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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走路的书

2017-08-29 16页 doc 34KB 19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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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走路的书从名家美文中汲取营养 会走路的书 包利民 有一年生病住院,在嘈杂的大病房里,难得清静,便一直看随身带的书。病房里喧闹时,便去书中寻求宁静,而在夜深人静时,无法入睡,依然要看书。常常是看着看着,便不知何时入梦,书亦随手而抛。 奇怪的是,第二天早晨起来,书依然好好地摆放在床头的小柜子上。有一个夜里,看书时睡意袭来,便把书放在枕边。可早起,发现书仍在小柜子上,记得分明,昨夜是将书放于枕畔,却又怎么跑到柜子上,心里很奇怪,这书就像长了脚长了翅膀一般,总能回到原来的位置。这个晚上,依然是看着书入睡,朦胧中只记得拿着书的手垂下,书...
会走路的书
从名家美文中汲取营养 会走路的书 包利民 有一年生病住院,在嘈杂的大病房里,难得清静,便一直看随身带的书。病房里喧闹时,便去书中寻求宁静,而在夜深人静时,无法入睡,依然要看书。常常是看着看着,便不知何时入梦,书亦随手而抛。 奇怪的是,第二天早晨起来,书依然好好地摆放在床头的小柜子上。有一个夜里,看书时睡意袭来,便把书放在枕边。可早起,发现书仍在小柜子上,记得分明,昨夜是将书放于枕畔,却又怎么跑到柜子上,心里很奇怪,这书就像长了脚长了翅膀一般,总能回到原来的位置。这个晚上,依然是看着书入睡,朦胧中只记得拿着书的手垂下,书落于何处便不得知了。忽于睡梦中醒来,病房里已熄了灯,想起那本书,便借着门外的灯光寻找,床上没有,柜上没有,地上也没有。这书难道真的自修成精, 忽听门外有细小的声音,便悄悄来到门边,将门缓缓开了一道缝隙。却见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在走廊的灯光下捧着一本书在看,那本书极像我的。那个男孩是我的同房病友,平时很少说话,也没有人陪护。我没有惊动男孩,回到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听见轻微的门响,然后极轻的脚步声来到我床前,停留了片刻,便回到了自己床上。我睁开眼,朦胧的光线中,那本书正好端端地放在床头柜上。 又一个清晨,看着那本摆得端正的书,阳光透窗而入,倾洒在封面上,《爱的教育》四个字闪闪发光,心里涌起一种无由的感动。我依然没有和男孩亲近说话,也没有提书的事,我看得出这是一个很自尊且自强的孩子,我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每个晚上,我便看书不到那么晚,总是装作睡着把书随意而扔,为了这个孩子不看得太晚。听着男孩每夜来去的脚步声,想着这本《爱的教育》会带给他一种心灵上的感悟和改变,就会欣慰无比。 我出院的那一天,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男孩很是有些失落,可能这本书他还没有看完。临走前,我拿着书来到他面前,说,“送给你,”男孩不知所措的接过书,我冲他微笑了一下,便离开了。