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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2013121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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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20131217 (1)[分享]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20131217 (1) 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轻伤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号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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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20131217 (1) 关于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轻伤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号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厘米(儿童达,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厘米(儿童达,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厘米;单块面积,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二、北京地区(轻伤)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赔偿标准: 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 ; 2012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467元 ; 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046元; 2012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79元 ; 2012年度北京职工年度平均工资为62677元。 (二)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营养费; 4、陪护(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误工费; (三)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07年6月1日)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四)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25条 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第27条 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五)上述赔偿金额支付时间 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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