盖率≥80%。8、计划检修完成率<90%,每降低1%考核100元;计划检修覆盖率<80%,每降低1%考核100元,确因生产无法安排的检修须在当月内说明原因,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增长1%奖励100元。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等)定期检验率100%;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等)定期检验率<100%,每降低1%考核300元,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每降低1%考核100元;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除外,但必须有报告及时说明;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10、计量器具周检率100%(特殊原因经审批同意除外);进出厂物料衡器准确率100%;在线分析仪表完好、使用率大于100%;可燃、有毒报警器定期检验率100%(特殊原因经审批同意除外);确保仪器仪表完好率在95%以上。10、计量器具周检率<100%,每降低1%考核300元(特殊原因经审批同意除外);在线分析仪表完好、使用率<100%,每降低1%考核300元;可燃、有毒报警器定期检验率<100%,每降低1%考核500元(特殊原因经审批同意除外);仪器仪表完好率<95%,每降低1%考核500元;若上报的指标与现场不符将从重考核,以上指标每增长1%奖励20分。11、固定资产账物相符率100%,杜绝随意变更、破坏固定资产。12、固定资产随意变更,导致帐物不符的考核责任人500元/次,分厂主管厂长200元/次,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规定》。二、设备基础管理1、各分厂需按照《设备巡检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场设备进行巡回检查。1、各部门未按照《设备巡检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场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的按照其内容和相关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2、按照2010年设备各项台帐管理要求,各分厂规范各类档案、台账、纪录,做到齐全,填写及时,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定时上交。2、未按要求建立、填写和更新各类档案、台账、纪录的,不符合项考核100元/项;发现虚假记录、台帐一次考核200元;要求上报的各类记录、总结报表每迟交一天考核100元。3、需要归档的各类设备管理记录、票据应及时归档。3、需要归档的各类设备管理记录、票据未及时归档的考核200元/次。4、各分厂应进行设备“三懂四会”的培训,具体按照班组建设的要求对班组进行培训。4、各部门未按照班组建设要求对班组进行设备“三懂四会”培训的,按照班组建设要求进行考核。5、各分厂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按照专项检查表定期、及时开展查现场、查档案、查记录、查违章、查纪律(操作纪律、施工纪律)、查隐患、查整改进度等各项检查活动,形成检查记录及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交。5、未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设备检查活动的考核100元/次;检查无记录考核100元/项;未及时上交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每迟交一天考核100元。6、各分厂须根据现场设备运行管理情况,每周召开分厂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设备例会;发生较大设备故障时召开设备故障专题分析会,发生设备事故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6、未按要求及时开会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次,相关人员未按时参会的考核100元/人次,会议前期准备不充分的考核100元/次。三、设备现场管理1、每台设备都须有设备管理标牌,设备管理标牌上设备数据和包机人信息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1、设备管理标牌缺失、设备管理标牌上设备数据和包机人信息内容不全或错误的考核100元/处。2、设备管线符合完好标准,卫生清洁,附件齐全,保温完好。2、设备管线不符合完好标准考核100元/处。3、设备检修应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3、检修现场不符合检修标准考核100元/次。4、现场各类设施维护到位。4、现场设施维护不到位考核100元/处。5、备用机泵有盘车标志。5、盘车标志不清每台考核100元。6、做好设备防冻工作。6、防冻措施不到位考核100元/台。7、废旧物资分类摆放,不的随意堆放,并做到定期清理回收。7、废旧物资未按要求摆放每处考核100元,未定期清理回收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8、现场设备须做到“五不缺”、“五不漏”。8、现场设备须未做到“五不缺”、“五不漏”的考核100元/项。四、设备密封管理1、班组、工序、分厂应按照“三不上交”的原则处理现场的各类泄漏,对一时无法处理的泄漏点需现场挂牌警示,并做到班班交接,时时巡检,防止事故发生。1、一时无法处理的泄漏未在现场及时挂牌警示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2、泄漏点需及时在《泄漏点记录》 登记。2、泄漏点未及时在《泄漏点记录》登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3、对各种长期无法消漏的泄漏点,各分厂要按照“三定”的原则编制消漏计划(或体现在计划检修中),要利用局部停车或综合停车的计划,做到彻底消漏,对于可以消漏而未消漏的部门按照单项考核的办法予以兑现。3、各部门对于可以消漏而未消漏的漏点考核分厂设备主管厂长200元/漏点。4、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泄漏点,需及时上报并制定应急措施。4、重大安全泄漏点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200元;无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到位考核200元。5、漏点处理后,班组、工序、分厂应及时对消漏情况进行评价验证,并在《现场漏点记录》上登记。5、漏点处理后,班组、分厂工序、分厂对消漏情况评价验证后,未在现场漏点记录上登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6、按照公司《设备密封泄漏》的要求,各分厂在每月25前上报分厂的泄漏点统计和消漏情况。6、未按照公司《设备密封泄漏管理制度》的要求上报各分厂泄漏点统计和消漏情况的考核100元/次。7、严格执行公司《设备密封泄漏管理制度》。7、未按公司《设备密封泄漏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五、设备隐患管理1、各分厂须按《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 对设备隐患定期进行排查。1、未按《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对设备隐患定期进行排查的,考核分厂设备管理负责人500元/次。2、各分厂根据分级分类的原则对设备隐患进行处理,发现较大设备隐患分厂无力自行整改的,需及时填写《隐患申报表》 及时上报,并制定实施预防措施。2、设备隐患不及时上报,未按《隐患申报表》上报的,考核100-500元/次,未制定实施预防措施的考核100-20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3、经机动部核查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设备隐患,分厂应制定出详细的紧急预防处理计划,分厂负责人要制定巡查周期并定期检查,同时填写《设备隐患立、消案登记卡》报机动部存档。