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

2017-09-27 39页 doc 68KB 13阅读

用户头像

is_833902

暂无简介

举报
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 * 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鉴定标准 standard for appraiser of safety of in-service tower cranes (征求意见稿) 1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2 基本内容及程序 3.3 鉴定评级标准 3.4 整机失效条件 3.5 子单元或构件失效条件 4 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1 机构检测的一般要求 4.2 起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3 变幅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4 回转机构...
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
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 * 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鉴定 standard for appraiser of safety of in-service tower cranes (征求意见稿) 1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2 基本内容及程序 3.3 鉴定评级标准 3.4 整机失效条件 3.5 子单元或构件失效条件 4 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1 机构检测的一般要求 4.2 起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3 变幅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4 回转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5 顶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6 大车行走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5 钢结构的解体检测 5.1 钢结构解体评定的一般要求 5.2 主要连接件的检测与评定 5.3 起重臂的检测与评定 5.4 平衡臂的检测评定 5.5 塔帽的检测与评定 5.6 过渡节的检测与评定 5.7 套架的检测与评定 5.8 上下回转支承架的检测与评定 5.9 驾驶室的检测与评定 5.10 塔身的检测与评定 5.11 底架的检测与评定 2 5.12 行走式塔机台车架的检测与评定 6 电气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6.1 电气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2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3 操纵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7 安装后整机检测 7.1 机构的一般检查 7.2 钢结构的一般检查 7.3 电气系统的一般检查 7.4 安全保护装置一般检查 7.5 钢丝绳的外观检查 7.6 现场连续作业试验 7.7 结构试验 8 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评估 8.1 构件或零件的安全性评估 8.2 钢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3 机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4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5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6 综合评定 8.7 检测鉴定报告 条文说明 3 1 总则 1.01 为比较合理的鉴定在用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状态,加强对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 术管理与合理使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的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的检测鉴定。 1.03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整体安全性鉴定的检查内容、检测及安全状态 评定方法,确定建筑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 1.04 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1.05 引用标准 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 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7807-1999《塔式起重机结构试验方法》 GB/T 5031-94《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 GB/T 17806-1999《塔式起重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GB 5972-200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 4162-91《锻轧钢棒超声波检验方法》 GB 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JB/T 6061-2007《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 GB/T 13752-92《塔式起重机规范》 GB 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 in-service tower cranes 依法生产合格出厂的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 2.1.2 构件适修性 repair-suitability of member 残缺或承载力不足的已有构件适于采取修复措施所应具备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 的总称。 2.1.3 鉴定单元 appraiser system 根据塔式起重机的构造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鉴定的系统,每一个系 统为一鉴定单元。如:钢结构、机构、电气系统。 