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
在校内行驶实施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优美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合肥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安徽新华学院校园综合治理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
2、禁止无牌照摩托车进入校园。
3、禁止无证人员驾驶摩托车进入校园。
4、禁止外单位人员骑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无牌无证摩托车在校内行驶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学校人口密集,生活区、教学区紧密相连,是交通安全防范的重点。
2、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车辆无强制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要负全部责任。
3、为了减少城市污染,美化城市环境,保障道路畅通,全国各大城市对摩托车的管控越来越严。2010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停
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在一环内通行。
4、摩托车行驶速度快,在行人间穿行,最容易酿成车祸。
5、校内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构造简单,没有对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发生意外首当其冲的就是人体伤害。
6、摩托车停放随意性比较大,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严重影响校园环境秩序。
三、校内摩托车的基本现状
1、我校师生员工摩托车总共有160辆。其中学校80辆,农行20辆、中专学校15辆、经营单位45辆。
2、我校学生所拥有的摩托车为50辆。
四、“禁摩行动”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31日。
一是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特别强调无牌无证摩托车在校内行驶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认清开展“禁摩行动”重大意义。
二是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辅导员要深入班级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对少数“想不通”的学生,要耐心说服。
三是将现有的摩托车及时处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摩托车带回家或者出售。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1日——6月30日。
一是保卫处要严格落实门卫检查制度,全面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是对校内的所有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封存。
三是所有经营单位,户,有证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集中停放在17#北边停车场。
四是商业街周边、店面前、沿途主次干道,一律不准停放摩托车和电瓶车。
五是对违反规定的车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评比阶段,2015年7月1日——5日。
保卫处将整个“禁摩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安徽新华学院
二〇一四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