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一证一表不全不收房
三书一证一表”不全,你敢收房吗,
发表于 搜狐焦点网 郑州业主论坛 乾宏领秀空间论坛 2012-01-02 13:46:27
标签:领秀交房 三书一证一表 【顶楼】
2011年12月31日是乾宏.领秀空间与业主的“合定(
拟定)交房时间”,而广大业主在所谓的交房中心并没有看到交房所具备的“三书一证一表”,更不可思议的是交房不按照交房的正常程序,而是先让业主签字、交钱、领钥匙而后去验房~...试问,这样的验房还有意义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
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不行)。
其中,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住宅使用
》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三书一证一表”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如有缺少或重要项目不完备的,业主亦可拒绝签收,而后按实际交房时间及合同约定,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业主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此,收楼前一定要求开发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
在此,还请在乾宏.领秀空间买房的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签收~
切记~切记~~
交房
程序:
1、发展商在收房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及须准备的资料。
2、买家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3、楼房现场验收。发展商应首先出示: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 (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2)《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3)《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必须要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 (4)《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5)《住户验房交接表》
(6)《楼宇验收记录表》
(7)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提示】:
(1)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买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3)依原合同约定标准验楼。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5)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改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
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签署钥匙凭条。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认可。
4、办理入住手续
(1)换发票、缴交各项相关费用;
(2)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表格;
(3)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赠送品。
收房注意事项:
1.证件不齐不要接楼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发展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
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2.先签文件后验楼
上文所述的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已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针对这种陷阱,购房者在定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
3.大事化小
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整一整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不用写进验收文件里。 这其实又是商家的一个陷阱,将房屋的一些毛病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等故意说得无足轻重,让不明就里的你麻痹大意,又以“私人感情”动之以情,目的就是不将缺陷写进验楼文件里。如果轻信了他轻易收了楼,到时小问题极有可能因无人管而变成大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口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发展商交涉。
---领秀业主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