2.1.4 子单元 sub-system 鉴定单元中可分的单元,一般按总成划分为若干个子单元即钢结构鉴定单元分为吊臂、 塔帽、塔身等;机构鉴定单元分为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等;电气系统鉴定单元分 为操纵系统、电气装置、安全保护装置。 2.1.5 构件、零件 member、part 子单元中可以进一步细分的基本鉴定单位,它可以是单件、组合件。 2.1.6 主要构件 dominant member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相关构件失效,并危及塔机的安全。 2.1.7 一般构件 common member 其自身失效不会导致主要构件失效的构件。 2.2 符号 a、b、c、d—— 子单元中的构件或零件的安全性等级; u uuu A、B、C、D —— 子单元或某些组成部分的安全性等级; u uuu A、B、C、D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au auauau A、B、C、D ——整机的安全性等级。 5 3 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机应进行整体检测鉴定: 1 出厂8年以上的塔机; 2 资料不齐全,无法考证出厂日期的塔机; 3 塔机事故以后及主要结构件重新加工修复后的塔机; 4 经过暴风或破坏性地震以后的塔机。 5 塔机的使用超过说明书规定的工作年限或循环次数。如果使用说明书未作工作年限 或循环次数的规定,则塔机使用超过1.25×105次工作循环后,需继续使用的。 3.1.2 从事塔式起重机鉴定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 3.1.3 首次申报鉴定之前,应根据本机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不做表 面漆),大修后自检,液压顶升机构,应请专业厂或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然后申报鉴定。首 次鉴定后,三年内再次鉴定不必全面大修。 3.1.4 解体检测不合格,不得安装。 3.1.5 首次鉴定后鉴定单位应对该塔机建立台帐,记录各次鉴定后塔机的概况及更换、补 焊的情况,供再次鉴定参考。再次鉴定不必按本标准第7条的要求做安装以后的检测。 3.2 基本内容及程序 3.2.1 内容及程序: 1 委托申请及受理 2 资料审查(查看说明书、合格证、备案牌、出厂及履历记录、故障记录、保养和修 理记录、事故记录、事故报告等) 3 综合观察(有无明显缺陷)制定检测鉴定; 4 分总成检测鉴定 5 提出整改意见 6 安装以后整机试验; 7 安全性分级; 8 综合评定; 9 鉴定报告。 6 3.3 鉴定评级标准 3.3.1 鉴定评级标准见表3.3.1。 表3.3.1 鉴定评级标准 层次 鉴定对象 等级 分级标准 处理要求 a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a级的要求,不可不采取措施直接使用 uu 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b 安全性略低于a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应简单维修、保养后使uu子单元中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用 一 的构件或 c零件 安全性不符合a级的要求,已影响整应进行彻底的维修或更uu 体承载或运行 换 d 安全性极不符合a级的要求,严重影必须更换 uu 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级的要求,不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AuA可不采取措施直接使用 u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应简单维修、保养后使安全性略低于AuB u子单元 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用 二 级的要求,已影响整应进行彻底的维修或更安全性不符合AuC u体承载或运行 换 级的要求,严重影安全性极不符合AuD必须子单元整体更换 u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级的要求,不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AauA可不采取措施直接使用 au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级的要求,尚不显应简单维修、保养后可安全性略低于AauB au著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使用 鉴定单元 三 级的要求,已影响应进行彻底的维修或局安全性不符合AauC au整体承载或运行 部更换 级的要求,严重安全性极不符合AauD鉴定单元必须更换 au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A级的要求,不A 可不采取措施直接使用 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安全性略低于A级的要求,尚不显著进行简单的维修、保养B 影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后可使用 四 安全性不符合A级的要求,已影响整应进行彻底的维修或更整机评级 C 体承载或运行 换 安全性极不符合A级的要求,严重影D 整机报废 响整体承载或运行 上表中a、A、A、A级的要求见本标准第8条。 u u au 3.4 整机失效的条件(整机D级) 7 3.4.1 长期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整机完全失效(无需解体逐个构件 进行检测): 1 对钢结构(吊臂、平衡臂、塔帽、过渡节、回转支承、套架、塔身各个子单元进行 安全状态评定,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的钢结构子单元失效或完全失效。 2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事故,使塔式起重机结构、机构受到严重损坏,被具有塔式起重 机鉴定资质的单位鉴定为已不具有适修性的。 3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时应报废。 3.5 子单元或构件失效的条件(D级或d级) uu 3.5.1 机构重要总成(子单元)有:起升机构、顶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大车行 走机构等。机构子单元失效的条件为(无需解体逐个构件进行检测): 1 机构在运转中有非正常偏摆、异响和非正常的振动现象,经确认发生耗损失效或退 化失效。 2 齿轮、轴及轴承等主要零件严重磨损、损坏发生耗损失效。 3.5.2 钢结构重要总成(子单元)有:起重臂、塔帽、平衡臂、顶升套架、驾驶室、塔身 和底盘(或台车)。钢结构子单元失效的条件为: 1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塑性变形,而且不能修复的应报废。 2 主要受力构件如塔身标准节、臂架构件等失去稳定性时应报废。 