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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车位出售合同

2017-10-06 16页 doc 34KB 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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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车位出售合同物业车位出售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停车位编号为2-093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面积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
物业车位出售合同
物业车位出售 车位 车位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停车位编号为2-093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面积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缴清买卖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如甲方违约(即价格变动或收回车位),则按违约时该车位的市场价双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即不购买上述车位),甲方无条件收回车位,乙方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五、中介费用 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需方丙方支付3%的中介服务费用即: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车位相关资料(合同或协议,票据,物业手续等)原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篇二: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 篇一: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 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 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模版 地下室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 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 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篇三:地下车位买卖协议 地下车位买卖协议 甲方(出卖方):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买 方 ) 身 份 证 号: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小区停放车辆,甲方向 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 编号为 号地下 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地下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 民币 元(大写:;)(注:此价格中不包含地下 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签定本协议,首付地下车位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价款在一周内交清或向中国工商银 行薛城支行进行银行卡分期贷款支付,甲方作为该笔贷款保证人。在 银行贷款还款过程中若乙方连续逾期3期或者累计逾期5期,工商银 行将终止办理乙方地下车位分期贷款并有权从甲方保证金账户中扣 除乙方所欠贷款金额及利息和相关罚息,如造成此后果,甲方有权无 条件把该地下车位收回,而乙方已交地下车位使用费甲方不予退还, 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协议金额 ×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造 成的经济损失。四、乙方所购的上述地下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 用,不得任意改变该地下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 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地下车位管 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费用。 五、乙方使用地下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 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 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 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地下车位时,乙方必须无 条件配合。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地下车位的管理方 式。 九、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 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 更协议,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地下车位 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相应费 用。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银行壹份。 十三、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个人车位转让合同 篇一:车 位转让协议(样板)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 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 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 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 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 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 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篇二: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 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篇三: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 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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