在那本书的扉页上,我刚刚写下了几句话,“送给爱看书的你,送给坚强的你。这是一本会走路的书,以后它将伴随你走得很远,”并在后面署上了我的名字。 多年以后,当我发了大量的作品,当我自己的书也出了多本,却依然没有改变睡前读书的习惯。我的书柜里有着太多的书,只是却再也没有买《爱的教育》。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在网上加我为好友,先问了我的名字,然后又问,“您是不是曾经送过一个少年一本《爱的教育》,”那一瞬间,多年前那些在病房的夜晚涌上心头,还有那个男孩渴望的眼睛。 几天之后,收到一个快递,拆开,正是那本《爱的教育》,虽然隔着十几年的光阴,却仍是完好如初。扉页上当年写下的话语犹在,书里夹着一封信。原来那个男孩当年是一个贫困人家的孩子,多病体弱,一度对未来失去了信心,是这本书改变了他的一切。他说,“我早知道您发现了我偷看您的书,而您却没有言语,维护了一个孩子自尊得近乎脆弱的心。您的赠言,让我感动很久。如今知道你成了作家,让这本带给我阳光的书、让这本会走路的书,重新走回您的身边吧,就像当年的那些个夜晚,它从我的手上走回您的枕边,” 在外走动了十几年的《爱的教育》,在这样一个阳光暖暖的夏日午后,重又走回到我的身边,却是让我回归了一种温暖、一种感动。 书债寻常行处有 包利民 老杜欠了一路酒债,而回想起来,我一路从岁月深处走来,从千里之外走来,欠下的书债却是随处即有。所谓的书债,却并不一定是欠书款,这其中说来也很是复杂。 读初中时,我们对看书都很有兴趣,因为那时也并没有手机网络什么的,看书成了最大的乐趣。可是书却少,那个时候每个人家里的书也不多,当大家互相交换着看完后,书荒便闹了起来。当年还只停留在看书,对于藏书还是没有想法,所以很少出现借书不还的情况。可是多年以后,一个当年的女同学对我说,“当初你还欠我好多书呢,”一时茫然,后来一经提醒,才想起。当初我书少,她家里书多,交换看过后,她便说不再借给我书了,说我书少她太吃亏。后来我许下承诺,说等我家里有新书时先给她看,这才得以继续把她家的书看完。 那算是最初的一笔书债了,也是一种美好的回忆,在那样纯真的年代里,书是我们精神的安慰。即使是欠下的债,也带着动人的温情。 大学的时候,图书馆成了我最喜欢也最常去的地方。那几年的时光,在图书馆中,也曾欠下了许多书债。第一类是平常的书债,大多是借书的时间太长,归还时已逾期,这便要从借阅证的押金里扣一部分钱。虽然期限很长,可是有的好书,要看好几遍,慢读细品,而且那时我还做读书笔记,记了许多本。后来,二十元的押 1 金早都扣没了,幸好图书馆那个老师对我极好,后来也就不闻不问了。三年下来,我也不知道因此欠了多少钱,每一回想起来,就会充满了愧疚与感激。 另一种债,却是我欠书的。图书馆中那么多的书,初见时,震惊之余决定,在毕业前一定要全看完。后来发现这不可能完成,就决定把一些该看的都看完。可是三年的时光太匆匆,最后我只能面对着那些没来得及看的书,心中满是遗憾和愧疚。想着以后再找机会把那些书读完,可是在岁月中,那么多的书汹涌而来,这份债竟是越欠越多,永远无法归还。 我有个大学女同学,多年后和我提起,学校门前有个租书店,她毕业时曾用一个捡来的身份证抵押,租来好些书,直接带走了。现在想起来,她都一直愧疚于心。有一年她路过曾经的城市,可是校门前再也寻不见那个租书店。于是那份债在心底生根,常让她回首怅然。 后来,我有了自己的书房,有了自己的许多藏书,却依然见到好书便想据为己有。在极好的朋友家里,见到好书便借来,然后拒不归还。