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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规范

2017-09-18 21页 doc 41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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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规范电气施工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一、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 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 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二、电缆运输 1.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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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一、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 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 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二、电缆运输 1.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2.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 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 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三、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 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 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四、电缆及其有关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 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 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 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 保管。 4. 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 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五、电缆管的选用 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 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 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六、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2. 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 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 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4.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 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5.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七、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 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八、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 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2(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 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九、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十、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十一、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2( 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3( 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十二、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 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3(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 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十三、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 关技术。 2( 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 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 施。 4(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 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5(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 者。 6( 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十四、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 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 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 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 头。 7(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五、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 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2. 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 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3. 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十六、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 求时,每隔5,10m处; 3.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三、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四、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一、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 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9(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 混凝土杆塔。 10( 电除尘器的构架。 11( 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12(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二、接地装置的敷设 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 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 防腐处理;在作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2(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体的问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 无设计规定时不宜小于5m。 3( 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 使接地处遭受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 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4(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 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5(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 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6( 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其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外取的土壤不得有 较强的腐蚀性;在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 三、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便于检查。 2. 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 3. 支持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 部分宜为0.3,0.5m。 4. 接地线应按水平或垂直敷设,亦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设;在直线段上,不应 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情况。 5. 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 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15mm。 6. 在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 弯成弧状代替。 四、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纳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 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五、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2( 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 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 建筑物L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 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 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 应有两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 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 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 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 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8( 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 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一、基础型钢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2( 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 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表2.0.1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mm/mmm/全长 不直度,1,5 水平度,1,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注:环形布置按设计要求。 二、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垂直度(每米),1.5 相邻两盘顶部,2 水平偏差 成列盘顶部,5 相邻两盘边 ,1 盘间偏差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 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三、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入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 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2. 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 使用于静态保护、控制等逻辑回路的控制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应按设 计要求的接地方式接地。 4. 橡胶绝缘的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 5. 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 用芯长度应留有适当余量。 6. 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四、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 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3( 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4(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 色。 5( 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6(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 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 垫片。 7( 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一、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2(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 线路宜在较低处或电缆沟敷设。 3( 当电气线路沿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 气重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 应敷设在管道的正下方的两侧。 二、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表3.1.6 爆炸危险环境电缆和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2线芯最小截面面积(mm) 爆炸危险环铜铝 境 电力控制照明电力控制照明 2.52.52.5×××1区 1.51.51.54×2.52区 2.52.52.5×××10区 11区1.51.51.52.52.52.5 注:表中符号“×”表示不适用。 三、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 1( 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2(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 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 3( 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密封胶泥,密封 胶泥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四、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电缆外护套必须穿过弹性密封圈或密封填料时,必须被弹性密封圈挤紧或被密封填 料封固。 2( 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电缆,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 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3( 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2)被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 (3)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1mm; (4)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被挤紧。 4( 有电缆头腔或密封盒的电气设备进线口,电缆引入后应浇灌固化的密封填料,填塞 深度不应小于引入口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40mm。 5( 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选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引入装置,当选用的电气设备的 引入装置与电缆的外径不相适应时,应采用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必须在相应 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 五、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 1(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2(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 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 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2)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 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3)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4)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和11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不应少于5扣。 (5) 外露丝扣不应过长。 (6) 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 3(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 密贴。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一、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表2.0.2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2线芯最小截面(mm) 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 铜芯软线铜 线铝 线 0.40.52.5民用建筑室内 灯 头 线 工业建筑室内0.50.82.5 室 外1.01.02.5 0.4——生 活 用移动用电设备的导 线 生 产 用1.0—— 二、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2(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3( 对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三、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 2( 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3(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作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 4( 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5( 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6(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 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四、36V及以下照明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2( 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五、金属卤化物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m,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2( 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 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六、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 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2( 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 3( 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 缺陷。 七、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 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2( 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 15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 不宜大于1mm。 3( 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八、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 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 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3(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 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 压等级区别使用。 4(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九、开关的安装 1(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 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2(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 度宜为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3( 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 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4( 相线应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 5( 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十、照明配电箱(板)安装 1( 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具有明显的标志。 2( 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在干燥无尘的场所,采用的木制配电箱(板) 应经阻燃处理。 ( 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3 4( 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时,照明配电箱(板)四 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腐 漆。 5( 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6( 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 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7( 照明配电箱(板)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的端子上,负荷线应 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8( 照明配电箱(板)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一、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时,其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必须搪锡,在干燥的室 内可直接连接。 2. 铝与铝:直接连接。 3. 钢与钢:必须搪锡或镀锌,不得直接连接。 4. 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应搪锡,室外或空气相对温度接近100%的室内,应 采用铜铝过渡板,铜端应搪锡。 5. 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必须搪锡。 6. 封闭母线螺栓固定搭接面应镀银。 二、 母线的相序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到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上,负极在 下。 2( 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面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后,负极 在前。 3( 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三、 母线涂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相交流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单相交流母线与引出相的颜 色相同。 2. 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3. 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汇流母线:不接地者为紫色,接地者为紫色带黑色条 纹。 4. 封闭母线:母线外表面及外壳内表面涂无光泽黑漆,外壳外表面涂浅色漆。 四、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的螺栓搭接面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母线接触面加工后必须保持清洁,并涂以电力复合脂。 2( 母线平置时,贯穿螺栓应由下往上穿,其余情况下,螺母应置于维护侧,螺栓长度 宜露出螺母2,3扣。 3( 贯穿螺栓连接的母线两外侧均应有平垫圈,相邻螺栓垫圈间应有3mm以上的净距, 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4( 螺栓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到额外应力。 5( 母线的接触面应连接紧密,连接螺栓应用力矩扳手紧固,其紧固力矩值应符合表 2.3.2的规定。 钢制螺栓的紧固力矩值 表2.3.2 螺栓规格(mm) 力矩值(N?m) M8 8.8,10.8 M10 17.7,22.6 M12 31.4,39.2 M14 51.0,60.8 M16 78.5,98.1 M18 98.0,127.4 M20 156.9,196.2 M24 274.6,343.2 五、 母线在支柱绝缘子上固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母线固定金具与支柱绝缘子间的固定应平整牢固,不应使其所支持的母线受到额外 应力。 2( 交流母线的固定金具或其它支持金具不应成闭合磁路。 3( 当母线平置时,母线支持夹板的上部压板应与母线保持1,1.5mm的间隙,当母线立 置时,上部压板应与母线保持1.5,2mm的间隙。 4( 母线在支柱绝缘子上的固定死点,每一段应设置一个,并宜位于全长或两母线伸缩 节中点。 5( 管形母线安装在滑动式支持器上时,支持器的轴座与管母线之间应有1,2mm的间 隙。 6( 母线固定装置应无棱角和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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