3.5.3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失效条件为: 1 安全保护装置(子单元D 级)包括各限位装置,失效条件为:失去灵敏性和可靠性,u 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 2 电气装置(子单元D级)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各元件老化、损坏、线路断路、u 短路、接头松动、脱落或接触不良。 3 电气控制箱、接线盒、开关盒(子单元D级)等严重损坏、变形、锈蚀不能继续使u 用。 8 4 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1 机构检测的一般要求 4.1.1 按3.5.1条判定的机构,如果不能直接判定报废,则需进一步进行检测与评定。 4.1.2 机构中主要零部件的更换宜采用原制造厂同型号的产品。 4.1.3 机构的评定以总体效果(起制动的平稳性、正反转的机械冲击性、噪声、振动、跳 动等)为主。 4.1.4 机构零部件的检查要求 各机构根据总成自身特点分为若干零部件(组成部件)进行评定。可不进行零件拆分。 4.2 起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2.1 起升机构分为: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滑轮、吊钩等部件。应检查起升 机构与塔机主体结构连接是否可靠。 4.2.2 电动机的检测评定:外壳完好,动力线接点接触良好,转动平稳,无异响,能正常 工作可评定为a级或b级,反之可根据情况评定为c级或d级。 uuuu4.2.3 制动器的检测评定 1 制动器零件的报废条件,按GB5144第5.5.3条判定。 2 如果有三个以上影响制动性能的零部件需报废,则应重新更换一台制动器。瞬时式 的制动器宜更换为非瞬时式。制动器或零部件更换以后,可根据其制动效果及工作平稳性评 定为a级或b级。 uu 4.2.4 减速器的检测评定:外壳完好,传动平稳,无异响,能胜任正常工作可评定为a级u 或b级,反之可根据情况评定为c级或d级。 uuu 4.2.5 卷筒和滑轮的检测评定 1 卷筒和滑轮的失效条件按GB5144第5.4.5条判定。 2 卷筒和滑轮更换以后,可根据情况评定为a级或b级。如果磨损量不到本标准第uu4.2.5条第1款规定的50%,可评定为b级,超过50%评定为c级。 uu 4.2.6 吊钩的检测评定 1 吊钩的失效条件按GB5144第5.3.2条判定。 2 吊钩上不得施焊。如果吊钩钩体上有焊点,应报废。钩体更换以后,根据销子及吊 钩装配结构的情况评定等级。如果吊钩仅仅是磨损,磨损量不到本标准第4.2.6条第1款规 9 定的50%,可评定为b级,超过50%评定为c级。 uu 4.3 变幅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3.1 变幅机构包括: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滑轮、变幅小车等。应检查变幅 机构与塔机主体结构连接是否可靠。 4.3.2 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滑轮的检测评定按本标准4.2.2~4.2.5的规定评定。变幅机构必须安装制动器。 4.3.3 变幅小车上,双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应可靠。 4.3.4 变幅小车的每一副车轮,均应设置断轴保护装置。断轴保护装置应可靠,焊缝应通 过10倍放大镜检查。 4.3.5 变幅小车车轮组成的平面,其平面度的检测评定应按GB/T9462第4.4.10条第3 款的规定执行。 4.3.6 小车变幅车轮的检测评定 1 车轮的失效条件应按GB5144第5.6.3条判定。 2 小车变幅车轮更换以后,可根据情况评定为a 级或b级。如果磨损量达不到本标准uu4.3.6条第1款规定的50%,评定为b级,超过50%评定为c级。 uu 4.4 回转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4.1 回转机构包括: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大齿圈和小齿轮。回转机构与塔机主体 结构连接应可靠。 4.4.2 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的检测评定按本标准第4.2.2~4.2.5条进行。回转机构应安装制动器。 4.4.3 大小齿轮的检测与评定 齿轮的失效条件: 1 齿轮有一牙齿轮断裂或破碎,其长度超过原齿宽方向的1/3; 2 齿轮轮毂破裂; 3 齿轮咬合或表面有剥落现象; 4 齿轮分度圆齿厚的磨损量已影响正常的啮合关系(测量或目测)。 4.4.4 大齿圈或小齿轮更换以后,可根据情况评定为a 级或b级。磨损量不影响正常使用,uu 可评定为b级,磨损量达到影响啮合关系时评定为c级。 uu 4.5 顶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5.1 液压顶升机构包括油缸、液压站、液压胶管等。 10 1 外观检查:顶升油缸缸体表面腐蚀程度检查;面板、底板、罩壳锈蚀程度检查; 活塞杆镀铬层应无剥落或锈蚀;缸头、杆头应无裂纹,耳孔应无损坏;管件、液压站及液压 锁的连接应可靠、无渗漏。 2 液压油的检查:油液变成灰黑色(含杂质或氧化)、乳白色(含水)、变稠(粘温性 变差),均不合格。 4.6 大车行走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6.1 大车行走机构的驱动装置,分别由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行走轮组成。 4.6.2 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的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4.2.2~4.2.4条的规定,行走轮应参照本标准第4.3.6条的规定。 11 5 钢结构的解体检测与评定 5.1 钢结构解体评定的一般要求 5.1.1 按本标准3.5.2条判定的钢结构,若不能直接判定报废,则需进一步进行解体检测。 5.1.2 塔机钢结构的焊缝根据重要程度分为重要焊缝和一般焊缝。重要焊缝包括钢结构构 件或子单元两端的接头焊缝或连接件与主弦杆焊接的焊缝;一般焊缝为构件或子单元中腹杆 与主弦杆连接的焊缝或一些辅助结构的焊缝。重要焊缝及周围打磨大约100?宽地带应进行无损探伤, 一般焊缝用10倍放大镜检查。 5.1.3 钢结构分部件检测完成后根据检测的情况按本标准第8条评定等级。 5.1.4 解体检测要求: 1 钢结构分总成(子单元)或构件解体,凡是铰接、螺栓连接处都应拆开。应从结构 构造的合理性方面着手检测。 2 塔机钢结构重要焊缝无损检测时,发现超标(超过?级焊缝要求)裂纹,应根据受 力及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再次产生裂纹的构 件应予报废。 3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 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到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4 各结构件应进行变形检测:主肢直线度不大于L/1000 ,结构件节间弦杆的直线度不大于L/750 (L 为所测杆件长度)。 5 钢结构各构件或子单元,检测时选择三个截面(两端、中部各一个截面),用测厚 仪分别测量三个截面的各主弦杆、腹杆的壁厚及规格。在每根杆上下左右各测一点,并记录。 根据测量值确定腐蚀情况。并除掉锈斑,检查锈蚀深度。 