3、未按要求制定紧急预防处理计划,并填报《设备隐患立、消案登记卡》的,考核分厂负责人100~500元/次。4、设备隐患管理的记录、台帐、档案应按要求建立、更新、上报和及时存档。3、设备隐患的记录、台帐、档案未按要求建立、更新、上报和及时存档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隐患处理后各部门应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对隐患处理情况进行验证,验证后在现场记录中签字确认。4、隐患处理后各部门未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对隐患处理情况进行验证,或验证后未在现场记录中签字确认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6、严格执行公司《设备隐患管理制度》。5、未按公司《设备隐患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六、设备润滑及润滑用具管理1、各分厂在润滑油品的申报时应做到提前申报 ,申报时需注明型号、数量、包装形式、生产厂家等关键参数,不得出现误报和漏报。1、各部门在润滑油品申报时未做到提前申报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500元/次;申报时型号、数量、包装形式、生产厂家等关键参数信息不全的、出现误报和漏报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200元/项。2、润滑油品到货后,采购部物流室库管人员严格执行验货程序。2、润滑油品到货后,采购部物流室库管人员未严格执行验货程序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3、设备润滑管理实行七分厂维修人员与设备所属分厂双巡检制度,巡检人员在巡检时需检查过滤器滤网压差、油位、油压、油温和颜色等情况。3、巡检人员在巡检时对润滑情况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检查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当班班组长20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4、机泵检修后的第一次加油由设备所属分厂当班人员实施,检修人员进行现场确认,要做到无油不启动、油位低不开车。4、机泵无油或油位低启动设备,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5、大型机组的润滑管理包机到人,定期对大型机组润滑油(脂)进行分析,分析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5、未定期对大型机组润滑油(脂)进行分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每台设备考核2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6、各分厂的润滑油站应整洁、卫生、规范,设立润滑油器具防尘柜,设立三级过滤区,润滑油品应按类别、品种、牌号贮存,每个油桶要标明品名、牌号、进库日期、油桶保持清洁,油桶换装时必须清洗,经严格检查后,方可使用;润滑用具须做到专油专用,定期清洗,并纳入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更换油品厂家和标号,严禁混用。6、润滑油站达不到要求考核100元/处;润滑用具的使用未按要求使用的考核100元/次。7、润滑油在使用时应严格贯彻执行润滑“五定、三过滤”、“一沉淀”的原则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中关于润滑油使用的各项要求,并定期组织检查、抽查。7、未严格贯彻执行润滑“五定、三过滤’、“一沉淀”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中关于润滑油使用的各项要求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管理责任人200元/次。8、设备所属分厂当班班组应在每次加换油后做好设备润滑记录。8、设备所属分厂当班班组在加换油后未做好设备润滑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9、废润滑油应分类回收,回收废油不得随意摆放和使用,经机动部审批和检验中心处理化验合格后,方可降级使用。9、回收的废油未经机动部审核批准,也经检验中心处理化验合格就再次使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管理责任人200元/次。10、各分厂应建立和及时更新油品消耗台帐,并准确、及时上报。10、各分厂未建立和及时更新油品消耗台帐,或并准确、及时上报的每次考核100元/次。11、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11、未按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七、检修作业管理1、检修工作须做到计划检修与预防检修相结合,各分厂每月26日前上报检修计划至机动部,并按照检修进度实施检修作业。1、未按照要求上报检修计划每次考核200元。2、检修单位做好检修前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物资材料(备品备件)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对检修过程的实施进行有效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2、检修工作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每次考核200元。3、所有的检修作业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并办理好其他相关手续。3、检修作业未开具《检修工作票》的考核200元/次。4、检修过程中,检修部门对检修材料严格把关,有质量问题的备件严禁使用,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对上级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要积极配合取证调查,对忽略质量的施工人员务必做出处理。4、检修过程未严格对备件进行检测和反馈的考核200元/台次;发生配件质量事故,不积极配合取证调查的考核200~500元。7、检修完成后保证现场工完、料尽、场地清,备件防护到位,进行检修完毕后的验收和消票手续,形成检修工作的闭环管理。7、施工现场摆放混乱、备件防护不到位、交接不清楚的考核100元/次;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调试正常,交付生产,未形成检修工作的闭环管理,一般设备考核200元/台次,主关键设备考核500元/台次。8、检修后设备达标运行72小时后,方可确认检修合格,期间加强巡检和状态监测。8、检修后设备运行72小时内发生检修质量故障,考核100-1000元/台次,造成计划外产量损失的另行处理。9、检修作业严禁推诿,需做到先解决问题,后反映问题;有抢修作业时,务必积极主动调集检修力量,坚决服从安排。9、检修工作发生推诿扯皮,影响到检修作业的考核200元/次;抢修作业时,工作拖拉,不服从安排每次考核200-1000元。10、严格执行公司的检修管理、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和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10、未按公司的检修管理、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和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影响生产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11、在遇到设备事故抢修时,对于能够顾全大局,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积极主动开展自救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部门200-2000元及个人100-2000元的奖励。