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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动车被行政执法车拉走了打那个电话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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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动车被行政执法车拉走了打那个电话找寻郑州电动车被行政执法车拉走了打那个电话找寻 篇一:郑州市电动车调查 郑州市电动车调查 组员:余凯杰 冯海阳 王子豪 张志成 调查结果显示,郑州市目前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约50万辆,其中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的电动自行车(俗称“电摩”)为40万辆,占总数80%以上,符合要求的仅有10万辆,大量的电动摩托车对郑州市道路交通产生极大的影响。 近年,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
郑州电动车被行政执法车拉走了打那个电话找寻
郑州电动车被行政执法车拉走了打那个电话找寻 篇一:郑州市电动车调查 郑州市电动车调查 组员:余凯杰 冯海阳 王子豪 张志成 调查结果显示,郑州市目前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约50万辆,其中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的电动自行车(俗称“电摩”)为40万辆,占总数80%以上,符合的仅有10万辆,大量的电动摩托车对郑州市道路交通产生极大的影响。 近年,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逐渐突出,占用机动车道、横穿道路、抢道行驶、超速行驶等现象特别普遍,直接影响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同时,越来越多的车型酷似摩托车家族的“轻骑”,从外形和速度来看更不像自行车,群众戏称之“电动摩托车”。国家产业政策目前未对电动自行车产业做出详细的规定,致使这类车型越来越多,且有取代摩托车之势, 1 与郑州市规划发展大公交系统相违背,造成交通管理更加困难。为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减少电动自行车对城市道路交通冲击,保障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发展状况调查,并与长安大学联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进行研究,借鉴国内目前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提出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 一、郑州市目前电动车分类和基本情况 1、电动自行车质量分类。通过对200余家电动自行车商家调查,销售超过国家技术标准(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占60%,考虑到前几年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多属于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估计郑州市目前达到国家技术标准的约占30-40%。 2、行驶速度分类。通过静态、动态、30余处非机动车停车场和200余家销售厂家调查,符合国家技术标准(20公里/小时)约占20%。 3、驱动分类。通过对100个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调查,具有正常行驶功能的约占40%;没有骑行功能或达不到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规定的30分钟骑行7公里约占60%。 二、电动摩托车对城市道路的影响 (一)电动摩托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由于电动摩托车在质量和速度上远远大于自行车,按照电动自行车法律规定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对非机动车流造 2 成极大的冲击,易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摩擦等交通事故,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每天发生非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130次/天左右。同时,由于电动摩托车速度较高,电动摩托车易在机动车道非法行驶,易于机动车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每天发生非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90次/天左右,据2006年统计数据,就造成22人死亡、456人受伤。其中,电动摩托车负同等责任以上(含)的交通事故死亡19人,受伤381人,同比分别上升17.65% 和49.41%,电动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据了解,某市2006年涉及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92人死亡、770人受伤。 (二)加重交通混合状态,对其他交通方式通行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郑州市交通现状为机非混合交通,交通工具成份非常复杂。50余万辆电动摩托车的加入,使本已复杂的混合交通更加复杂。电动摩托车速度高于自行车,低于机动车,在速度上与其他交通方式不匹配,不同速度级的车辆都混杂在同一道路空间内行驶,会给现有的道路交通带来更大的混乱。例如,40公里/小时电动摩托车与10公里/小时非机动车在3米宽的道路上行驶,存在多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电动自行车无声,非机动车防不胜防,郑州市民戏称“防火、防盗、防小偷”,还要防“防电动”。 3 (三)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水平低。 现阶段,驾驶电动摩托车并不需要专门的培训。城市交通管理部门也无法对电动摩托车驾驶员进行相应的教育,这样就造成在交通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相应的操作,这也是电动摩托车屡屡在城市交通中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管理上存在诸多困难。 1、车速管理困难。消费者在购买电动摩托车时大多希望购买的电动摩托车有较高的速度,从而通过各种方法购买并使用功率较大、车速较高的车辆。由于行驶车速具有隐蔽性,车速规定很难控制实施。