5.2 主要连接件的检测与评定 5.2.1 螺栓、螺母的技术评定(检测结果纳入相应子单元评级) 1 螺栓的螺纹有倒牙、乱扣现象应视为失效; 2 严重锈蚀或螺杆弯曲变形的螺栓应视为失效螺栓; 3 所有螺栓禁止采取粘结、焊接等手段修复后再用。 4 重要受力部位连接螺栓的技术要求; 1)塔身标准节接头连接螺栓、底架连接螺栓、起重臂连接螺栓、平衡臂连接螺栓、必 须逐一经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这些螺栓若需要重新购置,宜与原厂联系购买。 12 2)其余螺栓,必须逐一检查,确认无裂纹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应更换。 5.2.2 铰连接销轴的技术评定(检测结果纳入相应子单元评级) 1 铰销轴表面锈蚀或有锈蚀麻点为失效; 2 铰销轴有裂纹或弯曲变形者,为失效; 3 塔机出厂后因某种原因需要重新添置铰连接销轴,应首选原厂产品。 5.3 起重臂的检测与评定 5.3.1 吊臂各节上下弦杆铰接接头与主弦杆焊接的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按一般焊缝 检查。吊臂各节水平桁架主弦杆接头连接叉,必须进行无损探伤。 5.3.2 正三角形水平吊臂下弦杆与变幅车轮接触表面出现凹凸不平或磨损量达到原厚度的 20%以上,下弦杆必须按失效处理。如果磨损量在10%~20%,需继续使用,该塔机的使用性 能应降低到60%~80% 。 5.3.3 水平吊臂下弦接头轴端挡板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并检查挡板是否能有效约束连接 销向内的窜动,下弦连接销孔是否变形等。若发现挡板有用螺栓固定的现象,必须整改成可 靠的固定方式。 5.3.4 起重臂拉杆检查: 1 拉杆两端母体与连接板的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 2 拉杆接头连接销、连接孔周围应进行无损探伤。 5.4 平衡臂的检测与评定 5.4.1 平衡臂臂根铰点焊缝、每节接头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按一般焊缝检查; 5.4.2 平衡臂支承拉杆(索)的检查: 1 拉杆母体与连接板的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 2 拉杆接头连接销、连接孔应无异常; 3 对于可移动的配重小车及轨道可参照本标准变幅小车及轨道的评定方法进行。 4 平衡重块,应无裂缝及缺损。 5.5 塔帽的检测与评定 5.5.1 塔帽顶部加强板与主肢的连接焊缝、塔帽根部与连接耳板的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 其余焊缝按一般焊缝检测;钢管型主肢顶部封头应良好,主肢内不能进水。 5.5.2 塔帽顶部与吊臂、平衡臂支承拉杆的连接孔、连接销应无异常。 5.5.3 塔帽根部各连接孔、连接销应无异常 13 5.6 过渡节的检测与评定 5.6.1 过渡节上下连接接头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 5.6.2 与司机室连接的耳板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 5.6.3 两端接头、司机室挂耳、起重臂根铰点、平衡臂根铰点连接孔、连接销应无异常。 5.7 套架的检测评定 5.7.1 上下顶升横梁与套架主弦杆连接的焊缝、上顶升横梁与油缸上铰点耳板的连接焊缝、 下顶升横梁与油缸活塞杆铰点耳板的连接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按一般焊缝检测。 5.7.2 套架上平面与下回转支承架连接的接头销子或螺栓、销孔或法兰盘应无异常。 5.8 上下回转支承架的检测与评定 5.8.1 回转支承架与上下结构的连接接头焊缝、上下盖板与侧板连接的焊缝、下回转支承 外支腿与侧板连接的焊缝,均按重要焊缝检测。 5.8.2 回转支承内外圈螺栓逐一检查,发现问题更换整圈螺栓。 5.9 驾驶室的检测与评定 5.9.1 驾驶室与塔机钢结构连接的耳板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按一般焊缝检测。 5.9.2 耳板连接孔、连接件应无异常; 5.9.3 驾驶室内操作台手柄指示标志应清晰。 5.10 塔身的检测与评定 5.10.1 塔身子单元包括标准节、基础节、附着框。各节标准节、基础节两端接头螺栓套焊 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按一般焊缝检测。 5.10.2 管状标准节、基础节主弦杆两端的封头应有效密封。主弦杆内应无积水。 5.10.3 发现标准节弦杆、腹杆接料,该节报废。 5.11 底架的检测评定 5.11.1 在同一个平面上的四个法兰盘的平面度偏差不应小于相互距离的1/1000。 5.11.2 法兰盘与底架架体连接的焊缝及所有焊缝均按重要焊缝处理。 5.12 行走式塔机台车架的检测与评定 5.12.1 台车架接头焊缝按重要焊缝检测,其余焊缝按一般焊缝检查。 5.12.2 箱形台车架及箱形支腿应无积水现象。 5.12.3 支腿纵横向跨距的允许偏差不大于其公称值的1% 。 14 6 电气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6.1 电气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1.1 电气保护的设置应符合GB5144第8.3.1条的规定。 6.1.2 损坏的或接触不良的电气开关、控制器、接触器、照明等元器件应更换。 6.1.3 主电缆有破损、老化等缺陷,电线、电缆使用达五年以上,均应全部更换; 6.1.4 电缆、电线、接触器等接头螺钉、螺栓应无松动和脱落。 6.1.5 集电器 1 电刷和滑环的要求应符合GB5144-2006中第8.7.1条和第8.7.2条的规定。 2 电刷明显磨损后应当更换,电刷架如有变形、锈蚀、损伤,应更换。接头螺钉、螺 栓应无松动和脱落。 3 滑环磨损后,允许车削加工,但不得小于原设计直径的95% 。 6.2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2.1 安全保护装置的保护种类至少应满足GB5144第6条的要求; 6.2.2 各行程限位开关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当开关脱离接触时,应能自动复位; 6.2.3 检查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与相应结构的连接点是否可 靠,测力环本身不应有影响安全的缺陷; 6.2.4 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应可靠。 6.3 操纵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6.3.1 操纵系统是否符合GB5144第7条的要求。 6.3.2 操纵机构应满足GB/T9462第4.4.12条第2款的规定。 15 7 安装后整机检测 7.1 机构的一般检查 7.1.1 机构总成不得缺件,各连接件、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 7.1.2 各部件需润滑处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油道畅通,各部油嘴、油杯装配齐全。 7.1.3 传动机构各总成起制动和运转时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和异响,各密封处不得渗 油、漏油。 