八、检修工作票管理1、开据《检修工作票》的单位在填写其内容时应符合《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中的填写要求,如: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字迹清洗等。1、未按照《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填写《检修工作票》的,考核100元/不符合项。2、检修前,检修人员按工作票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一一进行确认,确认之后才能进行作业,进入现场检修必须二人以上(特殊情况下除外,但需有报告说明)。2、检修前,检修人员未按工作票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一一进行确认就进行作业,或进入现场检修在二人以下,无报告说明原因的,考核200元/次。3、检修作业开始后,《检修工作票》需按要求附在检修作业现场,且工作票要与实际检修实施、监护人员相符。3、检修作业开始后,《检修工作票》未按要求附在检修作业现场的,且工作票与实际检修实施、监护人员不相符的考核100元/次。4、检修作业完成后,《检修工作票》作为原始凭证,第一联由检修单位交至机动部归档,第二联由《检修工作票》检修单位保存留档,第三联交被检单位留档,设备、装置检修类的工作票随设备档案一同保存,期限为设备报废为止,其它检修工作票保管期限为两年。4、检修作业完成后《检修工作票》检修单位和被检单位留档未按要求存档的,考核100元/张。5、《检修工作票》不得无故延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实施,需经工作票延期许可人签字许可,但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对影响到装置稳定运行的延期检修项目,由责任部门承担相应职责。5、《检修工作票》无故延期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6、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6、未按公司《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九、材料管理1、 材料计划申报时必须严格落实库存;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材料申报审批流程,严禁私自采购、外协联系加工各类备件,特殊情况需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告;且按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附带的技术联系单及相关图纸要求准确无误。1、材料计划申报时未落实库存,造成误报考核100-500元;未按要求执行材料申报审批流程,私自采购、外协联系加工各类备件,也未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告的,责任人直接待岗,考核相应分厂设备主管1000元;申报材料计划未按要求申报,漏报、错报、晚报的考核100元/不符合项。2、材料计划上报后,各分厂依据材料使用的急缓程度定期提交《材料及备件催货单》。2、材料计划上报后,各分厂依据材料使用的急缓程度未能定期提交《材料及备件催货单》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100元/条。3、材料到货后,采购部物流室、使用部门、机动部、检修分厂须按《材料管理规定》要求对各类物资进行验货。3、材料到货后,采购部物流室、使用部门、机动部、检修分厂未按《材料管理规定》要求对各类物资进行验货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4、出库材料的储存、保管采取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随意乱堆乱放,若发生材料丢失,由储存、保管部门照价赔偿。4、出库材料的因储存、保管责任缺失造成材料丢失的,责任部门照价赔偿,责任人待岗一个月,分厂设备主管分厂设备主管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5、 各分厂分厂应设专人负责材料管理,分厂建立部门、分厂二级库物资动态统计表,材料消耗台帐,按照定额表的数量及时申报材料,并定期开展盘库工作,做到帐物相符。5、分厂分厂未建立相应台帐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1000元/项;备品备件储备台帐和材料消耗台帐帐物不符的,考核100元/不符合项。6、对各分厂消耗的材料费用执行月度计算、季度考核的办法,只罚不奖,超支部分由领用部门全额承担。6、各分厂全额承担超支的月度或季度材料消耗费用。7、严格执行公司《材料管理规定》。7、未按照公司《材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十、备品备件管理1、备品配件计划、申报、采购验收和费用管理的相关考核要求同材料管理要求。1、备品配件计划、申报、采购验收和费用管理均按材料管理中的相关要求执行。2、备品配件领用时,各分厂配件的消耗应合理。2、备品配件领用时,各分厂配件的消耗不合理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3、各部门领用的配件使用后需及时更新《备品配件消耗台帐》,并分析原因于每月二十三日前上交机动部审核。3、各部门领用的配件使用后未及时更新《备品配件消耗台帐》的,考核分厂材料员100元/条,分厂设备主管连带100元/次的管理责任;分析原因未于每月二十三日前上交机动部的,考核分厂材料员100元/条,分厂设备主管连带100元/次的管理责任。4、在使用过程中,对有质量问题的备品配件各部门及时提交《材料质量问题反馈单》交采购部。4、在使用过程中,对有质量问题的备品配件各部门未及时提交《材料质量问题反馈单》交采购部的,一经查出考核分厂材料员300元/条,分厂设备主管连带200元/次的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5、严格控制备品备件储备数量 ,杜绝积压。5、备品备件储备数量积压严重或备件缺失,考核100元/不符合项。十一、设备事故管理1、设备事故发生后,责任部门需在1个工作日内上交“事故经过”,并在3日内上交规范的《事故报告表》。1、事故发生后责任部门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或领导汇报,故意隐瞒事故原因、破坏事故现场,谎报事故的考核200-1000元。2、事故责任部门应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2、事故发生部门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或未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相关责任人直接待岗,考核部门负责人1000元/次。3、事故发生部门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在48小时内相关部门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及时发布事故分析会纪要和事故通报。3、事故发生部门未及时进行事故分析,相关部门未在48小时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发布事故分析会纪要和事故通报的考核500元/次。4、备机不备按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公司备机管理制度。4、备机不备按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的性质,考核200-1000元/次;未严格按照公司备机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根据其轻重考核200-1000元/次,影响生产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5、因设备故障造成非计划停车,根据故障原因,对相关责任部门考核。5、发生非计划停车,具体执行生产方面绩效考核规定。