这样的债也是欠了不少,随处可见。而同样的,别人也欠我的书也许多,反正都是糊涂账,都是对书相同的热爱。 而我欠别人的书债,还有一种。在我从事文学创作之后,特别是出版了十多本书之后,索书的人很多,而样书有限,这样一来,便积压下许多书债。常常在一本书送没了之后,许诺下一本时还,结果越压越多,后来算了一下,就算出书到老也难还清了。所以,这又是一份无终的债,却是蕴含着读者对我的欣赏和鼓励。 想起少年时,在书店里看到钟情以久的书,便回家向妈妈借钱买来。现在想来,借的那些钱,却从未曾还过,而妈妈也从没朝我要过。也许,这是我一生中最温暖最难忘的书债了。 站成风景,站成梦想 包利民 在小兴安岭的山岭间,常可见到生于岩上的树,它们就站在那里,任雨雪飘飞,仍携一身云岚,任山风浩荡,仍飘摇成动人的舞姿。那一种站立,是站在世上眼中心上,站成一种无言的执著。 可是在尘世间,有那么多的身影,也在我们眼中站成一抹风景,给我们长久的温暖和力量。记得多年前,有一次涨大水,当地的一个领导站在最危险处指挥抗洪,堤岸坍塌,他也消逝于巨浪之中。第二天的报纸头条,都是他站在江水边的身影。许多人记住了这个身影,那是每个人心中的守望和希望。有的人站得那么伟大,在人们眼中光芒万丈,给人以震撼和感动,而有的人,是很平凡地站在那里,却是站成了另一种风姿,有着直入心灵的洇染。 曾经有一个同事,每一年的阴历七月十一,他都要去沈阳南站附近的某处,就静静地站在那儿,身前摆一个纸盒,当一天的乞丐。他一直站到夜幕长垂,才黯然离去。我也是偶然的一次,在那一天遇到他。他说每年的这一天,他都会来沈阳当一天的乞丐。当年他妈妈就是乞丐,她带着他一路乞讨到了沈阳,找爸爸。爸爸没找着,妈妈却死在了这里。那时他十岁,和妈妈就住在立交桥下面,妈妈不让他去讨钱,每次她都在南站那个过街天桥那儿,她让他在附近玩儿,不让接近她。后来他明白了,妈妈是不想让他体会那种滋味啊,那年的七月十一,妈妈犯心脏病死了,他记得当时妈妈的眼睛里,对他是多么地不放心和舍不得,后来,他参加工作后,是十八岁吧,从那时起每一年的今天,都来沈阳,在那里当一天乞丐,体会妈妈当年的心情,就当是对妈妈的怀念和报答 夜色沉迷中,他站立的身影在我眼中却是那么的温暖,那是一种坚守,也是一种清澈,洗涤着世事风尘中我们蒙尘的心。有多少那样的身影,在我们生命中站立着,每一回首,就会与之重逢。 在我的家乡,当年有一位老奶奶,每一天的清晨,她都会去村东头的土路边,就站在那里,白发上舞蹈着阳光,身躯也像那些刚长成的庄稼般略挺直了些。她的目光延伸向土路的尽头,仿佛看到了未知的遥远。当太阳升到玉米杆的尖上时,土路的远方便尘土飞扬,一辆大客车开了过来。老奶奶精神一振,当车从身边开过,她的身躯又弯了下来,怔怔着站一会儿,儿子便来喊她回去吃饭,这才慢慢地回到村里。一年四季,无论雨雪,她清晨在村口的身影从没间断过。起初的时候,儿子问她一大早来这儿等什么,她说,“等你爸爸回来,”这一等就是十年,岁月在村头的凝望中悄悄流走。 多年以后,我总会想起故乡的那个老奶奶,那每一天的身影,站在岁月深处,有着一种无言的暖与盼。那份穿透岁月的情感,从没因那条路上的风雨起落而变淡,却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身影中,越发厚重,重得时光都掩盖不住。 记得年轻时,曾在一个极偏远的山村当代课老师,那个时候,也正是我人生第一次失落之际,想在那天涯一般的地方,平复所有的心境。班上只有十一个学生,每天的课间,我都会给他们读我带来的那些书,给他们讲山外的世界。