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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H2>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H2><BR> <B><H3>著作权 ...

2017-12-27 4页 doc 15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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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H2>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H2><BR> <B><H3>著作权 ... 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 著作权 ... 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 著作权归属 任何群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ynology Inc,以下简称「群晖公司」或「群晖科技」)之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外观、韧体,和相关之媒介物、影像、图片、动画、视讯、音效、音乐、文字、以及其它之组合于产品内之应用程序)、及其所附之手册与其它书面数据、在线或电子文件等(以下合称「产品」),如涉及有所有权、著作权及其它智慧财产权时,该等权利均归属群晖公司所有。除经群晖公司之书面明示授权外,本产品之提供并不代表上述任何权利的授与。 ? 20...
<BR> <H2>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H2><BR> <B><H3>著作权 ...

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


著作权 ...

群晖公司产品之使用条件


著作权归属


任何群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ynology Inc,以下简称「群晖公司」或「群晖科技」)之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外观、韧体,和相关之媒介物、影像、图片、动画、视讯、音效、音乐、文字、以及其它之组合于产品内之应用程序)、及其所附之手册与其它书面数据、在线或电子文件等(以下合称「产品」),如涉及有所有权、著作权及其它智慧财产权时,该等权利均归属群晖公司所有。除经群晖公司之书面明示授权外,本产品之提供并不代上述任何权利的授与。
? 2004-2008著作权属于群晖公司所有;所有权利均予保留。

注册商标或标章的归属


Synology 以及其它群晖公司所有产品的名称,均为群晖公司所有之注册商标或具有财产价值之标章。Microsoft、Windows系列、及Internet Explorer为Microsoft Corporation的商标;Apple、Mac、Mac OS系列为Apple Computer Inc.在美国及其它国家已注册之商标;前两家公司之商标均有于美国及其它国家注册。本产品所提及之其它产品及公司名称为其它公司各别所有的商标。

有限保固责任


群晖公司(Synology Inc.)提供之有限保固责任仅适用于最初直接向群晖公司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零售商购买的原购买者。群晖公司保证其产品的硬件部分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在材料和制作过程上没有物质上的瑕疵;否则群晖公司将视情况自行决定维修或更换产品。如果产品在保固期限内故障,您可以洽询当地经销商。在报修时,您必须提供购买证明与产品数据(包括型号、序号与保固条形码)。群晖公司产品是「准系统」产品,因此群晖公司不对其安装的硬盘或所有硬盘的兼容性提供任何的保固。
若产品未依照产品说明书内所或指明的方式安装或使用时,或产品已经群晖公司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修改或变更时,或者产品故障的原因系不可归责群晖公司时,群晖公司的有限保固责任将不适用之。
群晖公司对于其产品、内容物、本文件之使用或一切所附软件等各方面,尤其是其等之质量或为任何特定目的之效能表现,均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
群晖公司对于储存在群晖公司产品上的数据之安全性及不遗失性,不提供任何担保。群晖公司特此提醒,应定期备份您的数据。不管任何情况,群晖公司对使用者之任何损失不负担任何的责任,包括储存数据和利润的损失,或其它因使用或无法使用群晖公司产品而导致数据损失之偶然发生或间接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本有限保固责任提供您特定的法律权利;但您仍保有因您所处地区当地法令所赋予给你的权利 ( 因地而异 ) 。群晖公司就硬件的故障或瑕疵之担保,如本有限保固责任所述,仅限于维修或更换。对所有消费者,除本保固责任中已明示外,群晖公司不提供任何其它的担保与条件,无论是明示或默示,法定或其它的担保;就产品言,除明示规定外,其它包含但不限于任何针对其商业性或为特定目的之适用性之默示担保与条款,群晖公司均不提供担保。保固期满后,所有担保无论明示或默示均不再适用;但如特定管辖地区法律不允许排除特定默示担保、条款、或是对担保时间的限制时,本公司的担保责任仍依当地法令规定为准。您将本产品贩卖或是透过其它方式转移给第三人,本有限保固责任亦将因而终止。
同时,群晖公司对于超出本有限保固责任范围内之其它责任或其它 特殊的、间接的、因果,或是意外的损害,包含但不限于任何第三人因产品不适使用或因数据或软件遗失等缘由对你所提之请求等均不负责。 群晖公司不接受此产品保固范围内之修补以外的责任。群晖公司的责任范围以您为系争产品所支付的金额为限。这是群晖公司责任之最高总额。
群晖公司的产品并非设计给医学、救生,或维生相关系统使用。

争议之解决


为供本条款适用之目的,「争议」一词系指任何纷争、意见不一或因下列事由或与其相关而产生的请求 (i) 本使用条件的合意,其解释、或违约、终止、适用性或有效性; (ii) 相关群晖公司产品或是服务的订购、购买、运送、收受、或是使用;或是 (iii) 任何其它您与群晖公司间产生或相关的争议;「群晖公司」一词指群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群晖公司」或「群晖科技」 ) ,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董事,经理人员、受雇者、受益人、代理商、受让人、软硬件零件供货商,以及,或是任何提供购自群晖公司产品或服务之第三人;「您」一词指你、或是共同利害关系人,例如家庭成员或受益人。就美国的顾客,您和群晖公司同意,您与群晖公司间的任何争议,仅得以美国仲裁协会当时适用之商业进行仲裁最终解决之;但下列提供的其它办法除外。仲裁程序将由单一仲裁人进行之,且限于您与群晖公司间之争议。仲裁程序或其中任何一部份,均不得与其它仲裁合并为之,且不得以团体程序进行处理。仲裁程序应以书面的提出在 King County, Washington 举行,并依当事人之请求及仲裁人的决定经由电话、在线或本人亲自出席方式进行之。任何美国或非美国之仲裁或诉讼结果胜诉的一方得就其所有费用支出及合理律师费获得赔偿,包含任何由胜诉一方所缴交之仲裁费。任何仲裁程序所作成之决定及相关法院所作之判决,应有最终且具有拘束双方当事人之效力。您了解在没有本条款下,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包括以团体诉讼方式进行诉讼程序。但您明确认知您已放弃该诉讼权利,并同意以本条款所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对于美国之外的顾客,任何争议应按照中华民国仲裁法和相关施行条款,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仲裁程序应由三位中立仲裁人进行之。仲裁程序应于在华民国台湾台北举行,且仲裁程序应以英文进行之;但如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得以中文进行时之。仲裁之判断应为最终且具有拘束双方当事人之效力,并得于任何具有管辖权之法院执行之。

修改条款


群晖公司保留其得随时更新、修改其产品、其它产品、软件或相关文件之权利,并不需另行。群晖公司亦保留在不另通知的情况下修改、变更本文件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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