6、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事故管理规定》及《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6、违反公司相关事故管理规定,根据事故的性质,考核200-1000元/次;事故发生后无任何处理措施的考核责任人200-1000/次,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二、压力容器管理1、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验收。试压、安装、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检查检验时需符合《压力容器管理规定》的管理内容与要求。1、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验收。试压、安装、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检查检验时需不符合《压力容器管理规定》管理内容与要求的,根据其严重程度考核100-500元/不符合项。2、 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证或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一级或二级的,不能投入使用;未注册的在用压力容器不能继续使用;在用压力容器超过检验期限,不得继续使用,该使用证即行失效;压力容器停用超过两年,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2、新压力容器没有使用证、到期未校验使用的,考核使用单位1000元/台次。3、压力容器安装时,机动部应组织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安装的中间质量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部位的检查验收,填好记录备查。3、压力容器安装时,机动部、使用单位为进行安装中间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的考核100元/次。(仅仅针对技改项目)4、各使用分厂必须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和技术档案。4、使用分厂未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和技术档案的考核100元/项。5、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5、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分厂设备组责任人200元/人。6、使用部门不得随意对压力容器及部件进行改造,如确需维修和改造应按规定程序办理,6、使用部门随意对压力容器及部件进行改造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维修和改造的,根据严重程度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7、使用分厂人员应每天对压力容器进行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具体执行《设备巡检管理规定》。7、使用分厂人员未按照《设备巡检管理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巡回检查的,视其轻重考核100~300元/不符合项。8、 生产分厂对列入检修或校验计划的项目,需做好检修或校验前的准备工作。8、列入检修或校验计划的项目,生产分厂未能按计划做好准备工作,影响到施工的,考核100-200元/台次。9、严格执行公司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9、未按公司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三、压力管道管理1、压力管道在设计、制造、验收、试压、安装、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检查检验时需符合《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的管理内容与要求。1、压力管道在设计、制造、验收、试压、安装、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检查检验时未符合《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管理内容与要求的考核200元/不符合项。2、各分厂按规定的工艺管道划分区域明确分工,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发现管道及附件产生腐蚀、磨损、变形、裂纹、伸长、振动及泄漏时及时安排修理或对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机动部。2、发现管道及附件存在隐患不及时安排修理或上报机动部,考核100-200元/次。3、 因施工、检修工作要在系统管网主管道上开口、接管,各部门必须由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施工,并经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3、含危险介质压力管道主体检修或实施变更设计的改造,未经过相关审批,考核200-1000元/次。4、压力管道检验应定期检验,分厂需提前上报检验计划。4、压力管道检验定期检验,分厂未提前上报检验计划的考核500元/次。5、分厂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专项检查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5、分厂设备管理人员未按照专项检查表定期检查的,考核500元/次。6、严格执行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制度》。6、未按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四、安全附件管理1、 压力表、液面、呼吸阀、爆破片设计等安全附件的选用、安装、维护,校验等工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1、压力表、液面、呼吸阀、爆破片设计等安全附件的选用、安装、维护,校验等工作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2、 安全附件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务必保持完好。2、安全附件不完好,考核使用分厂100元/台次。3、安全附件校验率100%,对不具备一年一校条件的安全附件,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3、安全附件校验率不达标(100%),考核使用分厂100元/台次。4、 禁止随意变更安全附件的类型、型号和安装部位,各种检定参数改动时应重新进行审批手续。4、随意变更安全附件的类型、型号和安装部位及检定参数,考核200元/台次。5、 安全阀铅封完好,《安全阀校验委托单》按规定填写各项参数准确,对运行中起跳的安全阀如果不回位需关闭切断阀或拆下安全阀检修、校验时,分厂应事先书面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5、安全阀铅封不完好,《安全阀校验委托单》填写参数不规范,运行中起跳的安全阀检修、校验未能安规提出书面申请,考核200元/台次。6、 安全阀定压后放置超过一年,在启用前应按要求重新定压。6、安全阀定压后放置超过一年,在启用前未按要求重新定压,考核使用单位100元/台次。7、 液位计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和明显标志,液位计要定期检查。7、液位计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和明显标志,液位计要定期检查,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的考核使用单位100元/项。