7.2 钢结构的一般检查 7.2.1 表面宏观检查构件及焊缝有无裂纹。 7.2.2 各总成结构件轴心线直线度应小于L/1000 。 7.2.3 各总成结构件节间弦杆的轴心线直线度应小于L/750 。 7.2.4 各走台、栏杆等维护结构应无缺损,安全可靠。 7.3 电气系统的一般检查 7.3.1 开关动作应无异常,电气元、器件外观应无破损。 7.3.2 检查电气系统工作时有无异声、异味等不正常现象。 7.3.3 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GB5144第8.1.7条的规定。 7.4 安全保护装置的一般检查 7.4.1 安全保护装置外观应无明显的变形或磨损、松动等情况。 7.4.2 保护装置触头的动作位置应恰当、正常。 7.5 钢丝绳的外观检查 7.5.1 钢丝绳外观应无不良缺陷,固定应牢固。 7.6 现场连续作业试验 7.6.1 现场连续作业试验按GB/T9462第5.8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6.2 对于轨道式运行的塔机,连续作业试验还应包括整机往返运行10m以上距离。 7.6.3 试验后检查各部件,不应有损坏及异常现象。 7.6.4 检查油池温升,齿轮减速器温升?35?,涡轮蜗杆减速器温升?60?。 7.7 结构试验 7.7.1 在塔身承受弯矩最大的截面上布置应变片测点,测试出自重产生的应力、额定载荷 产生的最大应力和与之相应的另一个极值。 16 7.7.2 剩余寿命估算 用测出的自重应力和载荷应力叠加出测点的最大应力幅σ和与之对应的σ。以此maxmin σ作为疲劳许用应力值,根据GB/T13752规范中相关的和表格,可估算出该塔机的参max 考寿命和参考剩余寿命。 7.7.3 在额定载荷作用下,测定起重臂根部水平变位。起重臂根部水平变位应符合GB/T 17807第5条的要求。 17 8 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评估 8.1 构件或零件的安全性评估 8.1.1 构件或零件的安全状态评定等级见表8.1.1。 表8.1.1 构件的评定等级 检查项目 a级或b级 c级 d级 uuuu 1、构件多处产生塑性变1、连接方式可靠,构造正确,工 1、 构造方式有一定缺陷,形; 连接构造 作无异常,或仅有局部表面缺陷; 局部存在构造隐患; 2、裂纹无法修复或修复2、探伤或检查未发现失效性裂纹; 2、检测时发现局部有裂纹。 无意义。 局部有塑性变形。变形 构件整体变形或失稳,无明显变形或变形量在规范允许变形 量高于规范要求值的10%变形量超过相关规范值的范围内。 以内。 的10%以上。 有50%以上锈蚀,锈蚀深度大多数锈蚀,锈蚀深度大锈蚀 有少量锈蚀,锈蚀深度 达到原厚度的8%~10% 于原厚度的10% 无明显磨损或磨损量小于原厚度有明显磨损磨损量达到原严重磨损或磨损量超过磨损 的8% 厚度的8%~10% 10% 8.2 钢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2.1 钢结构的安全状态评定等级见表8.2.1。 表8.2.1 钢结构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子单元 A级 B级 C级 D级 uuuu(总成) 起重臂 1、该子单元的2/31、 该子单元的2/31、 该子单元的2/3级,1/31、该子单元的2/3塔帽 以上构件为cu以上构件为a级,1/3u级,以上构件为b以下构件为bu级; 以上构件为d级,uu以下构件为b级; u1/3以下构件为a平衡臂 2、该子单元构造方1/3以下构件为cuu2、该子单元构造方级; 式有一定缺陷,局部级; 式正确,工作无异过渡节 2、该子单元构造方存在构造隐患; 2、该子单元失去稳常,或仅有局部表面式正确,工作无异 定性; 缺陷。 司机室 常,或仅有局部表面 缺陷。 回转支承架 以上缺陷经过维修、 顶升套架 该子单元可以不经更换后可继续使用。以上缺陷若不具有该子单元经过简单过整改即可继续使若更换主要构件应塔身 适修性,应报废。 整改即可继续使用。 用。 做结构试验。 底架(或台车) 18 8.3 机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3.1 机构的安全状态评定等级见表8.3.1。 表8.3.1 机构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子单元(总成) A级B级 C级 D级 uuuu 起升机构 1 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响及异 1、有不正常的异响、振动,1、机构有严重的异响、常振动、摆动; 可修复; 振动,修复困难。 2 机构内各零部件无损坏,磨变幅机构 2、零件有局部损坏,或磨2、多处零部件损坏。不损、锈蚀程度在允许范围之内。 损超过标准要求,但能方便 方便更换。 的更换局部零件; 回转机构 该机构减速器仅需更换油池机 油即可继续使用。顶升机构仅需 以上缺陷不具有适修性,顶升机构 更换液压油即可继续使用。如果以上缺陷经过维修、局部更不应继续使用。若继续使能按原性能使用应定为A级; 换零部件、整改后可继续使u用必须整个机构更换。 用。 原性能降低10%以内,定为B行走机构 u 级。 8.4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4.1 电气系统安全状态评定等级见表8.4.1。 表8.4.1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子单元(总成) A级或B级 C级 D级 uuuu 1 开关动作无异常,布线整1 电器箱内布线整齐,各接1 电器箱接线混乱,原电气装置 齐; 头触点完好; 件老化,箱体锈蚀深度超2 电气保护装置不齐全,能2 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过原厚度的10% 。 方便的维修、补充、更换局部3 电器箱防腐完好,主电路2 电器保护装置不齐元件; 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全。 3 维修后主电路和控制电路能达到?0.5MΩ。电缆完好。 3 三个以上安全保护装的对地绝缘电阻能达到?4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安全保护装置 置缺失或不起作用。 0.5MΩ。 可靠。 4 操纵系统定位不准4 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能5 操纵系统操纵定位准确,确,标志不清。 补充齐全。 标志牢固、可靠,字迹清晰、 5 操纵系统操纵定位准确,醒目,操作灵活、可靠; 标志不牢固,字迹不清楚。需 重新标示清楚; 该系统不用经过任何整改就 操纵系统 能继续使用,应定为A以上缺陷若不具有适修级;u以上缺陷经过维修、局部更性,应报废。若需继续使该电气系统经过整改就可继换、补充元器件,整改后可继用必须整个部件更换。 续使用,应定为B级。 u续使用。 8.5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5.1 鉴定单元安全状态评定等级见表8.5.1。 表8.5.1 鉴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鉴定单元 A级 B级 C级 D级 auauauau 各子单元级别均子单元中有一个最有一个以上的子单级、B子单元级别为Auu钢结构 为A级 级 元为D级 低的级别为C级 uuu 各子单元级别均子单元中有一个最有一个以上的子单级、B子单元级别为Auu机构 为A级 级 元为D级 低的级别为C级 uuu 各子单元级别均子单元中有一个最有一个以上的子单级、B子单元级别为Auu电气系统 为A级 级 元为D级 低的级别为C级 uuu 19 8.6 综合评定 8.6.1 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检测评估,应分别评定钢结构承载能力、机构状况、电气系统 的完好程度三个方面的等级,再结合结构试验的变形情况及剩余寿命的估算,综合评定塔机 安全性能的等级。