他们都会听得入了神,眼中闪着无限的希冀。伴随着那些张纯真的笑脸,我的心也异常的平静,仿佛万虑皆宁,岭树山云都是最入心的风景。可是最美的时光总是走得最快,我只在那里呆了两个多月,快要 2 秋天的时候,终于要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他们送我,翻过最后一座山,到了大路上。回头看,他们的身影依然站在高高的山顶,向我凝望。走出很远,那些身影仍在,就像一幅温暖的剪影。从那以后,不管经历怎样的艰难,一想起那些身影,心里就会涌起温暖的希望。十多年后,那些孩子都走出了大山,他们对我说,当年是我的给他们读的那些书,还有讲的那些,让他们心里有了梦想。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当年给我送行的身影,给了我更多的力量。 就是那些难忘的身影,在我心中站立成美丽的林,栖息着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前年回到故乡,在熟悉的村东路口,又想起了当年的那个老奶奶。她从站在村口等的那一年,就得了间歇性老年健忘症,每天早晨的一个小时左右发作,也就是那个时间,她才会去村口等着几十年前离家不归的丈夫。 那些站立的身影也许会在岁月流逝中变淡,可是那份对世间美好的守望,却永远是心底浓得化不开的眷恋。 吃相与人生 李丹崖 一个人吃什么,反映出他的经济条件怎么样。一个人怎么吃,反映出他的个人修养如何。 看过一则招聘故事。某公司招聘业务经理,通过笔试,有三人进入面试,到了面试环节,题目令所有人都讶异,主考官请三人吃饭,每人面前摆一份排骨。 主考官首先开始。接着,三人纷纷动嘴。 主考官发现,甲吃得毫无顾忌,一看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这样的人性格太直,恐怕做起业务来不会成为佼佼者。因为,他不懂得从顾客的角度去考量别人的心思,乙呢,吃得细致入微,别人的排骨都吃光了,他才吃下一半,每吃一口,都用纸巾擦擦嘴,主考官认为,这样的人考量太过细致,容易被条条框框所束缚,开展业务时也放不开手脚,丙就聪明多了,时刻保持与主考官一致,考官吃,他就吃,考官停,他也停下,顺便陪主考官说话。 最后录用的是丙。原因是,这种人最善于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凡事有眼色,顾忌别人的感受,跟他在一起,你会感觉到舒心。许多事情恰恰是在舒心的环境下,才得以办妥。 吃相原来真的这么重要, 确实很重要。一道菜,可以了解一个人的性格,看出来一个人的前途。《后汉书》有一则故事,汉朝时,有个叫茅季伟的人,一天,家里来了最亲近的朋友郭林宗。茅季伟天色微明就起床了,从鸡窝里逮一只鸡,烧水、杀鸡,煮汤。郭林宗一看,甚为高兴,看来茅季伟对我真不错。孰料,吃饭时,茅季伟把整只鸡都端到母亲房里,与郭林宗吃的是鸡汤炖蘑菇。郭林宗瞬间明白了,原来杀鸡不是为了招待我,而是为了孝敬母亲。知晓真相后,郭林宗比真吃了鸡还要开心,对茅季伟说,你真是贤良至孝的人,日后读书求上进,定可大展宏图。后来,茅季伟果真成了贤德且有名望的人。后人对此事写诗,一鸡供母不供宾,主亦无惭宾不嗔。礼遇何须分厚薄,论交只是贵清真。 是的呀,两个人对脾气,吃什么不重要,怎么吃才重要。像茅季伟这样“以草蔬与客同饭”的人,尽管不能给人以油乎乎的嘴角,却在无形之中烹饪了一道美德佳肴。 吃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心相。