据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显示,电动摩托车合格率只有21.9%,多数最高车速超过了国家强制标准—20公里/小时。 2、秩序管理困难。电动摩托车性能上与自行车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自行车管理中存在的如与机动车抢道、抢行、带人、乱停乱放等问题同样困扰着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 3、出行管理困难。小汽车、公交汽车等机动车可通过智能交通系统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而电动摩托车很难通过科技手段实施有效地控制管理,特别是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违章监测上,难以达到智能化。 (五)防盗管理困难,治安问题突出。 由于电动摩托车目前还没有纳入注册登记管理,加之价格 4 相对较高,防盗性能较弱,很易成为盗窃分子的猎物。而且车辆丢失后,给民警查扣赃车带来困难,使盗窃分子作案更加猖獗,也使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后,因电动摩托车没有入户、上牌,不能及时将被查扣的赃车反还给失主,群众反响强烈。 (六) 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优化出行结构不利。 大城市交通的主导模式应该是:建立大型、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控制电动摩托车发展是优化出行结构、顺利开展公交优先工程的保障。电动摩托车属个体交通方式,道路资源利用率低,社会成本高。如果现在给电动摩托车核发正式牌证,将进一步刺激其快速发展,对公共交通发展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冲击,同时也会产生鼓励私人交通方式的不良导向,不利于郑州市整体交通发展战略的实施。 (七)废旧蓄电池回收和无害化处理问题尚未解决。 虽然电动摩托车低噪声、无废气,以环保型著称,但并非零污染产品。目前市场上电动摩托车所使用的电池65%是铅酸电池,30%是镉镍电池。铅酸电池被全球认为是最有害的污染物之一,镉也是重要的污染源。按每辆电动摩托车每年产生2块废电池算,以目前的保有量每年将产生数万计的固体废弃电池,如果回收和无害化处理问题不解决,势必造成对土壤、水源等的污染。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在目前低价位的环保电池研制尚不成熟,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及监督体系还未建立的情况下,不宜发展电动自行车。 5 三、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 目前,国家缺乏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具体政策,造成国内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不统一,出现了各种管理模式。 禁止电动自行车发展的政策(以珠海市、温州市、广州市等城市为例 )。 电动自行车对城市交通产生极大的影响,出现了各种管理 篇二:郑州电动车大卖场总共有十二个左右(介绍地址、交通) 郑州电动车大卖场总共有十二个左右,目前有两个即将拆除。。 具体是: top一 2012年最大的亮点是2011年新开业的黄河食品城(电动车批发城)。位于农业路与东三街交叉口原黄河食品城院内。在河南乃至全国开商超卖场式电动车销售之先河。目前云集了新日,雅迪,爱玛等品牌,还有苏杰、洪都,屹峰、阿米尼、,森地,飞鸽,台翔,捷马,新蕾,小刀,祥龙等牌子。 top二 郑州的黄河路老市场是有名的电动车集聚地,位于黄河路与经七街交叉口。是郑州市电动车市场的“风向标”。经过几年的洗牌,目前黄河路上的品牌只剩下雅迪,苏杰、永久、屹峰、爱玛、洪都、阿米尼、狮龙、捷安特,森地等牌子。 6 这些牌子之中,爱玛和阿米尼同属大名科贸代理,苏杰和雅迪同属翔鑫公司代理,洪都和屹峰同属屹林公司。 郑州黄河路电动车市场 top三 航海东路与城东路电动车航母城集中着新日,绿源,雅迪,爱玛等品牌。还有洪都、阿米尼、苏杰、屹林、森地、飞鸽集团、台铃、五星钻豹、上海嘉陵、上海宏豹、永久、立马、北京裕兴、福田、绿佳、绿驹、世纪鸟、轻骑、上海雪豹、北京裕玛、神州行、狮龙等20多个牌子。 电动车航母城 top四 起于2010年的又一具有潜力的摩托城市场,位于航海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短短两年时间,摩托城的销量已经位列郑州十大电动车市场之四,与摩托城经销商实力有关,代理新日,雅马哈电动车的郑州新日公司,代理苏杰和雅迪的翔鑫公司都把总部设在摩托城内。集中着新日,绿源,雅迪,爱玛等品牌。还有洪都、阿米尼、苏杰、屹林、森地、飞鸽、台铃、绿佳、、凤凰、立马,小刀,等牌子。 top五 老市场北环王砦自行车电动车批发市场,位于北环与南阳路交叉口,集中着新日,,雅迪,爱玛等品牌。还有洪都、阿米尼、苏杰、屹林、森地、飞鸽、捷安特、绿佳、比德文, 7 等牌 子。该市场有很有实力的自行车批发商, top六 秦岭路市场 地址:秦岭路与汝河路交叉口 top七 三全路市场 地址:三全路与园田路交叉口南50米 top八 嵩山路市场 地址:嵩山路与棉纺路北200米 top九 棉纺路市场 地址:棉纺路与秦岭路交叉口 top十 京广路 市场 地址:陇海路与京广路 top十一 南三环市场 地址:花寨路与南三环路物流港(要拆迁) top十二豫州市场 地址:航海路育英路交叉口 (要拆迁) 篇三:关于电动摩托车执法问题的反映 关于电动摩托车执法问题的反映 尊敬的认监委法制监督处领导: 您们好~ 我们在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大部分的电动摩托车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据厂家讲,电动摩托车刚刚列入目录,3C证正在申办中。我们在认监委网上查询,取证的企业、规 8 格型号不多。 我们查询(2007)9号公告目录,目录没有列举出来电动摩托车;查询(2012) 30号公告,该目录才列入了电动摩托车。我电话咨询过贵处陈腊梅,她认为电动摩托车本来在目录内,只不过没列举出来,具体叫我咨询认证监管部王昆。我电话咨询王昆,就电动摩托车本来在目录内提出了质疑,9号公告目录备注规定“车辆定义应符合GB/T5359.1-1996标准规定”,因为 1996标准没有电动摩托车定义(2008标准才增加了电动摩托车,该标准自2009.06.01实施),加之9号公告目录没有列举出来电动摩托车,那么电动摩托车在不在第一批目录内有疑问。王昆说关于标准问题,叫我咨询“标准专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李大伟(也是摩托车标准委员),我咨询了他,后来我又咨询了标准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得到的答复是一致的:1996年当时没有电动摩托车产品,所以96标准没有对电动摩托车作出定义。那么,我认为电动摩托车应该不在(2007)9号公告目录内。 