见表8.6.1。 表8.6.1 在用塔式起重机总体安全性能等级的综合评定 等级 分级标准 使用要求 1、钢结构鉴定单元为A级,机构、电气系统鉴ua 定单元不低于B级; uaA级 可按原性能的90%~100%使用。 2、额定载荷作用下,臂根铰点位移量在标准允许 范围内。 3、未超过额定载荷估算的疲劳寿命。 1、 钢结构鉴定单元不低于B级,机构、电气系ua 统鉴定单元不低于C级 uaB级 可按原性能的80%~90%使用。 2、 额定载荷作用下,臂根铰点位移量在标准允许 范围内。 3、 未超过80%的额定载荷估算的疲劳寿命。 1、钢结构鉴定单元为C级,机构、电气系统为ua D级 uaC级 可降低独立高度,按原性能的60%~80%使用。 2、额定载荷作用下,臂根铰点位移量超过标准允 许范围。 3、未超过60%的额定载荷估算的疲劳寿命 D级 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 钢结构鉴定单元为D级 ua 8.7 检测鉴定报告 8.7.1 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塔机的品种、规格型号; 2 塔机的制造单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 3 塔机产权单位; 4 塔机整体情况概述; 5 钢结构的检测情况; 6 机构的检测情况; 7 电气系统的检测情况; 8 结构应力及刚度的检测情况; 9 安全等级的评定; 10 鉴定后的使用性能表; 11 结论及建议。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和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的规定(或要求)”。 21 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鉴定标准 standard for appraiser of safety of in-service tower cranes 22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2 基本内容及程序 3.3 鉴定评级标准 3.4 整机失效条件 3.5 子单元或构件失效条件 4 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1 机构检测的一般要求 4.2 起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3 变幅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4 回转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5 顶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6 大车行走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5 钢结构的解体检测 5.1 钢结构解体评定的一般要求 5.2 主要连接件的检测与评定 5.3 起重臂的检测与评定 5.4 平衡臂的检测评定 5.5 塔帽的检测与评定 5.6 过渡节的检测与评定 5.7 套架的检测与评定 5.8 上下回转支承架的检测与评定 5.9 驾驶室的检测与评定 5.10 塔身的检测与评定 5.11 底架的检测与评定 5.12 行走式塔机台车架的检测与评定 23 6 电气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6.1 电气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2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3 操纵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7 安装后整机检测 7.1 机构的一般检查 7.2 钢结构的一般检查 7.3 电气系统的一般检查 7.4 安全保护装置一般检查 7.5 钢丝绳的外观检查 7.6 现场连续作业试验 7.7 结构试验 8 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评估 8.1 构件或零件的安全性评估 8.2 钢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3 机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4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5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6 综合评定 8.7 检测鉴定报告 24 1 总则 1.01 由于建设速度的加快,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状态(载荷谱)跟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 变化,塔机的满载率不断提高(满载率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载荷的满载率,另一方面是 使用时间的满载率即频繁程度),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在用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有必 要制定塔式起重机在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评估方法、规则,在调查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基 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1.03 由于塔机结构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工作级别与塔机使用寿命的计算,在行业中是一 个未解决的难题。塔机规格多,制造厂的工艺水平,材料性能,制造质量差别很大。而材料 性能、部件制造工艺过程、设计方法的优劣、使用环境条件等,都会影响到产品的疲劳寿命。 因此,本标准根据单台塔式起重机机各个部分检测中发现的裂纹及其他缺陷或疲劳破坏征 兆,结合制造厂的制造质量、当前的应力状况、实际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综合评定。 25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塔式起重机是特殊的起重设备,需要定期维护,使用过程中随着起重循环次数的增 加,钢结构、机构、电气系统会逐步出现不同程度的缺陷,随着缺陷的增大,危险性会增大。 为保障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必须在塔机有可能出现征兆时进行全面的检测鉴定: 1 根据编制组积累的塔机检测鉴定实际经验,一般使用8年以上的塔机确实会出现影 响整机安全使用的缺陷,因此本标准将需要全面检测鉴定的时间确定为出厂8年以上。 