有什么样的吃相,就有什么样的心性。 冬天,去触摸乡村 李丹崖 周末回老家去看父母,坐城乡专线列车从公路上下来,我就没有乘车,我想在乡野里走一走,感受一下深冬田野的广袤和空旷。 刚一下车,鼻孔里旋即飘满一种泥土的香,这是最踏实的香味,也是最安稳的香味,这些浮游在空气中的小颗粒,我每次闻到它,总会想起“脚踏实地”这个一个词,宛如一棵大树扎稳了根,不是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棵树,不管我们走到哪里,我们的根依然扎在乡村。 在城市里呆久了,人人都想到乡村去转一转,人是大自然的产物,在时光的河道里漂泊久了都需要适时的回归。生在农村的孩子去乡村是为了了却自己的还乡梦,是一种亲情的维系在佐使,他们是乡间田野上放飞的风筝,飞得再高再远,线还拴在故乡门前的桑梓上。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去乡村是为了踏青,呼唤一下新鲜空气,是去农家乐,看起来形式上是为了图个新鲜,其实,也是为了进行一次心灵的洗礼。 冬日里,乡间的田野有一些薄雾,但是可见度还是非常高的,薄雾像围巾一样围在村庄的上端,村庄静默如同老人,摇曳生姿的树木像一些扎堆顽皮的孩子,不同地在向着村庄的方向招手。乌鸦在田野上空盘旋,累了就落在树杈上歇脚,黑压压的一片,总让人想起梵高的名画。在老家农村,乌鸦是有些迷信色彩的,它和灰喜鹊形成了一对强烈的反义词,灰喜鹊象征着喜庆,乌鸦则有着不祥之兆,主要体现在乌鸦的叫声,乌鸦在谁家门口叫了,谁家都要遭殃,所以,乡村的孩子从来不敢用弹弓打乌鸦。迷信毕竟是讹传,我们不妨把此讹传 3 看成是农人对鸟雀的一种敬畏。 乌鸦在天空连翩滑翔,时而俯身飞下,落在田野里,它们在觅食。土地是隐忍的,任由乌鸦细爪的翻挠,依然敞开怀抱迎接万物的皈依和支取,土地是乡村的银行,冬天是储蓄的季节。清晨走在田间地头,田野里会冒出一层热气,如同酒池发酵一般,昭示着自己的富足。 麦苗是冬日田野里少有的青绿,这些脆嫩的小东西在冬季的怀抱里内敛而害羞,一丛丛地挤在一起,一副合抱取暖的意思,静待苍茫大雪的到来。这时候,乡野里的树是最性感的,性感在它们的裸露,性感它们的坦白,像极了姜文的电影,坦荡而达观,从不给自己的观众玩阴的,一层层,一枝枝,敞开自己的脉络给这个世界看。 路是乡村的动脉,大路供给着乡村,也支付着乡村,冬日里的乡村如同一个能量站,买卖交易是最常见的事情,马达声轰鸣,机动三轮车来回穿梭在大路上,换回的是农人们丰收的笑靥。阡陌如网,织在田野的肌肤上,干草纷乱在阡陌的周围,像极了海明威的胡须。 沿村多沟溪,有水,也是澄澈冰凉的,小草鱼也不敢翻花,枯白的水草浸泡在溪水里,任由小鱼的吞噬。每每走在村落的外沿,看到这些沟沟水水,我总想起夏天里,在宽沟里扎猛子的玩伴,此刻,他们的孩子也已长大,他们不屑于在这里扎猛子,而是活跃在都市的温泉游泳池,他们不像我们当初那样穿粗布短裤,而是穿比基尼,花花绿绿的,像极了这个时代孩子们斑斓的思想。 村庄一直是质朴的,每每走进村口,听着几声遥远的犬吠,看着烟囱里的袅袅炊烟,闻到冬日里谁家锅灶里大白菜粉丝的清香,走在村子里如掌纹一样的小路上,我的思维开始退化,脑子也变得简单,喝一口土锅灶里稍带有草木灰的开水哟,甜在舌尖丝绸一般穿过,这种压水井里抽出来的水,经由母亲烧开,喝一口,全身都有了温暖祥和的味道…… 老屋后面的溪流 李汉荣 小时候,我家的老屋后面,有一条绕村而过的溪流。 