8、 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每年要更换,一般爆破片应在3年内更换。8、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每年要更换,一般爆破片应在3年内更换,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的考核使用单位100-500元/项。9、 严格执行公司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和钢瓶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时向市技术监督局上报各种报表。9、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和钢瓶的相关管理制度的,视其轻重考核责任单位3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10、使用分厂每月根据机动部下发的专项检查表进行自查。10、使用分厂未按专项检查表每月进行自查的考核分厂设备组责任人100元/次。11、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附件技术管理实施细则》。11、未按公司的《安全附件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五、电气设备管理1、八分厂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检查时要坚持细听、细看、细查、细分析。1、八分厂未按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考核100元/次。2、八分厂对电气巡回检查时发现隐患,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填写巡检记录、隐患记录。2、八分厂对电气巡回检查时发现隐患,不能立即处理的,未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处理的,也未认真填写巡检记录、隐患记录的考核100元/次。3、电气设备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及设备定期维护制),进行设备的起动投运、断电停运、交付检修。3、电气设备维护保养未实行派工单、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等制度进行设备的起动投运、断电停运、交付检修的,考核100元/符合项。4、严格执行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及相关电气制度。4、未按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及相关电气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六、临时用电管理1、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程序办理临时用电。1、使用单位未按照临时用电程序办理临时用电的考核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2、使用中的临时用电线路,八分厂应有专人管理检查,登记并挂牌标识,用完后应及时断电或拆除。2、使用中的临时用电线路时,八分厂若无专人管理检查、登记和挂牌标识或用完后未及时断电或拆除的考核200元/项,造成严重后果另行从重处理。3、埋地临时电源线路,八分厂应在线路路径上设立警示牌,并通知所属地相关各部门。3、埋地临时电源线路,未在线路路径上设立警示牌的考核100元/次。4、各施工单位按批准的用电量认真做好用电平衡工作,未办增容批准手续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负荷,施工过程中需增加用电设备时,需到原批准部门办理增容批准手续。4、各施工单位擅自增加用电符合未得到原批准部门允许的,考核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5、严格执行公司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未按公司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七、设备停、送电管理1、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停电检修时,工艺人员、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停送电作业。1、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停电检修时,工艺人员、检修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停送电作业的考核100元/人次,造成后果严重另行从重处理。2、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用试电笔完成“验电、送电、验电”操作过程。2、停送电作业时,未执行一人监护,一人用试电笔完成“验电、送电、验电”操作的考核分厂设备管理人员和责任人100元/人次。3、在停电设备回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3、在停电设备回路上未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的考核200元/次。4、送电工作完成后,必须告知送单工艺人员,送电工作已完成,该设备可正常启动,最后双方人员签字认可,《检修停送电联系单》留存八分厂保管,保留期一个月。4、未按规定留存《检修停送电联系单》的考核100元/张。5、严格执行公司的《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6、未按公司《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八、电网继电管理1、八分厂必须按照国家HG251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检验规程》,负责实施检验和定值调整。1、八分厂未按照国家HG251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检验规程》,负责实施检验和定值调整的考核200元/不符合项。2、定值调整后,检验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回执,由八分厂技术员收集后复印一份,交机动部存档。2、定值调整后,检验负责人未及时填写回执或交复印件机动部存档的考核负责人100元/张。3、严格执行公司的《电网继电保护管理制度》。4、未按公司的《电网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九、起重设备管理1、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做到按照操作规程文明操作,认真检查、全面观察,缓慢平稳操作,严禁野蛮操作,违章作业。1、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操作时未按照规程,野蛮操作,违章作业,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2、起重设备按要求检查、检修、保养,建立健全本部门起重设备档案和起重设备台账;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办理相关票据,并认真进行验收。2、起重设备未按要求检修保养,档案、台账、维护保养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项;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办理相关票据,并认真进行验收,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3、起重设备在做好规范管理的同时,还要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漏电、防碰撞、防坠落等各项管理工作。3、未按规范做好起重设备现场管理工作,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4、起重设备存在隐患时,应及时检修,不得带病运行。