2 现在有较多的塔机几易其主或管理不善,资料丢失,无法考证其出厂日期,为防止 出现塔机超期服役造成事故,必须对无法考证出厂日期的塔机应进行全面检测鉴定。 3 为验证塔机事故以后的修复效果,应根据情况进行适当项目的鉴定。 4 经过暴风或破坏性的地震,都有可能造成塔机结构、机构的损坏,因此应进行鉴定。 5 该条依据GB5144第4.7.4条。 3.1.2 在用塔式起重机的鉴定比一般的使用安全性能计检测更需要较高的具有专业素质, 因此应设置一定的门槛。 3.1.3 现在使用的建筑塔式重机,最主要的拥有者是专业租赁单位,这些单位一般都具有 对塔机进行解体、维修的能力。塔机的钢结构、机构、电气零部件均可通过维修恢复其性能, 因此先维修后鉴定是合理的。 3.1.4 解体检测钢结构鉴定单元评定为 D级,必须报废。 au 3.1.5 塔机第一次鉴定后,鉴定单位应建立台帐。对鉴定评定为A级的塔机,正常情况下第二次鉴定与前一次鉴定可间隔两年。B级、C级应每年进行一次鉴定。 3.2 基本内容及程序 3.2.1 检测评估的工作程序是一种常规的鉴定工作程序,执行时可根据塔机的实际情况进 行具体安排。 不一定按条文中规定的程序依次展开。工作内容的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2 对于说明书、合格证、履历表、使用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完善的,可核查出厂日期 及使用的记录等与实际塔机是否相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如果机构没有不 正常的异响及不正常的摆动,可以不用拆卸检测)。 2 对于说明书、合格证、履历表、使用维修记录等资料不齐全的,根据塔机各机构的 出厂日期可考证塔机的出厂日期,根据出厂日期及生产厂的制作质量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 26 无法考证出厂日期的必须从构件开始检测鉴定。 3 综合观察: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状态评估是一个全面的综合评估,也可以针对灾害后 或事故后出现损坏的构件、部件进行局部评估。检测评估主要针对重要构件(如钢结构及连 接件)裂纹、腐蚀、变形等进行。 8 综合评定:编制组根据塔机鉴定的经验及塔机使用状态调查的成果分析、比较与总 结,考虑到塔机钢结构、机构、电气系统这三个方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将塔机的鉴定 按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立项进行各自评级,然后再按一定的规则加以综合评定等级。 3.3 鉴定评级标准 3.3.1 根据塔机检测鉴定的实践经验,塔机鉴定时分级的档数宜适中,不宜过多或过少, 本标准采用的鉴定的分级方法,是将塔机划分为构件(含连接),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 次,每个层次四个等级。然后根据每一层次各检查项目的检查评定结果结合剩余寿命的估算, 最后确定塔机整机的安全性等级。对于综合观察后无大缺陷的塔机,有些子单元不必细分为 构件,例如,机构、电气、单件的钢结构子单元。允许直接从第二个层次开始检测鉴定。 3.4 整机失效的条件(整机D级) 3.4.1 对于有些能直接能看出子单元变形及缺陷的塔机(如事故后的塔机),三个以上的钢 结构子单元失效即可直接判定为整机失效(整机D级)。可以不经过解体检测逐级评定这个 过程。 3.5 子单元或构件失效的条件(D级或d级) uu 3.5.1~3.5.3 塔机中的子单元或构件如果通过观察或简单的测试就能判定其失效,可不进 行解体检测直接按本条的条件判定该子单元为Du 级。 4 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1 机构检测的一般要求 4.1.2 现在市场上机械零件部件良莠不齐,为保障机构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及使用性能, 根据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166号的精神,规定需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宜采用原制造厂同型号的 产品。易损件除外。 4.1.4 零部件的检查:对于开式传动、齿轮箱传动,可直接测量齿轮的磨损情况判定,不 必完全分解,能观测到输入轴、输出轴及对应齿轮就可以了。对于低价值的机构,分解成电 机、减速器、制动器、联轴器等等即可,进行外观、轴颈、噪音、跳动检查就可以了。 4.2 起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27 4.2.3 制动器的检测评定 2 个别旧塔机的起升机构采用的是电磁铁式的制动器,这种制动器冲击较大,且不可 靠。如果塔机继续使用应更换成液力推杆制动器。更换以后应做试验确保制动可靠。 4.2.6 吊钩的检测评定 2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中塔机吊钩的防脱装置很容易损坏,很多塔机使用单位人员就在 吊钩钩体上焊接螺帽,插入钢筋充当吊钩的防脱装置。这种情况很危险,容易造成吊钩的脆 性断裂,必须制止在吊钩上施焊的行为。 4.3 变幅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3.2 该条依据GB5144第5.5.1条的规定。有的旧塔机变幅机构未设置制动器,如果塔机 需继续使用应安装上制动器。 4.3.3 该条依据GB5144第6.4条的规定。有的旧塔机变幅小车上无断绳保护装置或只在一 个方向安装了断绳保护装置,如果塔机需继续使用应添加,并保证有两副断绳保护装置。 4.3.4 该条依据GB5144第6.5条的规定。对小车断轴起保护作用,有部分旧塔机未设置断 轴保护装置,如果塔机需继续使用应添加。 4.3.5 该条依据GB/T9462第4.4.10.3条。该条主要控制变幅小车车轮的抬腿,保证四个 车轮基本上在一个平面上,四个车轮基本上能平均承载。 4.3.6 小车变幅车轮的检测评定 1 该条依据GB5144第5.6.3条。该条也可用于大车行走车轮的鉴定。 4.4 回转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4.2 该条依据GB5144第5.5.1条。有部分旧塔机回转机构未设置制动器,如果塔机需继 续使用应补充安装制动器。 4.4.3 大齿圈和回转机构出轴的小齿轮的啮合情况可以通过抹红丹的方法来检查。从经验 来说,一般塔机大齿圈与小齿轮的啮合都是良好的。 4.5 顶升机构的检测与评定 4.5.1 对于检测后的顶升机构,尽量不分解。进行外观及液压油检查即可。 2 关于液压油,新的系统一般清洁度达到NAS-10级,一般不应低于12级,但很多都达不到。因此要求委托方在鉴定之前应对液压油进行一次更换。液压油的油样抽取和液压油 的固体污染颗粒计数按JG/T69、JG/T70的规定进行。液压系统中液压油的固体颗粒污染等 级按GB/T14039的规定分级。 28 5 钢结构的解体检测与评定 5.1 钢结构解体评定的一般要求 5.1.1 不能通过观察或简单检测直接判定失效的子单元,应解体进行详细检测。检测中除 遵循各总成或构件的特定要求外,还应遵循一般要求。 5.1.2 将焊缝分为重要焊缝和一般焊缝,便于集中力量对关键焊缝进行详细检测。 5.1.4 解体检测要求: 1 在钢结构的检测中,结构件合理的结构构造与正确的连接方式始终是结构可靠传力 的最重要的保证。因此在进行钢结构鉴定时必须首先检查有无结构构造不当或连接欠妥的情 况。 2 前一次鉴定补焊的地方,再次鉴定时发现该处再次裂纹,必须报废,不能再次补焊。 3 该条依据GB5144第4.7.1条。