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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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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精)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3年1月13日五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云教人〔2009〕59号)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教发[2009]96号)及...
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精)
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 (2013年1月13日五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云教人〔2009〕59号)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教发[2009]96号)及《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发[2009]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以”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绩效考评, 优酬优先”为,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要求教师做实事,树形象,讲效率,比贡献,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广大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劳动,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周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多劳多得,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引导并带动广大教职工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讲求实效,利于操作,简便易行。 二、考核范围、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经县教育局同意离校顶岗培训和顶岗作业人员)。 三、考核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书育人,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和其它工作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其它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学校等方面的实绩。 在考核中,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凡违反此 “三个不得”,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组织实施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武华(校长) 副组长:钟正伟(书记)、罗健(副校长)、李靖宇(副校长)、杨炎波(副校长) 成 员:李光映(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谢 芳(教务主任)、李 刚(总务主任) 周时伟(教科主任)、王万荣(政教主任)、罗杰(政教副主任)、李明波(政教副主任) 李凤存(工会副主席)、陈俊才(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光映 副主任:李 刚、焦新梅 组 员: 文红瑛(语文组长)、李莉(数学组长、李少娟(英语组长)、王 杰(物理组长)韩云燕(政史地组长)、罗正伟(音体美组长)、陶保林(后勤组长)、黄红英(生化组长)、罗正斌(电教组长) 教职工绩效考核由领导小组委托办公室按规定进行。 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1、对书记、副校长及以下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 2、按规定程序制定和报批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评定书记、副校长及以下全体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情况,按量化结果报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次。 五、考核时限、方法和程序 考核时限:每年9月至次年8月。 考核方法和程序: 根据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教职工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学校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意见,通过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或技能测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载体,尽可能全面地反映每一个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 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即:随时将教职工个人的工作情况,考勤情况,获奖或受处分情况,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情况等一一记录在个人绩效考核专用档案。 年终考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评,将自评结果形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含对照百分制量化表量化所得情况)提交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述职,同时进行互评。 (二)由教职工所在教研组对其进行初评,写出考核评语,明确提出考核分数和确定等级的初步意见后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三)在教研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核定教职工的综合得分,拟定考核等级,列表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每个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根据公示结果,由校长签署年度考核意见,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存入个人档案。 (六)考核结果(含每个职工按等次核算年度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花名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整理、汇总报县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存档。 (七)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返回学校并由单位会计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个人所得年度总和一次性报请县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学校考核结果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由考核小组在接到书面复核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意见,教职工如仍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复核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考核经费、考核标准、等级的确定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经费 学校从教育局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70%的资金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作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标准、等级的确定 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如下(考核时必须用百分制进行量化,先定量再定性): 1、合格等级标准(百分制量化得分在60分以上):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业绩较好。 2、不合格标准(百分制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 不能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或违反“三个不得”制度中的任何一条。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 (2)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履职天数的; (5)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教学、培训活动,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而较为严重地影响了本职工作的; (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7)有乱收费现象的有关责任人。 (二)考核结果的计算和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以教师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按百分进行制量化打分。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教育局拨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只发放教育局拨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已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从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2]教职工个人年度所得绩效工资= 个人所得基础性绩效工资工 + 七、考核细则: (附表) 八、其他具体事项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 2、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 3、其它岗位月津贴: (1)行政人员(年级组长靠行政计算):正常课时量以文件规定就低核算,其它非本职工作及行政值班每两小时1课时按超课时计算,多值多算。 (2)教研组长:每周1课时按超课时计算。 4、课时量标准:校长、书记:2节/周;工会主席、副校长:4节/周;处室主任:6节/周;处室副主任:7节/周;年级组长,团委副书记:8节/周,跨学科任课教师课时量就低计算。 5、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职工的个人的工作情况,考勤情况,获奖或受处分情况,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情况等逐月逐一记录在个人绩效考核专用档案,并按月公布。 6、年度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公示期7天,有意见要及时提出复核、申诉,由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复核、答复工作。 7、本《实施办法》由学校行政征集广大教职工意见起草并交教代会讨论通过,上报主管审核批准后执行。本《实施方案》试行一年,若情况发生变化,次年教代会再进行修改。 九、附件: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 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姓名: 考核时间: 自评分: 考核得分: 项目 因素 考核内容 自评分 考评分 职业 道德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终由教研组考核小组组织评价,学校领导小组确认),如果合格率达不到50%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上级机关处理过的, 将全额扣出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 作 量 工 作 量 及 出 勤 1、超课时发10元/节,负课时扣10元/节,学年全勤(无任何假的)发100元/人。     2、迟到、早退扣10元/次;缺席扣50元/节,缺席学期累计超过10节,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天按3节计算)         3、病假:①学年累计在10节内记假不扣奖励性绩效工资,11—30节内扣10元/节;②学年累计在31—100节内扣15元/节;③学年累计101节以上不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长期病休或特殊大病住院记假不扣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它每天按3节计算)         4、事假:①学年累计15节以内扣20元/节;②学年累计16—90节内扣25元/节;③学年累计91节以上不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扣出其它工资。(每天按3节计算)         以上各项以教务处和学校行政办公室统计为准,3、4项不包含国家法定假。         教 学 常 规 1、 备课认真,齐全。     2、 完成听课任务(10节/学期)。       3、 完成作业批改任务。       4、 每学年上一节公开课。       5、 每学年上交一篇论文(教学论文或德育论文)。       6、 学年开始有,结束有总结。       7、 违反学校规定提前下课或安排与教学无关活动。       8、 无严重教学事故。       (以上第一项完成不了每学期扣200元,第2至第8项出现扣50元每次)。                             宁洱镇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项目 因素 考核内容 自评分 考评分 工 作 成 效 教学竞赛 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说课竞赛、课件制作比赛、教学设计比赛等获奖的,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5分,参加教研组安排的公开课得5分,不参加得0分。     论文发表 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8分;市、县级得分5分。(以教育部门发表的刊物为准,不重复计算)       教学奖(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平 均 分 125班: 达满分的80%得30分;不达满分的80%得28分; 其它各班: A级:30分;B级:28分;C级:26分;D级:24分。       及 格 率 125班: 达100%得30分;不达100%得28分; 其它各班: A级:30分;B级:28分;C级:26分;D级:24分。       优 秀 率 125班: 达50%得30分;不达50%得28分; 其它各班: A级:30分;B级:28分;C级:26分;D级:24分。       体育教 师 以中考或学校组织统测的满分率为标准,满分率为100%,得90分,100%以下95%及以上得86分,95%以下90%及以上得82分,90%以下85%及以上得78分,85%以下得74分       其它教师 劳技、音乐、美术、书法、后勤人员,按学校要求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得 76 分。       备 注 1、上多个班、多个科目的,求平均数计算。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目中考或学年统考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只要其中一项达到乡镇第一,该年级学科任课教师加10分/人,计算机2014届中考学校优秀率达到乡镇第一加任课教师10分。 3、各学科及格率、优秀率为0的,一律以24分/项计算。 4、九年级各层次各学科中考各率若低于次一层次班级各率的,一律以24分/项计算。 5、分级说明:各年级以中考或学年末统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别分A、B、C、D四级,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各级以最高成绩为标准,在3分或3个百分点内A 级,然后再以余下部份的最高成绩为标准,在3分或3个百分点内B 级,以此类推,C级后余下部份全部定为D级。       班 主 任 1、学生人数工资(班级人数在45人及以下的50元/月,每超过1人在50元/月基础上加2元/月。 2、班级管理工资(100元/月,根据文明分扣分情况确定核发。文明分扣1分扣钱1元,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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