4、起重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检修,带病运行,考核责任单位100-200元/项。5、严格执行公司的起重设备管理及特种设备管理相关制度。5、未严格执行公司起重设备管理及特种设备管理相关制度的,视其轻重考核责任单位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吊装作业管理1、吊装作业严格按照分级级管理执行,吊装均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严禁随意降级开据《吊装安全作业证》。1、吊装作业未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随意降级开据《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作业工作票相关单位未认真审核把关,考核责任单位100-300元/项。2、50吨(含50吨)以上吊车由使用单位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机动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使用部门不得随意联系大吨位吊车安排作业。2、未按要求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吊车,考核100元/次,造成作业延误影响生产的另行从重处理;使用部门随意联系大吨位吊车安排作业的扣罚用车部门200-500元。3、 吊车及配套运输车辆的使用申请,工时确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吊装设施。3、吊车及运输车辆的使用计划性差,造成检修工时延长,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次。4、吊装作业工作票按职责分工由各相关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吊装作业必须有持证人员进行吊物、吊件的检查、捆绑、指挥,吊装大型设备须出具吊装方案。4、吊装作业过程监控不严,吊装方案不全,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次。5、用车部门在吊车作业前应做好吊装前准备工作。5、 用车部门在吊车作业前应做好吊装前准备工作,由于准备不足使吊车到厂后不具备吊装条件的,扣罚责任部门考核200-500元。6、做好与起吊作业有关的所有警戒、标示等相关安全工作;并对现场作业环境按照吊装方案要求进行全面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的规定;交叉作业时,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6、起吊作业现场管理失控,违反起重机械“十不吊”的规定,考核责任单位100-1000元/项。7、吊装作业实行片区属地管理的原则,吊装现场须有现场作业负责人(或现场监护人)。7、吊装作业实行片区未派作业负责人考核责任部门300元/次。8、吊装作业结束后,用车人员客观、真实的计算用车时间并做好记录。8、吊装作业结束后,用车人员未能客观、真实的计算用车时间的,考核100-500元/次。9、发生吊装事故各部门应及时反馈至机动部,严禁瞒报或弄虚作假。9、发生吊装事故各部门未及时反馈至机动部的,瞒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用车部门500-1000元/次。10、严格执行厂区吊装管理制度。11、未按厂区吊装管理制度对吊装作业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一、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管理1、凡新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帐卡纳入周期检定管理,建立技术档案。1、新使用的计量器具未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帐卡纳入周期检定管理、建立技术档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2、新增计量仪表安装要符合专业规范,且经过九分厂计量中心确认、校准。2、未经九分厂计量中心确认、校准投用考核200元。3、计量器具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3、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过培训合格就上岗操作的考核500元/人次。4、计量器具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计量员,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帖上停用标识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使用红色。4、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未立即停止使用的,或未贴红色停用标识的考核100元/台。5、计量器具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5、计量器具未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维修后未经过计量检定合格使用的,或未完善维修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6、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铅封完整。6、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不在检定周期内,且检定合格标志清晰铅封不完整的,考核分厂200元/台。7、失准的计量器具修复再用和新购置计量器具须经检定后方可使用。7、使用未检定的强检及标准计量器具考核200元/台,非法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考核500元/台。8、长期不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填写计量器具封存、降级(报废)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8、不办理封存手续或手续不全者考核200元/次。9、检定计量器具应粘贴标识并保持完好无损。9、无标识或丢失标识的考核100元/处。10、不得随意调整计量仪表和开启计量仪表旁路、平衡阀;不得改动计量仪表管线及不得切断检测点计量仪表电源。10、改动计量仪表管线及测试点、开启计量仪表旁路、切断电源、累计量清零等,考核200-500元/次。11、生产、生活、消防的水表井,应按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水表井被淹、水表或阀门泄漏、井内设施不全、有杂物等考核200元/项,影响生产者另行从重处理。12、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3、未按照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二、仪表自动化管理1、新增仪表竣工验收必须按仪表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及验收规定验收。1、新增仪表竣工验收未按仪表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及验收规定验收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2、九分厂需更新、报废仪表,由九分厂提出申请,经机动部审查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2、九分厂更新、报废仪表,未经机动部审查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的,考核100元/台。