钢结构检测时发现构件的面漆成片脱落且有麻面状点 蚀透出底层时,往往是该构件的使用功能已遭损害的征兆。这种情况由三种原因之一造成: 一是使用环境比较恶劣;二是漆层老化;三是原制作时表面处理质量低劣,使油漆失去保护 作用。但不论出自哪个原因,可以预计其锈蚀程度将在不长时间内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因此, 可以以面漆脱落和点蚀发展程度为标志来划分b 、c的界限。 uu 5.2 主要连接件的检测与评定 5.2.1 对于塔身标准节连接用的高强螺栓,原则上宜3年进行一次更换。 5.3 起重臂的检测与评定 5.3.3 小车变幅的塔机起重臂子单元重点应检查各节接头。根据GB5144第4.2.2.3条,“自升式起重机的小车变幅起重臂,其下弦杆连接销轴不宜采用螺栓固定挡板的形式。”有部分 旧塔机是采用的螺栓固定轴端挡板,鉴定单位应督促委托单位整改。 5.4 平衡臂的检测与评定 5.4.1 平衡臂臂根饺点耳板与平衡臂主肢连接的对接焊缝,很容易出现裂缝,但将焊缝余 高打磨后有可能裂纹消失,这种情况尽可能补焊,并观察有无继续发展。 5.8 上下回转支承架的检测与评定 5.8 下回转支承架与套架连接的外伸梁根部焊缝在塔身顶升作业时承受大的弯矩作用,容 易出现裂纹。该处一般设计为溶透角焊缝,应按重要焊缝检测。 5.10 塔身的检测与评定 5.10.3 旧塔机中部分塔身标准节弦杆、腹杆有焊接接料的现象,根据GB/T 9462第4.3.5 29 条“承受交变载荷(应力循环特性χ<0)和主要承受压弯载荷的结构件,不许接料。”的规 定,鉴定时发现塔身标准节弦杆及腹杆接料的情况,该节应报废。 5.11 底架的检测评定 5.11.1 该条参照GB/T 9462第4.4.11.2条制定。主要考核底架的翘曲变形。 5.11.2 塔机底架多为工字钢焊接框架,底架与塔身基础节一般采用法兰盘加高强螺栓连 接。底架法兰盘的背面通过角焊缝与底架工字钢翼缘板两边沿焊接,由于底架所处环境较差 (有时泡在水中)角焊缝容易腐蚀且不易观察,该焊缝腐蚀及裂开导致的塔机整机倾覆事故 时有发生,因此,鉴定时检查法兰盘背面角焊缝是重点。 30 6 电气系统的检测与评定 6.1 电气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1.2~6.1.4 电气系统一般使用八年后都有一定的问题,一般都应重新布线或更换电气 箱。 6.2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与评定 6.2.1 有部分旧塔机无回转限制器、无重量限制器,如果塔机继续使用,应配齐安全装置。 31 7 安装后整机检测 7.6 现场连续作业试验 7.6.4 该款依据GB/T9462附录B。 7.7 结构试验 7.7.1 ~7.7.2 结构试验的目的是测出该塔机使用应力的大小,按《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3752(以下称“规范”)反推塔机寿命。具体方法是: 根据结构试验结果,取塔身根部最大应力值σmax及与之相应的另一个极值σmin,按规范中(47)式计算出疲劳应力循环特性值χ,根据塔身材料牌号,查表28查出疲劳许用应力计算公式。将循环特性值及测出的塔身根部最大应力值作为该机疲劳许用应力值代入查 出的疲劳许用应力计算公式,可解得[σ]([σ]为疲劳应力循环特性值?=-1时的疲劳许-1-1 用应力基本值。)。又由测点的构造查应力集中等级表B1可查出其应力集中等级,根据应力 集中等级及解出的疲劳许用应力基本值从规范表B2中查到 [σ]。又据材料牌号可在规范-1 表B2中查出该塔机的结构工作级别B,另根据此塔机的工作情况由规范表16中查出应力状i 态为S,再由结构工作级别B和应力状态S从规范表17中确定该塔机应力循环等级为N ,i iii 由此从规范表15中查出此塔机总的应力循环次数。通过调查统计得出塔机的实际年平均循 环次数,从而算出塔机总寿命。 32 8 塔式起重机安全状态评估 8.1 构件或零件的安全性评估 8.1.1 在塔机的安全事故中,由于构造与连接不当或连接工艺不当而引起的各种破坏(如 失稳以及过度应力集中、次应力造成的破坏等)占有相当比例。这是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构 造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总是结构件正常承载能力的最重要的保证。一旦构造出了严重问题(特 别是连接构造),便会直接危及结构件的安全。因此,连接构造、变形、腐蚀、磨损是衡量 构件好坏的重要标志。构造如果有问题应尽可能的整改以后再评估。对于钢结构的锈蚀问题, 若检查结果表明构件的锈蚀已达到一定的深度,则其所造成的问题将不仅仅是单纯的截面削 弱,而且还会引起钢材更深处的晶间断裂断裂或穿透,这相当于增加了应力集中的作用,显 然要比单纯的截面减少更为严重。因此,当以截面削弱来划分影响继续承载的锈蚀界限时, 有必要考虑这种微观结构破坏的影响。可以以锈蚀发展程度为标志来划分b、c的界限。 uu 构件或零件更换后根据情况可评定为au或bu级。 8.2 钢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3 机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4 电气系统子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2.1、8.3.1、8.4.1 塔机第二层次(子单元)的鉴定评级是按塔机的总成划分的。对于 机构总成,若运转中无明显的偏摆、异响和大的振动,可直接从第二层次(子单元)进行鉴 定评级。某些钢结构子单元(例如:塔帽、过渡节、司机室、回转支承等)、电气系统子单 元也可以直接从第二层次(子单元)进行鉴定评级。 8.5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估 8.5.1 对于钢结构鉴定单元,组成鉴定单元的任意一个子单元发生问题都将影响整个鉴定 单元的安全性。因此,取较低一个子单元的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的等级。 8.6 综合评定 8.6.1 当需要给出被鉴定对象的安全性等级时,本标准遵循以安全为主的原则,以钢结构 鉴定单元的级别作为评定整机安全性等级的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疲劳寿命的估算值及其它因 素进行评定。鉴定后原则上应重新给出使用性能表(即Q、R表)。若塔机整个情况较好,可按塔机级别相应的使用要求取接近上限的值,反之则取下限值。 8.7 检测鉴定报告 8.7.1 检测鉴定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标准对鉴定报告的格式不强求统一,但应包括本条规 33 定的内容,以保证鉴定报告的质量。长期以来的鉴定经验表明,不论怎样严格的按照检测结 果评价,但鉴定人员的结论总是与以后的维修和使用相联系,特别是C级或接近C级边缘的塔机,其如何观察、维修、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鉴定的最后结论。一般来说鉴定人员 对容易加固的结构其结论往往是建议保留原件;对很难修复的结构或容易更换的构件,其结 论往往倾向于更换。这说明鉴定人员总要考虑结构的适修性问题。所谓的适修性,是指一种 能反映塔机适修程度与修复价值的技术与经济综合特性。对于这一特性,委托方尤为关注。 因为塔机鉴定评级固然重要,但他们更需知道的是该塔机能否修复和是否值得修复的问题, 因而要求在鉴定报告中有所交代。 34
/
本文档为【丽都置信花园游泳池网架整改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