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017-10-13 4页 doc 17KB 31阅读

用户头像

is_731942

暂无简介

举报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企业生产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单位。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部和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 4.1.1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 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4.1.2贮...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 1.目的 加强企业生产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单位。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部和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 4.1.1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 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4.1.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 条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技术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 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 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 种,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 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4.1.5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 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 火的有关要求。 4.1.6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 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1.7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报警器。 4.1.8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4.1.9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 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 ,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4.1.10因工艺反应物料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 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等装置。 4.1.11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 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 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4.1.12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 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1.13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 (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 的措施。 4.1.14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 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 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4.1.15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 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4.1.16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4.1.17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氯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 放,以免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1.18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 具敲打和起封。 4.1.19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 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4.1.20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放入有盖的 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21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4.1.22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4.1.23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 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 4.1.24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 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4.1.25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 具。 4.1.26使用乙炔、氧气时还应遵照《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 4.1.27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 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2动火、用火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4.3消防组织与设施 4.3.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4.3.2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并设有 兼职义务消防组织。 4.3.3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 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 预想进行演练。 4.3.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 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3.5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 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 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4.3.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 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3.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 “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3.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调度室报警并说明着 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 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5.其它有关防火防爆管理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本文档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