溪流,溪流,你念念这个词儿,是什么感觉,是不是有一种透明、清爽和凉意,向你袭来, 当时人还小,没有太多的感受,只觉得它好,好到怎样也说不清,就以为它只能这样好了。 溪流很清澈,常有小鱼在里面游泳,溪边长着密密的水草,随水流起伏,如飘动的丝绸,下雨天,水涨了,有点浑,天一晴,溪流就更清了,下雨涨水时,给它里外洗了一个澡,溪流更干净更好看,也流的更轻快了。 小鸟眼尖,早早就认准了要做溪流的好朋友,它们知道小溪流与它们做朋友是般配的,小喜欢小,不会欺负小,憨喜欢憨,不会愚弄憨,单纯喜欢单纯,不会伤害单纯,天真喜欢天真,不会糟蹋天真。小鸟们都爱上了溪流,燕子,画眉,黄鹂,鹦鹉,麻雀……都在溪边饮水、唱歌、玩耍、梳洗羽毛。 春天,溪边开满各种小野花,苜宿花,水芹菜花,灯心草花,野水仙花,野草莓花……就像母亲把她刚绣好的图案放在这里了。 天热的时候,我们坐在溪边歇凉,朗读课文的时候,我就把双脚伸进水里,那种凉,一直延伸到此时写的这段文字。 一篇篇课文都是溪流和我同时背诵的,我背一句,溪水也背一句,我敢说我会背的文章溪流也会背,多年以后,有些文章我早已忘了,溪流仍然能倒背如流,站在溪流面前,溪流就提醒我那些应该记住而忘记了的。比如,一篇文章,一首诗,一个口诀,或一句格言。 夜晚,我们睡在小屋里,听窗外溪流丁丁、淙淙地自言自语着,心想,天这么黑,溪流摸黑走路,它害怕吗,它孤独吗,好在有那么多水草和游鱼陪伴着,它的心情会好的。就这么想着溪流的心事,听着溪流的低语,渐渐就走进了梦乡。 溪流有时十分平缓安静,天上路过的白云会与它有片刻邂逅,夜里,高空的星子垂直地奔它而来,降落在它的深处,种子一样种在那里,它珍惜这机会,它在很深的地方挽留着白云和星子,像揣着天长地久的秘密。这时我静静蹲在溪边,惊讶水在透明的时候,怎么会有那么深,比它本身要深很多倍,几乎有无限那么深。,后来 我才明白,在透明的状态下,事物就超越了它自身的边界,而与无限汇合,再小的事物都能达到无限的丰富。因此,只有那些饱经沧桑而始终保持内心纯洁的人,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智慧,充分的经验让他知道世界的繁复浑浊,而纯真的内心又让他能保持对真理的忠诚,从而有可能以灵魂之光穿越世界的泥沼,最终抵达精神的明亮高地)。 在溪流里,我放下第一只纸船,人生的初航,是从这里开始,溪流并未挑动我对大海的野心,恰恰相反,溪流一开始就暗示我,人活着,不在于闹出多大的动静,也不必制造多大的风浪,其实,小小溪流,也有着动人的风景和珍贵的细节。你即使征服了地球,用宇宙的眼光看来,你也不过征服了一粒灰尘。其实,宇宙根本 4 就不知道有个什么地球,更不知道有个你。 我发现,这溪流,是我的首席人生启蒙老师和美学老师。 它一直在不动声色地为我传授着什么,它早就收下我这个学生了。 我站在它面前,我睡在它身旁,我走在它的波光里,我静立在它的絮语里,我呼吸着它那野花的秘密清香 ,在远离它的时候,就一次次让它在心里流淌、波动、环绕——我其实一直都在接受它对我的教育。 它并不明确说什么,但它已经向我暗示了一切。 它是润物细无声的好老师。 我感谢,生命中曾经与一条溪流相遇。 它与我那么近,就在身边,后来渐远,后来它在大地上消失了,我到处寻找,最后我在我身体里找到了它,它已经蜿蜒成我身上一部分静脉和动脉。 记住,大地上有一泓水,从远古,从开天辟地的那一天,它就开始流淌,他一直在寻找那些注定要与它相遇的人和事物,它为此到处流浪。