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终端促销员管理制度
终端促销员管理制度
一、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或旷工,不准私自调换促销地点及休息时间。
2、要服从促销主管安排和工作调度,要及时、优质地完成分配任务,不准出现工作思想不集中、拖拉、懒散、闹意见等现象。
3、在促销场所,要礼貌待客、微笑服务,要遵守促销场所相关规定,不准损坏任何公物。
4、无论促销效果如何,都要微笑面对顾客,争取留下好印象,取得客人好感和喜悦。
5、上班时不准私自和朋友长时间聊天、打电话,不准串岗和擅离职守。
6、不准拿客人遗留物品,发现遗留物品应主动上交酒店/商超领导。
7、上班时不准翻阅
报,做与促销无关的事件。
二、 劳动时间
1、促销员除每月四个星期天调休日外,没有其它休息日,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两天提出请假申请,经过促销主管批准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连续两天或两天以上者,须提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申请。
2、病假须出示病假条和病历卡,并经促销主管批准生效,否则做旷工处理。除急诊外均要提前请假,不准电话请假和代请假。
3、根据工作需要,促销主管要适当调动促销员的工作场所。各地促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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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要根据促销酒店/商超市场发育程度,及时调换促销员开发薄弱酒店/商超市场,实行轮换促销。
三、 惩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者,公司发现一律扣20元/次,酒店/商超领导投诉一律扣30元/次。迟到、早退要以是否到达或离开工作地点为准。
2、不准让人代为请假或让电话留言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扣50元/次,连续三次予以开除。
3、对公司的例会和
会不及时参加,迟到、早退或旷工者,处罚同第一条和第二条。
4、每天未能按时报账和报促销礼品使用情况的,扣10元/次。
5、没有认真填写、及时上交酒店/商超销量日报
的,扣20元/次,虚报销量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
6、与促销主管顶撞,不服从安排或私自换班,扣20—200元/次,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开除等处罚。
7、不遵守酒店/商超规章制度,末配合酒店/商超做好对客人服务工作的,以及与客人和酒店/商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的,受酒店/商超领导投诉的,视情节轻重扣20—200元/次,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开除等处罚。
8、不允许兼职促销其它公司产品,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开除等处罚。
四、申诉制度
1、终端促销员对促销主管的管理
或工作态度有意见,可直接向上级主管经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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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销小姐书面申诉,应注明姓名,公司对所有申诉、举报均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挟嫌报复。
3、若利用申诉诽谤他人,经查实,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保密制度
未经批准,促销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公司的资料,不得将文件或资料交给无关或外来人员。保守公司内部秘密,做一名合格的古井促销员。否则公司有权给予扣除当月工资、罚没信用保证金和风险金以及辞退开除等经济或行政处罚。
六、离职制度
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5日申请。同意离职,并在三日内完成手续交接后方可离岗。不辞而别及手续不清者,没收信用保证金和每月风险金。
注,促销员特指品牌形象小姐,
市场发展部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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