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公证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丙方作为中间公证人,甲方将位于大水田乡大水田村道光溪村村委会主体及装饰工
程发包于乙方,双方作如下协议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道光溪村、大水田村村委会办公楼项目。
2、工程地点:大水田乡道光溪村、大水田村。
3、建筑规模:预估800㎡,具体结算面积按财政验收审核为准。
4、承包价格:768元/㎡。
二、工程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2、工期:2018年2月25日至2018年5月25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工期顺延。
3、施工内容:已有效图纸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室外贴砖,内墙腻子、室内地板、水电管线及开关、门窗等。
三、付款方式
1、一层盖板付总工程款20%。
2、瓦面完工付总工程款30%。
3、外墙砖、门窗完工付总工程款20%。
4、水电、内墙腻子、室内地板完工付总工款20%。
5、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95%(累计达到)
6、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国家规范质保时间内无质量事故,质保期到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权
1、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必须在
期内完工,提前一天奖励500元/天,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500元/天。
3、乙方有义务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设备。
4、乙方有义务按时缴纳工地产生的生活、工程用水、用电费用。
5、甲方有义务协调好村、乡、县各级政府关系,及时传达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配合乙方做好各项验收工作。
6、乙方有义务及时结算工地材料款和人工工资,造成劳资纠纷由乙方全权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材料人工工价出现涨跌与结算单价无关。
2、出现增加、减少工程量,以有效变更文件为准,按
实结算,不得出现分歧。
3、甲方提供模板、木方、撑子树、钢管架供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据实合理利用,不得浪费或移转出工地,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收回。
4、甲方已经运送至工地未用完的水泥、水电材料款、横梁木等材料由甲乙双方点数后,由乙方作价接受,具体数量及价格见清单。
5、甲方提供工地用红砖,但砖款在进度款中扣除。
六、如在施工合同中有其他异议,在丙方调解下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该公司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后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