后来,它终于注入一脉流水,它绕过无数山脉、原野和荒滩,它绕来绕去,好不容易绕成一条溪流,终于绕到一个地方,绕到一些草面前,绕到一些花面前,绕到一些牛马羊狐鹿蚂蚁雀鸟和众多生灵面前,绕到一座房子面前,终于绕到一个孩子面前。 绕了多少万年,它才找到这个孩子...... 一棵草咬住了秋天 朱成玉 一棵草咬住了秋天,是的,咬住了秋天。秋天真的就站在那里,不再往前一步。 它紧紧咬住秋天,它在向命运交涉,你向我借的是春天,缘何要还给我一个瑟瑟的秋,我要的是绿意,而不是枯黄啊, 秋天太丰满,草的腮帮子鼓涨涨的,它咬住的,实在是金黄的亿万分之一。 为了能让秋天走得慢一些,一棵草殚精竭虑,别无他法。唯有用自己的一腔赤诚,紧紧咬住秋天。 秋天会有一丝疼吗,这亿万分之一的痛,能让秋天再逗留多久, 一棵草,只是咬住了秋天。这个世界的坚硬,它不想触碰,这个世界的冷峻,它不想战胜,这个世界的诱惑,它不想陷入。上帝恩赐它的身边没有战乱,没有力釜,上帝恩赐它以弱小和短暂来体会自己存在的美好。也许是因为它不是玫瑰,才不渴望高贵的陪衬,也许是因为它不是茉莉,才不嫉妒其它的花香,也许是因为小草天生一颗小草的心,它顺从自然,而不使世俗过多地来为难自己。只是,它也有它的留恋,它紧紧咬住秋天,哪怕让秋天多停留一秒。 因为饱满过后,秋,会很快地开始瘪下去。 就像一个倔强的人,终于向生活妥协。曾经的精致已不可寻,如今只剩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靠着门框,和风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就像一列倚在墙垣席地端坐的老人,借着夕阳的余烬取暖。多取一份暖,便可多抵挡一阵暗夜的寒。 一棵草的身旁是一棵小树,支撑着病怏怏的天空。叶子曾经涂得很绿,花儿也涂了红唇。可是它们再俊朗,再妖娆,也抵不过一丝凛冽的袭扰。 它虽然是一棵草,但路口的那些野花,是断然抢不走它袖口的芳香的。 它的信念是,可以是一棵草,但必须是紧紧咬住秋天的那一棵。 那是一种深入灵魂的热爱, 秋天捂住胸口,做了一个短暂的停留,这已足够,一棵草可以心满意足地垂下头颅。看着秋天里每一个劳作的人,那是一幅幅生动的油画,质感细腻,背景丰盈。看着秋天的米,在阳光的护送下,一粒粒回到了各自的家。 时光可以把燕子变成雨点,也可以把雨点变成燕子。更多的雨点一哄而散,纷纷撤离。在那四散开来的奔逃里,它分辨不清,哪些是翅膀,哪些是灰烬。一棵草的眼里,即便是灰烬,也香艳无比。 最后,它或许会成为稻草人身上的一根筋脉,随着原野越来越空旷,它的忧伤,也渐渐显露,欲盖弥彰。却强忍着不让那滴泪落下,它说它要把泪磨成来世的种子。 麻雀答应它,要留下来陪它。麻雀停落在稻草人的肩头,与它窃窃私语。感念丰盈的旧日时光,慨叹即将到来的萧条与凄凉。 麻雀的胃里,只剩下三五颗麦粒儿,可是更凛冽的北风就要来了。 一棵草,不想那么快的枯萎,它用尽全力,咬住秋天,让自己在秋风中进行最后一次舞蹈。就像那些向生活妥协的,卸了妆的佳人,就像那些蜷缩在墙角,向太阳取暖的老人,那不也是一棵棵咬住秋天的草吗,尽管 5 芳华不再,尽管那牙齿已松动甚至脱落,可是依然努力地咬紧生活。 一棵草咬住了秋天,秋天何尝不是也在咬紧一棵草呢, 【创作谈】 一棵草,多么平凡的事物,秋天里的一棵草,就更谈不上有什么特别。可是,就在秋天的大背景下,一棵草,顽强地不肯枯谢,是不是就有了一种异样的感动, 怎么描绘小草的这种坚强,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字——“咬”,一棵草,想一只小狗咬住骨头一样,咬住了秋天。 