国家认监委2008年8号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摩托车实施规则,规则中增加了电动摩托车,但是8号公告未规定电动摩托车何时禁止出厂、销售、进口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何时开始执法查处。 认办证函[2010]143号对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内部解释函《关于对电动摩托车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事宜 9 的复函》: “电动摩托车属于近年来新出现的摩托车产品,??仍须取得强制性认证”,该函未规定从何时起禁止出厂、销售、进口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统一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地方质监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从法规严格意义来说,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大多认为电动摩托车2012年12月11日30号公告才被正式列入目录,从何时起禁止出厂、销售、进口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见规定;加之以前对新增产品或界定不明确的产品,认监委发布公告明确执法起始时间,如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8号公告《关于3G移动终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4号公告《关于明确自助终端类产品属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公告》等,所以现在市场上一方面有大量的未经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另一方面地方质监局大多认为新增产品未见查处公告,担心合理性有问题,基层执法人员网络上交流认为是“执法空白期,耐心等候。”,电动摩托车执法该怎样开展,特来函反映,静候答复~谢谢~ 危险的电动自行车 10 此次共抽查我省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215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4.9%。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整车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要求等。 重量超标 67%整车重量超标 本次抽查的215批次电动自行车,有144批次整车重量超过标准规定的40kg,占到了抽查总数的67%。 为什么会超重,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许丰介绍说,为了满足消费者骑行更舒适、跑得更远的需求,不少厂家不仅增加了车体强度,增大了蓄电池容量,且普遍采用铝合金整体车轮和前后减震系统,以致增加了整车重量。 后果有哪些,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车辆的制动效果打折扣,刹不住车。 把立管 47.4%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共发现101批次电动自行车的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占到了47.4%,接近一半。 为什么不合格, 正常骑行时,电动自行车的把立管要起到支撑上肢力量,控制方向的作用。本次抽查中,共发现101批次电动自行车 11 的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占到了47.4%,接近一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把立管材质差、管壁薄,施加负荷后严重变形。 后果有哪些, 可能在紧急制动时导致方向失控,使得骑行者失去平衡而摔倒。 蓄电池充电器 充电器抽查13%不合格 此次抽查中,共抽查我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41批次,合格率为100%,但充电设备的质量仍有不足,抽查合格率只有87%,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空载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端插头、安全标志等。 后果有哪些, 比如空载直流输出电压,标准规定充电器的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应不超过42.4V,若空载电压超过人体可承受的安全电压值,可能导致触电。 风险监测 95%产品去除限速后会超速 此次抽查中,省质监局还根据消费者日常投诉反映的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电动自行车40批次,其中29批次采用了我省生产领域样品。 本次风险监测发现:4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33批次 12 整车质量(重量)超过40kg。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应不大于20km/h”。在生产环节,电动自行车普遍安装了限速装置,其最高车速一般能符合标准要求。但到了流通环节,解除限速装置后电动自行车车速大幅提高,监测中有38批次产品的车速超过20km/h。 反射器 七成反射器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发现154批次电动自行车的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合格,占71.6%。 后果有哪些, 安装反射器可使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时易于 被识别,避免出现交通事故。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漏装侧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反光太弱不易被识别。 脚蹬 脚蹬离地面距离不合格,转弯易摔倒 此外,本次抽查还发现33批次产品的脚蹬离地面距离不合格。脚蹬离地面距离属安全指标,其要求是当脚蹬处于最低位置时,电动自行车应能向一侧倾斜25?,脚蹬及车体任何零部件不触及地面。 后果有哪些, 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型中轴部位尺寸偏 13 宽,此外近年流行的小轮径车型,其车架中接头位置设计不合理及曲柄脚蹬选用不合理也导致该项目不合格。如触及地面,则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容易使骑行者失控摔倒受伤。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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