3、出入库领用仪表设备,必须由九分厂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3、出入库领用仪表设备,未经九分厂九分厂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4、九分厂应根据生产装置的特点制定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做好仪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设备点检制及重点设备包机制要求,重点仪表(A级)要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搞好仪表设备点检及重点设备包机,并认真做好点检记录。4、九分厂未按要求做好仪表设备点检及重点设备包机,未做好点检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5、仪表检修必须严格执行仪表检修规程和检修验收规定。九分厂按公司统一部署编制仪表月检修计划及大检修计划,上报机动部,要求在装置检修前一个月做到计划、项目落实,仪表图纸、配件落实,材料、机具落实,安全措施等落实。临时追加计划外项目,必须提出追加计划,上报机动部审查批准方能安排施工。5、未按要求对仪表进行检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6、检修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检修工程和技术总结存档,并上报机动部,将检修情况填入仪表设备档案。6、检修结束后,未按要求做好检修工程和技术总结存档,将检修情况填入仪表设备档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台。7、公司仪表的借用、外调,需由机动部审查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未经机动部审查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借出仪表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次。8、定期对仪表进行校验.8、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考核200元;缺仪表校验记录考核100元。9、严格执行公司的《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9、未按照公司的《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三、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管理1、九分厂维修人员按照标准对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进行周期检查,并及时填写好检查记录。1、九分厂维修人员未按照标准对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进行周期检查且未及时填写好检查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并定期保养;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未妥善保存,未定期保养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未按要求对控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和备份应用软件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次。3、控制系统机房应严格按照《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3、控制系统机房未严格按照《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的,考核100元/不符合项。4、严格执行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实施细则》。4、未按照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四、衡器管理1、地磅操作人员及九分厂巡检人员应每天要对地磅进行巡检。1、地磅操作人员及九分厂巡检人员未按时对地磅进行巡检的考核100元/次。2、各分厂必须按照公司计量管理规定对电子秤进行每班的比对,如出现异常及时通知九分厂进行校验。2、各分厂未按照公司计量管理规定对电子秤进行每班的比对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3、九分厂每月对地磅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3、九分厂每月未对地磅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4、九分厂对电子秤,机械秤进行检查校验时,必须按照说明书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内部接线和传感器的位置。4、九分厂对电子秤,机械秤进行检查校验时,未按照说明书执行,私自更改内部接线和传感器的位置的考核200元/次。5、生产分厂不得私自更改秤体结构,不得在秤砣上加任何影响称量的物体。5、生产分厂私自更改秤体结构,在秤砣上加任何影响称量的物体的考核100元/次。6、严格执行公司的衡器管理制度。6、未按照公司的衡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五、可燃气体、报警设施管理1、九分厂负责火灾报警传感器每月的检查,每季度一次的探头和回路的校验。1、九分厂未进行火灾报警传感器的每月检查的考核100元/次;未在每季度进行探头和回路的校验的考核500元/,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落实。2、九分厂按照设备点检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警器的点检工作。2、九分厂未按照设备点检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警器的点检工作的考核100元/项。3、九分厂配合机动部做好定期检定工作。3、九分厂未定期向机动部提出检定计划的,考核100元/台。4、九分厂负责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清洗,检查工作以确保报警器的安全平稳运行。4、九分厂未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清洗的考核100元/台。5、严格执行公司的可燃气体、报警设施管理制度。5、未按照公司的可燃气体、报警设施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六、动土施工管理1、动土作业施工前,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教育及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对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核;机动部基建人员负责对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地下污水管线、地下消防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位置进行现场核实和票证的会签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内地下电缆设施位置的现场核实和票证的会签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用电进行管理;施工区域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1、动土作业施工前,安全环保部未按要求完成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教育及签订安全责任书、未审核安全方案的考核安全环保部责任人200元/人;机动部基建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会签审核、未签字确认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施工区域所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的,考核200元/次。