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1.什么是A检:A检的定义。
本《建设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
》(以下简称为“本规定”)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的新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工厂设计必须遵循的技术准则。
设备分类及出厂检查
2. 1 设备分类
为了方便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阶段的管理,按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制造过程的特点,对设备作如下的分类(特殊情况需要另外更改者,在设备订货
中另行定义。): 2. 1. 1 A类设备
属于A类的设备应是重要的设备或者制造难度大的设备(详见2.2)。
对于本类设备的出厂检查,在设备制造厂进行。应有买方的代表在场,买卖双方按《检验大纲》所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试验和试运转,并填写指定的文件。
2. 1. 2 B类设备
重要性次于A类的设备属于B类设备。
由于检查件数的不同,B类设备分为B-1、B-2两种类型:B-1类设备不管有多少台,都要逐件检查,B-2 类设备只进行指定台数的抽查。
B类设备的检查,买方代表可不到制造厂,仅由卖方按《检验大纲》或按本篇的第3节《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和试运转,并填写必要的文件,交付买方。
2. 1. 3 C类设备
只需卖方出具合格证的设备属于C类。
2.2 A类设备的划分基准
以下各项作为选定
:
(1)生产线上或生产工艺中具有关键性的、主要的专用设备、精密设备、无可替代的唯一设备、一旦损坏会导致停产或大幅度减产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2)造价昂贵、制造周期长、制造难度大或运输困难的设备;
(3)具有轴功率在500kW以上驱动装置的普通设备或具有轴功率250kW以上驱动装置的重要设备;
(4)额定起吊负荷在100t以上的一般用途桥式起重机;或者特殊用途的专用起重机;跨间内仅有一台,而工作又频繁的起重机;
(5)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的设备。
在A类设备中,相同的设备有两台以上时,可将总台数开平方得到的数作为A类,其余的作为B类,在订货合同中予以注明。
2.3 出厂前检查的总则
本节规定了出厂前检查的细节,作为买卖双方的代表和检查员共同执行的依据。
(1)卖方向买方供应的设备、部件或材料,为确保其质量和性能,出厂前应在卖方的制
造厂,按该设备的分类划分进行检查和试验。检验时间应满足交货进度要求,由卖方提出,买方认可;
(2)买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零部件的制作、装配和试运转进行中间检查。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制造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及时通知买方进行中间检查;
(3)对A类设备,在规定的A检时间内,买方应向卖方的设备制造厂派遣检查团,进行组装后的检查、试验和试运转。此项检查不作为买方的最终检查;
(4)上述的检查包括,因受设备制造厂条件限制,并在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在制造厂最后组装的重要部件、装配件和零部件的检查;
(5)卖方在完成设备、机器和零部件的检验、试验和试运转后,必须将A、B类的《检验记录书》和C类的《合格证》提供给买方。
2. 4 出厂前检查的特记事项
(1)出厂前检查时,如果能证实必要的性能和动作,可以不用实际配备在该装置上的供电设备、控制盘、电动机、气控装置、液压装置及冷却设备等进行试验。
(2)由于制造厂条件的限制难以实现机器在实际状态下的负荷和输出能力时,在可能证实机器动作性能的情况下,可降低实际负荷或输出能力进行试验。将最终实际负荷的试验留在买方工厂进行,卖方有义务协同买方在其工厂中完成最终负荷试验。
2.A检前的准备工作:A检通知,加工工艺卡,自检记录,
举例。
3.A检小组的组成,召集:以第三方独立检测为主。
4.A检大纲内容有哪些:工艺尺寸,产品功能,举例。
5.A检步骤,举例。
6.A检总结,纪要:提出问
,整改周期。
7.展开:设备制造交货需准备的资料,
等等。