这种典型的“拟人”手法,让一棵草,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看吧,一棵草咬住秋天,而它并非由于饥饿,而是因为,太多的舍不得。 结尾处的升华,才是本文最重要的地方,“就像那些向生活妥协的,卸了妆的佳人,就像那些蜷缩在墙角,向太阳取暖的老人,那不也是一棵棵咬住秋天的草吗,尽管芳华不再,尽管那牙齿已松动甚至脱落,可是依然努力地咬紧生活。” 我们都是一棵草, 每一滴雨都在认真地落 朱成玉 小雨点儿是同事家的孩子,刚刚八岁,最是惹人疼爱的时候。中午的时候缠着我打乒乓球,第一次打,打得完全不局限于球台,乒乓球在空中乱飞,旁边吃饭的人赶快盖上了饭盒。 我摸着他的小脑袋问他,妈妈为什么给你取了这个名字啊, 他说因为小雨点儿是最神奇最可爱的东西,亲了一下小花,花就开了,亲了一下小草,草就跳舞,亲了一下小树,树就长高,亲了……我说得得得,但愿你也能得此魔法,换个清清爽爽的人间。 跟你算是说不明白了。小雨点嘟着嘴,拎着乒乓球拍找另一个人虐去了。 一天夜里10点多钟,我路过我家门前一个叫“高老庄”的饭店,那个饭店很红火,客人很多,所以每天打烊都很晚。客人渐渐散尽,服务人员正在打扫卫生。这时我看到一个女服务员和一个男服务生的亲昵动作,我想他们俩一定是在恋爱。那女孩趁男孩短暂休息的瞬间,送了几粒花生米到他嘴里,男孩津津有味的咀嚼着,一脸幸福。而女孩也是,满脸汗水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红晕。 有雨点儿落到窗玻璃上,女孩说,下雨了。两个人一起跑出来,仰起了青春的脸,承受雨滴的亲吻。 我在想,多么劳累的一天,对于两个相爱的人来说,都不算什么,只要彼此能看到对方,哪怕一个眼神的关爱,也会令人顿消疲劳。他们不知道,他们此刻在我的眼中,也是两滴可爱的雨点儿,在我的心湖漾起久违的感动的涟漪。 一个卖蟑螂药的,推着很小的一个小推车,上面的广告语很是雷人,蟑螂不死,我死。不知道他能卖几个钱,但他却卖了十几年,这份坚守的姿态不免让人动容。还有一个磨刀的,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到我们小区来,挑着担子,大声吆喝。这些老手艺渐渐地消失了,他却顽强地坚守着,似乎在提醒我们,日子不能光向着前边看,偶尔也要回回头,去和温馨的旧时光喝一杯。 雨来了,他却并没有急着跑去避雨,而是慢悠悠地等着雨来,“浇浇无妨,凉快凉快”。 我忽然就很崇敬那些雨中漫步而不带伞的人,他们是在和雨亲近,和雨聊天。无数个雨点儿击打着他们,在他们的身体上弹奏,把他们当成了架子鼓。 这些平凡的人,不就是一滴滴雨吗,不论是大雨点儿还是小雨点儿,都在认真地落。认真地亲吻着尘世,包括每一朵花,也包括每一片垃圾,从无怨言。 既爱着这个世界美的那部分,也宽容着这个世界丑的那部分,并尽着自己的绵薄之力,努力清洗着世间的一丝丝污垢。 透过一滴雨点儿,看到的是更广阔的世界。一滴雨,这么看,是多么恢弘而伟大,所以我相信,一个人,即便长得再魁梧,也不过是住在一滴雨里。 日子要过得精细,生活也不该随随便便,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该应付了事。就像雨,每一滴都在认真地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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