2、动土作业施工前,必须按照制度要求的程序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2、动土作业施工前,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的考核施工区域所在部门分厂设备主管1000元/次;未按照制度要求程序办理的《动土安全作业证》考核200元/不符合项。3、《动土安全作业证》应明确施工时间及施工目的,并对作业区域内的地下情况有明确的说明,以便做到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监督。3、《动土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考核200元/次,影响生产、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4、动土作业区域的分厂负责对动土作业现场进行监护,并监督管理动土作业单位人员。4、动土作业区域的分厂未派遣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的,考核分厂100-500元,如违反公司规定的,按公司制度考核相应的动土作业单位,同时考核动土作业区域的分厂500元/次。5、施工时,《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作业单位妥善保管,并在动土作业现场摆放备查。5、施工时,《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作业单位妥善保管,未在动土作业现场摆放备查的,视同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考核200元/次。6、动土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疑问的电缆和管道时,应及时向机动部汇报。6、动土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疑问的电缆和管道时,未及时汇报自行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7、隐蔽工程需进行中间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将现场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反馈。7、对隐蔽工程不进行中间验收,对现场施工质量问题不做要求和反馈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理。8、严格执行公司动土施工管理制度。8、未按照公司的动土施工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七、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1、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要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如栓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防振等)和随意开孔、拆除,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机动部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1、未经机动部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就随意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的,考核所属单位5000元/次,考核分厂主管1000元/次,主要责任人待岗一个月。2、厂区内路面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或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机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损坏单位负责及时修复。2、凡发现在厂区内路面上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或污水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未经机动部批准,破坏道路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3、严禁不顾地下设施的安全就进行施工,影响地下设施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3、不顾地下设施的安全就进行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全额赔偿,责任人待岗三个月。4、公司员工不得无故损害门、窗、室内土建设施(事故紧急抢救损坏时除外)。4、凡发现公司员工恶意故意损害害门、窗、室内土建设施的按损坏原值考核责任人,责任人待岗一个月,相关部门负责人因管理责任失职考核其1000元/次。5、各分厂每月至少对厂房、构筑物、设备基础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在雨雪天气后加强现场监控,并增加专项检查的频次,防止出现大量地基塌陷。5、各分厂未对厂房、构筑物、设备基础进行每月一次专项检查的,考核分厂主管500元/次。6、运行或施工期间对出现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对靠近建筑物可能造成塌陷、设置排气筒(管)、排凝、给排水管(井)、取样点要密切关注。6、未对运行或施工期间泄漏源密切关注,造成塌陷,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处。7、分厂及检修单位每年对设备的吊架、支承、地脚螺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7、对设备的吊架、支承、地脚螺栓未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处。8、严格执行公司的防腐、保温、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动土施工管理制度。8、未按公司防腐、保温、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动土施工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影响生产造成事故的另行从重处理。9、严格执行公司《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9、未按照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考核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二十八、设备及工艺管道防腐管理1、凡易于遭受腐蚀的设备及管道,均应采取合适的防腐措施,对已有防腐蚀措施的不得任意取消或修改,如须更新改造应提出计划经机动部审定后实施。1、未提出计划也未经机动部审定通过,就对已有防腐蚀措施任意取消、修改和更新改造的,考核责任部门5000元/次。2、各分厂对于受到生产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构筑物、建筑物,应制定防腐措施,提出计划,并将计划纳入检维修计划的一部分。2、对于生产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构筑物、建筑物,所属分厂未制定防腐措施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500元/次;未纳入检修计划的考核分厂设备主管500元/次。3、防腐蚀施工作业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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